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合同

时间:2023-04-15 19:54: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策划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策划合同模板集合7篇

策划合同 篇1

  宣传设计策划合同书

  单 位:(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 单位名称 )宣传广告设计策划项目。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制作、宣传的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资料印刷、、大型户外LED广告牌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宣传车沿街游行宣传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设计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活动策划方案;⑵、项目各种展板设计制作、宣传资料印刷、LED大型户外电子屏播放、广告宣传车沿县城主要路段游行、广播等宣传策略。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为: 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含活动策划、平面设计及资料印刷及设备租用费共计¥xxxxx.00元(大写xxxxxxx元整)。

  2、活动结束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00元(大写:xxxxxx元整)广告宣传设计策划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宣传内容资料、活动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签 章)代表人:(签 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

策划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甲方:乙方:

  日期:

策划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演出组织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表演者):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组台文艺演出中进行表演,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乙方进行演出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现场(以下简称“晚会”)进行节目的表演,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演出费用。

  第三条 演出地点:

  第四条 演出时间:

  第五条 晚会约为____________分钟;乙方演出节目长度约为____________分钟,甲方在正式演出_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在晚会中的出场次序。

  第六条 演出装台、排练时间: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演出报酬人民币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正式演出前三小时之内支付其余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演出结束后三日内支付完毕;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除支付乙方演出报酬外,还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____________项所列内容:

  (一)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住所地(主营业地):____________至演出举办地:_________的城际往来交通费用(航空/铁路/公路);其中飞机票_____张,火车软卧票_____张,火车硬卧票_____张;

  (二)乙方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晚会举办地的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

  (三)其它双方约定由甲方担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____________名。

  以上费用由甲方统一组织并支付。

  第九条 双方约定,乙方表演所必需的道具、伴奏品、服装由____________方提供并承担费用,表演所必需的现场伴奏、伴舞、伴唱、群众演员等共同表演人员由____________方负责落实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及演出习惯提供安全、适宜的演出场所。如乙方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性有特殊要求,应在正式演出前_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以保证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演出场所不存在缺陷,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而受到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因晚会宣传需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下列第所列举的宣传工作:

  (一)参加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地点举办的新闻记者招待会及记者专访;

  (二)授权甲方以宣传该整体演出活动为目的,在相关的广告片、宣传画、节目单、门票等向公众展示的媒介中使用乙方的表演照及演出视听资料片段;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晚会的整体形象及乙方表演者的演出形象。双方均承诺不在录音、录像、现场直播、记者采访、广告宣传及演出过程中作出歪曲、诋毁晚会及乙方表演者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演出前的广告宣传中或者在其后的演出过程中或者在演出终了时,以适当的方式表明乙方的表演者身份,乙方主动要求可不予以表明的除外。

  第十五条 乙方表演的节目确定后,甲方应根据《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获得该节目着作权人的授权,依法取得作品表演权或表演许可,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 基于乙方进行演出活动而产生的表演者经济权利,双方约定,鉴于乙方表演的节目是整体演出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下列所列举的经济权利归属于甲方,但仅限于在甲方对晚会作为一个整体使用的前提下;除新闻报道外及为晚会进行宣传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所表演的'节目进行单独使用;

  1、录制权;

  2、向公众传播权;

  3、复制权;

  4、发行权;

  5、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

  6、____________权。

  第十七条 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乙方就自身演出部分依法享有全部或部分经济权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表演者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表演者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节目内容亲自进行演出。

  第十九条 为保证晚会的商业效益,乙方承诺,在____________期间不参加在____________地区范围内由第三方组织的组台演出活动。但甲方明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与第三方达成演出协议的,不受本条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与第三方达成演出协议的,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告知甲方。

  第二十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一)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二)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晚会无法举办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乙方与第三方签订有效的独家代理演出协议,隐瞒实情并且未征得代理方同意,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因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三)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四)乙方不履行协助甲方进行宣传活动的义务,导致甲方受到严重损失的;方及整体演出活动的;

  (五)乙方以行为或言论故意诋毁甲方及整体演出活动的;

  (六)有证据证明乙方因健康原因不可能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质量进行演出,且乙方拒不提供健康证明的。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甲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该演出活动所须资质的;

  (二)甲方组织的晚会在正式开始前____________日内仍没有获取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导致其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演出等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甲方在晚会演出前的宣传、广告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情节严重,继续履行可能导致自己名誉受到损害的;

  (五)甲方以行为或言论故意诋毁乙方及其表演的;

  (六)甲方提供的演出场所或由其负责提供的演出服装、舞台道具等不符合同约定,存在引起人身伤害重大隐患的;

  (七)甲方侵犯乙方表演者署名权,情节严重的;

  (八)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演出报酬的;

  (九)有证据证明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不可能支付演出报酬,且甲方拒不提供担保的。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在行使解除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而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在合同解除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根据对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违反合同,对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但为避免扩大损失而选择继续履行的,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根据对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损失的计算方式如下*****。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期支付乙方演出报酬及合同约定承担的相关费用,甲方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____________%/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签约地点:

策划合同 篇4

  甲 方:四川省加鑫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广元市众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丙 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项目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处置甲方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调、处置营销过程中非法干扰与矛盾。

  2、监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传、销售,协调处理乙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监管甲、乙双方将所有回收款项进入指定的账户,按锁定债务支付款项。

  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

  二、代理期限:20xx年4月30日-20xx年9月30日。

  三、目标任务考核:

  1、20xx年8月30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

  2、20xx年10月30日开盘未完成3000万元,甲方扣除广告费及佣金以每3个月完成8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3、广告费实行报销制,即乙方先垫付甲方按季度结算,其报销金额不超过已实现销售总金额的1.5%。乙方经营产生的广告费、代理佣金、溢价分成须出具发票,经甲方核实,报丙方批准支付。

  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受阻占用的时间,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受阻时间,扣除不计入考核时间,相应期间顺延。

  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基础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成。

  3、项目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

  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三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监 管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策划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20xx___年__02___月__3__日__11__时__00__分

  举行地点:___杨湾镇丰裕圩__厅婚宴:共___20___桌

  新人喜欢的色调_紫色_以及风格:___欢快喜庆___

  第二条: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前打□)

  总体策划价款:人民币__4000.00_元

  其中包括的服务有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以下条款:

  第三条: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肆仟元整___元(小写:¥4000.00元)。

  第四条:付款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2.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0%即人民币___0___元;

  3.完成所有的现场布置,主持人到场,婚礼开场前付清余款总价款的75%即人民币__3000__元,

  4.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交还甲方

  5.其他特定约定: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1200.00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酒店入场费:因每家酒店的入场费用不同,此费用需由甲方负责支付,甲方需提前一天到酒店办理婚庆入场费的手续,如特殊情况甲方可让乙方代办,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报销。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十五条: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策划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鉴于乙方在房地产行业上拥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本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乙方利用其在房地产行业上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甲方投资开发的 “XXXX”(暂定名)旅游度假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市场分析与研判、卖点梳理与核心价值的归纳得出最精准的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及产品细分并指导设计公司调整出最佳总平与户型、景观等方案;制定出最佳的营销策划方案(包括价格定位和执行方案等);提供最佳的物业(增值)服务建议,以便本“项目”适应市场需求适销对路和实现经济回报最佳的效果。

  第二条 乙方服务内容及服务费

  为实现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确定的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乙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乙方通过市场调研与分析提供精准的市场及产品定位思路并对项目原方案作出评估意见和指导设计公司调整出项目的总平方案、户型方案(并尽量确保原规划面积不减少)、景观方案、广告等相关方案;第二阶段,制定出最佳的营销策划方案,应包括对区域市场及SWOT分析等综合分析后提出的营销执行策划案,价格定位,第三阶段提供最佳的物业服务建议。三个阶段的具体服务细则提纲以下述各阶段内容为准,并提出对应研究报告(注须有必要的数据支撑和推理与专业判断),完成本合同目的工作内容的全部服务费共计 XXX元人民币。

  第一阶段:提供精准的市场及产品定位方案

  市场及产品定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阐述:

  1、从市场细分的角度对本项目及产品定位。

  (1)心理需求细分。结合成都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个性等实际情况,分析本项目潜在消费者的心理需求。(2)家庭组成细分。结合成都市的家庭数量及结构等实际情况,从一个家庭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潜在消费者的心理需求。(3)地理环境细分,包括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内容。结合本项目所处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距离市中心的远近、交通便利、文化教育情况等实际情况,分析本项目潜在消费者的心理需求。

  2、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对本项目及产品定位。

  对整个市场(包括周边市场)竞争的情况,竞争对手的楼盘类型,销售,潜在目标人群的需求等进行充分的调研后,结合调研的情况对本项目及产品定位。

  3、从本项目品牌形象的角度对本项目及产品定位。

  结合绿色家园,包括园林生态,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美食、医疗保障、物业特殊服务、文化氛围等方面分析本项目潜在消费者的心理需求。

  4、结合本项目真正的卖点对本项目及产品定位。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文化定位,以突出本项目所蕴涵的文化氛围;对本项目智能化定位突出小区的设施和物业管理的智能手段;概念定位突出感性消费时代的概念营销等。总之运用乙方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分析出本项目及产品与众不同的特色。

  5、通过上述市场、卖点、功能、产品及细分定位工作后,对甲方项目已有的总平及户型、景观、广告等方案,进行评估,提出调整意见,并与甲方一起参与和对应设计公司的各种工作讨论,共同修订出修改调整方案。

  第二阶段:制定出最佳的营销策划方案。

  营销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阐述(顺序可按实际重新排列):

  1、基本面陈述

  2、本项目独特的资源分析

  3、物业管理的描述

  4、营销主题方案

  5、营销战略总体构想

  6、工作重点

  7、市场分析

  就成都市及 等房市进行深度调查分析。

  8、项目分析

  (1)本项目概况;(2)本项目优势分析;(3)本项目劣势分析。

  9、市场定位

  (1)目标客户定位;(2)价格定位。

  10、宣传工作安排

  11、推广基础部分设计思路

  12、广告计划

  13、分阶段广告策略与主题

  14、媒介策略

  15、媒介选择标准

  16、媒介组合

  17、广告发布时机

  18、营销全环节作用

  19、营销整合

  20、开盘销售促进

  21、本项目销售体系

  22、销售阶段与目标

  23、前沿强销期

  24、持续强销期

  25、销售中心效能管理

  26、销售管理

  27、售楼部职能

  28、销售体系架构及职能

  29、绩效考核

  30、营销及兼职业务人员奖励实施办法

  31、协助甲方全过程对售楼部装修调整、软饰和沙盘、楼书、DM单、3D 动画、户外广告,卖场体验和样板区的体验等给予详细建议,和对营销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等。

  第三阶段:提供最佳的物业服务建议。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潜在业主的心理需求,提出最合适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建议。

  第三条 阶段性工作成果的提供期限和验收程序及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期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精准的市场及产品定位方案,其中书面报告各壹式贰份(加盖单位公章,本合同上确定的工作联系人签字)及相应的电子版一份。甲方收到该方案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初步认可后,书面签字确认。如没有书面签字确认,则视为不同意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可予以修改,直到方案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为止。第一阶段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元( 万元整)人民币支付到本合同乙方确定的账户上。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的市场及产品定位方案仍不能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在乙方协助甲方与对应的设计公司调整出总平、户型、景观、广告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元( 万元整)人民币支付到本合同乙方确定的账户上。

  2、第一阶段的方案经甲方同意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最佳的营销策划方案,其中书面报告各壹式贰份(加盖单位公章、本合同上确定的工作联系人签字)及相应的电子版一份。甲方收到该方案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同意后,书面签字确认。如没有书面签字确认,则视为不同意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可予以修改,直到方案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为止。第二阶段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元( 万元整)人民币支付到本合同乙方确定的账号上。第一阶段的方案经甲方同意之日起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最佳的营销策划方案仍不能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第二阶段(含第二阶段)以后的任何费用。在乙方协助甲方和对应的设计公司调整出沙盘、楼书、DM单等VI系统和销售体验方案后5日内甲方将 元( 万元整)人民币支付到本合同乙方确定的账户上。

  3、第二阶段的方案经甲方同意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最佳的物业服务建议,其中书面报告各壹式贰份(加盖单位公章、本合同上确定的工作联系人签字)及相应的电子版一份。甲方收到该方案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同意后,书面签字确认。如没有书面签字确认,则视为不同意乙方提供的建议。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可予以修改,直到建议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为止。第三阶段的建议经甲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元( 万元整)人民币支付到本合同乙方确定的账户上。第二阶段的方案经甲方同意之日起4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最佳的物业服务建议仍不能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第三阶段(含第三阶段)以后的任何费用。

  4、甲方项目一期开盘销售70%后,一次性支付 元( 万元整)人民币到本合同乙方确定的账户上。

  5、乙方指定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地址: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是否合格,由甲方决定。

  (2)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本身的相关资料,其他基础资料包括市场调研等应由乙方独立完成。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为本项目的顺利执行而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小组成员在房产行业须具备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乙方须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对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各项合理要求应积极配合和必要的现场指导。

  (3)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服务内容真实可信,并确保方案和建议的及时性,同时确保方案和建议的质量和深度。乙方提出的方案或建议等工作成果虽经甲方签字同意,对甲方未能一次性提出的修改方案及意见也应认真考虑并作出调整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的从甲方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5)成立专门项目管控小组,为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并整体把控,由易帅担任项目总负责,并组建项目执行团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或建议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自由处置的权利。乙方对上述方案和建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保密期至本项目正式交付给业主之日的三个月内。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等采取保密措施,否则乙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3、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信息途径、各类资料、报告及工作成果等均符合法律规定,如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分别指定的联系人为: 与 。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中所列出的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按该地址向另一方送达涉及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另一方拒收或被邮局退回的,均视为一方的通知已有效送达到另一方。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策划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常看重“ 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的品牌及信誉,本着诚信务实,互惠互利的态度,我司开发建设的“马鞍山雨山湖二期”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与贵司合作,承担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代理销售事宜,项目相关商务合作条件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乙方对甲方位于 马鞍山雨山湖 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与独家代理销售与独家代理招商。暂计总建面积约为 60000 平方米。(具体数据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执行,并制定附件一作为双方确认依据)

  第二条 合作原则、组织与相关制度

  1、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甲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乙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诚实、信用、合法原则

  甲、乙双方据此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将在合作中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服务

  乙方将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的整合优势,就本项目的市场推广定位、产品规划设计、环境设计、建筑方案筛选等各方面提供顾问参考服务,对于本项目的品牌宣传、形象设计、市场推广、公关活动、广告策划、营销策划、销售策划、销售执行、招商执行等各个环节提供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并提供各项服务的整合应用。

  3、项目小组,双方确定项目小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各1名,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自项目小组日常工作,处理本合同履行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对合同履行期间日常往来文件、方案、资料、稿件等进行签字确认。

  4、执行制度

  (1)例会制度:

  A. 项目前期策划阶段:根据项目及开发商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会议时间;

  B. 项目营销阶段:双方沟通采取例会制度,例会的召开定为每月一次,具体地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

  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项目组成员根据需要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如甲方参展、大型活动期间),可随时调整会议时间,乙方全力配合;

  (2)阶段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阶段推广计划、销售计划制定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应于每次阶段工作会议前向甲方提交该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由甲方进行补充修改确认;甲方确认工作计划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计划内容。

  (3)阶段工作会议:双方定期召开阶段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拟定下阶段工作计划,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进行创意沟通。该会议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必须参加;

  (4)会议纪要:每次会议乙方有指定专人对会议详情进行纪要,对会议过程中所讨论的内容进行详细纪录,并于会议后两日内整理完成相关会议纪要,交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会议纪要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以作为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依据;

  (5)阶段工作总结:甲、乙双方每次阶段工作会议之前,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就上一阶段的'策划方案执行情况、广告创意表现成果等进行分析总结。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代理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xx 年6 月1 日 起至 _20xx 年 6 月 1日止。

  2、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前期产品策划定位、全程营销策划及营销代理整合服务。(乙方工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雨山湖项目服务内容及成果》附件一为依据,)

  2、在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之任何代理公司为“该项目”代理销售,同时乙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独家代理与销售。

  第五条代理指标

  1、 委托代理销售均价底价:委托代理均价底价按一房一价表进行,具体价格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双方协商制定。

  2、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主以低于底价的价格和变更价格对外销售本项目,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第六条 营销推广费用及使用

  1、 营销及广告、制作、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设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项目总体推广费用按销售总额1.0%比例范围内。

  2、 营销推广包括:广告、推广、制作及发布;楼书和资料、制作和印刷;销售道具制作;促销活动费用;会展费用;异地推广活动费用等与销售活动相关的费用。

  3、 乙方提交营销推广的详细使用方案,报甲方确认后执行。

  4、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时间节点,制定各销售期具体时间节点和广告推广的初步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变更工程时间节点,乙方可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策划制作全套广告方案,报甲方确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实施。

  6、 推广计划、宣传计划由乙方在签订相应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初案,报甲方确认。如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动,另报甲方确认。

  7、乙方负责组建营销策划团队并承担全部团队各项费用。

  第七条 项目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

  前期全额策划费: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结算方式:分四次支付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乙方提交《服务工作计划》、《市场调研成果》和《项目业态定位报告》,甲方确认后一周内支付乙方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三十日内,协助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提交《项目规划建议报告》),甲方确

  认后即支付乙方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 第三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配合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形成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通过政府审

  批,审批通过后即支付乙方第三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第四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乙方提交《项目营销策略报告》,甲方确认后即支付乙方第四阶段

  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

  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为返还费用,当销售代理阶段销售率达到30%阶段全额返还甲方。

  2、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为项目销售总额的1.0%;

  结算方式:销售期内,每月的 1 日,甲乙双方根据上月已签约的套数金额,在到账为准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每月的 10 日前甲方将上月应结的项目销售佣金全额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第八条 溢价分成及结算方式

  1、 溢价约定:溢价以根据委托代理均价底价制定的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为计算依据,乙方最终实现超过委托代理均价底价(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以上部分,溢价必须得甲方同意,已方无自主溢价权利。

  2、 溢价分成比例:溢价部分甲方占 85 % ,乙方占 15 %

  3、 溢价结算:自正式销售开始,每月的 1 日,甲乙双方对帐按签约并资金到账为标准并且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下个月的 5 日之前甲方将上月应支付的溢价分成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第九条 成功销售与招商的界定

  甲乙双方确认,满足下列约定的,视为该房屋成功销售。

  房屋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签署《马鞍山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并且其余款项到账则该房屋在项目结案汇总时视为成功销售。

  第十条 购房者退房

  1. 由于乙方的原因(如销售说辞不实、销售文件处理错误等),造成购房者退房,或者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无法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者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手续,该房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

  2. 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要求退房,该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中提取100%作为乙方服务费用计入溢价比例分配。

  3. 购房者所退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由乙方另行销售。

  第十一条:销售计划的执行

  1、 已方制定合理销售计划书,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销售执行依据,本项目在开盘前具体确认。

  2、 乙方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计划方可按约定比例结算销售提成,否则仅按应结金额60%结算,乙方在次月完成销售指标后方可结算上月按应结金额费用。

  3、 该项目甲方部分物业作为持有,持有部分不作为乙方销售代理销售范围。

  第十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经甲方核准符合甲方要求后,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代理字样,以利于销售活动的开展;

  3、甲方提供项目销售中心及销售中心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承担售楼处内的水、电、煤、电话等费用(乙方提供具体数额甲方签字确认);

  4、甲方负责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

  5、代理期间,由甲方派出的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买方的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并开具甲方的收据或发票;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代理佣金、招商租金、溢价分成;

  7、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需由甲方签定,任何个人或单位签定均属无效;

  8、乙方未能按照提供给甲方工作计划内容完成工作或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保有最终解释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及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

  2、乙方应派销售团队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并指定团队负责人与甲方对接;团队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考核确认,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应为代理销售单位的价格表、付款方式、优惠措施等提供专业性意见,甲方享有决定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不得任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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