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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诚信机制调查汇报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汇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汇报是将某个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向领导进行汇报,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价格诚信机制调查汇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围绕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基本趋于完善,价格诚信的社会氛围浓厚,价格诚信的理念为广大群众接受,一大批“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各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为和谐的建设做着积极的贡献。就价格信用而言,市场交易风险增大,不少企业为规避市场风险扰乱市场秩序,价格欺诈、大量的价格失信行为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惩罚等,仍然是目前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中突出的问题。
一、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1、以模范带动行业,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价格诚信更好地贴近百姓、服务群众。
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强化企业内部约束和社会外部监管,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加快我市和谐创业社会的建设,市价格主管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专门成立了由市发改委、市总工会、日报社、市消费者协会、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六家单位组成的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考评委员会。从去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医疗、通讯、旅游、宾馆、餐饮、商贸流通等行业当中,开展了以模范执行价格政策和规定的诚信单位带动行业诚信为主题的“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考评委员会对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和评比办法作出了整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制定了严格的评选程序、方法及评分标准,指定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实施,通过市一报两台大力宣传《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利用我委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推出了消费者网上参与创评专栏,把符合“价格诚信单位”参评资格的各行各业引入活动中去,把铺天盖地的舆论氛围与热烈高涨的群众运动结合起来,真正评选出价格信誉好的、消费者信任的、经营者认同的、群众放心的、政府满意的诚信单位和部门。
今年春节前夕,经过近十个月“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考评委员会的考核,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后确定江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等13家单位为首批市(AA)级“价格诚信单位”。这些涌现出的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诚信单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是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
根据国家发改委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部署,今年初市、区发改委抽调业务骨干下到城区现有的四个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把教育和医疗作为送服务的重点,对于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价格问题,通过扎实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告之广大群众。
通过与社区群众交谈,了解他们对价格服务的要求以及想得到解决的价格问题(主要有教育、医疗卫生、通信服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停车场、环境卫生等收费和水、电、煤气等价格以及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包括国家对下岗再就业收费的优惠政策等等),把价格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备案制,对经济适用房实行严格的价格审批制,对物业服务定价实行成本监审等政策和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督促物业收费贴近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让社区居民真正做到明明白白缴费。
通过在学校聘请联络员、发展价格服务志愿者、加强物价员队伍建设、加强物价部门与学校、物价部门与社区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从夯实部门动态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政府门户网站二大服务载体入手,盘活工作措施。通过依靠价格部门的职能,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向学生和社会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项目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等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收费政策公开透明。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城区还通过公布“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公布价格部门的收费政策咨询电话和学校负责收费部门电话等形式,畅通投诉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和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的有关价费政策咨询、一些市民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及各种价格举报。今年初活动开展以来,城区学校教育收费公示率达100%,实现“零”投诉。既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提高了物价工作的公信力和支持率,发挥了物价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催化和推进器的作用。
(2)构建商业流通及服务领域信用基础的价格诚信,打造依法、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新理念,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移动公司和解放军184医院共同打造的就医“绿色通道”——全球通VIP“健康快通道”在全省率先启用,以诚信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为VIP客户免除了以往排队办理就医、体检等手续的奔波之苦,患者对医院的药品和医疗费用的满意度提高了,又发挥了价格诚信和服务客户的突出作用。我市最近评选出的“十大名店”、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月湖区“文明窗口”等称号的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千百度茶吧”开业10年来,以优雅环境和浓厚茶文化取胜,并凭借优质服务和诚信经营成为业内的龙头企业,并多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赢得新老客户好评。这些企业荣誉的获得,提高了消费者的信任度、企业的知名度,在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社会效益。
(3)以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为着力点,有序地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正常开展。
针对大部分超市擅自使用未经物价部门监制标价签的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根据《江西省商品零售实行三色标价签的试行办法》,结合超市的自身特点,广泛听取经营者的意见,尝试在超市推行特色标价签。特色标价签由使用单位结合各自经营特点和理念自行设计,其内容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审查监制,标价签上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字样,深受经营者的欢迎和支持。结合市出租车运行价格调整之机,于去年初对全市271辆出租车统一更换明码标价牌(起步价5元/2公里,里程价1.5元/公里),广大司乘人员对政府引导、监督诚信经营拍手称快,我市超市和出租车行业的明码标价也由过去的“难点”变成了“亮点”。
2、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或规范。
(1)加强经营者信用建设,努力为企业搭建价格诚信平台。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引导帮助为主,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在经营者中开展“讲诚信、讲道德”活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结合《价格法》颁布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宣传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利用一报两台等新闻媒体扩大影响,对我市婚庆、家装、眼镜等行业经营内幕进行了曝光,倡导诚信经营理念,鼓励诚信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物价员的作用,通过物价员达到加强企业内部自律的目的。帮助企业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道德义务和职业操守,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使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
(2)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或规范。
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正确运用自主定价权,严格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从首届中国眼镜超市暨籍眼镜销售业主高峰论坛在我市的成功召开,到节日期间我市空调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发挥了价格主管部门在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的突出作用。享有“中国眼镜之乡”美誉的籍眼镜销售队伍十分庞大,全市有6万多人常年在外销售眼镜,年经营收入超过30亿元。在全国眼镜市场中,籍眼镜队伍销售份额占据半壁江山。
今年清明节,在召开的中国眼镜超市(直通车)高峰论坛上,60多位眼镜销售业主发表联合宣言:推行眼镜超市(直通车)经营新模式,以规模大、品种多、高标准、高质量、专业化工厂直销平台直通用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打破行业高价壁垒,以平价促消费,为消费者提供价廉物美的眼镜产品。业主们在宣言中还说,同样的品质,我们的价格最低;同等的价格,我们的品质最好。
用诚信的品格、实在的价格赢得消费者信赖。每年“五一”,被空调厂商视为启动市场的最佳时机,面对其他地方家电市场群起而动,各大家电卖场均为黄金周筹备充足的空调资源,以套餐、特价、返现、赠品、增值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顾客,部分家电的老总还亲自来到签名促销。名家主流空调厂商负责人也声称,“五一”期间会维持现有价格体系,不会打价格战,但会重点在服务上做足文章。
3、完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为价格诚信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1)完善教育和医疗等事业收费公示制度。
对教育收费实行严格的全程管理,确保公办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到位,坚决制止了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上学贵、药价高等问题迅速作出反应,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做到明白收费,全面实行住院费用日清单制度,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有效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当好百姓价格卫士。
(2)规范商品及服务明码标价行为。
按照国家《零售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江西省3A价格诚信标准,严格明码标价,促进价格诚信管理工作,更好地方便百姓。建立健全各项价格诚信考核机制,使客户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率达100%。依法查处利用虚构原价打折、利用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引诱消费者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3)提高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透明度。
把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作为价格主管部门促进诚信、公平、和谐氛围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的主要手段。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企业甚至将明码标价当成了实施价格欺诈、坑害消费者的手段,虚高标价、虚假折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对此,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明码实价企业的示范作用,开展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标价率、公示率都有了明显提高,使我市的明码标价工作再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市场交易风险增大,经济诈骗问题突出,不少企业交易仍处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简单交易形式,以避免市场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二是价格欺诈较普遍,且表现形式千奇百态。比如跳楼价、买一送一、搞活动、清仓处理、节日优惠。从我市受理的几宗价格投诉案件来看,家装行业价格欺诈最为普遍,服装行业惯用虚拟原价打折等形式欺骗顾客。
三是企业虚高标定价格现象普通存在。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服装和箱包类生产企业标定的建议零售价和全国统一零售价与经销商的实际结算价利润空间非常大,绝大部分利润在60%以上,少数商品的利润在100%(眼镜产品的利润高达300%)以上,尽管经销商未能完全按企业标定的价格同消费者进行交易,但平均利润空间都在50%以上。
四是博得消费者青睐,提价销售。
有的商家把牌子标榜为外国企业名牌,并以极端高价出售,骗取高额价款。还有的商家猛吹专利产品,环保产品,认证产品,新产品和获奖产品的。五是哄抬物价时起时伏。如2007年5月份部分生猪养殖户或屠宰户乘猪肉价格过快上涨之机,囤积居奇、哄抬肉价。六是明码标价普及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服务行业、个体商业的明码标价仍是一个死角。
2、原因分析
(1)盲目追求高额利润或收益最大化,不讲诚信。
从政府价格看,一些单位或部门为达到通过收费增加收入的目的,越权设置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失信于民。部分经营者为获取高额利润,不遵守商业道德,降低服务质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和提级提价等。有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优势或联合其它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固定商品及服务价格,或限制其它经营者的销售价格,在相应的市场上消除和限制价格竞争的行为。这种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必然损害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的价格权益。
(2)虚高标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市场价格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由于价格信息的公开程度、传播广度、传递方式和信息获取的渠道等不同,经营者和消费者取得的价格信息数量和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别。经营者往往能够全面地拥有价格信息,可以凭借拥有价格信息的优势制定远高于成本、获取暴利的欺诈性价格,并误导或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如虚假降价、模糊标价等。从垄断行业看,由于其自身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往往提高收费标准,提高商品价格,强制服务收费,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使企业形象和公信力下降;垄断性价格限制了竞争,造成资源的的浪费,剥夺了其它经营者的合法定价权,也是对消费者的经济掠夺。
(3)管理体制不成熟,经营者随意定价行为时有发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纵深发展和市场经济地位确立,95%以上的商品和绝大部分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但是,在赋予经营者价格决策权的同时,却忽视了经营者定价行为的管理和指导,经营者科学定价、规范经营者定价行为等的管理体制却没有及时建立健全起来或对原有管理体制未及时加以完善。大量的价格失信行为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惩罚,失信惩罚机制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价格失信行为的发生,间接地打击了守信者的信心,扰乱了价格诚信道德的评价标准。
(4)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价格失信的监管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
监管的重点、热点、难点越来越多,受人力、物力等的制约,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不到位,而且重事后监督检查,轻事前事中的教育预防和科学定价意识、价格诚信理念的培植。从物价监管看,监管环境不宽松,执法力度不够大,法制体系不健全,滞后的价格诚信立法,难以满足对价格行为规范、约束和制裁的需要。造成部分价格失信。如制定或调整商品或服务价格时,不搞市场调查,不进行成本核算,不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闭门造价”,所定价格既不体现商品或服务内在价值和成本,也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价格诚信犹如纸上谈兵。
(5)舆论氛围不浓厚,价格信息传递滞后。
近年来,虽然经营者的市场经济和价格诚信观念有所增强,但是,整体上讲,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价格诚信环境并未真正形成,经营者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定价意识和价格诚信的理念。缺乏对规范的价格信息的宣传、指导,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价格信息因各种原因未开放或全部开放,增加了消费者信息获取的难度。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价格信息数据库规模偏小,更新不及时。
三、推进我市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的对策
1、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舆论宣传。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宣传栏、标语、网站、短信等宣传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信用知识宣传,经常公布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政策,采取问答的方式告之他们什么是价格违法、什么是价格欺诈。经常组织开展符合小区特点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文化活动,增强其诚信服务观念。
二是教育和引导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做出的质价相符、公开真实的承诺,无虚假信息、无以次充好、无掺杂使假、无价格欺诈等行为,并且要履行诺言,承诺兑现。要重视价格诚信建设理论的深入调查研究和指导,定期深入生产厂家,流通领域上门提供法律法规咨询,采取劝导,提醒、告诫等方式,使企业按照诚实、真实、公开、公平、自觉制定合理的出厂价,使经销商制定合理的市场调节价,使消费者购买到质价相符的商品。
三是组织经营企业物价员进行价格诚信建设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促进经营者完善内部物价管理制度,严格定价规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远离行政手段,而用服务手段达到规范价格行为、制止价格欺诈的目的,树立公平、友好、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配合各街道社区,设立宣传台,免费发放价格政策资料和收费价格手册,以及其他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积极宣传价格信用知识、诚信经营理念,努力打造浓厚的信用建设氛围。
2、依靠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推动价格诚信建设。
一是更新观念,要改变过去那种包办一切事务的做法,按照“定规则、当裁判、重服务”的工作思路和“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工作要求,善于应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诚信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不变,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提出总目标,明确大原则;参与各项标准的制定和评价体系的建立;协调各社会团体之间、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资源,形成科学的运作机制。保护一切社会力量参与价格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并给予支持、帮助和扶持。
二是充分发挥价格协会在价格诚信建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要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以为企事业单位价格服务为基础,与行业协会合作为条件,做好相关工作。重视发挥眼镜、出租车等行业协会、商会这些民间行业组织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各行业组织,在本行业内,宣传发动企业单位参加价格诚信建设;在行业内部制定行规、行约、帮助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诚信档案。
3、强化收费和价格监督管理。
一是要言出法随、依法行政,严厉查处随意定价、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变相涨价或变相降价等经营者的非科学定价及价格失信行为,不搞弹性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利用收费年审等时机清费制乱,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行为。
二是转变监管理念,既要重视事后的检查,更要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防范于未然。
三是发挥乡(镇)社区价格监督站(员)的监督作用。通过乡(镇)社区价格监督站(员),发动全体居民参与对价格诚信建设单位的监督,参与对价格诚信建设的先进单位评价、评选。通过乡(镇)社区价格(员)监督活动。
四是建立街道价格监督服务网。在各街道社区聘请一名懂政策、热心肠的人担任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义务价格监督员进行上岗培训,并建立联系制度;要定期联系各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及时听取社区群众对价格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义务价格监督员负责对街道周边价格进行监督,接受群众举报,通过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价格政策、让国家的价格政策深入人心,同时了解群众对价格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想法。
4、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建设和各项工作制度。
建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收费公示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主体及电子政务为基础的公共价格信息平台,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价格信息平台,以经营者自身为主体和价格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控制价格信息平台,以市场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价格信息平台。
在一些居民密集的社区醒目位置上设置价格公示栏,公示居民关心的水、电、煤气价格和工商、税务登记、教育、民政、环卫、停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依据、投诉方式等内容,同时公示低保对象,下岗再就业收费的优惠政策等等。增加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价格和收费的知情权,让社区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交钱。做好窗口单位的基础建设工作,完善办证大厅办理和价格举报受理有关制度规定。
5、把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与价格服务进社区结合起来,互动促进。
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通信行业、医院和水、电等部门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让他们互相比服务、比诚信、比质量,培养良好的商业诚信意识,杜绝价格违纪问题的产生。同时,发动各社区群众积极对参加诚信活动的单位进行投票打分,关心诚信单位的评选,让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到价格诚信建设中来,在关心诚信建设的同时也能增加群众对国家价格政策的了解。在全市范围内深化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通过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入每一个价格诚信建设单位,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6、在商业、餐饮、物业管理等行业范围内开展价格诚信评选活动,确保不留“死角”。
进一步普及明码标价,规范明码标价,进而推进明码实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时,对经营者的标价行为要进行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健全销售台帐,明码实价,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活动应该面向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参与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包括评价的目标、程序、办法、对象和标准等在内的切实可行的经营者定价及价格诚信评价体系,进行适时评估,并通过媒介予以公开,使价格诚信成为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入场券,价格诚信变成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活动范围不仅仅包括商业零售业、餐饮、旅游、宾馆、医药等服务业,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扩大到其它的公共事业单位。
7、把查处企业虚高标价作为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生产秩序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针对价格管理的对象千差万别,一方面要正确引导经营者步入价格诚信建设的轨道,另一方面对不讲诚实、拢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进一步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对那些非法牟取暴利、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定期向社会发布价格违法案例。以此来表明政府支持、发扬价格诚信,反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决心和鲜明立场,在全社会营造价格诚信光荣,价格失信可耻的氛围。加大市场价格监管整治力度,倡导经营者明码标实价,引导经营者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价格优惠销售行为,规范价格行为,拒绝价格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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