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技术鉴定

时间:2024-08-10 07:59:11 鉴定 我要投稿

事故技术鉴定

事故技术鉴定1

  编号:

  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医疗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代码

  鉴定

  申请

  代理人姓名 与医疗机构关系 职业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龄 通讯地址

  患者姓名 病案号 就诊科室

  委托鉴定事由(简要诊治经过,请求鉴定理由):

  医疗机构:(公章)

  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此表由医疗机构填写

事故技术鉴定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接以鉴定结论作为定案的依据。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特征.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二、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

  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

  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

  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

  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5.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事故技术鉴定3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定申请: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医疗机构关系: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病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诊科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鉴定事由(简要诊治经过,请求鉴定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故技术鉴定4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利授予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20xx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把一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标准》把二级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

  《标准》把三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级医疗事故和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标准》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再划分等级,规定的标准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并列举了16种情形。

事故技术鉴定5

  1) 法院委托;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 患者本人;

  4) 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 医疗机构

  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故技术鉴定6

  驾驶员血液乙醇浓度(BAC)是判定酒驾与否的通用指标,如果未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指标检测,将对后续责任认定造成严重影响。心理测试技术虽然具有事后检验真实心理痕迹的技术优势,但其是否适用于酒驾个体是此项技术能否获准介入上述案件鉴定的关键。文章通过问卷调查研究与实案剖析,提出酒驾事故鉴定中运用心理测试技术是可行的观点。

  一、引言

  据我国交通部门报道,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率比平常人至少高出5-6倍;随着BAC数值的上升,个体在注意力集中、动作稳定性与深度知觉等心理维度方面会受到显著的影响,从而难以应对驾驶过程中的应急情况;朱云凤等人在分析632例涉嫌酒驾血样后指出,虽然发生交通事故率与BAC无正相关,但酒驾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60.7%的交通事故与饮酒有关。基于此,国家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酒驾入刑”政策,通过现场检测驾驶员BAC数值来判定其是否属于酒后驾驶。这一政策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的酒驾事故发生率却实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一些乡镇路段或是检测力度不强的时段,由于酒后侥幸心理和乙醇所致的冒险心理的作用,未能被及时检测发现的酒后驾驶行为还是存在的,这就给后续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尤其是“酒驾入刑”政策实施后,刑罚处罚的后果会强化一部分人的趋利避害心理,使错失有利检测时机的事故鉴定变得更加困难。

  二、酒驾事故鉴定中运用心理测试技术的原理假设

  近年来,心理测试技术凭借其事后检验事发当时真实心理痕迹的技术优势,开始进入酒驾办案部门的视线。该技术由专业人员借助多参量测谎仪收集、分析被测人在相关问题上的心理生理反应以确定其与特定事件的相关程度,从而为谎言识别开启了可能。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未能在第一时间对肇事者进行BAC检测,特别是如果存在肇事者主观逃避检测的情况,那么当事人事后谎称非酒驾的概率会普遍上升,此时可能就需要借助心理测试技术来识别谎言。但是基于血液中乙醇浓度会影响到驾驶员的意识状态这一事实,因此,能否使用这一技术的关键在于必须考察被测人在事发当时的意识状态。如果事发当时被测人是处于无意识的状态,那么即使事后运用心理测试技术,其结论也是无从考证的。只有被测人对已经发生的事故有所感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心理测试,哪怕是进行缄默测试。那么酒后驾驶员对事故是否有感知呢?常听被测人在测前谈话时辩解自己事发当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殊不知,古语“烂醉如泥”形容的是一个人由于饮酒过量而醉得瘫成一团,扶都扶不起来的样子,而任何一个酒后驾驶员既然可以进行驾驶行为,可见其根本没有达到“烂醉如泥”的程度,因此,试图谎称事发当时是无意识来逃避承担事故责任是不成立的,这与因吸毒致幻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早已被界定为犯罪是一样的道理。更大胆的假设是:即使事发当时驾驶员因为饮酒已经快要到达意识障碍的临界点,但是突发的事故对大脑绝对是个强烈的外部刺激,它会将大脑拉回到意识层面上来,从而恢复对自身与环境的感知,而这也正是心理测试技术得以介入酒驾事故鉴定的原理假设。

  三、问卷调查显示酒后九成以上个体的意识状况符合心理测试技术要求

  (一)研究设计

  问卷主要针对个体饮酒后的意识状态开展调查,分为饮酒未醉及醉酒后对所经历事件的感知程度,醉酒后行为控制力状况,以及醉酒后主动驾车与被动驾车的经历调查;为进一步了解酒驾事故后逃逸现状,并能够将之与心理测试技术有机联系起来,问卷最后还考察了被调查者在经历无目击证人的酒驾事故后的第一反应以及对心理测试的接受态度。下面是具体的数据说明:

  1.个体饮酒未醉及醉酒后对所经历事件的感知程度对比:

  如上图显示,不论是饮酒未醉还是醉酒状况,个体对酒后所经历事件有感知的比例明显要大于无感知比例,其中49.1%的未醉个体及35.6%的醉酒后个体表示自己完全记得酒后所经历过的事情,对酒后事件有部分记忆的比例分别为45.9%与53.5%(这里特别强调了假设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对酒后所经历事件完全不记得与选择其它的比例总和仅为6.7%与10.9%。

  2.关于醉酒后个体行为控制力状况的调查显示: 38.9%的人表示醉酒后其控制力是正常的,而有51.5%的人认为自己在醉酒的情况下控制力会有些失控,但还是能够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只有9.5%人表示醉酒后自己会完全失去控制力,不能完成正常的行为活动,可见即使在醉酒状态,绝大部分的个体对于自己经历过的事件还是具备一定控制力的。

  4.关于酒驾事故后第一反应的分类如下表:

  6.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上文所提到的那五位实案被测人在心理测试之前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他们对酒后事件的感知度基本为零,酒后行为控制力差,5个人均表示自己在酒后不会主动驾车;关于酒驾事故后第一反应的回答上,他们均没有选择逃逸;在说谎与否的问题上,他们全部选择不会说谎;在是否愿意接受心理测试问题,只有一个人选择不愿意。

  (三)结果分析

  1.酒后绝大部分个体可以良好感知所经历事件,并且能够较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未醉状态下95%的人表示如果发生事故会有感知,即使在醉酒状态下这个比例也达到89%;完全不记得的比例分别仅为4.7%与7.8%,这样的统计结果已经不能成为阻碍心理测试技术介入酒驾事故鉴定的充分理由。另外只有9%的人表示自己在醉酒后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那就意味着这部分人已经不具备进行安全驾驶行为的能力,因此,这个数据对于在酒驾鉴定中是否可以运用心理测试技术也就失去否决意义了。

  3.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查对象中有355人为公职人员,他们的说谎率高达60%,远高于非公职人员的17%,这可能跟酒驾入刑以后,刑罚处罚结果对公职影响严重有关系。同时,通过此次在全省范围内的问卷调查研究,为宣传禁止酒驾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尤其是对于接受调查的所有公职人员来说,也是一次深刻的受教育的机会,而这也是本研究的'意义之一。

  4.另外,上文所提到的五位选择不会说谎的实案被测人均未能通过心理测试,其中3人在测后谈话中做了如实供述;这样的结果与他们在测前进行的问卷调查上的回答是完全不吻合的,而这也正是心理测试技术得以介入此类案件鉴定的契机。

  综上,不足一成的个体在醉酒后会完全失去行为控制力,但是绝大部分个体表示如果酒驾发生事故是有感知的。因此,对酒驾事故当事人事后进行心理测试是符合技术要求的。

  四、实案剖析证实酒驾事故鉴定中运用心理测试技术效果明显

  由于问卷调查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仅凭上面的数据统计结果仍然无法完全认定心理测试技术运用于酒驾事故鉴定是可行并且有效的。为了更好地印证这一点,下面将结合近年来接受心理测试委托并成功侦办的酒驾案件,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

  (一)实案一

  事故发生在20xx年的某一个夜晚,两工友聚餐饮酒后骑摩托车回工厂的路上,为了避让一辆逆行自行车而失控撞向路边的花圃,其中一人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另外一人受轻伤,并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逃离了现场。由于幸存当事人事后坚持否认自己是驾驶员,而伤痕鉴定结论虽与其陈述有一定的出入,但也无法确定驾驶员身份,致使案件迟迟无法结案。接受测试委托之前,考虑到没有酒驾鉴定实战先例,测试人员也曾质疑过此项技术是否可以用于考察酒后个体,但是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测试人员做出了如下判断:不论被测人是否为驾驶员,既然他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逃离了现场,至少可以肯定一点,他当时意识是清醒的,这就意味着他很清楚事发当时谁是驾驶员这个问题,因此,他就满足了心理测试的前提条件。对幸存者傅某的测试结果表明其在相关问题上存在说谎的倾向,未能通过测试。测后谈话时双方进行了艰苦的心理较量,最后被测人对这一测试结果无异议,并亲口承认为了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才谎称自己是乘车人。

  这起酒驾交通事故,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责任认定难以进行,给办案单位及遇害者家属造成困扰。心理测试人员在全面分析被测人对事故的感知度基础上,坚持只要经历过事故就一定会有相应的心理痕迹的原则,成功还原了事实真相,从而开启了我鉴定中心应用心理测试技术鉴定此类案件的先例。

  (二)实案二

  发生于20xx年初某个凌晨的这起事故,办案民警接110报警称有一车辆冲上路边导致配电箱爆炸,到场民警联系肇事司机未果(事后司机林某称被朋友送医救治,无法接听电话),只好扣押肇事车辆等待车主到来。肇事司机林某第二天中午才出现,声称自己是疲劳驾驶才导致事故发生,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但是基于第一时间报警电话里所称的驾驶员并非林某,而且肇事者未受重伤(轻微脑震荡)却不等民警到场自行离开现场,并且就医时谎称被玻璃门撞到而漏过BAC检测等原因,经办民警怀疑肇事者事发当时存在酒驾的可能性,如此一来,就可能引发二级案件――“骗保”的发生。

  此案也是由于未能在第一时间对肇事者进行酒精检测,致使案件陷入被动的境地。心理测试人员在分析之后认为即使肇事者在事发当时意识模糊,但冲撞配电箱导致爆炸这一事实对其大脑的刺激肯定是很强烈的,以至于肇事者在第一时间里对配电箱爆炸这一后果进行了心理归因,并且主导了上述一系列逃避责任的反常表现。正是基于这一假设,测试人员大胆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并在测后谈话中得到其承认酒驾的供述。

  (三)案例分析

  上述这两起酒驾案件,均由于错过对肇事者进行血液中酒精浓度测试的最佳时间,给后续的事故责任认定带来了困难。心理测试技术在分析判断被测人在事发前后心理变化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其在事发当时心理意识感知状态,从而为此项技术在酒驾案件鉴定中的应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以上两起案件的成功突破及近年来积累的成功案例,都在证明着同一个问题:酒驾事故鉴定中应用心理测试技术是可行的,只要肇事者在事发当时还没有完全丧失主观意识,运用心理测试技术来辨别真伪,还原事实真相还是很有效的。

  五、结语

  当然,实践中要真正自如地将心理测试技术运用于酒驾事故鉴定中还有很多需要深入讨论研究与解决的问题,例如心理测试结论的证据性问题,以及如何更客观科学地判定酒后个体意识受影响的具体程度等问题。酒驾入刑的新形势下,即使酒后驾驶未引发事故,也可能带来鉴定上的新问题,如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因此,从理论研究与实证角度来探讨酒驾事故鉴定的新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关于心理测试技术在酒驾案件鉴定中的应用研究,文章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及实案剖析,提出运用心理测试技术侦办酒驾案件是切实可行的。如果能够集各方之力进一步探究制定出一套关于运用心理测试技术鉴定酒驾案件的标准程序,那么将对更加有效的打击有关酒驾的犯罪,改变酒驾案件查处方式单一和弥补侦查人员执法空缺等方面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也将对此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带来深远的影响。

事故技术鉴定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xx年xx月,民族:_________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要写全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 此致

  xx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附:_________________证据材料

事故技术鉴定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入院时的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被一正在倒车的面包车撞倒,造成申请人面部外伤,左上肢腕关节以上,胳膊肘以下骨折,左腿小腿骨折,由120救护车送至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拍片子、各项化验,诊疗结束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骨科住院治疗,门诊住院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也就是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给申请人检验的生化检验报告单上明确显示,申请人的'肌酐cre的检验结果为675h、尿素氮bun为19.5h。而正常成年女性的肾功能检测指标为肌酐(cre)正常参考范围:0~159μmol/l。尿素氮(bun)正常参考范围:2.6~8.3mmol/l。血尿素氮与肌酐比值(bun/cre)正常参考范围:15~24

  很显然,申请人的肌酐值已经很高,在肌酐值高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药物甘露醇。但是被申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十多天的时间持续使用该药物,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晚上八点造成申请人休克。被申请人组织内科医生进行会诊,会诊后就给申请人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家属就使用甘露醇的治疗单签字,并告知申请人家属使用甘露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申请人无奈只好转到山大医院进行治疗。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0:_________________30分申请人转院时的检查结果显示,除了入院时的受伤情况后还多了一项,肾功能不全。

  被申请人不当的治疗方案、错误使用药物,造成申请人的病情严重恶化,现申请人向贵院提起申请,要求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人的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技术鉴定9

  作为市级人民医院,我们的工作是否到位给广大市民会有很大的影响,而我们技术鉴定部门因为岗位特殊,更是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今年来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条例》和《暂行办法》,工作有序进行,所以较顺利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下面就医鉴办的具体工作鉴定如下:

  首先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组织技术鉴定。医鉴办的组织工作原则是按《条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严格审核受理条件,充分索取相关资料、证物。为专家鉴定组提供完整真实的鉴定材料,组建合法有效的专家鉴定组,积极配合专家组长主持工作。在组织鉴定工作中强化依法意识,规程意识,角色意识和协调意识,体现出组织主体作用,做到组织不主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医鉴办独立对多起鉴定案例进行了鉴定前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专家提供第一手完整的资料,还会同专家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鉴定会场的病例进行了现场医学检查,方便了患者。

  其次是通过分析形成原因,向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对已鉴定的数百例争议的分析,在构成的案例中寻找导致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不构成的案例往往其中也存在不少缺陷和不足之处,医鉴办将各种原因汇总、分类、加以分析。得出的结果传递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得到这些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制订出预防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最终达到减少和避免的'目的。

  然后是最大力度提高医疗质量。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医务科的首要任务。

  最后是及时沟通、互相学习,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做好医鉴工作,医鉴办之间的沟通很重要。今年医鉴办先后到三个市医学会进行了实地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市医学会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到医鉴工作开展出色江苏省和浙江省医鉴办参观学习取经。同时对医鉴办利用库里专家资源丰富的优势,以专家意见的形式来满足司法部门对相关医疗案件的咨询要求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今后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将继续依靠卫生厅和中华医学会的指导和支持,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把技术鉴定工作规范、平稳地开展下去。

事故技术鉴定10

  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

  (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2)移交鉴定的时间应当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医患双方均未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没有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以前。

  (3)只有在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再行移交,如果认为不需要鉴定,则不移交。

  这种启动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两个问题:

  1)防止或者减少出现规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掩盖医疗事故发生、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2)促使医患双方尽早启动鉴定程序,缩短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时间。

  (二)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移交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不再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属于学术性社会团体,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如果医疗事故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和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方当事人拒绝提供与鉴定有关的病案资料、实物等,或者以其他方式不配合鉴定,该医学会势必陷入无可奈何的境地,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为此,确定了由卫生行政部门移送鉴定的方式来启动鉴定程序。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予以受理并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

  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

  (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

  (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事故技术鉴定11

  申请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医院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xx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因突发失语、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xx年xx月xx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1.脑出血;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3.脑梗死恢复期;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xx年xx月xx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患者失语较前有所好转,右侧肢体偏瘫。事实,申请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医院所述,实际情况更加严重,目前完全失语,肢体不但偏瘫,且逐渐萎缩,接近植物人状态,让申请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溃状态。经咨询医疗专家,申请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造成,原因是医师行微创引流术,部位偏离,误伤神经。为此,特申请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事故技术鉴定12

  一、概述

  事故技术鉴定是一门技术。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是比较短暂的,事故现场也常常容易遭到各种干扰和破坏,这给事故调查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事故调查技术,按照事故调查的要求、程度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力求从事故发生发展的本来面目去认识,避免判断上的错误,就一定可以将事故调查清楚。

  事故技术鉴定是掌握整个发生事故过程、原因的重要工作,它根据现场勘察、科学分析、排查验证等从技术角度来查找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并撰写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从技术角度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分别对物和人的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追踪,弄清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或致害物,弄清在人和物方面所有的事故因素,明确它们的相互关系和所占的重要程度,从中确定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的调查就是调查分析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以及人、物、环境的失配得以产生的原因,弄清为什么产生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为什么没能在事故前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技术鉴定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事故技术鉴定应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科学求实、严谨扎实、 证据充分。即事故技术鉴定人员在进行事故调查期间应排除外部干扰,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进行现场勘察和排查工作、充分利用科学的手段、方法和仪器对产生事故可能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和逐一排查,去伪存真,在勘察过程中应严谨扎实,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应有充分的证据或论据给予支持。

  事故技术鉴定调查要求是:及时、全面、细致和客观。

  及时:事故现场勘察是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在事故发生之后,应尽量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察,掌握第一手资料。若不及时,事故现场就会由于环境的变化或人为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有的当事人为了逃避自身责任,经常对事故的经过避重就轻,甚至歪曲了原来的事实,这将会给取证和确定事故性质带来困难。

  全面:首先应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原因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排查,如用事故树分析法(FTA)将可能造成该次事故的原因尽量列出,以便在现场勘察中避免遗漏造成事故因素的取证,然后在事故现场勘察,应注意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细节,尽量收集数据,全面占有材料,以便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充分的证据。

  细致:现场勘查一定要细致,不但在注意那些明显的破坏情况,还应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尽量找出隐蔽的细枝末节,有时正是那些不引人注目的“小事”是解开事故之谜的钥匙。

  客观:在现场勘察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调查研究,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及时排除那些“伪装”的现场材料。

  如某一建筑工地的施工升降机,该施工升降机为双罐笼、带对重。因罐笼常发生溜罐故障,电工就对其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突然发生对重下滑撞击电工致死。当刚开始听事故单位陈述事故经过和了解部分现场人员时,都说是电工在井架内侧调整钢丝绳,而且还带我们到事故现场看板手等工具放在那里,电工的`位置大概在那里,但我们仔细勘察了现场,并了解了电工死亡时受伤部位和倒在罐笼顶的位置,最后再仔细查阅了笔录,当事人曾在笔录中说到“电工曾喊不要开机”,经过我们仔细勘察,认为事实上电工是在罐笼顶部俯身探头在井架内调整钢丝绳,因为没有悬挂“正在维修,请勿开机”的警示牌,另一罐笼的工人没有看到有人在井架上部检修,便开另一台机准备将水泥运到楼顶,以致该罐笼的对重向下运动,将正探头检修的电工撞击。

  三、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程序

  受理事故技术鉴定委托后,就启动了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流程,其工作程序如图1(事故鉴定工作流程图)所示。程序包括合同评审、组成事故调查组,鉴定前工作准备、进行现场勘察,人员调查询问、事故原因分析排查、模拟试验,以及收集各种物证、人证、事故事实材料(包括人员、作业环境、设备、管理、事故过程材料)、编写事故技术鉴定报告、出具事故技术鉴定报告等。现以某宾馆发生的层门处人员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为例来阐述事故技术鉴定的工作程序。

  1、业务受理

  当收到委托鉴定函时,业务受理人需与委托单位填写委托鉴定协议的意向书,其中详细注明委托方的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鉴定的样品名称、规格型号;鉴定项目(内容)、地点;鉴定所需费用等信息。在业务受理时,受理人员应尽量向委托单位了解事故的大概情况以及委托鉴定的主要内容,初步确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应初步确定项目负责人。

  2、合同评审

  在明确委托鉴定意向后,项目负责人应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到现场初步勘查。合同评审的关键是对本单位现有能力是否满足这项委托业务,是否要增添检测仪器设备,是否要聘请外单位专家等进行评审或部分项目委托其它专业部门鉴定,如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测试、材料力学特性测试等。若合同评审通过,应正式确定项目负责人并成立事故技术鉴定小组。

  3、人员组织

  合同评审通过后,应即时成立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小组应根据事故大概抽类型抽调有关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如对该起高处坠落事故,据初步了解是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梯,乘客被困在轿厢内,自救逃生时,从7层楼层的层门处摔落到底坑致死。由于该起事故是由于电梯突然停梯引发的事故,因此小组成员必须有1 名电梯检验师,该起事故调组最后确定由1 名高级检验师和2 名电梯检验师组成。

  4、鉴定前工作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须利其器”,做好鉴定前工作准备是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步骤,是使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尽量做到胸中有数、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场勘察、排查和验证工作。鉴定前工作准备的内容有:根据初步了解到的事故经过,收集有关特种设备的信息和资料;收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利用事故树分析法对可能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作初步的分析,以便准备好现场勘察检测用的工器具;初步拟定现场勘察步骤和排查验证方法等。

  5、现场勘察

  (1)事故事实材料搜集。事故鉴定小组进入事故现场时,应尽快搜集当事人口述材料,然后认真考证其真实性。材料的收集,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当事者的情况;应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包括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性能和质量状况;关于环境方面的情况,如照明、温度、湿度、通风、声响等,以及防护措施情况;不能放过任何其他有可能与事故相关的细节或因素。

  首先应查阅事故调查组做的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但由于专业知识问题,原先由事故调查组做的询问笔录可能存在遗漏之处或询问的人员范围不够,有必要配合事故调查组重新对事故当事人补做询问笔录或须全面寻访当事人或现场相关人员,以全面了解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现象、后果。

  第二进行现场观察,现场观察先不进入现场内部,只对现场周围作概貌观察,了解事故设备或建筑物破坏的大致情况,搞清危险物品的位置,数量及状态等,然后根据现场询问和观察的情况,重新对原拟定的勘察步骤和方法进行修订,提出适宜的勘查顺序及注意事项。

  对于该起事故,我们调阅了询问笔录,同时查看了出事时轿厢内录相,调阅了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记录,配合事故调查组重新对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做了补充笔录。了解到该起事故经过为:2005年7月8日有175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入住宾馆,分住在宾馆四楼、五楼、六楼和九楼。上午11时10分向下运行电梯突然在8楼与7楼之间停梯,被困的乘员开始频繁地按轿厢内警铃及通话按钮,报警求救,因无人应答,轿厢内乘员开始掰轿厢门和层门,经过多次尝试,终于掰开了轿厢门和七楼层门,11时22分,另一名女乘客试图采用前名乘客逃离出轿厢的方法,结果从七楼楼层地板与轿厢踢脚板之间,从七楼楼层摔落到底坑,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事故经过了解到,造成该起事故设备因素是由于电梯突然停梯人员被困,而造成电梯突然停梯可能因素是多方面的,我们用检查表法对可能造成电梯突然停梯原因进行列表。

  (2)现场勘察和物证收集。对损坏的物体、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均应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所有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保护措施。

  进入事故现场内进行详尽调查,将事故现场拍成方位照片、全貌照片和细节照片,记录下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逐个研究事故现场内各个物体在事故前后的位置变化,物体之间的层次关系和相互作用关系,物体在事故中受到破坏的程度和说明这种程度的痕迹;对于具有物证价值的痕迹物品,要进行实地测量和拍照,研究它们与事故发展的联系;对于某些有特殊意义的物品,残骸和碎片,要进行编号、制图和称量,必要时还要选取样品,进行化学或金相分析。

  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绘出事故调查分析所必须了解的信息示意图,如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现场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事故状态下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等。

  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原始记录,保持原始记录的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明了,观察检测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工作时予以记录。

  四、事故原因分析与排查

  事故原因分析是做出正确的事故结论的关键,必须采用严谨、推理和去伪存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手段,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情况,从人、机、环境三大因素入手全面分析故障(或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可采用,事故树分析法(FTA)、事件树分析法(ETA)和故障假设、安全检查表法来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在该起事故中我们采用故障原因、安全检查表法对可能造成突然停梯的16种因素进行分析和逐一排除,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录象,我们最后分析认为,因为许多从山区来的中学生聚在一起,有的是第一次坐电梯,好奇或等电梯不耐烦想掰开层门看电梯运行的可能,我们对各层门做掰开模拟试验,也充分证明了这个可能。

  五、编写事故鉴定技术报告书

  在做出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编写事故技术鉴定报告书之前,应根据掌握的大量的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进一步查阅与鉴定设备聚相关的标准、法律法规、规程等技术资料,会同相关专家深入进行原因分析和论证,分析和论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而后做出技术鉴定的结论。对勘察证据和结论有疑义时,可再次到现场取证。直到证据充分,结论明确为止。

事故技术鉴定13

  基本设置: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设置是这样的:

  1、各省(自治区)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

  2、各直辖市分别设立市、区(县)二级鉴定委员会

  3、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医疗单位依据建制管理与划区就近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二级鉴定委员会。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即地域管辖),但该《办法》未明确规定各级鉴定委员会的级别管辖,即具体案件应由哪一级鉴定委员会受理。

  1、一般地,患者或家属应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级或直辖市的.区(县)级鉴定委员会申请;

  2、若医疗单位为省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则应向地区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非直辖市)。但这仅仅是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对此规定差异很大。如北京市规定,各类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鉴定均由其所在地区(县)级鉴定委员会受理;而上海市则规定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科大学鉴定委员会(相当于区、县级)负责,市直属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市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因此,患者或家属在申请鉴定前,应首先了解当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具体规定。

  3、在军队所属向地方开放的各级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若患者为军人,则一般应由军内各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若患者为非军人,则既可向军内鉴定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地方鉴定委员会申请。军职以上部队干部的医疗事故鉴定,无论发生在军队还是地方医疗单位,均必须由军内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事故技术鉴定1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xx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事故技术鉴定15

  在出现医疗事故后,怎么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程序是什么?患者在不同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时,应该怎么采取救济措施?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有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怎样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这种启动方式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上述争议的情况。这种启动方式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申请;(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要的病案资料、实物等;(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

  (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2)移交鉴定的时间应当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医患双方均未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没有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以前。

  (3)只有在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再行移交,如果认为不需要鉴定,则不移交。这种启动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两个问题:1)防止或者减少出现规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掩盖医疗事故发生、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2)促使医患双方尽早启动鉴定程序,缩短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时间。

  (二)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移交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不再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属于学术性社会团体,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如果医疗事故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和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方当事人拒绝提供与鉴定有关的病案资料、实物等,或者以其他方式不配合鉴定,该医学会势必陷入无可奈何的境地,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为此,确定了由卫生行政部门移送鉴定的方式来启动鉴定程序。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予以受理并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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