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4-05-25 11:18:24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考核奖惩制度【汇总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核奖惩制度【汇总15篇】

考核奖惩制度1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本外出学习的;探亲、休假超过本半年的;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以学校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校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考核奖惩制度2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考核奖惩制度3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第三条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 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 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 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 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 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 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 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盛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 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4

各处室、各年级、各科组(后勤办、体育办):

  为保证创建“无烟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多部门发出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等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要求学校各处室、级组都要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争创“无烟级组”,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坪山中学控烟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坪山中学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的各项要求。

  一、控烟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坪山中学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等要求,负责每季度对全校各科级组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2)学校控烟督查组和巡查组每月一次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3)级组控烟督查员和巡查员负责每月一次对级组管辖区域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2、不定期考核:

  学校控烟督查组、巡查组等利用明查暗访和平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创建无烟工作办公室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

  二、控烟奖惩制度:

  1、奖励:经申报并经学校考核评为“无烟办公室”的单位,或在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结合绩效考核给于一定奖励。

  2、处罚:

  (1)控烟督查组、巡查组考核发现的问题均与绩效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挂钩。考核发现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员工,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一办公室一个季度内考核发现吸烟教职员工达3人次以上者,加扣管理分0.5分。

  (2)在级组管辖的.控烟场所,每发现1名学生或家长吸烟或发现1个烟蒂,均扣级组管理分0.1分,依次类推。

  (3)在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摆放烟具者,除没收烟具外,每发现1个扣级组管理分0.2分,依次类推。

  (4)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为1分,扣完为止。凡没有申报“无烟办公室”(或没有签订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以及季度考核扣分达1分以上的级组,学校将取消年终先进级组的参评资格。

  (5)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将与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和教师绩效考核挂钩,奖励和处罚情况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或相关会议上通报。

  (6)本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5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特制定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工,在医疗活动中,表现出高尚的品德,优良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做出贡献者均属奖励范围。

  第三条 医德医风奖励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格考核,不搞“大锅饭”,不搞人均分配,不搞“轮流上岗”。

  第四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给予奖励:

  ⑴医德高尚,尽心尽责。对病人有赤诚之心,满腔热情,在医疗护理及保障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周到,一丝不苟,深受广大患者赞誉,事迹突出者。

  ⑵刻苦钻研业务,医术精湛。在技术上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精益求精,在医疗、护理及保障工作中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切实为病人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积极救病人有突出成绩者。

  ⑶作风正派,廉洁行医。医疗工作中,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不图私利,不利用职权拉关系,搞不正之风,拒收礼,拒吃请,拒收“红包”或主动上交“红包”,确实做到处处为病人着想,事事让病人放心者。

  ⑷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尊重同行,团结互助。坚持查对制度,严把质量关,防止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者。

  ⑸医行庄重,语言亲切。在诊疗工作中做到仪表端庄,言行规范,态度和蔼,不以帽取人,不恶语伤人,对病人的误解或发生纠纷,能做到有理让三分,受到委屈后,并能主动解除病人的.思想顾虑,做好医疗护理工作者。

  ⑹保障工作有力。医技、后勤系统千方百计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准确无误提供诊疗依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随时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及时处理突发故障,积极为临床排忧解难,创造整洁、清新、温暖、舒适的医疗环境,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五条 根据以上条件,符合人员由科室申报、支部讨论,报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报奖励报告后,要深入科室调查核实,由领导小组讨论奖励方式,并予公布,通报表扬,材料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作为职务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⑴服务态度恶劣,出语伤人。顶撞患者,刁难病人造成严重不良反映者。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⑵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病人不满意反映到上级机关或院领导,造成很坏影响的。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⑶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误诊漏诊,或推诿病人,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反映或纠纷者,导致医疗事故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⑷索要收受“红包”、礼品、吃请的,或向外院炒卖病人,捞取“回扣”或开搭车药造成不良反映者。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对“回扣”管理的规定》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严禁收受“红包”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 本条例即日起生效。

考核奖惩制度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3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对下井带班领导在月底按考勤表发放下井津贴补助,一般按每天50元。并根据工作成绩在年底给予奖励。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考核奖惩制度7

  一、为了发挥教师的群众作用,以代课为重心,跟随到各个班,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特别是班主任不在时),并随同所在班级对教师进行考核。

  二、每学期结束前,校长对教师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以胜任、满意、基本满意、较差四种类型进行考核,然后分别以90、85、80、75量化后取15%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三、期末由全体教师分别对每个教师进行无记名的测评,即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分别以90、85、80、75量化后取10%作为第二项考核内容。

  四、期未由所代课班级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效果等以很好,较好,一般,差四类,仍以90、85、80、75量化后的20%作为第三项考核内容。

  五、所代学科的期中、期末学生总均分的30%作为第四项内容。

  六、学生上、下学期的智育总均分的15%作为第五项考核内容。

  七、教师出勤记10%,制度另行规定。

  八、说明:

  (1)学生的智育成绩,必须由教务处审查,签字,方可为准。

  (2)学生德育成绩由政教处审查提供。

  (3)所有教职工中(校领导、后勤)产生一名受奖者。

  (4)教师的.总成绩=(第一项的成绩+第二项的成绩+第三项的成绩+第四项的成绩+第五项的成绩)/5。

  (5)排名为后三名的教职工不奖励,其余教给予100,90,…,依次类推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6)凡班级出现严重事故的,一票否决,即班主任和跟班教师取消受奖资格。

考核奖惩制度8

  工作考核考评奖惩制度

  一、依据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道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职称评定、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各类考核,评估细则,根据考核细则对教职工全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与被考核者都应认真对待,严格程序,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制度,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教研课改中有突出成绩、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能够的环境成绩突出、保健工作成绩突出、幼儿膳食品种多样等)。

  2、凡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博幼幼儿园争得荣誉,成绩突出者重奖(如在“六一”开放日、节目比赛、体操比赛、绘画、演讲比赛等活动)。

  处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摔伤、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安全奖,并适当扣发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半天者,扣除当月安全奖、超员将。一天及以上者双倍扣发工资。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话、造谣重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聘。

考核奖惩制度9

  1、目的和范围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考核与责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会制定考核评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对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一并纳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责任:

  3.2.1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由政府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严格按其责任追究。

  3.2.2政府相关部门未予追究的责任,但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事故,视情节轻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办法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委会报公司另定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措施。

  3.2.3各单位对其所辖的`违规责任单位或职员的处置由各单位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4、奖惩及办法

  4.1奖励的范围

  4.1.1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4.1.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4.1.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1.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1.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1.7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4.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4.3惩罚办法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奖惩制度10

  一、分管负责人:

  1、分管负责人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分管负责人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日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各年级负责人:

  1、各年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各年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各年级负责人要针对年级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三、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有记录。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

  3、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4、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 5、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四、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的。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重大责任事故奖惩

  学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优的依据,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考核奖惩制度11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考核奖惩制度12

  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以突出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事故苗头当事故来处理,严格按《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规定》,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2、厂区内(包括办公室)严禁吸烟,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50—300元。在检查中发现烟头或火柴,如当班人员不能说明来历每个烟头(火柴)罚款40元。

  3、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穿高跟鞋和带钉鞋上岗,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岗上喝酒,如有违犯发现后每人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5、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岗窜、乱岗等,如有违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

  6、严禁携带香烟火种上岗,违者予以没收,并罚款40元。

  7、班组“三标”建设不达标的`班组,扣罚当月奖金的30%。

  8、对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9、对及时发现并排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在发生事故时,能沉着通敢地抢险救灾,减轻损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考核奖惩制度13

  一、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搞好学校食堂饮食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肠道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二、奖励细则:

  1、炊事人员、保管人员等工作好,卫生工作符合规定要求,一月内未受到批评、处罚的,每人每月奖励20元。

  2、食堂工作全面符合要求,师生对食堂食品卫生及质量普遍反映良好,奖励食堂管理员每月100元。

  3、每学年食堂卫生质量安全任务完成好,奖励食堂管理人员300元。

  4、每学年食堂饭菜质量好,受到师生和社会各方面普遍赞誉,奖励食堂管理员500元。

  三、处罚细则:

  1、炊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每人次5—10元罚款:

  (1)上班不穿工作服或不戴工作帽者;

  (2)头发太长未理者;

  (3)指甲长或脏者;

  (4)加工、出售食品过程中,随地吐痰者;

  (5)便后不洗手就从事工作者;

  (6)工作服比较脏者;

  (7)肉、菜未洗干净就加工者;

  (8)餐具未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者。

  2、炊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每人次30元罚款:

  (1)生、熟菜墩或刀具混用者;

  (2)冰箱内生、熟食品混放者;

  (3)工作中,对就餐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者;

  3、采购腐烂、变质食品,采购“三无”原料或未按要求索证者,处以采购员200元罚款;验收接纳腐烂、变质或无证原料,处以库管员200元罚款;以上两项中,同时对食堂管理员处以300元罚款。

  4、食堂库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库管员20元罚款:

  (1)米、面等未离地离墙存放;

  (2)食品混放或库房脏乱;

  (3)食品、调料无明显标签;

  (4)霉变或过期食品未及时处理;

  5、有以下情况之一,处以食堂管理员100——300元罚款:

  (1)卫生教育管理不严,一月内食堂人员达10人次被处以罚款;

  (2)食堂整体卫生状况差;

  (3)食堂建章建制差,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确;

  (4)食堂各项记录(会议记录、采购记录、消毒记录、检查记录、人员及职责等)不齐、零乱或不规范;

  (5)因饭菜质量、服务态度不好等促使就餐人员意见多。

  6、发生卫生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检查与奖惩的执行:

  1、检查食堂卫生工作,由校医室、德体艺卫处、总务处、学生处组成,每周至少两次。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检查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制定的食堂卫生制度等要求开展,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循私情;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严肃指出问题。检查中发现有违反食品卫生规定的行为,要填写处罚登记表,请当时人签字。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和食堂负责人要在表上签字,并妥善保存检查资料;食堂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落实整改。

考核奖惩制度14

  一、卫生局设立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单位,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医疗单位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卫生局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服务对象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单位本区域内发生吸烟现象,单位一把手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每一个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单位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

  六、各单位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长审批后,交会计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单位,每季度在全县本系统内通报。

  八、定期对各单位小卖部、餐厅、科室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按卫生局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各单位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全县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中,无人举报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年度奖励20xx元。

  十一、各单位对戒烟成功的员工给予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15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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