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01 12:02:25 晓丽 奖罚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

  一、目的:

  实施的目的在于督促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美容院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保证美容院维持一流的服务水准。

  二、方式:

  本美容院实行缺勤,过失记分制

  重大过失100分/次;严重过失20分/次过失6分/次;轻微过失2分/次;旷工20分/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

  当月记分作为当月效益核发依据,每分相应扣减5元,年度内累计记分作为参加年终评比的依据,超过60分,不参加年终评比。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80分,自达到之日起给予观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

  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100分,给予劝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调薪升级考核期限内,年累计过失记分达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调薪升级的资格,调薪试用期为3个月。违纪扣罚的金额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没有按规定每月定时写信给总经理的罚金)。

  三、轻微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或违反美容院规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记1-2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动签到及签退者;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0分钟者,每分钟扣2分。

  2、上班时间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懒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内嚼口香糖。

  4、上班时间内非经批准打私人电话,私自会见亲友;

  5、上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不穿制服或不经批准不更换美容服,以及在服务和营业区内穿着自己的衣服和携带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员例外);

  6、工作时不保持工作状态,串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定地点以外用餐。

  8、员工不按规定束发,化妆,佩戴饰物(经批准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内,坐时跷脚摇腿,行走时拉手搭望,成群奔跑,摇头晃脑,大声喧哗或其他声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规定的操作规和为客人服务。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应轻拿轻放;

  11、不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当班时使用市井俗语,讲粗话、脏话。

  12、特殊情况下需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告知上级领导。

  13、未得到上级领导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接打呼机或手机。

  14、在为客人服务时,交头接耳,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过失重犯上类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记6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6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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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励制度

  1.1 优秀服务奖

  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服务态度良好、工作效率高的员工,颁发“优秀服务奖”及奖金200元。

  1.2 销售冠军奖

  每季度评选出销售额最高的员工,颁发“销售冠军奖”及奖金500元。

  1.3 勤劳奖

  每月评选出工作勤奋、能够承担更多责任的员工,颁发“勤劳奖”及奖金100元。

  1.4 创新奖

  每季度评选出在工作中提出创新建议或方案的员工,颁发“创新奖”及奖金300元。

  二、处罚制度

  2.1 迟到罚款

  凡是上班迟到超过五分钟的员工,每次罚款10元,连续迟到超过三次者,将被扣除当天工资。

  2.2 旷工罚款

  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将被解雇。

  2.3 不文明行为处罚

  如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辱骂、冷嘲热讽、态度恶劣等不文明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2.4 盗窃行为严惩

  发现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顾客财物,将立即解雇并报警处理。

  三、考核制度

  3.1 月度考核

  每月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销售业绩、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2 季度考核

  每季度进行一次员工考核,综合考虑员工在这段时间内的表现和工作成果,评定结果将影响员工的晋升和奖励。

  3.3 年度考核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员工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将决定员工的晋升、加薪以及公司对其的长期培养计划。

  四、奖罚制度对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影响

  4.1 激励积极性

  通过奖励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学习和创新,以争取获得更多的奖励,从而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销售业绩。

  4.2 强化纪律意识

  处罚制度的存在使员工对迟到、旷工、不文明行为等产生恐惧感,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提高纪律意识。

  4.3 提升职业素养

  通过考核制度,员工不断接受评估和指导,能够加强自身的职业素养,提升专业和服务质量,为个人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五、奖罚制度对餐厅运营的影响

  5.1 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奖励制度激励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提升顾客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顾客光顾。

  5.2 提高销售业绩

  通过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销售,激发员工的.销售潜力,推动销售业绩的提升,增加餐厅的收入。

  5.3 维护员工纪律

  处罚制度的存在能够维护员工纪律,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为餐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餐厅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能够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销售业绩。同时,它也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提升员工纪律和职业素养,为餐厅运营和顾客满意度提供保障。因此,合理制定和执行奖罚制度对餐厅的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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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

  第四条: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参加其他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

  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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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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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

  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

  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帮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有显著功绩者;

  5、维护公司信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

  1、厂区内吸游烟、随地大小便、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带小孩进入工作(生产)场所,禁烟区内携带火种入内者;

  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库门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

  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4、利用取权营私舞弊,在承办业务与事业中,向客户索取、收受回扣等影响公司生产或信誉,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8、窃取公司知识产权或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者;

  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

  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弹药、刀械、等)进入公司者;

  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8

  一、引言

  在餐饮行业,员工的表现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顾客满意度。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同时约束不良行为,制定和实施餐饮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二、奖励制度

  1.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定奖励的标准,如销售业绩、服务质量、顾客评价等。

  2.奖励形式: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也可以是非物质奖励,如表彰信、荣誉称号等。

  3.奖励频率:奖励应当有一定的频率,以激励员工保持高水平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一般建议每月或季度进行一次。

  三、惩罚措施

  1.惩罚标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不良表现确定惩罚的标准,如迟到早退、工作态度差、工作品质不合格等。

  2.惩罚形式:惩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严重情况下甚至可以考虑解雇。

  3.惩罚程序:在实施惩罚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解释,确保公正和合理。

  四、奖罚制度的作用

  1.激励员工:通过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2.约束不良行为:通过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3.提升工作积极性:奖罚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员工的自我发展和成长。

  五、奖罚制度的影响

  1.员工行为:奖罚制度对员工行为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可以促使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绩效提升: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绩效,而惩罚措施可以遏制不良行为,从而提高整体绩效。

  3.团队合作:奖罚制度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增强员工之间的互动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总结

  餐饮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对于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约束不良行为以及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推动餐饮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奖罚制度,以适应不同员工群体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9

  为确保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公司所有业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激励员工的潜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条:职责

  (一)各部门的奖罚由该部门主管或部长提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奖罚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罚术语说明

  (一)罚款定义:

  1、警告: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元。

  2、小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50元。

  3、大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00元的罚款。

  (二)奖励定义:

  1、嘉奖: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元。

  2、小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50元。

  3、大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创造重大价值超过2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二)公司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奖励。

  1、对舞弊危害公司权益之事大胆检举或制止,使公司减少或减免损失者。

  2、对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有重大贡献者。

  3、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4、在外服务、接待、工作态度好,为公司创造对外影响良好者。

  5、为公司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扬者。

  6、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严格控制开支,为公司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8、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1、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季度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可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公司下发文件并通报表扬。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六条:违纪过失:

  (一)有下列行为者属于甲类过失(扣款20元)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仪容不整,上班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有事情、干扰别人工作者。

  10、工作时间看广播、录音、电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时间喝酒、在指定区域(吸烟区)以外抽烟者。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影响公共卫生者。

  13、上班时间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指责者。

  14、在厂区内高声喧哗、发出不雅声音、做出不雅动作、影响公司整体形象者。

  15、浪费公司财物(料)、能源、例如:不关水源、电源等。

  16、泄露公司机密、污秽公司领导、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者。

  17、上班时间吃零食、查看与工作无关网页、视频、看报纸、聊天、玩游戏、看小说。

  (二)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上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7、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2次)。

  8、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9、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为属于丙类过失(扣款2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2天。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第七条:部门的罚款

  (一)各部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罚。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机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至少大过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重达不到公司考核指标的,给予该部门至少大过的处罚。

  第八条:奖罚相关规定

  (一)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二)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三)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通知单》,员工奖惩,调查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各项奖惩时间,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收处罚的员工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两道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给申诉员工。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1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提高生产效率,在生产过程中,以奖罚制度为依据,建立健全奖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一个环节,下面是一份生产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表供参考:

  一、关于奖励

  1、表彰优秀员工: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通常包括荣誉称号、班组当月表扬、奖励证书等。

  2、发放奖金: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可以给予适当的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表现而定。

  3、加薪晋升:特别优秀的员工可以享受加薪晋升,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决定是否给予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4、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中央空调、免费餐食、员工活动等福利待遇,对表现出色的员工也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

  二、关于惩罚

  1、批评教育:对于工作中表现不太好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引导他们改进工作。

  2、经济惩罚:对于犯错较为严重的员工进行经济惩罚,例如罚款等措施,让员工明白到不能忽视工作中的问题。

  3、降低评价:对于表现不好的'员工降低评价,如:取消当月奖励、扣除奖金等,通常在组织和员工之间的奖励和惩罚中使用。

  4、带薪停职:对于特别严重的问题可以采取带薪停职措施,让员工好好反省,并且对类似问题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生产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表,当然不同企业奖罚制度会有所不同,但是实施奖罚制度都是为了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进步。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员工的实际表现来制定适当的奖罚制度,方便员工了解自己奖罚的标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2

  1、规则名词:

  2、适用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3、定义

  3.1奖励:是对员工工作成绩、表现及高尚行为的表彰。奖励分为:

  (1)书面表扬

  (2)授予奖品

  (3)授予奖金

  (4)授予荣誉称号

  (5)专项奖励

  (6)晋级

  以上方式能够同时获得。

  3.2惩罚:公司为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对违纪员工进行必须的处罚。依据程度的轻重分为批评劝告、书面批评劝告、警告处分、记过处分、降级处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资:依据《员工考核办法》规定,员工岗位工资的50%为考核工资。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员工奖惩制度》的制订与修编。

  4.1.2根据党群办对中层领导的考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执行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4.1.3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各系统严格执行《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

  4.2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负责对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4.3品质管理部

  4.3.1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负责制定与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奖惩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奖励或违规违纪情景,按《质量奖惩制度》处理。

  4.3.2负责质量奖惩制度的执行,督促各单位对制度的落实,行使对质量的奖惩职权。

  4.4各单位负责部门员工的奖惩申请,按要求进行审批。

  5、控制要求

  5.1奖励

  5.1.1员工贴合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审查后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节能降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新品研究、产品设计、工艺技术、设备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

  (3)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市场开拓和维护,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一贯忠于职守,进取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进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经公司采纳,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9)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

  (10)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

  (12)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踏实工作,在本职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较差工作环境、认真工作,为企业贡献的`人员;

  (15)公司认为应当表彰的其他行为。

  5.1.2团体表彰

  属于以下各款之一时,经审查后随时给予团体表彰:

  (1)团体工作成绩优秀、成为其他团体模范的;

  (2)在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时,全体成员齐心协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响或减少损失;

  (3)有其他模范行为或功劳,公司认为值得表彰时。

  5.1.3表彰的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3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4

  一、制定目标

  1.明确目的:制定员工奖罚制度的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增强团队合作,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2.确定关键指标: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确定与直接相关的关键指标,如销售额、生产效率、客户满意度等。

  二、设定奖罚标准

  1.明确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标准时,应该明确具体的绩效要求和奖励范围,例如超额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生产效率等。

  2.确定惩罚标准:明确违规行为或绩效低下的.惩罚标准,例如迟到早退、工作质量不合格等。

  三、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估体系

  1.明确评估方法:根据关键指标和绩效要求,确定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评估等方式。

  2.确保公正公平:评估过程中要确保评估者公正客观,避免主观偏见和人际关系干扰,可以考虑由多位评估者参与评估,确保公正公平。

  四、激励员工积极性

  1.奖励方式多样化:奖励不仅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

  2.及时奖励表扬:对于出色表现的员工,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以增强员工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如年度优秀员工评选、优秀团队奖励等,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推动团队合作。

  五、保持员工士气

  1.关注员工福利:除了奖励制度,还应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以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2.定期沟通反馈: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反馈,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以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员工士气。

  3.培养员工发展机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其成长的关注和支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制定员工奖罚制度是激励员工、提高绩效的重要手段。在制定过程中,需要明确目标,设定奖罚标准,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估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并保持员工士气。同时,关注员工福利,定期沟通反馈,并提供培养发展机会,可以全面提升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团队合作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15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现场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奖罚制度如下:

  1、公司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装卸作业时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规定,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不准在作业范围内用餐、闲逛、追逐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准在货物、机械、设备上闲坐、躺卧,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不准在仓库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大小便,违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罚款10元。

  4、装卸作业人员工作要求,应服从仓库员安排,工作中有疑问可协商解决,不得发生争执和冲突,违者责任方每次罚款20元。

  5、现场的所有作业,一律要通过仓库员调派,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接受客户委托和收受费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坚持文明生产,禁止野蛮作业,作业中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如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处理。

  7、仓库员收发货应认真校对有关单证及货物,严格把好交接关,因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除由当事人承担部份经济损失外,还给予警告,甚至开除。

  8、严禁携带火种或危险品、化工品进入作业场所,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开除;另送交行政机关处理。

  9、任何人不准有意损坏、偷窃公司财物,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并公司开除。

  10、对公司生产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每项奖励50元。

  11、工作积极性高,作业效率创公司最新记录的,每次奖励50元。

  12、员工服务态度好,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50元。

  此制度由专人记录执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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