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

时间:2024-10-11 09:47: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规范合同模板锦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范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范合同模板锦集6篇

规范合同 篇1

  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合同法有什么规范类型与法律适用?下面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在法官适用合同法解决合同纠纷的过程中,辨明某一合同法律规范的类型,乃是正确适用法律,妥当解决纠纷,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现合同法内在信仰的前提性工作。

  作为合同自由原则核心的,是当事人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这就意味着,在采用合同形式所进行的交易中,当事人可以对其权利和义务的安排,经由平等的协商,作出自主的决定。它还意味着,合同法上凡是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安排有关的法律规范,几乎都是任意性规范。此类合同法律规范,可以经由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或交易习惯,排除其适用。在当事人就当事人之间的相关事项未尽行使或未尽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就交易的相关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经由自由的补充行使,仍不能确定时,这类合同法律规范方发挥对于当事人之间利益的调整作用。此时,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应当优先于立法者和法官的意志而得以实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任意性规范又被称为补充性规范。对于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优先实现状态与任意性规范之间的这一关系,《法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项,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表述,那就是“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意味着,当事人经由约定对自身利益所作出的安排,具有相对于任意性规范的优先性。

  既然如此,法官在就合同法进行法律适用时,“依法办案”就不再是像适用刑法或行政法那样,一律严格适用法条的规定。如果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定由任意性规范确立,法官必须要前置性地审查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就同样的事项有特别的约定。如没有特别约定,还需要审查就同一事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形成交易习惯。如没有,方可适用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定,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决断。

  任意性规范在合同法上,少量的带有明显标志,如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一百四十二条、二百二十五条、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百六十四条、二百六十七条、二百九十三条、三百一十五条、三百五十三条、三百五十九条第三款、三百六十三条、三百六十七条、三百七十二条、三百八十条、四百零五条、四百二十二条都明确规定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此时自然易于辨明。但大量则没有明显标记,此时,如何确定某一规范就是任意性规范?这就牵涉到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要求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分辨。这里的价值判断并不是纯个人性的、主观擅断的,而是有一个大致可以遵循的`标准,那就是任意性规范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仅关涉合同当事人的“私”的利益,是有关当事人“私”的利益安排的法律规定,并不关涉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除任意性规范外,在合同法上,同样与合同自由原则的确认和贯彻有关,也同样关涉合同当事人之间“私”的利益安排的,还有一类规范,我们称其为倡导性规范。但倡导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却有所不同。区别在于:任意性规范对于当事人利益的调整具有双向性,从而具有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换言之,它既调整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又是法官对合同纠纷据以作出决断的依据。相比而言,倡导性规范尽管确定了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但却仅具倡导性,因而并非法官可以运用的裁判规范。

  在合同法上,为了使合同自由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就需要对合同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这种限制根据限制方式的不同,有程序性的和实体性的两种。

  其中程序性的限制是借助于程序性规范来实现的。它主要不是体现在合同法上,而是体现在与合同纠纷处理相关的民事诉讼法上。如果说合同法是合同法内在信仰的实体实现,那么民事诉讼法就应是合同法内在信仰的程序实现。在这一点上,实体法与程序法是相通的。在民事诉讼法上,有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大多属于对于当事人自由的程序性限制(当然,其中更多的是对于法官自由意志的程序性限制)。这种程序性限制,是一种经由程序的展开和进行,自发产生的限制,是程序所具有的“作茧自缚”效应的必然反映。但不应忽视的是,合同法上也有程序性限制的规定,如第五十四条要求,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变更或撤销条件时,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变更权或撤销权的行使;第七十三、七十四条规定,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或者撤销权也应向法院主张。限制合同自由的程序性规定,虽然并不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作出实际的调整,但却确立了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行为规则。当事人不依据程序性限制为一定的行为,即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在这种意义上,对于自由的程序性限制,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借助实体性规范实现的实体性限制,是特定社会政策考量的产物。根据限制对象的不同,实体性限制规范包括双向限制性规范和单向限制性规范。前者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由都进行了限制,后者则仅限制了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自由。双向限制性规范体现了国家藉由合同

  立法,力图实现的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因其权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常被称为强制性规范。

  无论是强制性规范还是单向限制性规范,都对当事人之间特定领域的关系进行了双向调整,因而兼具行为准则和裁判规范的双重功能。且作为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体现,当事人也无权进行约定予以排除适用。因而法官在对此类规范进行法律适用时,自可作为对纠纷进行裁判的依据。

  除此以外,尚有两种规范类型值得研究。一种是确定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主要包括合同法第三条至第八条等。包含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一般并不直接发挥法律的调整功能,它们总是在完成了具体化的过程之后,通过体现基本原则的各项法律规范来发挥调整功能。如果在特定情形下欠缺具体的法律调整,也要由法官发挥“造法功能”,创制具体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

  另一种是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解释性规范,如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对于合同所作的概念界定等。解释性规范尽管不直接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调整,但在合同法上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解释性规范在合同法上发挥着纳入规范的作用,即把发生在“自然意义”的生活世界里,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有选择地纳入合同法的法律调整。例如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一方当事人在商场购物,向商场支付价款,购买特定商品的行为,用合同法的语言解释为买卖合同,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不难看出,前述几种类型法律规范的调整,都依附于解释性规范。具体来讲,就是只有纳入了解释性规范的调整,方可发生前述几种类型规范的调整。可见,解释性规范起着“过滤器”的作用,过滤之后的对象方可受合同法的具体调整。法官应妥当运用合同法上的解释性规范,将纷繁复杂的纠纷,恰当地纳入合同法的调整。

规范合同 篇2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XXXXXXX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XXXX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XXXXXXXXXX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XXXXX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XXXXXXXXXXXXX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XXXXXXXX.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XXXXX.

  本合同期满后XXXX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XXXXXX.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XXXXXXXXX.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XXXXXXXXXX.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XXXXX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XXXXX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XXXXX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XXXXXXXXXXXX.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XXXXXXXXX.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XXXXXXXXX(盖章) 签名:XXXXXXX(盖章)

  签字时间:XXXXXXXXX 签字时间: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XXX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XX

  地址: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XXXXXXXXXX(盖章) 签字:XXXXXXX(盖章)

  签字时间:XXXXXXXXX 签字时间: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

规范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a.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a.2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a.2.1甲方(用人单位)情况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a.2.2乙方(劳动者)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电话

  a.3 劳动合同期限

  a.3.1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 无固定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a.3.2试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内):

  a) 无试用期。

  b) 试用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a.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a.4.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a.4.2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省 市 县(市区)。

  a.4.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要求提供相应的劳动。

  a.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a.5.1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a)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 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主管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主管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d)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a.5.2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a.6 劳动报酬

  a.6.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a) 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b) 计件工资:

  c) 其他形式:

  a.6.2甲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a.6.3甲方每月 日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a.6.4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因素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a.6.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a.7 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a.7.1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地方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并承担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其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可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a.7.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的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

  a.7.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规定办理。

  a.7.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a.8.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a.8.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等,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a.8.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a.8.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a.9 劳动合同的变更

  a.9.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应写明变更的有关内容和变更理由。

  a.9.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a.10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a.10.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a.10.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

  a.10.3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a.11 当事人双方约定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a.12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a.12.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先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2.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地方有关劳动管理的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a.12.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有为乙方履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义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规范合同 篇4

  根据《沈阳铁路局20xx年经营管理重点研究攻关课题计划》的要求,我公司以专题形式开展了对企业合同管理的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20xx年,在局投资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合同签订、审查、履行工作,未发生法律纠纷案件。全年共签订合同507份,合同标的额344642万元。所有合同均上报局投资管理中心审查,其中,公司总部 共签订54份,合同标的额16051万元,大连分公司共签订79份,合同表的额48041万元,丹东公司共签订57份,合同表的额5856万元,营口分公司共签订28份,合同表的额1393万元,锦州分公司共签订42份,合同表的额2126万元,通辽分公司共签订82份,合同表的额9553万元,吉林公司共签订100份,合同表的额253219万元,长春分公司共签订14份,合同表的额88万元,沈阳分公司共签订31份,合同表的额7610万元,会馆分公司共签订10份,合同表的额27万元,东乌公司共签订7份,合同表的额545万元,东乌运输公司共签订3份,合同表的额133万元。

  二、调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在路局、局投资管理中心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公司监督检查,合同管理工作虽然逐步走向正轨,基础工作逐渐得到规范,但目前在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问题是:

  1、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合同观念和意识比较淡薄,目前公司下设四个子公司和八个分公司。由于公司所属的12个分、子公司成立时间短,主管合同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来自铁路的不同系统,业务管理水平不高,合同观念和意识比较淡薄,对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还不熟悉,落实合同管理规定还存在诸多“盲区”,出现了诸如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合同上报审批不及时、应签未签书面合同等问题。

  2、合同上报审批不及时,尤其是工程招投标合同比较突出,这也是合同工作目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首先,合同承办人员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由于合同承办人员不固定,承办人员与客户谈判并准备签订合同时,未及时将起草的合同文本及对方相关资质送交给合同管理员,而合同管理员又不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导致部分合同不能及时上报审批。其次,部分合同管理人员对有些盖印后没有及时上报的合同,没有跟踪督查上报,造成一些合同长时间没有报送到合同管理员,更谈不上及时报送审查。第三,个别分、子公司经理先与客户合作开展业务,后签订合同或补签合同的问题也是时有发生。第四,去年和今年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较多,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但相关的合同仍然没有签订,即使签订,也是补签,远远超出上报审批的时限。

  3、合同签订不规范,对方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无年检情况,委托代理人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个别企业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部分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有的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个别合同无履行期限。

  三、整改措施

  针对目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审查审批、上报审批程序。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需报公司审查后,再报局投资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门审批,严禁迟报、不报和补报合同。对未签订、未盖章和丢失的合同及铁路货运延伸服务订单要立即与签约方沟通补齐;对违反规定的合同要重新签订。铁路货运延伸服务订单要按照车站、月份分类装订保管。

  2、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要结合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细化有关细则、制度和办法,规范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3、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每半年要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结合公司实际,以与公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主要内容,聘请专家授课,提高职工法律水平,增强职工法律意识。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计划20xx年上半年举办一期合同培训班,由公司经营部负责培训,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路局有关法律人员授课。

  6、拟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资质的法律顾问,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出谋划策,为公司规范合同管理、预防经营风险、清理债权债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供有利保障。

  大连沈铁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经营部

  20xx年12月20日

规范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a公司(筹)

  (住所、股东代表、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乙方:b公司(筹)

  (住所、股东代表、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由于A公司拟进行分立,成立a、b两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分立方式

  A公司采用新设分立方式。

  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a、b设立时,A公司主体资格消灭。

  第二条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金

  1、原A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万元,现有净资产万元,其中分立后a公司接受万元净资产,由b公司接受万元净资产。

  2、分立后a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

  3、分立后b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

  第三条业务分立条款

  1、原A公司的X业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经营,b公司不再经营X业务。

  2、原A公司的Y业务,由分立后的b公司经营,a公司不再经营Y业务。

  第四条财产分割条款(详见财产分割清单)

  1、原A公司所有的.资产由a公司享有,原A公司所有的资产由b公司享有。

  2、原A公司截至年月日账面上所有的万元人民币货币资金,a公司享有万元,b公司享有万元。

  3、原A公司享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由a公司享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条款

  原A公司关于X业务的所有债权债务由a公司承继,关于Y业务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继。(详见债权债务分割清单)

  第六条职工安置条款

  原A公司共有在岗职工名,无离退休、内退和工伤等人员。其中名职工随X业务进入a公司,由a公司承继原A公司与这名职工的劳动关系。其中名职工随业务进入b公司,由b公司承继原A公司与这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变。(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分立的程序条款

  1、公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分立后a、b公司分别制订各自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提出要求而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约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4、公司分立,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日内申请工商登记,提交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A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八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决的条件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公司进行分立的日程为:年月日到日双方共同清理资产账册,对原A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年月日起原A司将不复存在,a公司与b公司正式成立。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备用。

  甲方a公司(筹):(盖章)

  乙方b公司(筹):(盖章)

  授权股东代表:(签字)

  授权股东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规范合同 篇6

  一、公司规章制度

  1. 合同签章页必须含有正文内容,避免单独成页,并应在盖章栏上方标明合同名称。

  2. 合同签署前,应做好签约细节审批工作,包括:

  1) 审批会签是否已签批完整,拟用印文件是否符合会签定稿;

  2) 合同内容不得留空,不涉及约定的留空应划“/”;

  3) 合同页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完整;

  4) 签署时间是否填写;

  5) 对方当事人的公司名称与印章是否一致;

  6) 如对方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应查验是否有授权文件。 3. 一般性合同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和法人名章;重要合同必须按程序提交董事长签字(包括董事长授权代表签字)。

  4. 如合同双方不能同时盖章,应将签约文本交由对方先盖章,再由公司盖章。原则上应避免发生公司盖章后交给对方盖章情形。 5. 、合同文本(含附件)超过两页(含)的,必须盖齐缝章,确保每页均有痕迹。

  6. 合同经办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制度规定完成合同原件移交和归档。

  二、财务审核要点

  1. 合同名称(施工合同、劳务分包、采购合同等)是否与合同内容实质一致;

  2. 封面与正文第一页中的`“乙方”是否与供应商签章一致;

  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章是否加盖在签章栏,检查有无套章;

  4. 合同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

  5. 合同清单价款合计是否与合同价款一致;

  6. 合同文本(含附件)超过两页(含)的,骑缝章是否加盖,每页是否均有痕迹;

  7. 合同签署日期是否填写,是否不小于开工日期或供货日期;

  8. 合同文本页数是否齐全,检查有无断页、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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