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务外包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流业务外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流业务外包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 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4、甲方采用由收货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保函,并承担因收货人
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
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应保守合作期内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业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在乙方完成约定的物流运输任务后,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服务费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驾驶。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6、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运输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但因包装导致的丢失破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运输市场波动、油价上涨)而调整运价的权力,并通知甲方且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改动。
第六条 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下列保险方式:
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与操作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对甲方按声明价值进行理赔。
5、乙方负责制作每天的《运输跟踪表》,将运输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每日制作《库存日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库存情况。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
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破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除外)。
2、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价格表》、《运输服务考核办法》及其他
与运送有关的操作规程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为准;当合同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则:甲乙双方需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传 真: 签字日期:
物流业务外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__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_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付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付款方式:转帐方式,将支票交与乙方指定受票人。结算价格以乙方投标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投标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等,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5、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并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
2、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装卸提货。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人员及车辆。
6、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污染、被盗、交货不清、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包括货值、包装费、运杂费)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并先行赔偿责任。
7、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违者支付全部由于违约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澄清文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招标以外的运输路线,乙方不得拒绝承运,里程确认参照相近城市路线另行核算。
3、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切实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其投标及合同承诺不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或从其运输费用中扣除。履约执行情况由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负责监督。
4、运输公司在运输湖南金龙集团产品的过程中,需在甲方指定的产品库按要求装车,经乙方人员核准货物重量及相关信息后签发收据,货物一经签收,由数量、外观、损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固定人员长期保持与甲方联系,以便顺利、及时操作运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2、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业务外包合同3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则,作出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
一、甲方负责承运的进出原材料、产品(危货)所有货物由乙方危货车辆统一安排运输。
二、甲方急需增大货物,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运输车辆迅速到位。
三、甲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必须按照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管理以及国家规定达标的危货车辆实行全额保险才能运输货物。
四、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辆和驾驶员造成的货损、货缺、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按到达价赔付给甲方(注:自然灾害除外)。
五、乙方属危货企业,公安交通部门、安全管理特殊性强、投入消耗大,国家规定危货企业必须保证有五辆车以上方可营运,因此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生产外,甲方要保证乙方货物运输。
六、甲方造成货物运输违约使乙方车辆停运,甲方必须按乙方车辆平日营收全额赔付给乙方。并给每辆危货车违约金伍万元。
七、乙方驾驶员在装货时要主动配合甲方吊装作业,有权要求轻拿轻放,如果有损坏货物应急时告知甲方监管人员书面同意方能装车,否则视为损坏由乙方赔偿处理。
八、结算方案
1、乙方进出货物运输单据有数量、重量,按甲方计算方式(过磅)提供的结算依据结算运费。
2、结算方式15日预付一次现金,月底凭运输发票及单据一次结算现金。
3、结算运价按每吨公里如下
500公里0.66元
500公里——1000公里0.62元
1000公里——1500公里0.58元
1500公里以上0.53元
九、以上运价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充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重载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流业务外包合同范本】相关文章:
工程外包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12-27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范本12-20
劳务外包简单版的合同范本(精选5篇)12-27
物流劳动合同范本12-21
物流承包简单的合同范本12-24
外包劳动合同08-18
业务员劳动合同范本08-25
物流司机劳务的简单合同范本12-23
业务员销售简单版合同范本12-23
公司业务合作简单版合同范本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