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汇总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xx(以下简称甲方)与xx(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投资经营酒店,甲方先期投资x万元人民币,乙方先期投资xx元人民币,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经营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合股以及适当的经营中的管理,协助甲方提高酒店业务发展和赢利,实现双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为,甲方投资xx万元人民币,乙方投资xx万元人民币,就其投资比例对酒店的赢利景象年终分红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职务)。其所有投资都将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进货、员工开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资款项。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提出监督和审查的权利,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和开支证明。在次期间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而发生的纠纷,按照此协议判定有过错一方,由过错方向另一方赔偿5%的股份,以解决纠纷。
三、甲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xx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由于甲方为拥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经营管理中应享有最高发言权和决定权,但不拥有财务管理权利和财务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甲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乙方协商争得乙方的意见。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甲方拥有酒店发展和财务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可随时就酒店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召开管理层会议,决议。
4.甲方拥有酒店在酒店经营发展中需要签署各类合同的首席权和签名权,但必须让乙方知情和在场。
5.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甲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甲方应想乙方提供适当的职位和管理权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则,共同管理共同发展。
四、乙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最初协议双方的共同协商后的意愿,投资xx万元用于酒店的开发和各类费用的支出,乙方拥有酒店的管理资格,依据本协议乙方可自愿担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职务(职位),但不享有财务管理权和隐私权。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
2.乙方在酒店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在各类事项,如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应积极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擅自决定各类事项的最终决定。
3.乙方拥有酒店发和财务管理的知情权,有权利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权利参加酒店经营中的各类会议、决议,有权利在会议决议中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但不具备决定权。
4.乙方不具备酒店在经营发展中签署其他各类合同的签名权,但有权利知情和在场。
5.股份分红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资比例进行,乙方拥有的股份分红比例的准确数额应透明,不得在财务上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个人的分红数额。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继续投资,在此协议期间内,应积极参与酒点的开发和投资。
五、按照本协议,甲方乙方应如实履行各自的义务,投资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资数额要求分期支付应提供相应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自动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时,每笔金额间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超过则向另一方支付金额3000元。如已经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的情况,违约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股份分红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协议期满,自动撕毁、退出,将不享受当年分红,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最初投资金额数目的50%。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过甲方乙
方双方协商,因酒店的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协议期限顶为xx年,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满。协议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甲方(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经过以上多方股东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业务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额
一、出资总额为:
1、甲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合作人职责:
一、负责;
二、负责;
三、负责;
四、负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各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合伙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第七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每年月份汇总上一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股利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公司后期会吸纳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允许退伙,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且投资及所占股比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释。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违约一方的股份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拥有。
① 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他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只能管理部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企业名称:御厨稀饭庄。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餐馆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位于_沿口镇金雁街林业局斜对面__; 合伙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甲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
1、餐馆总价值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拥有,丙方以现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作为入伙资金,入伙后甲乙丙各占总价值的三分之一。
2、合伙期限。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后盈余按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担。所有资产均由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
2、债务承担:合伙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负责,合伙后的债权债务由甲乙丙三方负责。
六、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后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包括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日常事务管理;支付合伙企业债务;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 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对合伙餐馆进行转让、变卖、变更、抵押、为他人提供担保、擅自停业等行为:
5、合伙期间,丙方本人必须作为主厨为合伙餐馆工作,工资单独给付。
6、为便于管理及经营,甲乙丙都可以作为聘用人员在餐馆上班,工资单独给付,根据不同岗位给付相应工资。
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餐馆相竞争的业务。
8、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餐馆利益的活动。
9、单方面转让退伙时、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另外两方有优先承让权。
10、本协议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财产共同处理、共同分配。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合伙人甲:姓名,蒋贵洪,性别,男,年龄,41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512528197211054074
合伙人乙:姓名,卢德彬,性别,男,年龄,37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512528197508224070
合伙人丙:姓名宋祥兵,性别,男,年龄,37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512528197501292214
合伙人丁:姓名,古乾树,性别,男,年龄 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512528197301261958
甲乙丙丁四人经平等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繁荣市场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四人合伙平均出资购买一条祥云017号自吸自卸
挖沙船以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公司的方式经营河沙生产销售业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该船成功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起,至该挖沙船挂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挂靠单位或者该船经营至报废期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四人每人各出资计人民币289000元,(贰拾捌万玖仟园),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分别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伙总共出资共计人民币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万陆仟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出资于 年 月 日前到账。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分配范围,以当年年度销售河沙收入总额(到账总额)为依据,扣除成本费用(包括当年实际支出的合伙负责人工资、工人工资及保险费、挂靠费用、税费、船的油料费、维修保养费用、协调关系的生活费通讯费、其他杂支费等等),再逐步累积提取壹拾万园周转资金(该资金专门用于合伙负责任人应对生意上周转)之后,当年度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分配时间,原则上每月分配一次,以当月实际到账的货款为准,当月有利润原则上可以分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现金分配。
2.债务承担:承担原则,债务由四位合伙人平均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合伙收人、存款、家庭房产等财产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追偿,某合伙人在承担了其他合伙人的债务份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后,该合伙人有权利对另外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包括追偿其个人财产以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如存款及房产等)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另行评估合伙股份价值、签订补充合伙协议。。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四位合伙人推举蒋贵洪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负责挖沙船的挂靠、年检等业务,②出售合伙的产品(河沙)开展生产经营及销售业务,订立合同等;③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挖沙船日常维修保养;④支付合伙债务;⑤负责财务收支及账簿记录和管理;负责每月利润的分配和年末当年度总利润的分配;⑥应当由合伙负责人管理的其他事项。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监督;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和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生产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或者合伙人本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将船成功挂靠后正式生产营业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南溪县南溪镇 ,本合同正本共两页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乙: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丙: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丁:______(签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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