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2-06-03 17:18:34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加工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加工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加工合同 篇1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

  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____元/),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____元/)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____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产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车站(经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年为每套_____币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币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国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单位备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签字)

  见证人,律师_____签字(中国______律师事务所)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钢梁、钢柱加工

  1.2工作内容:钢结构车间加工制作

  2、合同价款钢结构合同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3、钢结构加工费支付:

  此工程总价为:暂按60吨*1100元/吨 = 66000元签订合同预付总价的30%,余款提货时全额付清。

  工期:暂订 年 月 日交货(具体根据甲方提供材料的进度情况)

  4、争议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浦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

  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接受。

  5、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6、合同分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 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

  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星派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零 件 名 称:项目(见附件清单)

  零 部 件 号:(见附件清单)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就所需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设计依据:

  1.1甲方提供的产品数模、结构图、MCP等相关工艺资料(CATIA、CAD格式);

  1.2国家及汽车产业相关标准、法令、法规的要求(如安全、环保);

  2. 设计原则:

  2.1确保分件焊后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2确保本项目所涉及到焊接夹具完全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 设计要求:

  3.1设计及绘图标准:由乙方自行决定,但需事先提供给甲方确认;

  3.2夹具采用可移动式,为加快节拍可采用旋转式或翻转机构;

  3.3夹具作业高度700-800mm或协商决定;

  3.4夹具控制:超过三处压紧时采用气动压紧,或气动、手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气源压力:0.3-0.4Mpa;

  3.5工件的装配及移载:人工方式装配和人工搬出;

  3.6定位基准的选择:工艺基准与产品设计基准必须统一;各工序夹具的定位、夹紧基准必须统一、连贯,确保工件焊后质量和精度达到甲方要求;

  3.7夹具设计时,要有足够的焊接操作空间和易于操作,便于装料和取料;重要焊点处及操作工不便控制焊点处设置焊钳导向(材料使用黄铜或是MC尼龙);

  3.8夹具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且结构合理、工艺性优良,对工件具有防变形、防外观损伤的功能;支座采用通用件和内六角螺钉装配式结构,便于对夹具的更换、调整、维修和保养;

  3.9夹具的气动控制,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免发生误动作而发生夹具、工件损坏或人身伤害;气路布置不能影响到正常的作业;

  3.10夹具中的各定位销、定位面、夹紧机构、旋转轴应使用可靠、重复定位精度稳定,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并需进行热处理HRC:40~45;

  3.11夹具底板、各连接支座板应具有防变形、防松动、防跑位、防晃动功能;

  3.12各压紧汽缸的工作行程,仅能使用到额定行程的85%左右,不能使用至极限工作行程;

  3.13需要油润滑的部位,必须预留足够的注油空间和设置注油装置;

  3.14底座必须有水平调整和锁紧装置;

  4. 技术要求

  4.1、夹具公差带:

  5.1.1 定位销位置公差±0.1mm;

  5.1.2 定位面位置公差±0.2mm;

  5.1.3 定位面与定位销的位置公差±0.2mm;

  4.2、夹具及组件:

  4.2.1 夹具本体焊后须经过焊接应力退火。焊缝不允许有夹渣、气孔、焊道应丰满,消除焊渣并进行相应的防锈处理;

  4.2.2 夹具基板的表面粗糙度:Ra1.6~Ra3.2;

  4.2.3 夹具上所有定位块采用定位方式可调的形式,台阶定位销采用三维可调,调整量为±3mm;调整垫片的规格为0.1mm、0.2mm、0.5mm、1.0mm;

  4.2.4 夹具采用手动与气动夹紧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需根据压紧臂的长短,选择合适的气缸;

  4.2.5 夹具定位、导向部位需整体防护,防止焊接飞溅;在定位面、管路、气缸杆等部位,有防飞溅装置;移动部位采用阻燃管;直线导轨有金属弹性防护,电器线路配金属桥架,以防止焊接飞溅的粘附。

  4.2.6 夹具优先选择一次装夹,合理的布置控制装置的位置;

  4.2.7 夹具需做防锈处理;

  4.2.8 移动单元带有直线导轨或带固体润滑剂的导套及防尘罩;

  4.2.9 对大的移动单元设置缓冲装置;对所有移动单元设置限位块;

  4.2.10 使用注油润滑轴承;

  4.3 定位销要求:

  4.3.1 表面淬火处理,硬度HRC为40~50;

  4.3.2 定位销在不拆卸其它零件的前提下易于更换;

  4.4 定位板、压板要求:

  4.4.1压板打开距离要为搬运和输送装置留出足够空间;

  4.4.2定位板、压板厚度不小于19mm;

  4.4.3挡块表面需进行热处理,硬度HRC为40~50。不能采用螺栓做档块。

  4.5 夹紧器及夹紧力的要求

  4.5.1 使用带锁紧的夹紧器;

  4.5.2 夹紧力满足零件伏贴、不变形等要求;

  4.6夹具需在非加工表面做永久性醒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夹具所加工零件名称、零件产品号、生产厂家代号、生产日期、夹具外形尺寸;

  4.7夹具制造的材料及加工要求

  4.7.1夹具体一般材料使用A3钢;

  4.7.2定位销、定位板等耐磨件采用45#钢,且淬火至HRC35-40;

  4.7.3夹具的焊接件均采用焊后热处理退火消除内应力,再进行机械加工。

  4.7.4夹具装配使用的固定销,采用带内螺纹的圆柱销,所有组焊夹具所用的定位销规格应统一。

  4.7.5焊缝不应有焊缝未填满、气孔、烧穿等缺陷,焊接结构件焊后应进行消除焊接应力的时效或退火;

  5. 实施及进度要求:

  5.1,实施要求:

  5.1.1 夹具在方案确定后实施前,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并对相关设计和明细表进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制做;

  5.1.2 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的相关图纸和明细表,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确需更改,需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5.2.进度要求:

  5.2.1 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于 年月日之前送到甲方使用工厂。

  5.2.2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日内,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制造进度,供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并各持一份。

  5.2.3 乙方负责将夹具运输至甲方工厂内,

  6.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数模、图纸等相关资料;

  6.1.2 负责及时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认、会签图纸。

  6.1.3 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配合和协调。

  6.2、乙方责任:

  6.2.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按计划时间送达甲方,供甲方评审确认,以保证本项目能满足甲方实际使用及本协议的要求。

  6.2.2 方案设计完时需同甲方沟通焊钳型号,以便甲方采购;

  6.2.2 负责所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6.2.3 负责甲方在设计方案会签过程中所提出问题的协调处理。

  6.2.4 负责质保期内无偿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外的有偿技术服务。

  6.2.5 乙方应充分发挥夹具设计的专业优势,对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实施或补充。

  6.2.6 乙方所承制的夹具,在甲方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质量隐患,对甲方人员和财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验收

  验收分甲方与海马共同进行的预验收和终验收:

  7.1验收依据:

  7.1.1 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2甲方提供的数模、图纸、MCP、检具等相关的验证标准。

  7.1.3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种技术文件。

  7.1.4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5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0.2),满足设计要求.

  7.2预验收:在乙方工厂进行,验收内容:

  7.2.1本项目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

  7.2.2本项目是否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方案、图纸进行设计、制做;

  7.2.3 标准件、元器件是否与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一致。

  7.2.4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7.2.5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所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依据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法、精度及甲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评定该夹具生产出的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满足产品装车要求。

  7.2.6 所有夹具动作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稳性。

  7.2.7 对各种可能发生故障的环节进行测试。

  8.3 终验收:在甲方工厂内进行,夹具到达甲方现场后,再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

  8.3.1夹具本体及各辅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损伤。

  8.3.2 相应的备品、备件及清单,是否齐全。

  8.3.3文件资料是否提供齐全。

  8.3.4焊接出的产品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

  9.资料移交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两套图纸)包括夹具设计图纸;

  9.2 各专项设备图纸:夹具结构总图、电气原理图、气路原理图,外购件、易损件明细表及供货厂家等。

  10.服务

  乙方需对所设计制作的夹具,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0.1乙方提供的夹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夹具,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更新。出现问题时,乙方承诺4小时内回复解决对策,如需更换配件等,要在3天内提供。

  说明:质保期为乙方对所提供的夹具,终验收合格后,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计起。

  10.2 质保期过后,乙方提供终身及时维修服务,该服务只收成本费。并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电传、电话、邮件等)后4小时内回复对策。

  10.3 随时满足甲方的相关技术咨询。

  11.保密

  11.1 乙方不得丢失、复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技术文件和专有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和改进资料)

  11.2 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图纸为任何第三方设计制作相同的产品。

  11.3 如有人需要借用、参阅或复制甲方的技术资料,或要求乙方为其制作相同的产品,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借或制作。

  11.4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协作厂和公司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并应经常检查上述人员履行保的情况。

  11.5 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之一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权利。

  12.本协议生效条件

  12.1本技术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为本项目制造和验收的依据及标准。

  12.3 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12.4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2.5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本协议未约定、不明确的事项或与商务合同有冲突之处,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12.6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加工合同 篇7

  合同单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订购明细表

  二、 质量标准:以本合同双方签订认可的样品为准,有不合格品退回返修。

  三、 包装要求:每个纸盒用透明胶袋包装,再装入纸箱。

  四、 交货时间::20xx年元月15日前交货(收到定金开始计算)。

  五、 交货地点及运费支付方式: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甲方支付。

  六、 付款方式:先付货款50%,剩余货款交货前付清。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交货,每项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货款的1%金额累计处罚。

  2.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故需要变更本合同内容或终止本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投入生产,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 争议解决: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九、 其它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后乙方收到订金之日起生效。

  十、 备注:

  1. 本合同货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开户行:广州市农行清平路支行

  4. 卡号:6228480084973282811

  5. 户名:陈洁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20xx年 12 月 30日 日期:20xx年12月30日

  

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况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二、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四、加工费

  1、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3、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五、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六、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七、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八、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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