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劳动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劳动合同1
甲方:湖南省益阳兴益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大利路6号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二、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终止。员工聘用合同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称职标准。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xx甲方指定xx,经双方协商工作地点可以变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补助按公司相关制度发放。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xx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xx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工作期限满一年后,甲乙双方按公司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局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作劳动合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
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方案,提出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
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工作劳动合同3
正文:
劳务雇佣协议书
劳务雇佣协议书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协议。如协议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协议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协议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协议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协议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协议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六) 本协议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
(参考文本)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 代表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 代表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
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 万元,比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 %,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减) 元,同比增(减) %。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
。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3、乙方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甲方应按上述办法支付乙方工资。
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乙方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 、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 。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 。
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及说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份。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劳动合同4
或许有人在找工作时在虚构了工作经历和学历,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就有个顾虑“虚构的工作经历和学历的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劳动合同虚构工作经历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为你做简要的分析。
虚构工作经历、学历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虚构自己的工作经历、学历,以致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能力作出错误判断,进而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注意:
1、《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无效劳动合同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确认。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大多都因为不懂法而将无效和部分无效混为一滩,失去了我们维权的机会。所以在此我建议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最好是咨询专业人士最为理想。
工作劳动合同5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工作劳动合同6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大队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从6月下旬开始结合日常巡视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全市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加强宣传,督促自查,引导用人单位诚信守法,自觉规范其用工行为。结合7月份《社会保险法》宣传月和每年开展的“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思想,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为宣传重点,定期组织监察员深入住宿餐饮、商贸流通、建筑领域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读本、现场讲解重点法条、面对面恳谈等多种形式,重点解决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劳动保障热点焦点问题,引导教育企业依法招用、使用员工,自觉履行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法定义务。同时坚持边宣传边自查的工作原则,深入企业一线宣传服务,主动上门指导单位自查整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登记申报社会保险,引导劳动者参保缴费,强化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保障的“双赢”。
自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大队已开展 “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手册(单)xxxx多份,出动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xx人次,与企业召开座谈会xx次,参加劳资人员、劳动者达xxxx余人,现场解答员工提出关于劳动保障疑难问题xxx人(次)。主动上门发放并指导填写《专项检查自查表》xxx户,用人单位自查整改xxx 户,补签、续签劳动合同xxxx 份,缴纳社会保险xxx人。
二、强化责任,依法监管,加大专项整治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将监察员分三个检查小组,按照每个小组日检查不少于xxx户的硬性要求,对全市用工单位实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登记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并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检查登记表》,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严厉查处超时加班、招用童工、强迫劳动等突出违法问题。同时,大队建立完善每日晨会汇报制度和局领导重点督察制度,加强对监察员执法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内部监督,确保达到专项整改活动“不掉一户、不漏一人、不缺一项”的工作要求,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局社会保险稽核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的有关帐簿、报表、凭证、人员档案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复查,以确定参保单位的职工人数、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及缴费是否真实、准确,采取参保缴费前100%书面稽核和深入企业一线实地稽核相结合的稽查办法,依法纠正参保单位少报、瞒报或漏报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我大队共深入xxx 户用工达xxx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员工xxxx 人。其中对xxxx 户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责令补缴五项社会保险xxxx人,补签劳动合同xxxxx人,并对拒不整改的6家用人单位做出各罚款xxxx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局社保稽核科共实地稽核xx户,涉及参保员工xxx人,查处少报人数xxxx人,漏报瞒报基数xxxxxxx万元。
三、认真总结,改进服务,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工作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事项,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否得以保护,能否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者侵权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大队将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劳动者综合维权服务机制,专门将每年的3至10月作为重点监察执法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关于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严格审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内容,确保每一份劳动合同均合法有效。同时依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契机,向企业劳资双方讲明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树立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纠正劳动者对签订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片面理解和误解,始终将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目标常抓不懈,实现我市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企业职工参保率的“双提高”。
工作劳动合同7
目前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人单位拒签或劳动者不愿签的现象突出;用人单位随意变更、解除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造成劳动关系不和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改变目前这种状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必须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强化对劳动合同监督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参与劳动合同的源头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与起草、制定、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参与制定、修改涉及劳动者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土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分配事项进行协商,使其趋于合理、合法,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发挥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规制作用,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的刚性。工会要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注意运用集体合同规制劳动合同,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写入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抓住签订劳动合同的环节,发挥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
目前,从业者的劳动合同知识有限,签订劳动合同意识不强,尤其是大量进城的农民工,迫切需要得到工会组织的帮助和指导。
工会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广大劳动者宣传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引导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其关注自我权益的维护。通过知识竞赛、咨询服务、解答疑惑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提高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增强签订合同意识、增强自我维护的意识和能力。
那么基层工会如何帮助指导职工签订签好劳动合同呢?首先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改变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的局面。其次要提醒劳动者采用书面形式,使其合法权利得以保障。其三要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要具备法定的必备内容。其四注意劳动合同的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基层工会要在把握订立的原则、注意形式、熟悉内容、掌握国家有关劳动标准的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帮助指导劳动者认真、仔细地审阅劳动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对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尤其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土政策”,更不能含糊,应及时向用人单位行政提出更正意见,然后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
三、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工会必须从劳动合同的履行入手,切实履行维护职责。
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针对用工主体、就业方式的变化,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登记备查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实行全程监督;掌握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动态:抓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五个环节,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五本台账,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纪录和续订劳动合同书。
要加强和用人单位行政方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执行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工会主动和行政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参与制定和修改用人单位的人事制度,对涉及用工、职工培训、晋升等事项,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干预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特别是对需要保护的特殊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变更和解除、企业改制发生的大规模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解除的理由、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要依法规范。
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组织和制度,作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各项制度的有机衔接,监督劳动合同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作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劳动合同矛盾的调解工作,发挥好基层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工作劳动合同8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生产(工作)需加班加点的,需服从各站站长的临时工作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订立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形式,确定乙方实行以下____________工资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______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___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4、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奖金数额由乙方表现确定最高_____元最低_____元人民币。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_____元/小时;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周期为_____日。甲方每月_____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工资周期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资形式: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及意外伤害险。
第十一条乙方如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五条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_____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九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赔偿办法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_____倍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主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9
1 总则
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人事制度的不断健全,建立一个科学的、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迅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可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成本,但是却是职员的职业安全感和较高忠诚的体现,对留住优秀的人才有实际的保障。个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涉及劳动者的有关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等的规章制度,保证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1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招聘符合工作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单位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招聘人员应如实告知。
3)妇女、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歧视。
4)自招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人事部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并根据劳动者所在具体岗位作出明确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工作时间;
(4)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5)社会保险和福利;
(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职业培训;
(8)休息休假;
(9)劳动纪律;
(10)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条件;
(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并可以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约束力。此情况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2)劳动者从事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下同)工作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也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3劳动合同的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招聘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期限,并如实告知应聘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2)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表现良好,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比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并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不再继续雇佣的,应说明理由。
2.5 无效的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3)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 限制或损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内容显失公正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6劳动合同签订的其他特殊情形
1)劳动者被单位派到其分支机构或持有股份的企业以及其他法人企业工作,且仍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与派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由单位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厂长、经理,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者,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就业的,须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4)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企业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人事部门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工作劳动合同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劳社办[20xx]49号)精神,我区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取得明显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制订方案
我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成华区《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贯彻效果到位,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大力普及《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媒体优势,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进行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通过成华光纤、社区广播电台播放《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在《成华报》、《成华劳动保障信息周刊》开设专栏,解读《劳动合同法》疑难问题。
二是进行政策咨询。在全区大型工业区、人流密集的商业区设立宣传点,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难,并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开通热线,与企业、员工探讨热点、难点问题,接受咨询。
三是印制文本。认真做好各种劳动合同文本的印制和派发工作,共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XX0万余份,指导企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
四是张贴宣传资料。积极利用社区橱窗、报栏,张贴宣传资料,确保家喻户晓。
五是开展培训。组织人员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对基层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用工。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为确保《劳动合同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在宣传教育、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首先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
一、二级网格的作用,及时更新劳动保障监察数据库,对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围绕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坚持把贯彻《劳动合同法》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动结合起来,与整治劳动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下大力解决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突出问题,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
三是以劳动保障年检为契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四是全面实施合同制度。认真抓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抓好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和创建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规范用工行为,融洽劳资关系。
工作劳动合同11
【基本案情】
喻某于20xx年2月到某公司从事维修钳工工作。20xx年3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喻某从事操作工工作,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喻某的工作岗位。
同年10月,喻某参加了公司组织的TPM2人员培训。后公司通知喻某到TPM2岗位工作,并告知喻某拒绝到岗的相应后果,但喻某予以拒绝。
同月21日,某公司再次征求喻某意见并被拒绝。同日,某公司向喻某送达岗位调动通知书,通知书载明了相关调岗情形以及不服从调岗的相关后果,喻某未到岗。
同月23日,某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工会,告知喻某的行为构成《员工手册》的丙类过失,将对喻某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理,公司工会盖章同意。
同日,喻某出具退工通知单载明:兹有喻某由于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等,喻某在通知单上签字。后喻某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对喻某的请求不予支持。喻某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合理的用工自主权。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变动喻某工作岗位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
因喻某不同意岗位调动,单位多次与其沟通并书面告知相应后果,喻某均不服从岗位调整。如皋法院遂一审判决驳回喻某的诉讼请求。后喻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和生产经营需要,对人员岗位进行适当合理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本案中,喻某作为维修钳工,对生产设备有一定的了解,新调岗位主要从事生产为主维修为辅的工作,某公司亦给予员工自行选择原维修区域的生产岗位,故喻某经过培训后应能胜任,且TPM2岗位工资待遇在原考核奖金的基础上另增加TPM2考核奖,工资待遇不低于喻某原岗位。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在遵守依法在合理范围内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且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可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劳动合同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
(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 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 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 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
(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6)泄露工作机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被依法罢免的;
(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鉴证人员: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作劳动合同13
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根据XX区人社局《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良好,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乡政府按照区人社局文件精神,站到“以人为本”的高度,对本辖区内的劳动用工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来抓。具体表现在乡政府在接到相关文件后,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及时下发文件,发放宣传资料,对本辖区的检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强化宣传,搞好舆论引导。
用工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这次检查,我乡采取多种 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三、全面排查,认真摸底调查。
在这次活专项检查中,我们要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内的各类用工单位挨家进行摸底调查。以“不漏一家”为工作目标,逐家进行调查,并对用人单位总人数,女职工人数、农民工人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台账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专项检查,力求数据真实准确,能清楚反映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个别的用工单位员工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部分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已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缴纳各项种社会保险金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各种形式, 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用工单位由过去的口头协议管理向合法规范化的劳动合同管理转变,逐步实现企业、单位用工规范化,促进我乡劳动用工和谐稳定发展。
工作劳动合同14
一、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多少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适用法定工作时间对象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三、什么是劳动时间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1)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2)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3)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4)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劳动部关于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劳部发521号)
工作劳动合同15
我在一家餐饮公司上班,在这里干了两年多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前不久,单位把我辞退了,说我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构成严重违纪。我想索要离职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可老板说,我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单位有权不签订劳动合同,且可以随时让我走人。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实行不定时工作时制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时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因此公司应当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3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4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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