关于离职证明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证明吧,证明是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证明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职证明,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离职证明1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企业充当xxx(部门)的xxx职务,因为xx个人xxxx端由提出辞工,现已与企业去掉消除劳动关系。就此证实!
x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离职证明2
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____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________年01月0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关于离职证明3
兹证明李浩先生,身份证:452897xxxxx,原系我司市场策划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7月23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无花广告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8日
关于离职证明4
兹证明唐____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4月15日入我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员职位,现因个人原因,于______年9月30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广西陇川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9月30日
关于离职证明5
兹有(姓名)同志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x公司单位(盖章)
x年xx月xx日
关于离职证明6
兹证明____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职务。
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交接工作,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________公司
人事部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离职证明7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离职证明8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字:xx
甲方代表签字:xxx
关于离职证明9
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xx-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解除 / 终止 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离职证明10
兹证明李浩先生,身份证:452897__________,原系我司市场策划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____年5月14日至20____年7月23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无花广告有限公司
20____年9月18日
关于离职证明11
一、注意: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正文: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理解和掌握离职证明的知识,主要目的是保护自己的职场利益。
1、离职证明的意义
证明你在原单位的工作行为;
现在很多单位入要求新人提供离职证明,成为了入职必备材料之一;
同时,表明你与前单位已解除关系,避免纠纷。
2、离职证明的内容
内容包括4部分,
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信息(任职时间、岗位、职级、收入等)、离职原因、公章。
关于内容,需强调:
一、无论公司是否有范本,最好只体现基本信息,因为职务信息可能影响新雇主的判断。
比如,之前职务是客户部,应聘新单位的市场部,虽然实际工作内容一样,但也会造成误解。
比如,你应聘经理职位、且在面试时也介绍的是经理工作经历,但实际上是主管,这就更不便让新单位知道了。
二、员工被开除的,一般开具开除通知书或开除证明书;
但有的公司也是写到离职证明上,离职原因标注开除的原因。
这类问题,需要与公司和人事沟通好,无论怎么解决,千万不好体现在离职证明上。
三、由于劳务派遣、外包、子公司等情况,存在公司名称和盖章名称不一致的现象。
一定做好准备,不要被新单位提问时,无法解释或吞吞吐吐,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总之,离职证明越简单越好。
3、离职证明的'程序
正常离职,和原单位没有纠纷,开离职证明会比较顺利。
先咨询人事部门,公司是否有固定范本,如果有,直接由人事部门出具即可;
如没有范本,在网上找一份,只要人事部门认可即可。
当然,这个时间不会太长,短则一天、迟不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
大多数公司,人事部门就能全部搞定这事,直接给你完成版的。
除非有的公司,人事部门会写好内容,让自己你去找印章保管人,这类情况很少。
4、离职证明的提供
虽然新单位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但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离职证明的交阅方。
所以,有以下问题需注意,
新单位不会强求离职证明的格式,只要涵盖基本信息,有公章即可;
如新单位没有硬性要求的,可提供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存;
【范本一】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离职证明12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离职证明13
兹证明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x部门担任x职务。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认真负责,同事关系融洽。经个人申请准予离职,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关于离职证明14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离职证明15
有,因为本来单位在试用期就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劳动备案的,那么员工离职就应出示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不过一般的单位会嫌麻烦,不去备案(因为工作时间短),这也情有可原,但最起码应该给你开离职证明,不然那你可以要求他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试用期有离职证明吗。请采纳,谢谢!
试用期结束,已经5个月了,公司不同意转正,我想离职,公司要求说要等招到人才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是否有离职证明?提出辞职多久可离开公司?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随时离职,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现在的公司不给我离职证明,而那家公司要求要有,我该怎么办啊?
试用期合同的签订不合法,你有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试用期有离职证明吗》。试用了多长时间了?我可以详细地回答你的问题,并告诉你下一步如何做?先把分赏给我
什么叫试用期?
你干的好继续,干不好或者不想干就滚蛋
所以你现在属于临时工,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工,随时可以走,要毛的离职证明
退一万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是试用期
你提前和现在公司打个招呼说不想干了,就可以闪人
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保险什么的从试用期就开始上,
1,现在试用期一个月多离职的话单位给出具离职证明吗,
2,要是不给开得话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能要回来吗?
3,据说公司的老员工离职的时候人事要员工先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称才给开离职证明,否则不给开,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该怎么做?
1、现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也要给员工买社保;
2、你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要回来可能悬,因为已经作为你现公司入职附件的其中之一了。
3、你可以提供给他你下单位的名称啊,这也什么好隐瞒的。这个没有什么强制规定的,你可以选择告诉与不告诉,我不是很明白你们现在公司向知道下家单位名称的目的。
综合一下,就是你既然在现在的单位供职已经有一个月,他们公司完全有义务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可以咨询当地12333,或者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签了合同就可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离职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但是你需要有辞职时单位领导通过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然单位会耍赖。
你们单位要求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称的做法是违法的。
1、既然是在试用期内,那么需要履行《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且工作至三天以后。届时,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2、因为刚入职就离职,可能会引起单位的反感,因此需要提前沟通,妥善处置。
3、“离职的时候人事要员工先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称才给开离职证明,否则不给开”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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