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3-03-29 12:21:01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热】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热】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土地的期限:

  (一)甲方将 亩净种植面积土地承包给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承包的土地和土地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土地种植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他用。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月 月 日止。

  三、承包土地经营的用途:种植棉花各种经济作物或粮食。

  四、土地承包形式:

  (一)年内生产资料费用全部自理,在上年 之前交清土地租金,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自理。(包括自己新建任何设施费用自付,与甲方无关)

  (二)上交指标方式:

  年亩上交 元,年累计上交 元。

  (三)房租:按房改办规定,每月没平方米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年11月付清。

  (四)在签定承包土地合同时,乙方应每亩交 元押金,合同期满从租金中扣减,如违约押金不退。每年 月至 月冬灌水放完,否则棉花不准出售。

  五、产品销售:一切产品自销。

  六、水泵处理办法:水泵甲方购买,共同使用,乙方以后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亩数分摊。折旧每年每亩 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发包国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弃耕、破坏性、掠夺性种植行为予以监督并制止;

  4.对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依法追回应交费用;

  5.有权安排乙方种植林带及道路维修工作,树苗由甲方一次性承担, 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随意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承包的土地每年必须种植,否则每年 。

  3.在承包期内,甲方代收水资源费,如上级政策变动,按上级政政策执行。如水不够,乙方自己解决,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包经营土地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期内使用的权利;

  2. 享有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的权利。

  (二)乙方承包经营土地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土地的用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确保土地永续利用。凡造成土地污染、沙化、盐碱化等损坏,并由此造成土地等级下降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承包义务:植树五年内成活率不低于 ,否则自行承担树苗款,五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4.守法、信守合同,不损失周遍团场职工的利益,在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自觉遵守,违反乙方自负责任。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一)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需要变更的,乙方依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进行调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 元计算。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物进行破坏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或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水利设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如荒芜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擅自出租变卖或转让承包土地,不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甲方可宣布买卖和租让的土地无效,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4.乙方擅自解除承包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 元计算。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实际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理顺内部公司与股东的关系,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章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即:将公司所属门市部租赁承包给股东个人经营,试行期一年。双方经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门市部及附属设施(见附表)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月租金 元。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缴清,若逾期一个月不交,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收回门市部,取消当年分红,并从股金中抵扣所欠承租费等措施。

  三、承租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愿续租者,将由甲方收回门市部,发放基本生活费,由甲方另行出租。

  四、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和政策,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自行负责缴纳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安排的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承租的门市部不能自行转租,需转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自行负责所辖门市部内安全、卫生,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若需对门市部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告知甲方知道,并不得影响主体建筑物和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八、在承租期满后,对甲方提供的门市部及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按原值、原数交还,如有损失或损坏,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九、在履行合同中,乙方若违背以上其中一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为了便于年度管理,若需续签下年度合同,双方务必在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以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具有资质的 承包给乙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 租赁给乙方,由乙方经营,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本_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模板。

  二、租金。上交租金第一年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第二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币 元整,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币 元整。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规定、制度,必须守法经营做好安全医疗。如发生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单独计费,按实际发生额交纳给甲方。

  五、房屋维护。房屋修缮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无维修能力,乙方在房屋维修时的费用,从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维修的部分及材料,并出具书面字据。)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所用医护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如遇上级主管部门例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所处罚款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合同未到期,如遇占地拆迁时,乙方无条件搬出,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返还给乙方已交租金的剩余部分。

  八、甲乙双方信守履行合同,其中一方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在经营期间购进的医疗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4

  出租方(商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_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_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石集乡人民政府(甲方),将 村的流转地租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15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现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用途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土地 :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

  总面积为 亩,其中:稻麦两熟田 亩,复垦田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除实际使用的沟渠路埂)。主要用于粮食和种子等新品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800元/亩(乡政府另奖励群众50元/亩),前三年按800元/亩,以后每年按10%递增。如果出现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土地流转价格另行商议。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种植经营权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1)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整用路、用水、用电等单面的纠纷。并必须督促相关部门保证乙方及时排灌不给生产造成损失。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合同。

  (2)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树木及附作物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请树木按每年每棵20元补给乙方,从土地承包费中扣除。仅允许保留水泥路两边的树木。

  (3)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爆出原状不允许增高加大。以后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份不能占两个台面,每座坟墓按0.015亩面积扣除土地租金。

  (4)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农业项目资金。

  (5)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土地承包区域的治安防范管理,发生偷窃哄抢等时事件,接到乙方报案后,甲方及时派员处理。以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合同期内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3)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需要可以建造仓库、水泥晒场、工房等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等,建筑的固定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甲方许可乙方在不改变地貌的前提下,对田间水利工程进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须在承包土地上种植稻麦,有示范效应的新品种,水稻必须实行机插秧,田间建筑配套要齐全,土地必须统一平整形成高标准田块。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有关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和水电费,其他的税费与乙方无关。所有涉农补贴归甲方所有,水电费、农业保险由乙方承担。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抛荒,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加强区域内的'渠道、道路的维修、改造、管理,承包区内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种植用工,原则上使用当地农民(可以由甲方帮助组织劳动力合作社进行运作)。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2.合同期未满,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承包区内的建筑物、田间设施等经估价后甲方补偿给乙方。

  3.乙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美元。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年双倍的承包金,计150万元。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时清理田间物资,逾期不清理完毕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理,同时收回土地承包权。

  九、遇国家建设开发征用土地,合同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乡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县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乡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 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6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7

  甲方(承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的土地只能用于苗木、花卉种植及农林综合开发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赁土地及农业资源。

  3、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交付约定租赁的土地。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验收交接单》。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合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协助乙方解决农业用电,用电设施及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浇地的同等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准取土,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若乙方自行改变土地用途,则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款。

  4、土地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对外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有关事项由甲方进行把关。

  5、租赁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对外租赁,若乙方确需继续租赁,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临时建筑,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每年每亩 元。按照省级高新区补偿价格为准,租赁价款随省级高新区土地补偿标准而调整。

  2、支付方式: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度的租赁价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费,如逾期按每天2.5%交纳滞纳金,逾期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条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应在2个月内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净,视为放弃,由甲方负责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国家、上级各级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双方应终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并取得乙方同意后,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拆除办法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若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土地政策执行合同。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经管中心存档两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8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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