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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考核细则
为了贯彻《幼儿园指导纲要》精神,保证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对教师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使之真正起到促进发展和良性刺激的作用,特制订如下量化考核细则:
一、卫生
﹙一﹚活动室
1.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按时通风消毒,无纸屑、痰、沉积灰土、水等。否则一次扣2分
2.墙面张贴物脱落、有灰尘蛛网的一次扣2分
3.门窗、窗台、玻璃无灰尘、门窗、窗台、玻璃不干净一次扣2分。
4.玩教具摆放整齐美观、玩具橱、玩具无灰尘。玩教具摆放不整齐玩具橱、玩教具有灰尘一次扣5分
5.桌、凳摆放整齐书柜及书架上的书籍和用品不零乱。桌凳不整齐、书籍用品零乱的一次扣5分、电视机、风琴表面无灰尘。书柜、电视柜里不乱放物品。
6.电视、风琴表面有灰尘、书柜、电视柜里乱放物品,一次扣5分
7.保温桶、消毒柜、杯架无水渍、无摸痕。保温桶、消毒柜杯架、杯子水渍厚、摸痕多一次扣5分
8.垃圾篓内垃圾及时倾到并保持垃圾桶干净。垃圾不及时倒掉的,垃圾桶肮脏的一次扣3分
﹙二﹚寝室
1.定时开窗通风,按时消毒室,内空气清新。否则一次扣2分
2.地板无字纸等杂物。否则一次扣2分
3.墙面无污垢、无涂抹、无蛛网、墙上张贴物无积灰无脱落现象。否则一次扣2分
4.幼儿被褥、衣物叠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被褥叠放不整齐、鞋子乱放一次扣2分
5.门窗、窗台、玻璃无灰尘。门窗、窗台、玻璃有灰尘一次扣2分
﹙三﹚卫生间
1.清洁通风、无臭味。卫生间有异味一次扣5分
2.地面无积水、污渍便池、便盆及时冲洗无尿硷、无臭味、无苍蝇。地面积水、有垃圾、便池不干净一次扣3分
3.门、窗清洁干净。门窗不干净一次扣0.5分
个月,产假期间工资每月基本工资500元,超出3个月不发工资,产假期满仍不能正常上班者视为自动离职。
7.每学期病事假累计不超过7天,不在编教师一天扣50元,保育员一天扣40元,在编人员每天扣80元,超过7天以上每天按1.5倍扣(特殊情况除外)。请假老师请自行调节好班级课务事务。全学期没有病事假的,学期结束发全勤奖200元,满分是12分。
四、安全
(一)学生人身安全
1.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20-40分。情况严重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幼儿没有家长带领私自离校,每人次扣3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根据责任大小追究法律责任,作出经济制裁。除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一律辞退。
(二)班级财产安全
1.门窗、玻璃、电器等非自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2-10分。
2.幼儿在桌椅上乱刻乱画或恶意损坏,一人一次扣1-5分。
3.放学后门窗电器不关或插头不拔一次扣2分,雷雨天因插头未拔造成电器损坏的,除责任人赔偿外,另扣5分。
4.班级物品按数登记、交接,发现丢失、损坏,责任者必须赔偿,扣5分。
五、师德表现
1.不服从工作分配,言行过激者扣责任人所在班级10分,经教育仍不转变者予以开除。
2.组织传播,煽动不利于团结,相互抵毁,打击报复等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的教职工扣当事人40分。
3.幼儿午休期间,值班教师必须在工作岗位上,违者每次扣5分。因值班教师工作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4.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违者扣除10-4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5.违法违纪,师德败坏者,幼儿园一律予以开除,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凡被开除的教职工,一律不发任何工资。
6.随意串课、丢课、串班者每次扣3分。
7.保教老师进园后一律讲普通话。与幼儿说话、上课必须讲普通话,发现一次未讲扣10分。班级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形成讲普通话的氛围,长时间没有形成的扣班级老师50分。
8.晨间活动、午间活动、游戏,不组织、不按计划进行的,有一次扣5~10分(阴雨天除外)。
9.上课期间,教师不允许玩手机,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10.违反幼儿园有关制度和要求的,每次扣5分。
六、保育工作
1.每班的学生的口杯、饭碗、勺子、毛巾等生活用品必须进行定期消毒,违者每次扣2分。
2.每次用餐前,教师必须让幼儿洗手,如不执行,每次扣5分。
3.随时保证有充足的开水给幼儿饮用,发现一次扣责任班级各5分。
4.孩子上厕所没人照看,每次扣责任人2分。
七、保教工作
1.备课
按计划内容备课,字迹工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教学准备明确,课后有评析,并提前一周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没有一周提前量每次扣5分。
2.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内容与备课笔记内容不相符,每次扣1分。
(2)每周教学计划在周一前张贴到“园共育栏”,未及时张贴扣2分。
(3)幼儿操作材料准备不充分,教师不能深入指导幼儿,不能引导幼儿探究、操作和创新,每次扣1分。
(4)班级幼儿常规较好,幼儿能主动向他人问好。“早上好”“再见”“谢谢”“没关系”“对不起”“请”“不用谢”等礼貌用语,班级幼儿使用达标率需在90%,未能达标的班级扣5分。
(5)无背课就上课的教师,每次扣2分;
不按作息时间上课的教师,每次扣2分。
(6)教学计划、业务学习笔记、班主任工作手册等每月一评分,未按时填写规范标准的每次扣2分。
3.后勤管理
(1)事务长必须对每天食材进行把关,如幼儿就餐发现问题,情况严重者扣除5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关系。
(2)离开工作岗位随意与人详谈者,发现一次扣除5分。
(3)厨师服饰必须穿戴整齐,发现一次扣2分。
(4)发现食品留样未留48小时的,发现一次扣负责人10分。
(5)食堂卫生不整洁,扣1-5分
(6)后勤材料写的不规范,一次扣10分
八、奖罚
1.按规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学校交派的临时性任务一次奖5分,未完成则扣5分。
2.有家长因对班级工作不满意而向学校投诉,经调查核实的扣该班教师5分。
3.学校召例会,无故缺席者扣5分。
4.擅自离岗,查岗不在者扣5分。
5.论文奖励
幼儿园安排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按获奖级别与奖次分别给予以下奖励(以参赛集体为单位):
获园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30元、20元。
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70元、50元。
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
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20元、100元。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80元、150元。
各种奖励按最高级结算,不重复奖励。
凡幼儿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获个人、团体奖的,指导老师获以上相同奖励。
个人主持的国家、省、市、县立项课题申报并按期结题的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主持子课题的负责人分别奖励300、200、100元。
6.负责工作在检查中获得表彰的,奖5-10分。
7.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及班级奖5分。
8.幼儿园家长群及班级群每周至少两次分享孩子在园情况,少一次扣2分。
单项奖
1、全学期出满勤奖励200元。(指无缺席记录)
2、全学期安全无事故奖励200元(绩效中体现)
3、教师有论文发表的,幼儿园按不同级别、不同等次进行奖励:国家级400、300、100元;省级300、200、10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未按正规渠道获得的奖项不得参与考核。)
4、代表幼儿园参加团体比赛获: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代表幼儿园参加技能技巧比赛获奖的,个人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区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教师辅导幼儿获奖的,市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5元);区级(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教职工工资考核标准
1.评为县教学能手每月加10元,评为县学科带头人每月加20元,评为市教学能手每月加40元,评为市学科带头人每月加80元(不包括公办教师)
2、获得学前教育大专学历的,每月工资增加50元,取得学前教师资格证书的每月增加工资200元(不包括公办教师)。
3、班级连续有2次被评为“流动红旗班级”的,奖班级100元。
4、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酌情奖励。为本园发展建言献策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另有重奖。
5、在园内举行的各项技能考核中获一、二、三等奖的颁发“获奖证书”,并将每一次考核结果进行累计,作为幼儿园对该教师的综合评估和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
6、职务费:公办教师园级职务400元/人、年级职务200元/人。
九、有以下行为的一律辞退:
1、教师之间不团结协作、搬弄是非、相互诽谤,一经发现由此行为的,一律辞退。
2、本园教职工搞迷信、传销等一切违法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向同事、家长推销任何物品,向家长索要财物,或变相向家长索要财物的,一经查实一律辞退。
3、幼儿园如有不当的地方,教职工要积极建议,但不得在家长或外人面前诋毁幼儿园的名誉,或当家长的面议论某一位教师的不足之处,一经发现一律辞退。
4、屡次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或多次不能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一律辞退。
5、有体罚幼儿行为造成影响的,或在媒体、网络上发布不利于幼儿园或幼儿园老师声誉的信息,或其他伤害到幼儿园名誉、利益的一律辞退。
6、不经允许私自旷班者,一经发现一律辞退。
7、班级教师直接相互合作,发现问题进行调解,发生争吵影响工作,一经发现一律辞退。
8、老师之间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一律辞退(公办教师当年考核为不合格,扣除绩效工资)
十、其它
1、招生本地教师每人至少5个,外地教师至少3个,每招一名幼儿奖励200元,超出任务的,一个奖励100元,没有完成任务的少一人扣100元。
2、流失流失一人扣50元,以此累积。(去镇外除外)
3、超员定额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超一人班级教师各加5元。
4、交费按规定时间收缴,按时按量完成交费任务酌情奖励。
5、上级检查工作,受到批评者一次扣50元。
十一、优、先进个人评比事项
(一)评比条件
1.思想素质好;
2.病事假两天之内,允许中途外出(在半小时内),迟到早退(在5分钟内)不超过5次;
3.无安全事故;
4.家长反映好;
5.工作实绩突出;
6.班级老师配合好;
7.幼儿常规好;
8.按时认真完成园内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先进个人奖励
学期结束,按此规定,各班老师按积分高低排名次,获全学期绩效总评分为一、二、三名的,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并根据量化考核的分数,合同到期后决定是否和该教师签订来年的上岗合同,低于60分的老师幼儿园将不再和该教师签订。本细则自规定之日起实施。
签字:
二0xx年春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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