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

时间:2023-01-11 10:54:48 汇报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范文(精选11篇)

  在学习、工作中,我们接触到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就是把某个阶段做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后报告给上级领导,那么,优秀的汇报内容都是怎么写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范文(精选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范文(精选11篇)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1

  春节将至,为做好我镇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治大气污染,胡阳镇统筹谋划,全方位、多举措开展宣传引导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协同配合,加强排查

  对全镇超市和商户是否有烟花爆竹存货和销售情况进行“地毯式”“无死角”检查排查,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各类消防安全和禁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携手共创辖区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齐力构筑社会文明、环保的新风尚。

  二、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普及,营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三、动态巡查,自觉行动

  党员干部、志愿者自觉行动,夜间巡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坚决阻止并举报。

  在禁售、禁燃、禁放时间段,胡阳镇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继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居民的参与度、知晓度,为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环境整洁的春节环境不懈努力。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2

  为做好寒衣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居民创造宜居宜业环境,争创“生态宜居星”,推进“五星”支部创建。溧河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抓落实,寒衣节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在岗,扎实推进全镇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打赢蓝天保卫战。

  高度重视,组织部署。我镇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禁燃禁放要求,要求各村委会、各部门从严从紧做好禁燃禁放各项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镇采用“集中宣传+入村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出动40余辆宣传车,分成两条线路进行集中开展禁燃禁放宣传,集中宣传结束后,各村宣传车继续入村宣传。宣传车走遍镇各街道、村,将我镇全域禁燃禁放的要求与决心传达至每名群众。

  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一是协同配合,加强排查。班子成员带队,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及村干部,重点严查辖区内商铺、摊贩、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与辖区商铺签订禁放禁售烟花爆竹承诺书。二是先行一步,提前摸查。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逐户摸排重点人员,做好禁燃禁放思想引导工作。三是强化督导,加大处罚。由镇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镇全体干部共同参与开展督查巡查,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盯牢看死,确保辖区“零燃放”。同时,镇纪委不间断巡查督查干部在岗在位和工作落实情况,一经发现因工作不力造成失控现象将严肃问责,确保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3

  为推动全镇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维护全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射桥镇的空气质量,连日来,平舆县射桥镇抓住重点场所,通过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加强监管,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前录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录音,全镇14个村(居)委通过村务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明白纸,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镇的安全意识,确保全镇群众家喻户晓,共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出租屋和沿街经营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个院落、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每处经营门头、不放过每间废弃厂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的重点管控,对集贸市场等聚集区域以及往年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进行排查。

  大力度打击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安全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4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上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精密部署,压实责任分工。该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成立32个村级禁燃禁放工作巡逻队,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及时制止燃放鞭炮行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广泛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微信群、下队巡逻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宣传公告60余份,微信等线上宣传500余次。

  强化排查,夯实源头治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杂货店等商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切断燃放烟花爆竹输送链条,确保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5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安阳市内黄县繁阳街道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把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繁阳街道按照“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策要求,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社区部门责任,成立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确保工作部署有力、措施具体、落实到位。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铁脚板”精神,加大对网格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沿街店铺、集贸市场等区域,一旦发现非法制贩、储存活动,立即上报,加强处置。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繁阳街道各社区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等,张贴宣传禁放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居民知晓率。并通过入户上门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居民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建议居民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倡议大家自觉做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建设美丽内黄贡献力量。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6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阜南县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方案,强化整治清理。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全年禁燃禁放,劝导区域禁燃大盘香和重点时段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禁燃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禁止向禁放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鹿城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日常监管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督导。由阜南县领导带队,公安、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三个督导组,要求督导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确保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行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宣传车、宣传单、网络、多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7

  为保证城南居民平安过年,城南镇凝心聚力、三招齐发,全力以赴抓严抓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1月7日晚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镇领导班子、各村(居、社区)书记、站所负责人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责,明确各村(居、社区)书记为属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织牢摸查密网,及时排除隐患。交警、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加大对祭祀物品焚烧、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墓地加大巡查巡视。镇派出所和市场监管所对隐患风险点严格巡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并形成清单,并定期开展“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及隐患整改彻底。

  三是拉好宣传车队,营造全民氛围。全镇派出80余辆宣传车,张贴200条烟花禁燃禁放横幅,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乡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电子滚动屏等多种媒介,宣传引导广大居民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重视,营造全民禁燃、禁放的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8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9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潞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安排和落实。今年以来,潞江镇及时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以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镇平稳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突出重点。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工作组按照潞江镇9条主要街道赶集的时间顺序安排好突击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1月25日以后按照街天顺序在9条主要街道上巡查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巡查集市,在对合法销售的14户监管对象正常检查的同时把重点对准了流动摊位和以前曾经违法销售的个别人员身上。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重点打击。

  年关越来越临近,个别违法人员按捺不住冲动,抵不住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的高额利润诱惑,开始铤而走险私下销售产品。针对这一现象,执法人员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停顿,每天正常开展执法监管,每天巡查检查集镇市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店面存放,私自库存非法销售的产品;二是无证经营的行为;三是非法违法销售的人员;四是合法店面存在安全隐患的。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就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督促经营人员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同时重点打击违法销售人员。

  经过连续开展检查巡查,全镇在春节期间发现了3起违法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在大红坡公开销毁了福满堂鞭炮12封、金玉满堂红鞭炮大小共计25盘、开门红礼花大小共计15盒、各种礼花4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辖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10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21〕52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汇报11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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