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语美文
下午看电影骑单车去,骑单车回。很小的时候就学会骑车了,骑爸爸的二八式自行车。个子太矮,上不了大梁时就把腿从车链上方的三角架中伸过去,斜着身子骑。姿势恶劣,却乐此不疲。那时胆子大,不知天高地厚,后面还敢载弟弟。后来长高点儿了,就骑在大梁上上蹿下跳,那形象该有多丑啊?不敢回忆。长大后更是以自行车代步,每天风驰电掣。小城不大,瞬间就可抵达目的地。我骑车特二,从不刹闸,拼命往前骑,嫌慢,一个劲儿蹬,拐弯也不刹车,"嗖"的一下就拐过去,好多次险险象环生,包括怀孕八个月时,也是这样骑车的。现在想想,真虎,真虎。
我身上天生有虎气,也有豪气。但怎奈情商不高,总无法恰如其分的表现它。少了看不出,多了又显得特别缺心眼儿。后来因找不到脾气相投的人,就干脆隐藏起来,以免让自己成为笑柄。所以一直都觉得活得不够淋漓尽致,不尽兴。被压抑的滋味不好受。实际上并不喜欢那些所谓的'宠辱不惊,为什么不能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作就作呢?年轻时就挺作的,人太作会出事儿。后来不得不慢慢收敛了。人真的会变。言行举止不再张狂,但内心时有烈火燃烧,熊熊的。
其实,人身上的某种特质,是会不经意显露出来的,比如走路,比如骑车。我每当骑车时都想飞。那算不算是内心一种炽热和燃烧的体现呢?不喜欢掩饰,厌恶扭捏和虚伪,看到不顺眼的人和事就想发雷霆之怒。但我都咽了又咽,吞了又吞,忍下了。特别抑郁苦闷。现在越来越烦电单车,蝗虫一般,鬼魅一样穿行,无声无息,从你身边飘过去时经常会吓一跳。所以自从有了共享单车,我便特别喜欢。它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却因为经常得不到人们的爱惜而感到心疼和无奈。
共享单车在恶劣的环境中艰难地生存。有时看到它们歪歪斜斜被人们丢弃在草丛里,搁置在荒芜僻静处,或是被拆得七零八落,都好像看到了可怜的孩子。它们气息奄奄,形象狼狈,孤零零地幽咽着。每当看到倒在地上的单车,我都会把它们扶起来,再规规矩矩的放好。只能做这些了。它们一排排的多好看!怎么就影响市容了呢?明明是一件无比便民的事情啊。不过觉得中国人的跟风现象太严重,看到共享单车似乎有发展前景,就一股脑的跟着做,然后缺乏科学管理,然后堆积如山,然后倒闭。现在对骑单车的人印象独好。相信共享单车会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今天骑单车往吾悦广场赶时,碰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小男人骑着电单车看着我笑,从后面赶上又慢下来,再赶上来。来回两次。是不是看我穿长袍骑单车觉得好笑?我狠狠瞪他两眼,把他瞪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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