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鉴定材料

时间:2024-03-14 16:25:05 鉴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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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案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员。

  请求事项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据悉,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与本案被告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关系。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必须回避,现申请_______________回避。

  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2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______________

  我叫_______________,今年__________岁。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员工。

  我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工作中致工伤,造成........,经过__________天的治疗,现伤情已基本好转,但造成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现特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3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申请进行工伤鉴定,要是工伤职工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在对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在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材料的,那么重新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 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相关知识:

  重新鉴定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xx-x,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x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 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你已经知道重新申请进行工伤鉴定需要用到哪些方面的材料了吧,如果当事人的这些材料不齐全的话,那么就无法顺利进行鉴定。如果你在重新鉴定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4

  工伤鉴定所需材料(以广州市为例)

  (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须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程序,这关系到工伤赔偿数额的问题,并且工伤鉴定的范围比较广,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5

  一、再次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认定和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赔偿过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三、试用期工人受伤算工伤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17条还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1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规定,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6

  (一)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对于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把握两点:

  (1)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2)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应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的,应是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申请工伤鉴定材料7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社保部门受理后60天内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事故简要经过、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

  2、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在伤情治疗稳定后就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受理后60天内得到鉴定结论,以鉴定结论为准获得相应的赔偿。申请时需要《工伤认定结论书》复印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医疗资料。

  处理工伤案件具体步骤:

  1、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部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

  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如

  果单位拒绝或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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