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时间:2023-06-20 19:02:25 宗泽 汇报 我要投稿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通用11篇)

  在学习、工作中,汇报和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着,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写汇报都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通用11篇)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1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两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目前进入集中整治农村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工作阶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2类重点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2类重点房屋(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已全部排查完成,共1701处,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103户,人员密集场所598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2)自建居住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自建居住房共排查29354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3)农村2类重点房屋“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1月份开始,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排查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遗漏房屋,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录入信息系统。

  (4)农村自建住房排査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开展好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我市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

  (5)房屋编码情况;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市按照《全省农村房屋排查分类编号登记办法》,全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严格按照排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在排查的同时同步完成编号登记。

  (6)其他隐患排查情况;

  对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和建筑材料安全等其他隐患同时进行认真排查、研判,对存在隐患的85处房屋,及时准确填报“xx省农村房屋其他安全隐患信息采集表”。

  (7)信息录入农村房屋信息采集平台情况(包括信息完整度和准确度)。

  排查人员已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

  (二)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情况

  (1)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参与摸排、隐患初判工作情况

  我市对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146处房屋,组织专家30人进行了集中研判,判定存在隐患75处。

  (2)资金投入情况,其中排查人员培训、房屋鉴定、技术服务资金投入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三)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1)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对各乡、办上报的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其中鉴定为B级1处,C级2处、D级7处。

  (2)鉴定资金落实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3)鉴定机构选定情况

  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xx诚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鉴定。

  (4)用作经营自建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在第一轮排查中发现的一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非自建房宝贵副食店,因屋顶瓦片松动局部下陷、屋脊变形、鉴定为C级。现已整改完毕并进行验收。

  (5)非自建房实施鉴定情况

  经过研判,判定存在安全隐患8处,其中两类房屋共8处,C级1处、D级7处;对通过专家研判为C、D级的8处两类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

  (6)自建居住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8处自建房,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鉴定。

  (四)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整治验收情况

  (1)分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拆除总数、修缮加固总数等;

  针对鉴定结果为处C、D级的9处用两类房屋,(其中1户拆除重建、修缮加固2户、6户进行清人封房处理)。

  (2)整治验收情况,主要包括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和销号管理情况;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市已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表,实施销号闭环管理。

  (3)排查发现其他隐患(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数量,及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情况。

  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房屋安全隐患的85处隐患已停业、清人、封门。

  二、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落实情况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集体政办发〔20xx〕117号)、《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农村自建房设计通用图册编制已完成,已下发乡办,并征集了乡办意见。

  (二)侯马市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房屋建设活动提供监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已向政府申请监理单位,政府已批复,正在走招标程序。

  (三)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和信用管理情况(我局给各乡、办已下发关于举办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的通知。我市已于20xx年3月23日至28日举办第一期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已培训结束并参加了考试。

  (四)农村自建房指导情况(我局已制定侯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已征求各乡、办的意见。截止目前,政府已审核通过并发文。

  1、制定了开工登记管理制度、安全鉴定、建房合同样本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已下发放各乡、办,并要求乡(办)认真组织学习。

  2、制定出台了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截止目前新田乡已成立一家农村建筑合作社

  三、推进排查整治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工作亮点

  组织8个市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我市八个乡、办进行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由督导组负责跟踪督促、指导各乡、办进行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整治工作速度不快,主要是产权人长期不在此居住,无整治意愿,整治积极性不高。

  二是农村宅基地手续无法出具。

  三是各乡、办没有相应的巡查管理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加大整治验收力度,督促各乡、办加快整治速度,对整治完成的及时验收、销号。二是积极推进“两办法一标准”实施,尽快完成施工、设计、监理的招标手续,为农村提供专业的建房技术标准。三是督促各乡、办尽早协调落实巡查管理制度。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2

  01相关政策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收集辖区内相关检测机构对《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后,区住建局召开了《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培训会》。

  02政策响应

  农村自建房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广东省内近期恰临雨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迫在眉睫,我司为响应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委托专门成立自建房安全排查专项小组分别对从化区五镇三街镇街、居委、村委干部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指导。

  03街镇工作培训

  我司自建房安全排查专项小组应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对从化区五镇三街镇街、居委、村委干部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指导。

  04排查内容

  农村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根据房屋场地、主要结构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重点排查对象为:

  (1)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

  (2)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

  (3)人员聚集的房屋;

  (4)建设年代久远的房屋等。

  房屋外部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的层数、主要建筑材料、楼(屋)盖形式等

  (2)地基基础的稳定和变形情况

  地基基础着重检查外露基础现状,并通过地基基础变形在上部结构中的反映进行判断。

  如:上部结构有无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倾斜等。

  (3)房屋是否有整体倾斜、变形

  (4)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房屋内部检查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盖构件的材质,有无受力或变形裂缝、锈蚀损伤及其程度;

  (2)各承重构件之间的有无拉脱、松动、变形;

  (3)判定墙体裂缝时,应注意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构件本身的损坏,必要时应剔除其装饰层进行核查房屋存在“歪、裂、扭、斜”等变形损伤和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缝、墙柱倾斜、木构件腐朽或变形、地基沉降、屋面塌陷、楼板开裂变形等,或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改变用途为人员聚集经营类用房、采用预制楼板、建设年代久远的建筑物均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你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以上情况,请联系正规的检测鉴定机构或上报相关部门,我们将根据房屋现状情况勾选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质量缺陷和危险点部位的检测鉴定进行风险预判。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3

  为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镇积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巡查检查,现将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危房改造概况。截至目前我镇共排查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8户。其中,2户危房改造户已经基本全面完工,剩余6户装修等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其中,2户已转移至安全住房,4户正在加快整改。

  (二)工作思路与方式。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采取“拆除重建和局部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排查录入情况

  自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成立了以xxx副镇长为组长,各包片领导为组员的住房安全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各包村干部积极配合村组干部开展住房巡查检查工作,对各村所有农户的住房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逐户排查。截至目前,我镇已完成所负责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共计排查录入农房5481户,其中:非经营性自建房4958户、非自建房253户。全镇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共计8户(鉴定为C级4户、鉴定为D级4户),其中存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8户(C级4户、D级4户),存在隐患的非自建房0户。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我镇目前虽然已经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但在排查录入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存在动态新增危房。因受天气因素影响,我镇不定时存在动态新增危房,目前已排查危房8户。二是整改进度慢。因近期降雨天气频繁,我镇动态新增危房改造进度缓慢。三是危改对象家庭经济薄弱,特别是主要劳动力是智力障碍者,智障者、残疾、久病的家庭或者是五保户,自筹资金困难较大。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xx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做好每月定期巡查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工作,严格落实“0报告”、月报告制度,及时排查上报新增危房。二是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危改户加快改造进度,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工程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三是系统管理,严格审查。为确保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取得实效,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严格把好“最危险、最困难”危房户的审核关,杜绝优亲顾友现象发生,并做好危房户登记建立台账,避免错报、漏报、重复上报等。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4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4月30日以来,青山桥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了2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1次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紧火会;同时出台了《青山桥镇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山桥镇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书》;明确了各村(社区)、各线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业务进行了逐级培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质按量有序推进。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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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文峰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峰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李渝淼副区长为指挥长的文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宝莲寺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6月22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7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107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51座,非自建房3020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人员加强农村房屋信息录入操作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各类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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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预防为主,认真研究分析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牢牢把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全市养老机构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养老机构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管理总体状况稳定可控。

  二、方法步骤

  (一)科学预判。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养老机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季节特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等,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服务对象和职工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成《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附件1)。

  (二)分级管控。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含市直属养老机构)应根据《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定期开展自查,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应结合养老机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各开展一次对所辖养老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亮灯制度,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级(红色等级最高,依次递减),并将风险等级录入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三)落实整改。对预判出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明确责任,即查即改,按照《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指南》(附件2)要求落实措施,实行“三定一评”:对预判出来的问题和风险点定整改方案、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限,并对风险预控机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风险等级为红色、橙色的养老机构要实施重点监控。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客观因素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需填写《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延长整改期限情况说明》(附件3)。对红、橙色等级指标项中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需将附件3报主管区级政府和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对于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自身的确无能力整改的,辖区民政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对相关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停业整改、取缔关停等有力措施,并妥善安置已收住老年人。

  (四)市级抽查。市级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各养老机构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并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重预防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消除,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和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做好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亮灯评估。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履行好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对风险管控的监管责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确保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7

  全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全覆盖、零遗留、动真格、重实效,通过加强统筹领导、健全运行机制、大数据运用、突出分级处置等举措,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果

  (一)排查录入情况

  xx区排查录入农村x个行政村xxx栋建筑,包括自建房xxx栋,城市xx万个房屋,按户排查预估完成率267.55%,信息完整度100.00%。

  (二)隐患整治情况

  1.xx区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xx栋,目前已整治xx栋,整治率65.11%,未整治650栋为农户自建房。

  2.城市房屋安全隐患xx幢,整治xx幢,整治率69.6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发力强化保障。一是上下联合横向贯通,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印发《xx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抽调专人组建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和六个镇(街)工作专班,与区直部门密切沟通,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技术团队下沉,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房屋结构评定、信息录入数据专业人员组成技术团队,下沉到镇(街)、社区一线,采取“6+1”培训推进会,现场手把手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系统操作和排查整治能力。三是社区物业引路,保障走访摸排零遗留。积极发挥社区和物业触角、“活地图”作用,广泛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带领区、镇(街)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等快速摸排引路推进。

  (二)健全运行机制,层层把关落实。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镇(街)履行实施责任,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直部门将城乡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镇(街)抓落实”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2天电话指导、工作群指导,完成房屋信息填报工作。区、镇(街)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日碰头、周研判”,3日内拿出推进方案,保证了排查录入工作不断档。三是落实层层把关制度。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项目要求,排查人员逐户排查,逐房采集信息,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录入系统。各镇(街)按照“两清单、一台账”,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区、镇(街)、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创新大数据运用,摸排录入精准高效。一是应用既有房地产大数据,快速覆盖。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要求,信息录入技术团队将既有房地产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融合入系统,实现第一批次的基础数据快速覆盖。二是现场办公查漏补缺,全面覆盖。区工作专班联合技术团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排期、集中现场办公,一对一指导社区人员通过后台快速查看设区划下的项目、楼幢列表并查漏补缺,结合“T+2”督导工作模式准确录入房屋信息,实现了项目、楼幢和房屋信息全覆盖。三是用好部门房屋台账,精准摸排。积极与区直部门对接,用好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工信和行政审批部门营业性机构等部门房屋台账,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集结部门力量,为精准摸排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施分类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一是隐患初判与鉴定。房屋结构评定技术团队查看项目后,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实施初判有隐患的`房屋鉴定。其中,居民住房由区财政补贴鉴定经费;属于经营性房屋与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房屋,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付鉴定经费。二是分级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一般、严重、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镇(街)、部门常态化危险住房监测和整改职责。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汇总农村CD级隐患房屋650栋、城市D级隐患房屋30幢和14个棚户区台账,下发到各镇(街),由镇(街)负责监督实施隐患整治,限期20xx年12月全部完成房屋隐患安全整治,并在隐患完成整治前进行危险房屋常态化监测和网格化巡查,按照“一房一档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村委、社区和镇(街)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整治完成后,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8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以对老年人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房屋结构安全(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一栋不漏。重点排查整治:

  1.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2.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3.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特别是厂房;

  4.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5.石结构房屋;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安全(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积极协调配合我镇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三、整治方法

  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立即拉网排查。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机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排查。

  (二)全面落实整改。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立查立改,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关停要关停,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分流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镇民政办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各工作片、各村要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片、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于4月底前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疫情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个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强化主管责任,所有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切实防止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单位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镇民政办结合各养老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月18日前报“福清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9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抽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5月10日,我县城镇房屋已排查701栋,202.6万㎡,预估排查率91.8%(以220万㎡估算);农村房屋已排查14589户房屋,其中经营性农房1761户,非经营性农房12620户,非自建房208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25户,预估排查率91.2%(以16000户估算)。

  二、存在问题

  5月7日至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城镇及农村房屋开展为期两天的随机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建房审批暂未进行,导致部门乡镇部分农户一直居住在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房屋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镇、镇、镇、镇;二是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困难群体无资金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且为唯一住房,无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于无专业的.鉴定资质,遂需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技术鉴定。

  三、建议意见

  一是建议启动唯一住房且存在安全隐患户拆旧换新建房审批工作,要求按原建筑面积进行修建;二是落实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费用,按照3万元/户的补助标准,进行房屋隐患整治补助,预计全县共需约1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及10万元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费用。

  为落实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彻国家、省、州相关会议精神,抓好省民宗委、省住建厅和州住建局调研县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整改,恳请县政府予以研究房屋排场整治工作相关事宜,以便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10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莲花镇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大入户、大走访、大排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集中排查活动,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属地管理职责,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将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一网打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莲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片片长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的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安排,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把时间节点,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精准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及各村属地责任。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负责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危房以及房屋手续办理、改扩建、加层、用作经营、房屋安全性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建立详实台账,弄清底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整治销号一处,切实将摸排整改一抓到底、一体推进。目前已排查8718处,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力量,开展自建房安全“走村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大力宣传村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村民在自建房进行拆、改、建时,聘用有资质的'建筑队。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严防严控、共建共治、平稳有序的治理氛围。同时,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展开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莲花镇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大自建房排查整治和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辖区自建房引发的安全事故,严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三管三必须”重要举措,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问题,以一天不能耽误、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持续开展违法建筑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迅速启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盲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在20xx年底前,通过分批分类、边查边改、销号管理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永盛街道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实现“排查见底、清理彻底、整治到底、见底清零”,基本完成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实现街道辖区房屋建筑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三、排查范围、整治重点及排查方法

  (一)排查范围

  永盛街道房屋建筑,包括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人员密集型、存在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房屋建筑;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尤其是三层以上(含三层),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

  2.全面排查统建房,特别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统建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

  3.优先排查学校、医院、工厂、商场、酒店宾馆、娱乐场所、餐饮饭店、出租屋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房屋建筑,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城市低洼、临河地段房屋和老旧房屋建筑;

  4.重点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彩钢瓦屋顶、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5.重点排查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6.重点排查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整治方法

  以街道办事处牵头,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机关站所、各社区配合,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先经营后自用、先自建后统建、先重点后一般”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消除,有重点、分层次、按时限有序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初查:各社区组成由挂社区领导、挂社区干部、社区“两委”、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原已认定的农村安全住房,未改变建筑结构和承重结构的结合原认定结果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如实填写排查表,建立“一房一档”工作台账,明确排查人、审核人,发现安全隐患要按先人后房的要求,立即发出《停业通知书》《搬离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先保障人的安全,该停业的停业、该搬离的搬离,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并做好安全标识,提出限时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同时报街道领导小组明确该房屋具体的整改包保责任人。

  2.复核:对初查隐患存疑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复核存疑的,由永盛街道“领导+专家”工作专班逐一复核、现场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对研判存疑的,按照“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聘请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书,费用自理。

  3.分类整治:各社区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分批分类限期整改,加强整改指导,督促整改整治,确保一房一策、分类处置,精准施策、迅速整改,明确整改标准、要求和整改时间及整改包保责任人,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人员搬离的立即搬离、该维修的加固维修、该拆建的依法拆建,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4.验收销号:各社区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永盛街道“领导+专家”工作专班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销号。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对排查出的房屋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落实整治清单销号管理,形成排查、整改、跟踪、消除隐患的工作闭环,确保风险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到底、清理彻底,待区级验收后最终销号。

  5.坚决遏制增量:各社区、辖区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和行业监管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报告、防范、处置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自开展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起,要更加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比较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文,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的工作氛围,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蔓延势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各社区根据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边查边改(20xx年7月底完成)。20xx年6月5日前完成经营性房屋(含自建房、统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优先完成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7月底前对辖区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户、一房,不留盲区的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性、人员密集型的自建房,要采取边排查、边停用、边整改等有效措施。

  (三)集中整治(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各社区要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照清单抓紧彻底整治,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改扩建等变更设计及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划定安全区域,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上报街道领导小组。

  3.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移交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巩固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辖区房屋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永盛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排查整治有关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各办(中心)、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各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清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全面开展。

  (二)强化责任压实。挂社区领导要统筹挂社区干部、社区两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社区挂片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谁挂包、谁负责机制,统筹协调协助街道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挂社区领导要解决具体问题,组织攻坚突破,及时确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该检查的第一时间检查到位,该整治的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真正把安全阀拧得紧而又紧;街道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认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点,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社区领导小组要做到不漏一户、一房,不留盲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所有权人及时整改到位。对不履职或失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联勤联动。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社区要增强法治意识,从制度层面规范自建房,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统筹发力,严格审批流程,明确质量标准,加强资质管理,提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举一反三,把开展居民自建房等建筑专项排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结合起来,抓源治本,努力实现本质安全。要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要组建“领导+专家”工作专班,下沉一线,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中介鉴定、使用检查各个环节,做好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和群众工作,规范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房屋安全问题,从根本、长远上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严控增量风险。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农村自建房如用作经营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而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加强基层监管力度,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强化设计、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研究建立房屋质量保险制度,强化房屋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开展房屋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执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执行报告终身负责制,坚决防止新增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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