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加工合同 篇2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威海
定作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
定作与承揽双方经协商,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制作零部件之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及其价款
1.1 承揽方接受定作方委托,以其自身的设备、技术制作完成定作方要求的定作物,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付等见
附件一。
1.2 定作方就承揽方完成全部约定的定作物应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共计 。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 承揽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复验以定作方所在
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其检验结果是最终并有效的。复验结果将维护质检判定正确的一方利益,另一方将应承担为进行复验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七条 支付价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定作物后,该定金作为
本合同价款;定作物经定作方验收合格且承揽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其余 % 元为质量保证金,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设备正常使用满 年,定作方付给承揽方质保金的 。注:如三年质保则为三年付清,每年元。
7.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其税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资料。这些资料如有变更,承揽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未经本合同双方
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合同价款,亦不得由第三方向定作方开具发票。
7.3 定作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揽方行使索赔权时,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索赔通知后30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则视其为认
可。经承揽方认可(含视其认可)的索赔款,承揽方应当在10日内给付定作方,否则,定作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承揽方仍需另行支付。
7.4 在定作物完工后,承揽方不得以定作方未及时付款为由而留置该定作物。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河南XX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1.合同产品
甲方自行采购外箱及内包装材料,乙方同意为甲方生产——————————(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并贴牌甲方标识。(具体产品标准参考国家质量标准)
2.产品的设计研发及技术保障
甲方负责合同产品的设计研发,并向乙方提供技术图纸,确保乙方按照技术标准完成生产订单。
3.生产、订单
在乙方小批量试生产且产品质量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应在每车货出厂前3日内,向乙方提交下个月的书面订单。订单中应标明所订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规格、要求交付的日期,以及按时准确完成订单所需要的任何有关信息。
乙方应当在收到上述订单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对订单加以确认,同时提供书面的生产计划。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甲方提交的订单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则应视为乙方已经书面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经乙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应当按照订单及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报告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订单后的3日内,开始供货。具体分批次供货数量及交付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包装、运输、收货、验货
4.1包装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装样式,负责包装标识的设计,并出具包装物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就合同产品采用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的包装,包装应当清晰、准确地标明合同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编码、产地等信息。甲方的包装物品入乙方仓库后,如发生破损,损坏,丢失等产生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2 运输
合同产品由甲方自行选择承运方,乙方须承担在其厂区内将合同产品装载至甲方委托的承运人的交通工具上的费用。
4.3收货、验货
甲方应在合同产品交付地及时收货。乙方应为此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标明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编码的三联送货单。甲方应在收货后及时验货。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种类、包装、数量、规格、型号等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收货后 ____________ 内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异议后的72小时日内,采取甲方书面异议中要求的补救措施。
5、质量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员、技术培训等必要的技术支持,以确保产品质量,并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对乙方生产产品进行抽检。乙方应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生产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其它约定
6.1 产品改型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类产品进行改型处理,具体费用承担由甲方承担。
6.2 保密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应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产品、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保密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披露、使用该等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因业务需要、并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允许或引诱对方人员到自己或自己控制的关联企业任职。
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扩大影响。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5年内保持有效。
6.3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生产、销售所必须的知识产权保护,因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和诉讼有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有权为履行本合同,在合同产品及其包装物料上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识、编码、说明文字等。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与甲方的商标、商号等相同或近似的任何标识、字号等申请注册,或许可他人注册。
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生产,或向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侵犯甲方著作权、商标、专利、商号等知识产权或类似权益的产品。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积极维护甲方享有的各项知识产权及类似权益。一旦发现存在侵犯、或潜在侵犯甲方各项知识产权或类似权益的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维护其自身权益。
7.价格
7.1合同价格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乙方处采购合同产品。该价格为含税价格。
7.2合同价格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材料变化的基础上调整销售价格,乙方在原定销售价格偏离相关市场公允价格超过________%达_______天,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双方就合同价格调整协商一致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就合同价格调整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________天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果甲方认为,在市场上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到附件一中所列明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达到合同产品质量、技术、环保及性能要求的基础上),则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调整合同产品价格,乙方不得拒绝。如果乙方无法自行采购到价格更为优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则甲方有权选择(a)自行采购相关原材料及零部件,提供给乙方;或(b)协助乙方与相关料及零部件供货商签订合同。
任何关于合同价格的调整,均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的次月第一日开始生效。 如果乙方已经书面确认的订单在价格调整生效之日尚未履行完毕,则对未履行完毕的部分仍应按调整前的价格执行。但是,乙方迟延交付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价格调整之前或之后对其更有利的价格。
8.付款
8.1付款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付款,乙方保证甲方款到后________日内将货物发出,如
未发出所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按以下任一方式支付货款:
a. 现金支付;
b.电汇至乙方以书面形式指定的银行账户;
9.销售保证
甲方每次下货单不得低于1000件,且发货每次不得低于500件。
在甲乙双方约定扩大生产、且乙方产量增加后,甲方每月向乙方购买产品最低数量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在甲方因市场变化无法保障每月购买计划的情况下,甲方因在下月生产计划到期日 日内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每月购买产品最低数量的补充协议;
任何关于购买数量的调整,均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的次月第一日开始生效。
10. 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约定,应当就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就违约金与对方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的,或者即使可预见,也不可避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署日后,妨碍任一方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罢工、火灾、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流行病或战争。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其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期间和范围内,有权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其履行义务期限将自动延展,相当于中断履行义务的期限。
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其获悉不可抗力事件后3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和不利影响持续时间的合理实质证据。宣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须做出一切合理努力,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影响。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须立即互相商讨,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小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 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3.提前终止
一旦发生下述情况,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合同将随即终止:
a. 另一方发生清算、停业、解散、注销;
b. 另一方无力偿还期到期债务、进入破产程序、或发生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资信状况的事项; c.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双方无法通过协商以公平的方法解决。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应在到期日或终止日后30天内,将另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其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归还给对方。
14. 其它
14.1
14.2 修改、补充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任何对本合同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已经终止的争议,都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果从一方就争议问题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内,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4.3 通知
一旦发生可能引起争议或影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事项,获知该等事项的一方都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该等事项通知另一方。
14.4
14.5 转让 完整合同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取代了双方此前以口头或书面就本合同主旨所达成的任何约定。本合同、附件、甲方订单、乙方确认函等构成完整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6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4.7 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2)份,甲方持一(1)份原件,乙方持一(1)份原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4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xx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 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保证双方利益和权利,特此签订本合同,请双方自觉遵守!
加工产品如下:
相关条款:
1.交货日期:乙方需遵守以上交期按时交货,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乙方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或相关详细生产资料生产,确保品质。
3.验货完成后,按双方协议,以现金结付货款。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商,所达成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为双方认可,不得涂改任何内容,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加工合同 篇6
地址:
电话: 传真:
容器类委托加工承揽合同 NO:
委托方: _____X公司 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 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 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 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 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 托 方: ___X公司 受 托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职务: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 年_ 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盖公司章: 年 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公司章: _ ___年__ __月__ 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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