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学校深入学习和贯彻柳城县教育教学工作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柳城县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为载体,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手段,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向管理要质量,向课改要质量,努力提高社冲乡小学的办学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基本情况
社冲中心小学本部位于柳城县最南端,距县城约60多公里,学校原为社冲中学校址,学校创办于xx年秋,校园总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约20xx㎡。学校五室齐全,各室配备拥有量均达国家级三级标准要求,“普九”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
我校下辖8所村完小。小学1—6年级在校生为660人,学前儿童为205人。其中社冲中心小学(本部)学前至六年级共有455人。寄宿的学生有323人。全乡小学共有公办教师106人,校长、教导主任岗位培训合格率为100%。全乡小学入学率为100%,完成率为100%,辍学率为零,全乡小学生犯罪率为零。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为7.92平方米,生均图书11.3册。学校布局合理,校园绿化、美化有成效,校容校貌变化大。小学五室、综合室都达标。从1998以来,小学生毕业率以及行为规范合格率均达到100%。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新的突破。
四、取得成效
我校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以“办负责任的学校,培养负责任的学生,做负责任的教师,造就负责任的公民”为办学宗旨,努力将学校办成学生的“家园、乐园、学园”。
1、寄宿制办学,较好地解决了路远学生上学难问题,巩固了布局调整成果。
2、学校为外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个“新家”,消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弥补了农村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缺陷。从而使学校和教师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让农民安心外出务工,对我乡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我乡基础教育的发展。实行寄宿制后,学校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4、寄宿制办学,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由于村小、教学手段落后,很多学校都是靠“一支粉笔、一本书、一张嘴”进行教学,不利于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此,社会、学生家长反响十分强烈。寄宿制创办后,村小部分学生到我校就读,农村孩子就和中心校的学生一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教师队伍人尽其才,达到了教师队伍的优化。教学时间得到保证,现代教学手段(特别是远程教育设备)的运用,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的全面开设,都为学生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和非寄宿学生相比,寄宿学生课余学习时间有序安排,便于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寄宿生之间交流、合作的机会多,尤其是学校为寄宿学生安排的晚自习由平时的课任教师辅导,等于为每个寄宿学生请一位“家教老师”,这是非寄宿学生很难达到的条件。
5、寄宿制办学,寄宿生独立生活的自理能力明显增强。学校通过有计划的对寄宿学生进行自我服务和内务整理等常规技能训练,学生都能学会和掌握内务整理、排队领饭、洗衣服等基本的生活自理技能。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学校通过抽查、竞赛等形式促使和要求人人过关。寄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后,回家也能帮着家长整理内务。
6、全乡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五、存在问题
1、教师结构出现失衡现象:一是年龄结构断层,从20xx年以来我乡只调入1名毕业生,中老年教师居多;二是专业教师馈乏,语文、数学教师还基本合适,但七学科教师相当馈乏,目前我校只有1名体育专业教师和1名英语专业教师。另外,一些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是强者,但在科研工作方面重视不足,成果不显著。
2、我乡对村完小管理不到位,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教学成绩一直没有提升。
3、教学设备还需进一步的完善,目前中心校只有一个多媒体教学平台,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需求;学生电脑陈旧,有的无法使用,严重影响信息技术课的开设。
4、寄宿制学校管理经验、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校在这方面是初次探索,无成功经验可谈,而家长和社会都对寄宿制寄予厚望。如何保证寄宿制在安全服务的同时,又能全面发挥育人功能,是摆在学校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5、学生基础薄弱,“留守儿童”比例大,给家庭教育带来了新挑战。全乡约有三分之一为“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很难有效管理孩子;父母外出打工,想管理又鞭长莫及,家庭教育几乎为零。虽然老师也进行家访、电话联系父母,但效果不明显。
6、学校的娱乐设施极少,学生玩的东西太少了,学校对学生没有吸引力。
7、课桌椅是学校的基本设备,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设备之一,但是我校目前课桌椅全是旧桌椅,对学生的健康有着重要影响,也极大的影响了学生的学习问题。
8、学校的图书量不足,且书籍陈旧,极大的影响学生的课外阅读。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3
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增强教学质量意识,积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评价方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改革和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考核办法》,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引导学校全面推进创新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的目的
1、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改进课堂教学,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学的水平。
2、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建立面向全县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数据采集分析平台,用技术手段保证发展性评价的有效进行。形成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4、及时掌握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畅通教学质量管理的信息渠道,建立中小学教学经验推广与教学问题“预警”的机制。
5、尽快在全县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通过长期监测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始终处于不断完善和改进状态,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完善县、校、教师三级监控体系,形成有效沟通、有机结合、有序运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1、完善县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局教育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局每学年根据监控情况分析,召开2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会,组织协调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做好学情、教情分析,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2、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小学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全面负责本地(校)范围内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学期召开2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制度、计划、实施、检查、反馈、改进等工作。校长要树立质量为本的思想,探索监控教学质量的新策略、新方式。要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提高质量监控信度,有效控制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要素,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证。乡镇中心校全面负责镇辖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有效的单元、月考监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同步提高。
3、完善任课教师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任课教师通过座谈、个别谈心、问卷、作业及单元、月考检测等方式,适时监控学科教学质量。要增强质量意识,养成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习惯,提高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要强化民主教学意识,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要努力研究学生学习质量的问题,改进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三、健全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小学毕业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全县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管理办法,健全小学毕业班的学籍审核、考试报名、考试组织、考试巡视、统一阅卷、学业成绩评价、考试质量分析、划片录取等制度。加强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的过程管理,对严重违反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管理制度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形式应体现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和推进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段成果,促进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有利于小学课程目标的有效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初中毕业班质量管理制度
县教师发展中心要对初中毕业班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考备考方案,帮助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学年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进行重点质量分析,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通报。中考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初中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班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拟定毕业班教学及复习备考工作计划,保障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着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3、期末统一测试质量分析制度
全县中小学应进一步加强期末统一测试组织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努力提高考试的信度,确保测试成绩的真实性。要充分利用期末统测成绩分析资料,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对辖区内各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进行全面质量分析,找差距,研对策,为今后的教学教研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4、各年级教学质量抽测制度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由主管局分管局长负责,县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股具体落实。我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实行县、镇(直属学校)二级管理。
县级抽测: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抽测试卷的命题、制卷、阅卷、质量分析、结果通报和质量分析反馈等工作;教育股负责抽测的人数核定。抽测的具体要求是:
(1)小学每学年对非毕业年级至少进行1次抽测,抽测的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学与思品合卷);每次抽测至少一个年级的两个学科。
(2)初中每学年对7-8年级至少进行1次抽测,抽测学科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思品、生物、历史、地理。每次抽测至少一个年级的两个学科。
(3)县级抽测评价作为形成性评价,其结果只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使用,不参与县级终结性评价表彰。
镇级抽测:各乡镇每学期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学开展1次抽测,每次抽测至少包括两个年级的两个以上学科。对抽测结果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的意见,抽测结果要应用到对教师绩效量化考核之中。各中学分年级进行不定期抽测。每学期,各镇和初中要将开展抽测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数据报县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5、实施教学质量管理月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相关政策,切实落实控辍保学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大数据、学籍管理系统、质量监测在控辍保学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监”教学质量,“控”辍学学生的作用,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月报制度。
(1)全县中小学都要实施严格的月考制度,月考每学期进行三次,每次月考全县中小学统一拟定在次月的第一周。
(2)月考必须由各中心校,直属中心校统一安排,结合县级抽测、乡镇级抽测统一进行。
(3)每次月考结束后,对各乡镇中心校、直属中心校都要以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为标准,建立月考数据库和质量台账,并按照统一的质量台账要求对所属学校认真填报,并在次月的第二周将监测数据上报县教育股和教师发展中心。
(4)教育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要组织教研员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按照教学质量监测和控辍保学监控将全县各学校监测结果在次月第三周在全县进行通报。
(5)全县各中小学要按照监测结果进行认真整改,按照控辍保学相关规定对辍学学生进行劝返,对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6、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检查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学管理干部随堂听课制度,树立课堂教学必须“有效”的思想。校长应带头走进课堂,把握课堂教学的方向,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主管局每学年对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各乡镇学区中心校每学期要坚持对辖区学校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检查结果与绩效量化考核挂钩。
7、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评价制度
县教师发展中心每学年要对初中和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价。依据《泾源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通过听课、评课,检查备课、作业、教研组活动记录,师生座谈等,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状况、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并作现场反馈和书面反馈。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向主管局提交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每学年将检查评价情况通报全县。各学区中心校全面负责镇辖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价,要健全制度、制定标准、形成规范、落实责任。
四、把握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包含教学管理工作评价、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抽测评价、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
1、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全县中学和县直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乡镇学区中心校负责对所属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评价以下四个项目:
(1)教学常规:主要评价学校及其教学组织的管理能力、课程开设、计划、活动、教学常规检查及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2)教学过程:主要评价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3)校本教研:主要评价学习型组织建设和校本教研的制度建设、教师专业发展、集体备课、评课议课、校本课程开发、承担或参与区域教研协作活动、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动等方面工作情况。
(4)教育科研:主要评价学校课题立项、课题研究过程、到期课题结题、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责任
1、主管局将加强对中小学期末检测、毕业质量监测、期末教学质量抽测、教学质量管理月报制度等的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当作教育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搜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不断改进工作。
2、县教师发展中心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心,对中小学教学质量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用多种形式调研各学科教学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和要求;要积极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测、调研与研讨活动,多形式加强对学校的教学监控,及时发现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学校加以改进。
3、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全县中小学校长都要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方法,树立全员监控、全面监控、全程监控的观念,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使教学成为不断反馈、调节、改进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结果使用
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结果由主管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将依据《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评价办法》纳入对各学校学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学校年度考核及评优评优的考核依据。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4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5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始试行,原方案(汝教〔20xx〕15号)同时废止。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顾问,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及其他任实职的副科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的日常事务。由分管基教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
二、评价和奖罚对象及奖项设置
1、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设特等奖和贡献奖。
2、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分类设奖,设一、二、三等奖。
3、县高中阶段学校:高三设高考奖、高二设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中设高考奖、技能测试奖。
三、评价和奖罚时限
一个学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当年8月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评价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按《汝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评分细则》(附件)实施。
①县六中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初中学校第一名且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只有一项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值,则不评奖。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低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二名且第一名为城区学校、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三名及以后,则不评奖。
③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评分细则量化排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所学校。
2、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设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如奖励办法修改则按新办法执行。
3、普通高中肄业班设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高一质量监测奖,按学年期末学生质量监测成绩人平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量化计算(注:计算办法三项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为奖惩名次),奖前6名。
4、职业中专学校设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按合格率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
五、奖罚措施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领导表彰奖励、干部奖惩任免、责任追究及教师工资晋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升迁调动等挂钩。
(一)奖励办法
1、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
2、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业中专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对一至六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三项一致,奖金数据实确定,2-6名按10%递减。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奖金数据实确定,一等奖至三等奖奖金按25%递减,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贡献奖按三等奖奖励。
4、对获奖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按获奖等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据实确定,一至三等奖按25%递减。
5、对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学校,或荣获一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2个;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学校,或荣获二、三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1个。
(二)处罚办法
1、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排全县倒数最后三名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该校通报批评和对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该校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及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评优评先资格;若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注:对科级干部,县教育局将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同),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若连续两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若连续三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对高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阶段学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一期末监测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技能测试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必须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教育局核减该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1-2个。
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导评估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评奖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此方案将列入《汝城县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考试院负责高考奖的评价,教研室负责高一质量监测奖的评价,职成教股负责职中技能测试奖的评价。
2、各相关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评分细则内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级以上各校获奖情况(含学校集体荣誉、学生竞赛获奖等)的获奖文件及统计表,作为记分依据。
3、各学校要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年度具体详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方案,经学校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审核和局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奖励额度应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确定。
4、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认真,努力杜绝差错。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7
为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监测及评价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兴县”“质量兴教”意识,构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发展平台,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整体提高我县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基本依据。
三、评价原则
(一)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五)监测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价内容
(一)综合考核及评价。
(二)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
五、评价办法
(一)综合考核与评价
从德育管理、智育管理、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教育和控辍保学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简称“5+1”评价(“5”即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1”即控辍保学)。
1.德育管理。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用好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资源,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和线上德育学堂等。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展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学校积极提升学生智育水平,实施创新素养教育,培养认知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形成。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质量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体育锻炼。学校严格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和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特色体育项目,多形式发展体育健身,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体教融合。强化学生健康综合干预与监测,青少年近视率达到防控目标,肥胖率控制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严格落实国家艺术课程设置相关要求,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5.劳动教育。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6.控辍保学。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杜绝学生流失,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二)教学质量激励
1.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对我县中小学校、管理者、学科教师、班主任予以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奖励激励,以绩效奖励性工资增量方式进行,具体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2.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奖励。在我县初、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标准,从当年初高中毕业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具体方案由学校、县教研室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六、资金来源
(一)本实施方案所奖励学校和教师的资金由县财政通过单列绩效增量的形式划拨。学校获得的绩效增量奖励资金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筹支配使用。
(二)鼓励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武宣县慈善总会捐赠资金,加大“金秋助学”力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激励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宣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激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做好评价等工作。
(二)科学评价正确导向
各评价细则和设奖项目,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应本着培养人格健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导向,实施细则和实施过程由县教育体育局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对中小学校有关政策调整或形势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关政策和武宣县实际情况修改。
九、本办法自20xx年起实施,原武政发〔20xx〕42号自行废除。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8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9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促使各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和谐发展,以致全面育人,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县教育核心发展力。
二、监测目标
尽快在全县逐步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为全县教育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监测依据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依据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xx]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xx]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
四、监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监测体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使监测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自主发展;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体说,是根据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目标、教学任务设置评价指标。高中着眼于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初中着眼于综合素质培养,为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奠定基础;小学着眼于基础教育和习惯的养成,注重学生素质的多元开发。
(二)发展性原则
监测目的重在了解各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由于各校的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等因素的差异,必然会导致教育教学质量的差异,承认差异看进步,在原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通过质量监测和分析为各学校进行动态发展提供建议。以达到调整教学管理措施、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目的。对测评结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发展水平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做横向结果对比分析。
(三)综合性原则
既要关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评价,更要关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国家规定课程的评价,更要关注校本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更要专注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更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科特点,有的学科以定量评价为主,辅以定性评价,有的学科以定性评价为主,辅以定量评价。能够量化评价的内容,也要从量化数据中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除常规的纸笔测试评价外,还要采用表现性评价手段,进行质性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教育教学质量。
(五)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测评,既要有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更要有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通过形成性评价,获得教与学的反馈信息,改进教与学,实现质量控制。通过终结性评价,了解一个教学阶段的质量状况,完善教学管理措施,改进和调整教学策略及教学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定方式方法。在评价指标严密的科学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在评价内容的无限复杂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倾向于选择后者,保证监测的信度和效度。
五、监测范围
东平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所有学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以县直高中、初中各学校、县直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为主。
六、监测体系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环境保护。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普通高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
1、思想政治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能分清善恶、是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2、道德素养: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2)公民素养。
1、民主与法制素养:理解法律知识,具有法制观念;遵守纪律,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
2、环保意识:了解环保知识,并主动宣传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保护环境;
3、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和他人,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文明习惯: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5、职业与创业意识:具有职业兴趣,获得职业信息,进行职业准备;学会生涯规划,培养创业意识。
(3)交流与合作。
1、交流:会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观点;与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系和谐。
2、合作:能把自己当作集体的一员,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4)学习能力。
1、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浓厚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学习方法与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3、学习能力:能有效地获取和处理信息;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4、实践与创新能力:会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5)运动与健康。
1、身体素养: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心理素养:能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悦纳自己;情绪稳定,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6)审美与表现。
1、审美情趣:具有审美意识;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情调。
2、审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善于发现美,能欣赏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
3、美的表现与创造:能以各种方式表现美和创造美。
各校可根据自身的历史传承和发展追求,尽快编制独具个性特色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体系。小学阶段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按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分别制定评价目标体系。
(二)学科学习目标:
对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测以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为依据。
学科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和个性特长。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不能截然分开,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对学科课程的评价,在关注基本科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体育与健康、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科目的评价。
七、组织实施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全县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报告。
监测人员由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段的教研员、体卫艺教研员和东平县教育教学专家服务团中相关专家组成,按照相对固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形成项目测评队伍,必要时聘请县外有关专家参与。监测中心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要求、熟悉程序、严明纪律,对监测人员发放聘书,每年一聘。
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部和体卫艺办公室在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制定相应测评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组织编制相应测评材料。
各学校设专门人员组成质量检测、监测办公室(可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配合县监测中心搞好项目测评。
县监测中心实施监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各学校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进行监督和评价,如:查阅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及相关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查看课程开设情况;查看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二是针对某些具体评价项目及指标通过笔试、口试、答辩、模拟实践、情景测验、实验操作、课内及课外行为观察、问卷、多方访谈等进行实时实地测评,获取第一手资料。
建立全县初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测制度。抽测是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能够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有效调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抽测方式:一是学科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个或某几个学科。二是联片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一区域或某几个区域的全部开设课程。三是年级抽测。抽测全县某个年级的全部课程。
对高中学段进行普测或抽测。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每个学期安排1~2次,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与要求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抽测与普测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前期、中期、后期,可以对学科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也可就学科单项能力进行测试。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抽测或普测)由县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集中阅卷、完成成绩统计。阅卷采取统一或交叉、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阅卷结束后,组织专人做好成绩统计、搞好分析。
八、结果使用
测评结果由教育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教育督导。对各学校的测评结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先提供参考依据。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搞好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单位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确保质量监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0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职业道德(10分)、教学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体评价(10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细则
1.职业道德(10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出现下列情况则进行扣分:
(1)全体教职工会、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4)赌博打架,做出有损师表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一次扣10分;
(5)无正当理由,故意躲避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课、监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学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节课按1.3节计算,其余科目按1节计算;
②周课时基数:副校级4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8节,科长办事员10节,其他老师12节
③代足课时基数,满工作量者10分,未满工作量,因学校方面原因,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教师个人原因(除学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课时基数1节,附加0.5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2)备课5分
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确定应备教案课时数,每少一课时扣0.5分。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注重导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5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上课15分
课堂教学能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特点,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法指导到位,完成教学目标,记15分。不按规定授课,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发现教师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接打手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常规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5分
根据实际上课时间确定应做作业次数,认真据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足量优质完成者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附作业次数规定(文化、专业理论课):
语文:作文每月2篇,每学期8篇,作业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
数学: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学期40次,中职班减半。
英语: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学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学期6篇)。
大专业(每周开课4节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小专业: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学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级实际人数与所带班级折算,人数超过45人加0.5分,超过2个班级语文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5)教学成绩评价15分
参加考试科目的按专业部提供的各科教师历次成绩平均分的15%比例纳入评价总分(如:甲教师一学期语文教学成绩的四次平均分为90分,则该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为90×15%=13.5分。乙教师四次平均分为80分,则教学成绩评价分为80×15%=12分);实训课按实训处有关考核方案累计教学成绩计分,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5、11、7、3、0);考查科目则按10%计算,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0、6、6、6)。
(6)考试工作(5分)
能够严格按照《教考分离方案》组织考试,服从制卷、监考、阅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认真布置考场并及时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的得5分。以下情况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监考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场出现作弊被巡视人员发现的扣5分,阅卷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或阅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场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分别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听课、评课4分
分四个等级: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学习进修2分
能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能主动提高个人的专业修养,得满分。消极工作,不能主动要求进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论文、课题占5分。
以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教科研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积3、2分。课题结题,省、市、县、校级主持分别积4、3、2、1分,参与分别积2.5、2、1、0.5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的分别积5、4、3分,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在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材料。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合法证明打印件佐证。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4)参加各级基本功竞赛,开设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5分。
以相关文件、证书、学校职能部门的证明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基本功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积2、1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省、市、县分别积5、4、3分,校级分别积1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不累计次数计分。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5)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或教师业务)大赛,占5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本人参加专业技能获省一、二、三等获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降1档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凡多人辅导的,则根据辅导教师人数,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给辅导教师。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含技能大赛)或发表作品占4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发表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分;三等奖分别加每人次2、1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4.立体评价(10分)
实行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价三方面综合立体评教(权重:6:3:3),评价依据为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规定中的三类评教“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内容。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二次评价(满分60分,每次满分30分,两次评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师由20名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学生代表评价;每学期教师互评一次(满分30分);每学期学校行政(领导)评教一次(满分30分)。按综合立体评教三类评教累分/10计分。
5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教学管理,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教研组长、学生科长、学生社团辅导老师等,尽职尽责。质量评价等级分数(5、3、1、0)。
三、教师考核的结果和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A: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B:一学期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者;
D:每学期请假超过教育局规定天数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B:出现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C:一学期旷课在3节以上;
D:一学期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当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评价结果的使用
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2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结合学校的实际,根据各级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目标:
为使我校总体教学成绩得以提升,我校教师共同努力,争取期末成绩在全镇排名前四,各科成绩均争取有所提升。
二、提升措施:
(一)、切实加强课程管理:
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课时计划,把各种课程开足开全,绝不随意加课减课。学校对每天的教学活动实行全天侯管理,学校领导每天从早读开始到放学结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私自调课、不按教学常规上课,课堂环节脱节、不完整,随意上自习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放学等现象,都做为教学事故记录在册,并根据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二)、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是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要根据各年级、各学科学生的基础和共同特点,制定教学目标,使“向四十分钟要质量”的口号真正落实到每一节课上,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针对本校教师课堂教学中暴露出的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1、把功夫下在课前。教师上一节课并不难,上一堂有质量的课就不容易,经常上高质量的课就更不容易。其功夫应该下在课前。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仔细备课。必要时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备课。备详细教案、备教学目标、备教学环节、备可能出现的教学中的意外情况、备教法和学法、备板书设计,必须严格做到六个统一,即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资料、测验考试和教学目标的统一。
2、把力量放在课内。教师每堂课尽可能做到优质高效,必须遵守以下几点原则:①必须明确本堂课教学目标;②必须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③必须当堂检查、反馈和巩固。
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本办法是:①随堂听课,不打招呼,听后个别交换意见,提出要求和建议;②组织青年教师评优课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全校校老师都可以听,然后进行评课,共同研讨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3、把补困加在课后。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全体学生完全掌握所学的知识是不现实的,总会有那么几个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跟不上其他同学。教师绝不放弃每一位学生,不仅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疑难问题,而且更要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②任课教师必须对任课班中的后进生做到心中有底,教学时要分层次教学;③教师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对后进生进行个别辅导;④经常与后进生谈心,鼓励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只要他们有进步,就给予肯定和鼓励。
4、精选课堂教学例题、习题、作业题。学校要求教师对课堂教学的例题、习题、作业题做到精选精改,注重效率。
5、加强过程管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除了平时的常规检查、随堂听课外,加强对个别青年教师、不安心教学的教师的管理,采取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转变其思想,提高其业务能力。
方法为:一听(听课堂教学);二看(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三座谈问卷(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四总结提高(在上述调查基础上,指导其总结成功的教学经验,以发扬光大,指出其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全面解决“教”和“学”之间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有秩序、高质量地正常开展,有培养全体教师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教学作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三)、加大对后进生转化力度,提高整体成绩:
后进生是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后进生的转换方面再次做出具体安排:
1、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思想工作,让后进生树立信心。任课教师每周要利用课余时间,与后进生进行谈话,在课堂上对差生要多启发诱导,多提问差生,多检查他们的课堂作业。对他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要及时进行鼓励,让他们找回自尊和自信,树立奋发向上的动力。
2、自我提升。开展“一帮一、齐进步“结对子活动,后进生主动找”先进生“,取得他们的帮助,提高自身的成绩。
3、家庭帮助。调动家长的积极性,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各位任课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本措施,由于个人不执行此项措施和执行教学常规不力,导致教学质量滑坡或不达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4
一、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内容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由保障机制、学校发展、教师培养、学生成长、学生关爱、个性指标等内容组成。并按照以上指标内容分别设置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由县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拟定,经考核办汇总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实施。(见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县教育系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按照确定考核指标、每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5个程序进行,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结束后,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按照县考核办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申请复核。
(一)指标设置。考核指标设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定位、职能职责,着重围绕教育服务管理更加优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更加有力、中小学校(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要求,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分类考核指标。根据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点,将考核对象分为教育集团类、中小学类、特殊教育学校类、育新学校类、幼儿园、中职学校类6个类别分类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二)每月调度。由县教育科技局相关职能股室(中心)对所牵头负责的指标按月进行调度,并采取发函提醒、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对未按时序推进的工作进行提醒督办。
(三)季度监测。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负责,按季度汇总考核对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有关指标季度推进情况,进行审核评分。对未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工作或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及时提醒,跟踪整改落实;确需督办的,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报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审核,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督办。
(四)半年评估。考核对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对照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报告报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根据平时工作调度和掌握情况,结合指标涉及股(室、中心)意见或建议,进行审核评分,形成半年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年终考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组建考核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对考核对象开展年终考核,综合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评估等平时考核结果及动态考核等情况,形成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和等次建议,报局党组会审核。
三、计分方式
(一)计分项目。
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项分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考核得分、动态考核得分、满意度测评得分、教育质量得分。
(二)计分方法。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得分按照60%比例计入总分、动态考核评价得分按照30%比例计入总分、满意度测评得分按照10%比例计入总分。计分公式为: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得分×60%+动态考核得分×30%+满意度测评得分×10%+教育质量得分。其中,教育质量得分直接计入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总分。
满意度测评意见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对应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测评主体及分值权重为: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占30%;教师、家长、学生测评占70%。满意度测评计分方式为:(“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有效票数×100,“不满意”票数不计分。
动态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计分公式为:
动态考核得分=基础分+加分事项得分-减分事项扣分。加减分项包括表彰奖励、表扬肯定、宣传报道、通报表扬、活动承办及示范创建、通报批评、不良记录,考核标准对照附件1执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计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总分。得分。
教育质量得分由县教育研究室牵头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方案并提供考核结果,得分上限不超过10分。
中心小学类考核计分方法。中心小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中心小学校本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60%+辖区内村级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平均得分×40%。考核组实地考核时,辖区内村级学校有3个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个;辖区内村级学校低于3个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评定
根据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得分高低,教育集团和中小学幼儿园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等次建议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为“好”等次,考核得分达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好”等次;评定为“较好”等次,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较好”等次;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达到“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发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校园安全、师德师风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及学生入学巩固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书面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等次不得评为“好”等次。
考核结果由县教育科技局考核办提出等次建议,上党组会议研究审定,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单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数据,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应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伪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结果,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评价)中谋取私利。
(三)对违反考核(评价)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教,立德树人,进一步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创建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办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目标及权值(200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第一部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
(一)党建工作(10分)
1、支部常规工作(4分)
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员固定日活动。
2、学校“双比双争”活动(4、8分)
深入开展“教师比奉献,学校比形象;党员争先锋,支部争先进”双比双争活动。不断探索以“党建促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努力打造乐安教育党建工作品牌。
3、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1、2分)
抓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在中小学思政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运用升旗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各类主题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校班子成员出现重大问题,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学校、支部班子集体违纪被解散重组的,本大项记0分。
(二)学校管理工作(55分)
1、教育督导工作(6分)
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落实督办单制度,并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提供学校相关资料(督导室记分)。
(1)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情况(2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记2分,如工作未落实到位,接到整改督办单后,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按问题大小扣1-2分,被县、市、省、国家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5分、1分、1、5分、2分。
(2)按要求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上传资料(4分)。上传整改报告和相片佐证记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对评估管理进行自评打分记0、5分;在平台上的“学校动态”与“学校上报”两个栏目上传资料每学年不少于10篇记2分,每少一篇扣0、3分;在平台上按要求填报学校基本信息记0、5分。
2、队伍建设(11分)
(1)班子建设(3分)
①办学思想端正,任期目标明确,作风民主,校务公开,决策正确(1分)。好记1分、较好记0、8分、一般记0、6分、差记0分。
②服从组织管理,政令畅通,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0、5分)。访问教职工及班子成员,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 差记0分。
③班子成员都能深入课堂实施推门听课并参与教研活动,起带头作用(1、5分)。副校长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二分之一,中层干部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三分之二;校级班子成员要求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其中分管教学副校长听课20节以上,查课程表、备课本、听课本及教研活动记录,好记1、5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
(2)教师管理(6分)
①抓实师德师风教育(2分)。每学期需开展一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严守师德底线,爱岗敬业。查阅相关过程资料,好记2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若有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且造成一定影响的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教职工有因违反党纪国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该项记0分。
②教师考核工作(0、5分)。有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方案,考核过程民主化、公开化,考核有结果并按时报送。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绩效考核等挂钩。查阅相关资料,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③教师素质提升(0、5分)。有提高教师素质的远、中、近期目标和相应的计划、措施、制度,过程详实,效果明显。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④继续教育(1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参加各种培训,教师每年不得少于2个学分,一周期不少于36学分。满分1分,有一人未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
⑤职称评聘(0、5分)。教师职称评聘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记0、5分。有举报申诉,经查实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记0分。
⑥家访工作(1分)。按规定完成“万师访万家”工作,学校每学年制定“万师访万家”工作方案,做到常态化,家访活动真实有效,查看资料和家访系统,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分,差记0分。
⑦系统更新(0、5分)。及时更新国家、省、县教师管理系统信息,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3)工会工作(2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关心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做好退伍军人优抚工作;教工文体活动正常开展;合规使用工会经费,账目规范。缺一项扣0、5分。
3、安全管理(7分)
(1)校园平安状况。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协助处置信访事项,积极做好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及时报送结果;制止“教育三违”,减少信访投诉。
(2)基础工作。安全知识教育;规范使用江西省学校安全工作平台;平安校园创建;按要求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活动和报送相关材料。
(3)重点工作。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将问题化解在原地;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清单;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中小学生涉恶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线索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校园文化建设(4分)
(1)办学理念鲜明(1分)。学校校风、学风、教风、校训主题词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能在校内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展现,师生人人了解和熟记其内涵。按1、0、8、0、6三等记分。
(2)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1分)。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班级内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班级精神、学习园地、学生守则等文化内容布置上墙,对师生有较大的启迪作用和强烈的感染力。按1、0、8、0、6三等记分。
(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1分)。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育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0、5分)。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宣传,广泛开展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系列活动,按0、5、0、3、0、1三等记分。
(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0、5分)。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按0、5、0、3、0、1三等记分。
5、食品、卫生管理(7分)
(1)营养改善计划(3分)
①制度建设(0、5分)。营养改善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名单;校长职责、分管领导职责、食堂管理人员职责;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台帐;公开公示。(少一项扣0、1分)
②食堂账目(1分)。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1一5月份每缺一个月扣0、2分)。
③课间餐(0、5分)。要求每天上午课间及时发放(查看发放记录表)。
④营养餐食材储藏室(0、5分)。储藏室内要张贴工作制度、管理员工作职责、课间餐正确食用的方法。储藏室必须地面平整、硬化、干燥,墙壁粉刷无脱落,电源线路和插座性能完好,照明设施齐全。储藏室不得与其他办公室混合使用。要安装防盗门窗。货架、标签(码放整齐)、进出库记录、食材(调味品等)销毁过期记录、管理员工作职责。
⑤留样记录(0、5分)。食品留样名称(0、1分);留样人(0、1分);留样时间(0、1分);销毁时间(重量120g,48小时)(0、1分);留样盒(密封0、1分)。
(2)校园卫生(3分)
严格执行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1分);校门口两边50米随时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无占道为市,无小摊小贩,无乱停乱放,校牌无灰尘,校园围墙无乱贴乱画,无污渍、无印痕等(1分);校内地面(含教室地面)保持整洁光亮,做到无纸屑、无痰迹、无水泥污渍、无灰尘死角,桌椅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桌底、桌脚无污渍、抽屉无垃圾,门窗保持无划痕、无灰尘、污渍、脏痕记(1分)。共记3分,每发现一项扣0、1分。
(3)食品安全管理(1分)
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杜绝校内经营小超市;严格食堂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严把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有食堂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卫生健康证件、食品采购的证票及台账登记等;严格落实陪餐制度,至少要有一名学校班子成员陪餐,有陪餐和缴款记录。共记1分,每缺一项扣0、2分。
6、后勤管理(4分)
(1)校舍、校产档案齐全、管理有序、校建项目管理规范(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2)坚持学生卫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3)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创办学生劳动实践基地(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1分)。成立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重大财务收支,每学年均有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及时入账,无账外循环,无小金库;收支平衡,不举债运行,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积极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7、学生管理(8分)
(1)教育资助(2分)
①各类学校(园)成立了学校资助机构,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0、5分)。
②在资助过程中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资助名单并有公示,无遗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现象(1分),每出现一个遗漏记0分。
③及时将学生资助名单上传、上报,资助档案材料齐全、装订规范(0、5分)。
(2)控辍保学(5分)
建立控辍保学制度,控辍保学“五个机制”(责任落实、书面报告、宣传教育、动态监测、部门联动)计1分,每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建学籍计1分,每缺一个扣0、1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辍学率为0计1分,其他学生辍学一人扣0、1分,扣完为止;完善控辍保学学校和乡镇双负责制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有送教送学和劝返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
(3)健全学籍管理制度(1分)
及时审核学生入学、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更手续,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及时做好学籍系统漏报学生补录、问题学籍和未审核学籍的处理工作;学籍档案规范,变更手续齐全,防止空挂学籍;严格控制班额,有效化解大班额。按1、0、5、0、3三等记分。
8、教育装备及信息化管理(8分)
(1)器材、设备、药品、图书等教育装备配备达标(1分)。图书:小学1:25,中学1:35;电脑:小学 30:1,初中15:1;帐目清晰、借还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2)实验室、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专用功能室制度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3)教育城域网的开通情况(1分)。学校教室、办公室全部开通记1分,存在未开通情况按比例记分。
(4)充分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教师能熟练掌握“赣教云2、0”的使用,随机抽查教师的熟练掌握情况(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5)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信息技术活动,完成县站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好记2分,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工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7)保障学校仪器电教设备的维护更新、电教活动开展经费的投入(1分)。生均办公经费5%以上以上记1分, 5%以下记0、5分,没有记0分。
三、教育教学(30分)
1、教育常规、教科研(15分)。学校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分);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挤占非测评科目课时(1分);每学期有教研组工作计划、总结和详细的活动记录(1分);教学常规每月有检查、有通报(2分);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质量分析会(其中必须有全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报告的分析会)(2分);全校性大型综合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需进行不少于1次全乡镇的综合性教研活动(2分);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农村学校必须有一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县城学校必须有三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2分);开展了对青年教师结对帮扶活动(1分);完成“一师一优课”的晒课、推优课任务(1分);校本课程开发每年至少一种(1分);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立项或结项课题(1分)。
2、素质发展(15分)
(1)体育工作(8分)
①组织机构与管理(1分)。成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领导小组及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查会议记录、实际运转状况)(0、5分);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中纳入了体育工作内容,体育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查会议记录)(0、5分)。
②健康教育(1分)。按国家规定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没开齐开足(含占用)不得分(动态检查)(0、5分);落实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锻练时间,含开展课间操、阳光体育运动、眼保健操(查资料、动态检查)(0、5分)。
③竞技体育(3、5分)。每学年举办一次学校体育运动会,场地所限学校至少开展三个项目比赛(实时上交秩序册、图片、原始成绩记录表)(1分);积极组队参加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当年比赛全部参加的得满分,每少参加一次扣分=分数/当年次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分);主动承担教体局组织参加的省、市级比赛或被选拔参加比赛的学校,省级一次得分0、5分,市级一次得分0、3分,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1、5分。如参赛队伍有两个或两个以学校学生参加的,每人得分=0、5(0、3)/本次参赛人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5分)。
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1、5分)。出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方案(上交体育股)(0、2分);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上交体育股)(0、3分);按规定及时上传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及学校体育工作报表(实时通报为准)(1分)。
⑤体育人才输送(0、5分)。当年向省、市、县体校输送体育苗子,按省0、3分/人,市0、2分/人,县0、1分/人,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提供名单)。
⑥申报体育示范单位(0、5分)。当年申报国家、省、市、县级体育示范项目单位,申报获通过学校按国家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得分(公示文件)。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
(2)文艺工作(1、5分)。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或三个以上单项文娱活动(0、5分);积极参与市、县大型文艺活动并选送文艺节目,按照市级、县级选定的节目分别计1分、0、5分。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2分)。做好课内课外的教学衔接,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活动做到“五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辅导教师、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有“四性”即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效性;活动小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反思、有结果。好记2分,较好记1、5分,一般计1分,差记0、5分。
(4)密切家校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1分)。设立家长学校及其机构配置,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按时组织家长活动,其中每学期开至少开一次家长会,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合作,重视家庭教育,学校能听取和吸纳家长意见,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
(5)按要求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完成市、县指标(1、5分)。按完成指标比例计分。
(6)开展“三项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活动,推动国防教育进校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1分)。查阅活动资料,分别记1分、0、5分、0、3分、0分。
4、职业中学招生(5分)
完成招办下达的招生任务记5分。按完成招生任务比例计分。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1、考评内容及分值
(1)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4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4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30%。
(2)非毕业年级质量监测(3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3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40%。
(3)考查科目测试(30分)
音乐、美术、体育各占10分。
2、考评办法
(1)考评分为县城组和乡镇组。
(2)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及质量监测的优秀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30%的学生;合格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70%的学生,平均分是指全县参加考试学生各单科的平均分。
(3)考查科目随机抽取年级(除毕业年级)、班级测试,音乐、美术、体育分别测试一个班,测试内容为本年级学科教学内容。测试成绩进行全县排名,每一学科排名按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进行奖励。
3、考评学科
小学质量监测和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质量监测考评学科:中考考试科目,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中考学科。
考查科目测试学科:音乐、美术、体育。
4、学生数计算
(1)送教的残疾生和随班就读的智障学生(办理了残疾证)及休学学生均不列入。
(2)考试前转入的学生一律计算在转入学校,特殊情况除外(如劝返学生)。
第三部分加分扣分项目
特色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1、代表县参加市级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国家、省、市奖一等奖分别计3、2、1分,二等奖分别计2、1、0、5分,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最高分6分)
2、参加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3、0、2分。(最高分3分)
3、各部门征文活动获奖:获国家、省、市、县奖一等奖分别计1、0、5、0、3、0、1分,二等奖按照国家、省、市分别计0、5分,0、3、0、1、三等奖按照国家、省分别计0、3、0、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县三等奖不计分。(最高分3分)
4、本学年度学校获省、市综合先进(如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示范学校等)分别计4、3分,单项奖减半记分。同项工作因不同部门、不同层级而加分不同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5、学校先进事迹或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县级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播出或报道,分别计2分、1分、0、5分、0、3分。主要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 、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 、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师报、江西日报 、江西卫视 、江西教育电视台 、《江西教育》杂志、江西教育网 、抚州日报 、全媒体中心(抚州发布、魅力抚州、临川晚报)、抚州教育体育网 、乐安发布、乐安视线等新闻媒体)等。(最高分5分)
扣分项目
1、控辍保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辍学现象,有一例扣5分;其他学生辍学劝返记录按要求100%到位,辍学劝返记录不合要求,受到省市通报的每一例扣2分。
2、教育资助:做到教育资助一个不漏,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民办幼儿园、村小学前班及附属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抓落实,有一例遗漏扣5分。
3、棚改工作:不配合政府工作涉及单位本人一例扣5分,涉及退休教师、教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一例扣2分。
4、教育三违:受到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查处通报,每一例分别对应扣5、4、3分。
5、教师信访:出现教师赴省、市信访,每一例次分别扣5分、4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县信访事件,涉及的相关学校每一例次扣3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省、市上访,实行一票否决。教师本人由于各种违纪受到上级部门及教体局处理的不可得文明奖。
四、考评奖励
(一)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不含20xx年增加的每个教师一个月工资额及之前的绩效工资额),其中40%按照县里要求用于对学校进行精神文明、节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具体发放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60%用于对学校办学业绩考评,根据《乐安县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方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优秀在良好的基础上提高10%,合格在良好的基础上下浮10%。
(二)设立乐安县教育专项奖励金。统筹使用社会捐赠、财政等多种渠道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单项奖、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高考质量奖、音体美质量检测奖、幼儿园保教质量奖、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中职招生等奖项。
1、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单项奖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教育装备应用及信息化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8个单项,城区中学表彰一名、城区小学表彰二名,农村中、小学各表彰三名,每个奖项奖励3000元。
2、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合格率)2万元/校。
(2)教师奖: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2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六年级检测及中考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语数英物化)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其他学科)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城区组和农村组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中考学生奖:中考全县第一名奖3万元,第二、三名各奖2万元,第四、五名各奖1万元,第六至十名各奖5000元,第十一至至十五名各奖3000元。(必须在本县高中就读并在高一学年结束后发放奖金)
3、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和合格率)奖1、5万元/校。县城中学若均未达标,则奖励排名第一的学校。
(2)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监测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村级小学教师奖(单独评比):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
4、高考质量奖
(1)高考质量奖的奖励对象为县一中、二中、职中教师(含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2)录取清华、北大奖:录取清华、北大奖3万元/生,同时奖励该生九年级、六年级所在学校各3000元。(具体分配由学校确定)
(3)名校奖:录取985名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城市大学和科技大学)1名奖4000元,其它一本学校1名奖1000元。(含艺体生录取,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须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则奖金折半。)
(4)“三校生”升学奖。录取二本及以上院校1名奖4000元。(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奖金折半。)
5、考查科目(音体美)检测奖
考查科目音体美测试设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测试的每个科目,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
6、幼儿园保教管理奖
幼儿园保教管理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奖金总额20万元。每年对幼儿园保教管理进行督导评估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幼儿园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7、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
优秀校长15名,每名奖励5000元;优秀教师16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每名奖励600元;最美乡村教师15名,每名奖励1000元。
通过评选,承担县、市级名师工作室,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发挥示范效应的,每个工作室每年奖励3万元工作经费。
8、中职招生奖
中职招生奖金40万元,根据学校完成招生情况发放招生奖,招生奖发放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根据本校有关制度自行分配。招生奖发放标准为:未完成招生任务学校400元/生,完成招生任务学校600元/生,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学校超额部分800元/生。
五、考评程序
(一)由教育督导室牵头,教体局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年度考评、过程考评相结合。
1、学年度终结性考评由县教体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2、过程考评由专门督查小组、局机关各股室依据全县中小学校平时工作和对学校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分,过程考评贯穿于全学年。年度评估工作启动后,主要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填报——职能科室审核填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数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议。
第三阶段:局班子会审议决定——公示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公示反馈——公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度评先资格:
1、学校出现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
2、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和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3、扫黑斗争中,出现涉及学校师生及周边黑恶线索未排查清楚,且案件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4、精准扶贫工作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县教体局负责各奖项考核细则的制定并每学年组织考核认定,落实相关资金的核发工作。学校获集体奖的资金,由学校制定奖励分配办法,分配前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全县教育教学质量评比排在全市末位,则取消学校集体奖。
(五)学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倒数第一名的,校长在总结表彰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三年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最高限为称职,学校不得评优评模。
本方案按学年度进行考评,自20xx年秋季学期施行,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校内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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