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7篇)
现如今,我们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看到各种不同形式的汇报,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迎泽区迅速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迅速动员,周密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当作目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好抓实。目前迎泽区已全面完成摸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排工作完成情况
迎泽区共下发图斑444宗,属于摸排范围图斑181宗,包括住宅类29宗,产业类126宗,公共服务类26宗。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263宗。均已摸排完毕,摸排完成率100%。444宗图斑均属郝庄镇范围内,其中单户住宅类27个,占比14.9%,多户住宅类2个,占比1.1%;产业类126个,占比69.6%公共服务类26个,占比14.4%。
1、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工作,初查登记工作是全面摸清全区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的基础和关键,对摸排工作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后续分类处置是否全面到位至关重要。全区上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技术单位的支撑作用,郝庄镇、各村(社区)按照工作要求和摸排类型,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信息采集表》,对摸排情况汇总后报镇登记汇总,建立了初查台账,并对汇总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省农村乱占耕地领导组下发图斑核实工作情况。
省农村乱占耕地领导组三次下发图斑,涉及我区1个镇295个图斑。作业队伍自增图斑4个。
3、国家下发图斑核实工作情况。11月9日国家下发图斑145个,经实地调查核实,经过内业举证处理74个图斑,剩余71个进行外业调查。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我区摸清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区政府把农村乱占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把落实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决做到应查尽查实事求是地把摸排工作做实做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全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社区等力量开展外业核实工作,建立了区、镇(街)村三级专项整治格局,确保摸排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迎泽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贵分属和实施步骤,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2.初查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及公示情况。按照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摸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区巳建立了摸排工作政府官网专栏、迎泽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公众号及投诉平台。对全区1个乡镇28个村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台账全部进行了公示;对照初查台账、省下发的辅助图斑,我区组织进行综合对比分析,现已重新在各村和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3.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全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至7月3日以来,无新增乱占耕地问题,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举报电话7553362。
三、做好宣传与举报受理工作
1、利用横幅标语、图画展板、微信平台、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等宣传,制作展板1块、宣传版面240块、条幅2块、宣传折页480份等
2、在迎泽发布公众号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原则》、新闻报道3篇,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公示举报电话,在区政府官网迎泽之窗和公众号迎泽发布上均公布了迎泽区、郝庄镇两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群众举报电话或邮箱以及负责人的电话,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监督、整治整改,切实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是各村自行摸排时,对于某些宅基地证是否证地一致无法证明。
二是由于平台统计口径,造成省级图斑只能统计289个,对迎泽区工作完成率及排名造成影响。
三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上存在不够精确不够细致的问题。
五、分类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摸排,基本上摸清了全区乱占耕地建房的真实底数和情况。
1.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土地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建议对涉及住宅类的,统一列表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2.对涉及产业类的,按照规定进行拆除复垦复绿。我区存在废弃大棚也归在产业类,如下一步处置时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3.对涉及公益服务类的,按照规定责令尽可能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4.加大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通过宣传画、黑板报等各种媒介和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摸排和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2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3
现将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摸排,确保任务完成。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三、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四、超前谋划应对,稳妥深入推进。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4
1.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乡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审批窗口在乡综治中心大厅,并按程序开展审批工作,落实挂牌施工。同时,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截至目前,已收到申请125户,完成审批90户,已要求全部挂牌施工,通过审批面积11500平方米。
2.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申请量较多且有时车辆不保障,收到农户申请不能及时到现场勘查;二是由于很多群众未按要求建设(未按图集施工等),所以两证发放率低和核查验收率低;三是后期监管难度大;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少部分群众依法申请意识薄弱。
3.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领导职责,统筹安排好人、财、物的保障,压实审批和核查验收任务,提升审批和核查验收率。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大喇叭、宣传车等,以及院坝会、宣传栏、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氛围。三是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村主体责任,加强源头巡查和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及时打击,对审批了的落实监管责任人。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5
根据安顺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6
根据国家、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安排,现将我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明确目标任务,如实上报摸排情况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材料7
按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主持召开的8月份月清“三地两矿”调度会要求,督察三处于8月25日至27日,选取邵阳县塘渡口镇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塘渡口镇地处城关镇,由原塘渡口镇、黄塘乡、霞塘云乡合并而成,总面积245.47平方千米,总人口18.8万人,辖40个行政村、8个社区、1081个居民小组。20xx年,以邵阳县下放乡镇行政权力事项为契机,镇政府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6个中队。此外,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村民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卫片执法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责、建房条件、用地标准、选址、办理程序、确权登记、巡查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各村设立了村民建房申请代办人制度。20xx年7月以来,办理了35宗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经内业比对和外业核查,20xx年7月3日后,塘渡口镇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51宗、房屋56栋,面积22.37亩,占用耕地17.85亩、永久基本农田9.91亩。其中:续建32宗、房屋34栋,面积11.63亩,占用耕地9.3亩、永久基本农田4.69亩;新建19宗、房屋22栋,面积10.74亩,占用耕地8.55亩、永久基本农田5.22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对下放事权的承接能力有限。根据邵阳县政府文件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事权,已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乡镇执法。但由于配套政策未完备、财务保障未跟上、专业性人才匮乏、乡镇国土所撤销或部门职责未厘清等原因,事权承接效果不理想。如镇政府对农村乱占耕地行为立案18宗,但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时,县农业农村局和镇政府均不愿盖章,出现“一托了之”“互相甩锅”的局面,导致执法卡壳。
二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审批流程上,我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涉及节点多达18个,迫切的建房刚需和繁琐的审批流程之间的矛盾,容易造成未批先建、占耕地乱建的现象。如,调研抽查的56栋房屋中,21栋无任何审批手续,面积共计22.37亩,其中占用耕地17.85亩,占耕地比例高达79.8%。违规认定上,由于政策把握不准、图斑定位与判读有误,20xx年7月3日以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11宗,设施农用地备案也存在地类不明、面积不准、申报材料随意的现象。宅基地管理上,由于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部门尚未理顺职能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公示告知不到位等原因,宅基地面临“都管都不管”的尴尬处境。
四、几点建议
一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办理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并指导乡镇做好宅基地审批。二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度,科学布局宅基地。在过渡期,应根据每个村的建房需求合理选址。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在村庄规划编制的过渡期,可以考虑符合建房条件的,只要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乡镇审核后可先发放建房许可证。农转用审批按相关规定下放到县,每月或每季打包办理乡镇申报的村民建房农转用手续。四是提升乡镇服务效能,着力点为业务能力的提升和软硬件设施的改善。树立执法为民情怀,将柔性举措、便民服务措施融入到基层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基层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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