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核制度

时间:2022-11-20 16:41:12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核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考核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考核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考核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正、客观、合理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同时根据考核成绩决定对员工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提供客观依据,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为此,特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湛江市葵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主体:品质管理部

  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品质管理部经理

  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试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96分以上为优秀,91-95分为良好,86-90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1、试用期考核

  (1)、考核对象:试用期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占60%),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占40%)。(以下简称综合考核成绩)

  (4)、考核结果:

  A、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给予转正,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B、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在86分至90分之间,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延长期满若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给予转正,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则公司与聘任试用期员工解雇劳务关系。

  C、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则不予录用。

  2、不定期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85分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10%。

  3、月度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结果:

  A、综合考核成绩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月度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月度绩效工资×(综合考核成绩/100分×100%)=月度应发绩效工资。(例如:部门主管的月度绩效工资为:1000元/月,综合考核成绩120分,月度应发绩效工资=1000元×120/100×100%=1200元)

  B、月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低于85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20%的基本工资。若月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则给予辞退处理。

  4、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员工;

  (2)、考核主体: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小组;

  (3)、考核方式:业务知识采用笔试考核,业务技能由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结果:

  A、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奖金发放参考依据;

  B、年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公司给予续签劳动合同。

  C、年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在86分至90分之间,转为相应岗位的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若综合考核成绩在91分以上给予转正,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则给予辞退。

  C、年度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则给予辞退。

  1、考核标准

  为确保科学设计考核项目,直观、准确显示考核各项数据,有效、客观、公平、合理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同时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设计相应的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分为八类: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物业助理、维修技工、保安领班、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各岗位的具体考核实施执行《员工岗位考核标准细则》。

  2、考核内容

  (一)德 员工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

  (二)能 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 员工的工作作风,组织劳动纪律;

  (四)绩 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考核权限

  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葵园物业管辖各物业的物业经理考核部门主管,总经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经理及各物业的物业经理,行政人事部统计备案。

  4、考核要求

  A、各级考核者必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考核所属职工,要求各级考核者认真负责的组织

  每次考核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严肃处理。

  B、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20%的基本工资,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时间上报即:试用期考核于员工试用期满的次月3日前上报,不定期考核与月度考核于次月3日前上报,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5日前上报。

公司考核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考核制度3

  一、绩效 考核 的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级能够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做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 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亦是对员工 职务的调整、薪酬 福利、培训 及奖金核定的重要依据,明确员工的导向,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

  二、考核范围: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季度、年终考核)。

  三、考核原则:

  3、1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 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3、2 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四、考核公式及其换算比例:

  4、1 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50%)+360度考核(30%)+个人行为鉴定20%

  4、2 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50%;360度考核总计100分占30%;个人行为鉴定总计100分占20%。

  五、绩效考核相关名词解释:

  5、1 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5、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 指标。

  5、3 360度考核:是一种从不同层面的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从多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并提供反馈的方法,考评不仅有上级主管,还包括其他与被考评密切接触的人员。

  5、4 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考勤 、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六、绩效考核指标及细则

  KPI绩效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每个被考核人有10项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权重分别计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比例为50%。

  6、1主管级以下人员,在360度考核中分数,为部门管理类人员的平均分。

  6、2个人行为鉴定考核

  6、4、1个人行为鉴定考核总分为100分

  6、4、2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6、4、3旷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6、4、4忘记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0、5分

  6、4、5每月请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1分依次类推。

  6、4、6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

  6、4、7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

  6、4、8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6、4、9无故不参加公司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七、考核时间:

  7、1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7、2 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7个工作日内结束。

  八、考核等级/比例:

  8、1个人绩效津贴比例:

  8、1、1 普通员工:占个人总工资结构的5%;

  8、1、2 普通职员:占个人总工资结构的10%;

  8、1、3 主管: 占个人总工次结构的15%;

  8、1、4经理: 占个人总工资结构的20%;

  8、1、5副总经理: 占个人总工资结构的30%;

  8、1、6或者结合个人职等进行绩效津贴比例划分。

  8、2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

  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

  8、3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九、年度考核规定及薪资提升标准:

  9、1 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9、2 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

  在公司服务满1年按考核成绩予以年度调薪(针对职员类),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优等:基本工资×12%

  甲等:基本工资×6%

  乙等:基本工资×3%

  丙等:不调整

  丁等:解雇

  9、2 生产直接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规定调整。

  十、考核纪律:

  10、1 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上级领导不负责或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扣除当月绩效奖或扣分处理。

  10、2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将给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绩效和岗位津贴。

  10、3 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10、4 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十一、考核仲裁:

  11、1 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持续改善考核方法,特成立考核小组,人员为各部门权责负责人,组长为人力 资源部经理。

  11、2考核小组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A、对考评人的监督约束

  B、考核投诉的处理;

  C、讨论并通过各部门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

  D、每半年检讨考核制度,视情况修订考核制度及指标。

  11、3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之后的三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11、4考核小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请后,在考核面谈的第5天组织考核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

  十二、绩效面谈

  12、1绩效面谈是提高绩效的有效途径,各部门主管权责主管必须在考核结束后一星期内安排绩效面谈,办公室职员的上司安排单独绩效面谈,普通员工可以“考核总结会议”的方式进行,但对于最优秀员工与最差员工,应予以单独面谈,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0内将面谈记录原件交到人力资源部,部门留存复印件。

  12、2绩效面谈的内容详见考核表背面的《绩效面谈表》,面谈记录的内容将作为员工下一步绩效改进的目标,培训安排的参考。

  十三、本办法执行初期每半年检视讨论一次,以后视实际执行需要修订,考核小组总结讨论后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呈报总经理审核后批准执行。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核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xtra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Ⅰ、Ⅱ、Ⅲ、Ⅳ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Ⅴ、Ⅵ、Ⅶ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Ⅷ、Ⅸ、Ⅹ、Ⅺ级职工。

  第九条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月和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月日起至第二年的月底,为期个月。

  2、与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月日起至月日,为期个月。

  第十二条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公司考核制度5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一)违反《卫生制度》、《例会制度》《财务制度》条款之一者;

  (二)不按规定办理相关广告发布、审查手续者;

  (三)凡在上班时间通讯不畅(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无法联系者

  (四)设计完成后不及时通知客户看稿定稿者;

  (五)设计方案传给客户后不及时跟单者;

  (六)客户定稿后不及时把工作移交下一环节者;

  (七)相关责任人不及时上报材料库存导致误工、影响业务进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元的罚款:

  1、违反《设计、工具、车辆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质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员安排严重不合理,产生较大人工浪费的;

  3、工程部负责人为了顾及情绪,故意多带作业人数者;

  4、忘记客户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远距离安装作业忘记带材料、工具或其它因准备不充分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门不检查油箱导致半路没油的)

  6、业务登记不清楚,结账时出现漏单、单据丢失或业务参数不清导致无法收回业务款时由主要经办人或有过错环节当事人负责把业务款收回并罚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员未及时关注合同信息,导致公司违约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内容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

  1、不服从上级管理的、顶撞上级;自身原因被公司责罚时拒不认错者,闹情绪者;消极怠工,言语冷漠、态度生硬的;

  2、离岗后留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3、发生和传播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的;

  4、拒接电话、粗暴挂断通话、故意设置致电话无法接通者; 5、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因个人失误造成公司客户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无条件解聘辞退,扣除所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同时处以20倍以上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股东如有下列行为者,除按上述惩罚外另处以取消其股东资格和权利,其股份资本以赔偿和罚款的形式转为公司资产;

  1、未能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长时间旷工者或强行辞职者;

  2、故意浪费材料、损坏工具的、破坏设备者;

  3、偷盗公司财产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谋取私利的;

  4、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间打架斗殴或在外惹事生非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户商业机密,转移公司客户的;离职后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图纸等私自转让或泄露给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营私舞弊、虚报账目、贪污挪用、收受客户和合作单位贿赂,损公肥私者;

  五、考勤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5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5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4、打电话、发短信或qq留言请事假者,除按规定扣除请假时段的工资外另罚款20元;

  5、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罚款;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辞退处理: (1)单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以上; (2)单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以上;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8天;

  六、有直接经济损失或对公司形象有较大负面影响的,按业务金额的10%进行惩罚,最高惩1000元封顶。

  七、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承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一经公司查证(含承接业务后转手给其它广告同行操作),除按承接业务的金额同比罚款外另扣除当月所有奖金;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随时罢免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并降低基本工资:

  1、不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公司安排和管理;

  2、连续三个月业绩低于普通员工;

  九、工程部员工连续两个月以上业绩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业绩标准时,公司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降低基本工资;

  2、解聘辞退;

  十、在其它制度中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处罚但无明确处罚规定的以《惩罚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所有惩罚均在最近一次工资发放时兑现;

公司考核制度6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物业管理公司全体职工开会研究决定,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勤:迟到一次扣50元,早退一次扣50元,无故脱岗一天扣三天工资,病、事假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二、维修: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维修,如出现推、拖、不及时维修现象的被住户投诉后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一次扣50元,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

  三、卫生:每天必须保持小区卫生干净、整洁,房管员与保洁班长督促清洁工每天清扫小区,每星期三次清扫地下室卫生,如发现小区内卫生差,地下室卫生不干净,清洁工和房管员一次予以罚款各50元。

  四、绿化:房管员督促绿化人员及时对小区草坪、树木进行养护管理。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花、草、树木死亡的一次扣50元。

  五、电话:住户需维修给房管员打电话,房管员应及时接听,连打二次不接者,被住户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者扣除当月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得超过六次)。

  六、抄表:房管员抄表率:水表100%以上,如一项未达到扣除当月工资50-100元,未抄、漏抄、错抄、代抄水者住户拒交和少交的费用,由房管员承担,并扣当月工资的10-15%。

  七、收费:收费人员必须每月收费率达到95%以上,做到与房管员及时联系,如未达到扣除收费人员及房管人员当月工资20%,连续三月未完成收费任务的人员,可作待岗处理。

  八、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每星期对小区检查一次,如未检查扣除当月工资10-20%。检查范围:绿化、卫生、考勤、小区维修等。

  九、着装、工作卡: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上岗。小区工作人员必须服装统一,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

  十、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节假日(房管员)值班,必须在岗,如发现其不在岗,扣款50-100元,并承担值班期间所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

  十一、财务:财务收费(水、电、暖气费等)的收支情况,必须及时按月上报本公司负责人知晓,如不及时报出或漏报的,扣财务人员当月工资的10%。

  十二、业务:包括档案管理,做到及时出据各种文字报告做到上传下达。考勤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现代打考勤者,考勤人员及代打考勤者各扣10元。

  十三、对已聘岗人员,如果工作表现不好,不能积极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住户投诉在二次以上,经理有权随时进行处罚或解聘。

公司考核制度7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业技术等知识,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一、培训管理相关制度一般要求

  1。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部门为主要实施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2。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培训体系

  1)培训对象:所有公司员工。

  2)培训目的:协助公司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

  三、培训计划的拟订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培训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四、培训实施

  1)员工一般在入职后进行集中培训,每次2课时左右,对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

  2)培训由行政部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全程跟踪实施情况。

  3)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生产操作人员在行政部培训完毕后,由生产部门安排培训。主要是针对新员工将要从事的岗位工作进行应知应会培训,以及提升工作绩效应学习的内容,包括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使之能达到独立上岗的要求。

  5)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

  五、出勤制度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员工培训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六、建立全员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七、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员工每年至少参加10学时的培训,此培训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及自己参加的各种有助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训。

  3、若员工年度培训满10学时,则年终发双薪;反之则视为不合格,年终不发第13个月工资。

  4、行政部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行政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行政部组织的针对全公司的培训可定量或定性考核,各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定量考核为主。

  6、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公司考核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针对员工的关键业绩指标(产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管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

  二、考核车间:原料、成型、烧成、分级包装、模具(其他车间部门暂不考核)

  三、考核内容:本月产量、质量缺陷计划,产量、质量均衡率。详见每月车间生产指标和车间缺陷控制目标。

  产量均衡率=(每天实际完成/每天计划×100%之和)/月工作日

  质量均衡率=质量达标品种数除以当月所生产的品种数乘以100(即品种质量达标率)

  四、考核方法:将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基数按不同职级划分:车间主任xxx元,副主任xxx元,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xxx元。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根据产、质量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数发放工资,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第一条对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的考核:考核基数×30%作为产量工资,考核基数×50%作为质量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产量均衡率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质量均衡率工资

  产量浮动工资=本月完成产量/计划完成产量×(考核基数×30%)

  注意:当本月完成产量除以计划完成产量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50%)

  注意: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产量均衡率/产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意:当完成产量均衡率除以产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意: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应得工资=基本工资+(产量浮动工资+质量浮动工资+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第二条对质检的考核:考核基数×80%作为产、质量工资,考核基数×20%作为产、质量均衡率工资。质检主要考核质量指标。

  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80%)

  注意: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20%)

  注意: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检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质量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的考核负责人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的考核负责人是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二条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核沟通;

  第三条具体考核步骤在各岗位的考核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四条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x日至x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每月6日前把产质量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根据上报材料指导相关车间作工资,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车间主任有权利、责任在考核总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班长、质检员工资,根据他们所承担指标完成好坏情况进行调整,每月6日前把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没大问题,原则上尊重主任意见,并实施监督。

  第三条各车间每旬利用黑板报形式公布一次车间产质量指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同时每道工序每旬评选一次产质量第一名、产质量进步最大第一名、产质量倒数第一名、产质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两名予以公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评选方案由各车间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本考核制度从xxxx年xx月正式实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核制度9

  第一条人事考核体系

  对原有的月度考核、劳动态度评价等考核形式进行系统整合,再加以专业化、形式较为科学的人事考核体系。

  1、劳动态度评定:

  根据退休金发放制度进行季度劳动态度评定,日常考核中不评议劳动态度。劳动态度评定实质上是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标准,这个标准是文化标准,包括基本行为规范、责任心、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

  2、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表现的考核,是由各级行政主管去实施完成的绩效管理与评价过程。

  此项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转化而来,考核期中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这是一种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强调的。是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现成果及与工作有关的实际能力体现。

  3、任职资格能力考察:

  由各系统干部部门负责考察各级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能力状况,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个系统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评价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水平,为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才库,也为培训、开发与使用员工提供动态、丰富的档案库。

  第二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进行深化和优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优点,同时提出新的内容和改进要求。对高中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将另行制订相应的工作述职与评价制度,以下内容只适用于中基层员工。

  1、考核对象。中基层员工相对于高中级干部而言,指大系统三级部门及其他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正式员工(不包括钟点工、临时工和计量制人员)。

  2、考核形式。根据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通过量化表的形式,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事实或数据)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量化表力求实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较大空间供考核者填写评价意见。

  3、考核内容。核心是工作绩效,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岗位技能的转化部分,即表现出来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绩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绩效特征。

  4、考核要素。按分类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考核要素,开发类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专业类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事务类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要素力求简化,以点带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须具有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评价。

  5,考核基准。指公司内通用的考核标尺,尺度的掌握原则是:S(“杰出”)指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在远远超过目标要求且其他方面达到要求;B(“好”)指达到目标要求;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6、考核标准。指对具体考核要素进行评价的绩效标准,通常表现为可衡量的工作目标数量、比率等或可检测的品质标准,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双方确认,后者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

  7、考核依据。指能够反映员工工作绩效水平的依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客观、准确的事实或数据,数据主要在业务活动中采集,事实主要由考核者从工作过程中记录和收集。相关协作部门的评价意见也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应用规范的表格通过正式渠道获得。

  8、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要素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再对照考核基准确定绩效考核的等级,即得出考核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应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结果确实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绩效的真实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能够保持一致性。考核结果不只是一个等级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规范性评价意见。

  第三条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制度。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职位描述的基础上,以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为标准,对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能力倾向、潜能与职业品质等内容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所在职位的胜任程度,提出员工能力资格上的优势与不足,并逐步明确员工的事业成长与发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养方向等。

  1、考察形式。上级考察下级,主要依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稳定的能力特征和职业品质特征。考察下级是上级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考察下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关心、指导、培养下级的过程。员工对任职适应性也可向上级提出。

  2、考察内容。考察评估内容的重点在于“工作人”而非“社会人”,即组织中人的品质和能力因素,这些因素只与员工所任职位的资格条件有关。考察时上级应力戒带人个人主观偏见,月度人事考核应较多地从公司角度对员工提出要求,主要发挥其导向和约束功能,以达到全体员工在企业文化基础上对公司管理的认同。改进后绩效考核制度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专门的考核,加强工作成果导向,以引导员工工作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3、季度绩效考核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

  可以将工作绩效考核的周期改为季度后,逐步导人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标的制订与期末的考核评价,但同时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设计月度工作计划与检查制度、月沟通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周记制度等,注重对员工工作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记录和工作指导。

  4、强化考核者培训并引人资格审核制;不少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并不断完善新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考核者进行相关培训。并引人考核资格审核制,考核者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持证执考,同时对其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其考核资格实施定期审查。

  5、各部门应在“继承”中开展改进工作:

  在总体改进思想的指导下,各部门应坚持吸纳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并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改进工作。

  6、以各干部、干部处为改进工作的主要推行者。人力资源管理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层面上提出指导,并与各干部、干部处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处应担负起此次改进工作的组织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及时提供有关支持。

  7、改进工作与工资改革工作相辅相成。

  人事考核与工资制度的关系其本质是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非常紧密的。考核改进与工资改革工作看似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应统筹安排、互促互进,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公司考核制度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 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考核制度11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2.1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3.1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考核权限划分:

  4.3.1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公司考核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考核制度13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保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地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六、小区内有其它劳动也要参加,同时要保证本职工作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须保持垃圾车清洁,每周必须彻底洗刷一次。

  八、垃圾车停放点四周要保持干净,地面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公司考核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另行处理。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2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次。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其它处理。

  8.2收费员考核评分细则

  8.2.1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台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2各科目按规定记帐,按时结帐、对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建立、完善各种收费台帐,保管、使用好发票及收据,定期检查、核对,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3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出差错,未做到,扣5分/次。

  8.2.4认真、仔细收取各类费用,无计算、书写错误,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假钞,自行赔付。

  8.2.5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欠缴费用业主/用户名单名细,延时或不准确,扣1~5分/次(项)。

  8.2.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物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2.7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2分/次(户)。

  8.2.8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扣2分/次。

  8.2.9积极主动配合收费员催收各类款项,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记录完整、及时、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12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8.2.1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14客户报事报修投诉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项)。

  8.2.15未按期回访业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 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9.0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考核制度15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XX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XX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l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3、计算材料利用率时,各车间的领料数应等于入库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8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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