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07 13:09:43 奖罚制度 我要投稿

奖罚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奖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奖罚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奖罚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奖罚规章制度2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奖罚规章制度3

  一、规章制度

  1、遵守公司制度,处事公正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2、监督组员每天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班必须跟组员开会及点名。

  3、协助总经理执行服务员的规章制度。

  4、监管DJ在房间内的服务,包括点歌、点饮品及食品,及柜台上的卫生是否清洁等。

  5、监管DJ在房间的行为,不允许公主与客人搂抱。

  6、教导培训新入职的组员,直至能完全熟悉电脑操作及房价、酒水牌上的价格。

  7、监督组员不准强行要客人给小费,做到客人愿意给予多少便收多少,不给小费也须面带笑容。

  8、经理要做到多定房,要做到比组员早上班,迟下班,以身作则,超出公司所订的要求。

  9、 ktv经理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或公司形象,确保文化市场的精神文明。

  二、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为19:00至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必须到收银台签名,不可代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2、不准在未经客人邀请情况下而进入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如有发现,一经查明,罚款500元。

  3、如有客人邀请去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只可在该包房内逗留5分钟作打招呼用途,超出5分钟要自觉离开,不可借故或以客人邀请作理由,发名片。送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4、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收取任何小费,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5、每星期可申请一天休息,如该天不休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可改动。若该天不是休假而没有上班者罚款200元。

  三、定房任务规定

  1、所有定房必须透过公司订座电话或客人未到前15分钟定下的为之定房,否则按点房算。

  2、订房折扣低于8折则不计入流水业绩。

  3、每月定房流水任务为5万元可获3000元工资,少于5万元者按比例倒扣15%。完成任务者,业绩提成5万至15万提成10%,在15万以上提成12%。

  4、需交押金1000元(包括对讲机、工衣柜、工牌),上班未满二个月而离职者,押金退50%,上班满二个月后离职者,押金退20%,以上未退还押金作为物品损耗费。

  5、 KTV部经理及DJ部需共同管理、执行组员及DJ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不合理之事,应立即通知副总经理配合解决。每组KTV经理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

奖罚规章制度4

  一奖励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处罚(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三处罚(一般过失)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四处罚(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14.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15.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奖罚规章制度5

  一、奖励制度

  1、全勤,所有员工就职满30天后开始计算,全勤奖为50元。

  2、拾金不昧,拣到客人遗留的物品及时上交者。奖励5-10元

  3、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5-20元

  4、收银员一天发展会员数大于20人。奖励10元

  二、处罚制度

  1、上班迟到10分钟内给予警告并处罚10元;迟到2小时不请假者扣除当天工资;不请假不来上班者按旷工计算;一个月迟到3次开除处理;3天或3天以上未上班、未请假者当自动离职,并扣除所有工资。

  2、上班时间上网,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给予警告并处罚10元,第二次发现扣除当天工资,多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提出在工作、不可超过3分钟)、会客等等影响工作者。(扣5-10元)

  4、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聚堆闲聊、打闹。(扣10元)

  5、桌面、地面、机器卫生不干净、凌乱,(按职责处罚5-10元)。

  6、顾客投诉员工。(视情节轻重罚20-50元)

  7、交接班检查卫生、设备情况,并做交接记录,未做的(处罚5元)

  8、地板未及时打扫,有烟头、其他杂物等,厕所未及时冲洗、拖净。(扣5-10元)

  9、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和客人争吵(扣10-20元)

奖罚规章制度6

  为了增长餐馆的利益,制定厨房奖罚管理制度,履行厨房员工守则,自觉奠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午4:3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5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者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洗菜勤杂工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酒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奖罚规章制度7

  一、惩处条例

  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

  二、奖励条例

  1、 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3、 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6、 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7、 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奖罚规章制度8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5:30分,迟到罚5元,半小时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煤气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和私拿餐厅或他人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炒菜师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配菜、洗菜保证蔬菜的情况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一次给予10元罚款。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管理人员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本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奖罚规章制度9

  根据幼儿园分工的工作岗位职责,为了幼儿园教职员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奖励优秀,特制定以下奖罚考核制度:

  一、月教育教学奖300分

  (一)、备课与课前准备(每周检查):40分

  1、集体备课。全段教师每次由各段长制定教学月计划,主题内容,确定时间。由一个组员说说一个活动的设计,组员间互相探讨。

  2、备课本检查。周一上午10:00前交段长,并张贴周计划表。不得出现主配班备课本内容一样、与现实不符合的情况。

  3、课前准备。教具等要在主班前准备好,不在带班期间跑出去寻找教具等东西;必要时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

  (二)、带班上课(每天抽查):70分

  1、晨间活动及接待。主班教师按时进班,在教室门口站立接待幼儿及家长,接待幼儿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检查指甲、是否带异物、危险品、零食等)。晨间活动尽量开展小型多样的游戏活动,允许幼儿自由地选择游戏活动、玩具。

  2、晨间谈话。有计划、有主题、有目标,在备课本上体现。

  3、早操。主班老师带操,配班老师协助,精神饱满。

  4、上课。内容符合周计划与备课本;教态自然,富有情感,教学气氛轻松愉快,幼儿有兴趣,教具设计合理,形象生动,使用恰到好处,不拖拉时间。

  5、户外活动。有纪律、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室外活动或游戏,提供安全、卫生、无毒、的游戏材料,使幼儿在游戏中受到教育,不能让幼儿游离在教师的视线之外。

  6、交接班。及时、如实做好班级出勤、安全及其他情况记录,两位教师中午交接签名核实。

  7、中午带班。两位教师无特殊情况要在午睡室,。下午主班教师不得睡觉、串班聊天吃零食,不让幼儿带物品进午睡室,时刻注意幼儿午睡情况,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上报。

  8、注意幼儿放学时仪表整理。小朋友有秩序地在座位上等待,亲手将幼儿交到家长手中。

  9、严格控制看电视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餐前餐后等待时间)合理安排给幼儿看电视,不得在上课时间看电视。

  10、主班不接打电话聊天等;配班时间协助主班教师,不串班集众聊天吃零食上网聊天游戏等。

  10、教研组以推门听课的形式对每级进行2次班级常规管理抽查(幼儿生活、学习行为习惯等)。

  (三)、园本培训(每月考核):80分

  1、按时制定班务、家长计划,每个月段长主持下确定月计划,两位老师共同制定周计划。

  2、每月撰写幼儿观察记录1篇(新教师2篇)。确定一名幼儿为观察对象,每周进行至少一次行为表现记录与分析,该幼儿观察结束后总结或下个月继续。

  3、每月撰写课后反思1篇。(新教师3篇、三年内新教师2篇)。在详案上反思教学行为或幼儿表现。

  4、每月撰写听课分析1篇(新教师2篇)。与教学伙伴结对听随堂课、参与教科研活动听课全学期满20篇,新教师25篇。

  5、每月1次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全学期撰写一篇教育理论读后感。(新教师2篇)

  6、博客开设。教研组与新教师开通博客。每月发表6篇日志,考核合格的每月加10分.

  7、后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工作,及时完成岗位上的各项任务:计划、总结、反馈、记录等文本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参与本项考核。

  (四)、教师个人形象(每天抽查):20分

  1、教师之间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不排挤同事,有良好的班级搭档关系。

  2、工作积极主动,,能与家长建立积极有效的联系,不得做出有损幼儿园形象的事情。

  3、穿着大方得体,不坦肩露背,不穿奇装怪服,不浓妆艳抹、披头散发;不穿细高跟鞋、拖鞋进班;不佩带给幼儿带来安全隐患的首饰等。星期一统一穿园服。

  4不在园用早餐,不串班、不集众聊天吃零食,不上网聊天游戏,不说脏话。

  5、及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无故缺席,拒绝工作任务。

  6、关爱幼儿,饭前便后,户外活动后认真按要求给幼儿洗手,餐后、午睡起床给洗脸等。正确使用批评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7、教师之间交流、上课时间与幼儿对话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态度亲切,举止从容。

  8后勤工作人员更要注意个人形象,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负责保育工作的人员午睡时间要在班级帮助主班教师,配合教师大方得体接待家长,参与本项所有考核条例。

  (五)、环境创设与班级幼儿活动(抽查考核):40分

  1活动室内舒适,整洁,有创意,。活动角安排有序,美观,操作性强,与当前教育内容相配合.且让幼儿熟记摆放规则

  2、墙壁布置和谐,符合幼儿审美情趣;根据主题或课题实施更新主题墙。

  3、根据行事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班级活动、段活动、全园活动等。班级活动须2位教师与1位教研组人员到场;大型活动由段长主持进行。活动要有计划、有反思、有过程记录。

  4、周一举行升旗活动,主持(一教师、一幼儿))与节目提前准备好。由大班(1)(2)(3)、小中班(1)、(2)(3)依次轮流。

  5、后勤工作人员参与本项所有条例考核,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较好的协助教师完成各项活动。

  (六)、家长工作(每周抽查):30分

  1、坚持与家长电话交流。对幼儿出勤率、发病率与缺勤幼儿的跟踪关怀。

  2、迎接家长工作热情,文明、礼貌、问好。虚心采纳家长对幼儿园的建议.,在家长面前不以偏激的态度去评价孩子的行为!有家长投诉经证实的加倍处罚。

  3、家园联系栏:周计划在周一晨间接待前张贴;保育知识一月至少更新两次。

  4、出宣传刊。(大班,中班、小班教师依次轮流,各段组长监督指导完成)

  5、后勤人员参与本项考核,热情接待家长,有良好的镇幼教职员工形象。

  以上六大条考核内容中如有一小项未合格扣10分,出现2次及以上小项不合格扣除该大项考核奖;

  2大项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部教育教学奖;后勤人员不享受备课与带班上课奖。

  二、安全卫生200分

  (一)、幼儿人身安全70分

  1、认真做好幼儿安全管理工作,幼儿一切活动要在教师(保育员)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和午睡前要做好各类安全检查。

  2、杜绝幼儿外逃事故。若发生立即报告领导后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找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发生一次扣30分(主班20分,配班10分),情节严重追究两位教师责任,加倍扣分。。

  3、加强药物管理,严防吃错药的事故发生;保证开水放置安全,严防幼儿烫伤、烧伤事故发生,若发生视情节处理扣分。

  4、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主配班教师七三开承担,发生幼儿受伤视情节轻重扣10分和35分,缝针的另加扣5分/针,由此累计。隐瞒事情每人加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二)、财物保管安全:50元

  1、各班教师、后勤人员要保管好本班、本办公室的教参、图书、资料、玩具等各类财物,发生破损及时处理上报。

  2、丢失财物的按价赔偿;使用打印等相关事务须上报。大型、贵重物品无故丢失扣发本项奖金与期末考核奖。

  (三)、卫生80元

  1、幼儿个人卫生:教师与保育员培养幼儿卫生习惯,保持衣着清洁,饭前便后洗手,餐后、起床给幼人手一条毛巾儿洗脸;放学整理幼儿仪表;为幼儿剪指甲,一幼儿指甲脏、长、扣1分。

  2、班级环境卫生:老师(保育员)每日及时清洗消毒茶杯、毛巾;消毒柜内无其他物品;桌椅摆放整齐,餐前餐后进行桌面清洁卫生,无油垢、污垢;每日2次打扫,保持活动室、午睡室的地面、窗户、走廊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午睡后、电灯、电风扇、放学后关门窗、电源、拔下插头;午睡室内幼儿被褥叠放整齐,每月暴晒消毒二次,地面干净;幼儿玩具清洁整齐,每月清洗两次,作好消毒纪记录。

  以上三大考核中有一小项未执行扣10分或执行不完全酌情扣除,后勤人员参与本项所有条例考核。

  三、出勤奖220分

  1、迟到早退:教师和后勤人员每日要按时上下班,凡一次迟到、早退1分钟扣奖金20分,以此类推累积;超过10分钟、一周内每天迟到者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

  2、事假:不得私自调班;请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说明原因做好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上班有事必须离开的,须跟领导说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作事假处理。事假一天50分(主班半天30分,配班半天20分)。

  3、病假: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须园方批准后方可请假(除特殊情况外)。其中短病假两天内均不扣奖金,超过三天(包括3天)按实际天数扣分数。

  4、旷工:未经批准离岗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全部出勤奖,1天起做自动离职。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5、产假、婚假及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长假由园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方可请假,工资和奖金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6、园内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扣30分,迟到早退不享受活动奖金。

  7、机动每周半天。上午10:25来园,下午夏秋季节15:00,冬春14:45(配班事务必须已经完成)离园。迟到早退1分钟扣20分;每逢周一、请假后、当周放假的,机动取消。

  四、奖励(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不在此奖励范围)。

  1、教师参加比赛:市级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20分;县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20分、三等奖90分;学区级一等奖9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30分;园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教师合作获奖平分奖金。

  2、幼儿参加比赛(奖给指导师):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学区一等奖35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15元,,园内活动根据结果发放活动费,不再按奖次发放奖金。

  3、教师在各类正式教育杂志报刊发表刊登文章者奖50分。

  4、公开课:参加园内一节,完成较好30分,学区公开60分县级公开课奖励90分,市级公开课120分,省级公开课200分。

  5、获园级优秀先进教师或其他奖60分。学区奖90分。镇府奖100分。县级奖120分。市级奖160分,省级奖200元。

  补充说明:

  1、中午带班费每次10分。两位教师与享受中午带班费的保育员无特殊情况都要在午睡室内,不得串班午睡。无故缺席扣20分,因故缺席、串班午睡不发带班费,教师因事外出的需与值周教师做好记录。

  2、加班费一天100分,晚上5:30后每小时20分;值班费一天80分,国家规定节假日100分。

  3、值日一天20分。不得私自调换,迟到早退一分钟扣20分。

  4、会议费按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次数进行发放,一次10分,迟到、无记录不发放会议费。

  5、设教育教学期末奖、安全卫生奖(财物保管)、出勤奖各100元。根据全学期的表现考核。根据签到册统计,全学期无机动、事假、早退迟到,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期末另加300分。

  6、园方安排代课半天另发代课金30元。私自调班一节双方各扣20分

  五、以上奖罚制度未尽事宜均由园务会讨论通过决定。

奖罚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奖罚规章制度11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4厨房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以行政处罚或罚款: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XX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XX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XX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XX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席的罚款XX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XX元。

  总体而言厨房可分类为三个部门:采购、储藏、出品,每个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层层把关,相互监督,才能把厨房搞好。

奖罚规章制度12

  一、奖励制度(均属额外奖励)

  1、客户在安装验收单上签很满意者,经客服部回访核实后按所安装面积进行以下的'额外奖励。

  实木:小于50㎡,0.6元/㎡;51—100㎡,0.8元/㎡;大于100㎡,1元/㎡

  复合:小于50㎡,0.3元/㎡;51—100㎡,0.4元/㎡;大于100㎡,0.5元/㎡

  2、使用无尘锯响应无尘安装的,所有地板都可以享受0.2元/㎡的奖励。

  3、推单奖励:安装技师在安装中发展来访客户,并推荐客户到门店成功签单购买地板的,门市应记录“技师发展”的备注,按订单给予每平方2元的奖励。

  4、因安装技能突出和服务良好,被新客户指定由其安装的技师,奖励50元/单。

  5、服务之星奖励:如当月无客户、门店、物流、财务人员的投诉,以及当月无施工罚款的技师奖励100元。

  6、以上奖励不包括年终奖励。

  二、扣罚制度

  (一)罚款30元

  1、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未带胸卡。

  2、头发应留寸头,长度不能过耳。

  3、未征得客户同意翘班,或迟到(私自离场)未提前去电解释,导致客户投诉。

  4、不服从施工监理或客服经理派工而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导致客户投诉。

  5、施工过程中有不礼貌和不规范的动作,说话带口头禅,说不负责不礼貌的话语,如“这事你不懂”“这事我不管“不这么装就不行”等,同时,不得一味满足客户要求违规范铺装。

  6、铺装地板时未穿干净的软底鞋或未带鞋套,严禁穿硬底鞋在地板上行走。

  7、中午吃饭、午休及下午下班未将工具收捡归位,未安装的地板及辅料随处堆放而未作整理。

  8、客户永远是对的,公司接到客户投诉服务态度或安装质量都将做违规处理。

  9、到达现场后未与客户交流安装细节,未确定地板的安装方案,也未征求客户意见就直接安装的,属违规行为。

  10、每月应准时参加技师会议,会议要求手机必须保持震动或关机状态,会议中手机响或迟到罚款10元,缺席罚款30元。缺席3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二)罚款50元

  1、安装前未开箱选色调整色差,也未征求客户安装意见。

  2、野蛮施工,用手随便扯断防潮膜而未用刀切割整齐。

  3、施工中弄脏客户的物品或已装饰完毕的门、门套、墙壁等。

  4、施工中必须征得客户同意才能使用客户的一些用具。如卫浴设备。

  5、未征得客户同意前就乱拿、乱挪动客户的物品,损坏客户物品的。

  6、在已铺好的地板上施工操作,如锯地板、踢脚线等。

  7、施工过程中工具不得直接接触地板,电钻等易损伤地板的工具。

  8、夏天施工中有脱掉上衣赤身施工或穿短裤施工的。

  9、施工完毕未及时清理垃圾倒在客户指定地方的。

  10、工地测量和地板安装前未按约定时间上门,又未征得客户同意改期就直接缺班的,如上门途中有特殊情况耽搁,应及时打电话向客户解释说明。

  11、铺防潮膜,未按要求接缝处互叠15cm以上,并铺至墙脚10cm以上的。

  12、踢脚线安装未选色,未补钉眼等造成投诉的。

  (三)罚款100元

  1、在施工现场吸烟(如要抽烟应在物管和客户的同意下在工作区外抽烟)。

  2、在工作日内有饮酒现象(不得酒后施工)。

  3、施工进场时未问清楚客户地面及墙面是否有管线铺设和楼板厚度,未按装修图纸明显标注水电路线标志的。

  4、在职技师带新人时,未上报施工监理且未通过培训考核就直接带新人到现场施工的。

  5、踢脚线和门框等交接处必须按规范倒角,不能简单马虎、应付了事。

  6、施工过程中如有加层、加密、工作量超大等特殊情况需未向客服部说明情况就私自收取费用的,切记,严禁安装人员在现场与客户讨价还价和收取费用。

  7、严禁接受客户给予的任何吃、喝食物和财物。

  8、如有售后服务,维修,工人必须在24小时内与业主联系约定上门时间。

  9、施工过程中未尽耐心讲解义务,有争执吵闹等过激行为的。

  10、内部技师之间出现相互攻击或打架的(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四)开除处理

  1、偷盗客户任何物品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泄露公司机密及客户资料的,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客户投诉服务态度和安装技能每月达到3次的安装人员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

  4、发现三次现场抽烟,一律开除处理。

  5、私自销售辅料给客户的,一经发现立即扣除当月工费并予以开除处理。

奖罚规章制度13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 3~20 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 2~5 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 2~10 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 2~20 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 2~50 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 1~5 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 2~10 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 1~10 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 2~20 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 2~10 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 2~10 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 2~20 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 1~5 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 1~2 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 1~3 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20 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30 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4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5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6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7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8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0 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4 分。 (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 1~5 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 1 分。 (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 1~3 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 1~3 分。 (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 1~3 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 1 分。 (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 1~3 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 2~5 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 1~3 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 1~3 分。 (12)工作态度不认真, 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 1~5 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 1~5 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 2~5 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 1~5 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5 分,扣发工资 50 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20 分,扣发工资 100 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奖罚规章制度14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含课间上课迟到)。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奖罚规章制度15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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