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很多时候都需要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怎么样才能完成优秀的汇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1
一、工作进展情况
在乐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快速有效推进,截止2月17日,我市基本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前期已排查建档的353幢9.61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上城镇C、D级住宅房屋已完成治理改造224幢7.8万平方米,共完成了全部任务的63.46%。
2.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通过近段时间各乡镇(街道)的努力,全市已排查城乡危旧房245761户,面积3235.49万平方米,其中C级危房928户,面积12.74万平方米,D级危房2056户,面积24.17万平方米;已腾空1313户,面积14.82万平方米;拆除478户,面积6.02万平方米。
二、主要作法和工作成效
对各乡镇街道的社区、驻村干部等参加排查人员进行危房鉴定知识培训,使他们迅速成长为初级危房鉴定人员,第一时间对城乡危旧房屋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危旧房底数,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住房和遭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住房的安全情况,重点突出排查出租房,突出排查年代久远的三层以上住房、山边水边等灾害易发点住房,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乡危旧房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安全鉴定,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落实“五个一律”措施。
乐清市住建局成立八个疑难危旧房鉴定小组,带领危房鉴定专家分片对各乡镇危房鉴定工作进行指导。
对危房拆建提出减少审批环节,放宽审批条件,调整审批内容,减免规费收取,强化用地保障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加大资金补助:乡镇、街道和村(居)认定为贫困户,该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属危房,房屋所有权人须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市财政给予每户不超过1.5万元资金补助;乡镇、街道和村(居)认定为贫困户,该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属D级危房,房屋所有权人对危房进行拆建的,给予每户5万元资金补助(其中慈善基金1万元)。确保危旧房能够得到彻底整治,永绝后患。
各乡镇、街道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点治理和扶贫搬迁等工作,全力推进城镇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尽快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
比如北白象镇鹤浃村利用旧村改造项目,多建部分房屋,把本村住房困难户也纳入该项目中来,共为9户村民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不仅完成了旧村改造的任务,也同时解决了本村住房困难户的危旧房拆除后异地安置的难题;磐石镇拆除了建于六七十年代的磐石镇小学,立项建设新的磐石镇公办幼儿园;淡溪镇拆除了原乱搭乱建的临时棚建筑,利用该地块新建了临时菜场。
三、下步要求
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一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年底前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2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建【2016】85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汛期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问题及措施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二、20xx年房屋安全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3
根据省市区相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吸取莱西市水集街道贝贝乐乐母婴店房屋坍塌事件的教训,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积极开展房屋使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对校内所有校舍进行了全面的地毯式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排查情况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以校长国锋恩为组长的专门排查组,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房屋排查,发现房屋修建年代较近,无失修现象。
2、坚持每日排查“日报制”,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每天三人进行专门检查,并进行认真的检查汇报,并填写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表,接到报告的领导必须予以及时处理。
3、邀请相关专家,对排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房屋排查的具体细节及表格填写说明。
4、对每一幢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登记,并对房屋进行拍照,建立档案。一旦发现疑似危房,及时报告组长,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方案进行治理。
二、今后工作: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校长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多演练,增强领导和教职工以及学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房屋排查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和谐的美好校园而不懈努力。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4
现将我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果
(一)排查录入情况
xx区排查录入农村x个行政村xx栋建筑,包括自建房xx栋,城市xx万个居民自建房屋,按户排查预估完成率x%,信息完整度100.00%。
(二)隐患整治情况
1.xx区排查居民自建安全隐患xx栋,目前已整治xx栋,整治率x%,未整治x栋为农户自建房。
2.城市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xx幢,整治xx幢,整治率x%。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发力强化保障。一是上下联合横向贯通,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印发《xx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抽调专人组建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和六个镇(街)工作专班,与区直部门密切沟通,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技术团队下沉,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队,下沉到镇(街)、社区一线,采取“6+1”培训推进会,现场手把手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系统操作和排查整治能力。
三是社区物业引路,保障走访摸排零遗留。积极发挥社区和物业触角、“活地图”作用,广泛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带领区、镇(街)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等快速摸排引路推进。
(二)健全运行机制,层层把关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镇(街)履行实施责任,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直部门将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镇(街)抓落实”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2天电话指导、工作群指导,完成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填报工作。区、镇(街)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日碰头、周研判”,3日内拿出推进方案,保证了排查录入工作不断档。三是落实层层把关制度。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项目要求,排查人员逐户排查,逐房采集信息,建立城乡居民自建房屋信息档案,录入系统。各镇(街)按照“两清单、一台账”,加强对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区、镇(街)、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创新大数据运用,摸排录入精准高效。
一是应用既有房地产大数据,快速覆盖。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要求,信息录入技术团队将既有房地产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融合入系统,实现第一批次的基础数据快速覆盖。二是现场办公查漏补缺,全面覆盖。区工作专班联合技术团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排期、集中现场办公,一对一指导社区人员通过后台快速查看设区划下的项目、楼幢列表并查漏补缺,结合“T+2”督导工作模式准确录入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实现了项目、楼幢和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全覆盖。三是用好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精准摸排。积极与区直部门对接,用好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工信和行政审批部门营业性机构等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集结部门力量,为精准摸排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施分类整治,消除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一是隐患初判与鉴定。居民自建房屋结构评定技术团队查看项目后,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实施初判有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屋鉴定。其中,居民住房由区财政补贴鉴定经费;属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屋与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居民自建房屋,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付鉴定经费。
二是分级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一般、严重、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镇(街)、部门常态化危险住房监测和整改职责。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汇总农村C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栋、城市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幢和14个棚户区台账,下发到各镇(街),由镇(街)负监督实施隐患整治,限期2022年12月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屋隐患安全整治,并在隐患完成整治前进行危险居民自建房屋常态化监测和网格化巡查,按照“一房一档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村委、社区和镇(街)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整治完成后,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5
为切实加强农村设施安全防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中、省、市、县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乡、村、组干部等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各村所负责辖区内的职责范围,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同时建立摸排台账,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对农村房屋进行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要有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同时协调乡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8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1640户,其中存在A级安全隐患的房屋44户;其中存在B级安全隐患的房屋34户;其中存在C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中存在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1户;其余1560户房屋均为安全房屋。截至目前所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摸排完毕。
(三)非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我乡共计排查非自建房5户,均为安全。截至目前所有非自建房屋已全部摸排完毕。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情况
(一)经营性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存在A、B级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农户自行维修整改;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在乡、村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非自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地灾点隐患的房屋,采取地灾员巡查观察,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会继续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好此项工作,去确保我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效果,全面提高房屋安全隐患防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做到不漏一户,确保安全的目标。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6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市于今年3月至9月在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扎实、有力地开展了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目前全市范围内未发生房屋垮塌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现将我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1、今年上半年,贵州等地连续发生多起房屋垮塌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我委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黄建质[20xx]57号,要求各区县住建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并立即行动,组织和发动力量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实行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排查方式,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应查尽查;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
2、今年3月17日,住建部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我委及时组织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近五十人参加会议,并统一思想:房屋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必须从垮塌事故中吸取教训,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站在为人民利益负责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会议精神,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立即全面、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整治到位。
3、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委、房管局联合印发了《黄山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20xx]65号,正式部署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注重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力量,采取由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自查,各镇(街道)、各行业责任主管部门拉网式排查,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抽查,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等部门要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高度重视,认真吸取近期房屋坍塌事件教训,迅速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方案,扎实做好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整治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
三,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肃房屋安全责任追究。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治,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逐步形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4、截止目前,我市所辖区县县均按时上报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已基本完成排查工作,上报了工作总结材料和排查汇总表。我委、市房管局对排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经统计,目前排查房屋数量6705幢,建筑面积143.3万平方米,经鉴定确认危险房屋785幢,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共1932套(间)、1962户。现已整改加固房屋300幢,建筑面积48.2万平方米,迁出或进行拆除新建、改建的危房41幢,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详见汇总表)。
二、存在问题
1、房屋使用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房屋产权多元化和部分低标准房屋的年久失修,再加上我市每年长时间的.汛期和山区地质等因素,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日益凸现,形势比较严峻。
2、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切实地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着较多的改变用途、破坏结构等等不正确使用房屋的情况,也基本不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保修维护。物业服务单位管理被动,未能有效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对住户报告的安全隐患鉴定结果不能及时进行确认,没有本区域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基层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了危险房屋台账,制定了应急方案,但客观上无法对危房排查整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的有效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3、危房鉴定、解危的方式方法单一、效率不高。由于危房鉴定不收费,工作资金、技术力量投入不足,致使危房鉴定工作无法做到及时、高效、全覆盖。对于鉴定出的危险房屋,缺乏有效、及时的解危途径,安全隐患长时间存在。
4、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屋建造过程与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监管定位不清晰,职责模糊。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具体实施操作的条文,仅有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职责未得到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1、高度重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努力做好队伍、资金保障,并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房屋安全日常检查维护制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及时告知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每年汛期,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有关管理部门。
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应及时掌握区域内危旧房的使用情况,并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应急预案。发挥社会力量,营造“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房屋安全管理氛围。
3、加强监督,把好新建房屋质量关。不断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采取监督交底、工程验收监督和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等措施,促使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增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意识,落实责任。强化质量监督,通过巡查、稽查、督查等手段,促进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建设的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确保房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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