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合同范文锦集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测绘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测绘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土地测绘承揽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测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委托测绘目的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委托工作目的: 第二条 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
1、委托工作范围: 。 2、委托工作技术要求:GPS点测:
(1)要求测放6个GPS点,其中带坐标点的6个,带高程的4个; (2)要求每个GPS点,必须进行固定及保护。没有进行保护的视为无效测放点。
地形图:
(1)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公用设施、电力设备、道路等)进行1:500比例尺的现状图测量;
(2)表示出现状高程,以10×10m方格网形式测放;
(3)特殊地形地貌如坟头类应给出编号、坐标;
(4)树木测量:对甲方指定范围胸径>15cm的较大树木标出编 号、坐标、胸径、树的高度;
(5)给出地上高压线、通信线路等的路由及线杆坐标、高度。
物探:
(1)探明测区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并给出各种地下管线等的用途、材质、埋深和坐标;
(2)要求采用专有探测仪器,进行探测。 红线桩点:
(1)按照甲方提供的电子版红线图,进行桩点测放; (2)要求每个折点均测放出桩点,并洒出白灰线; (3)每个桩点要求采取木桩或其它方式予以固定和保护。 楼座定位、放测及定桩:
(1)按照甲方提供的已批复施工蓝图,进行定位桩点测放; (2)每个桩点要求进行固定并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条 执行的技术标准(下列的为一般常用规范,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删选与填写,不能不加删选直接应用)
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xx);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xx)
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xx--20xx)
4、《1:500 1:1000 1:20xx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 2-20xx)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 1:1000 1:20xx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xx)
6、《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8、《土地利用详查技术规程》;
9、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
1、 乙方工作内容应按甲方要求分批次现场作业及形成相应成果文件。
2、提供工作成果的时间要求:
3、成果文件的具体要求(根据需要据实调整):
(1)应提供各成果文件纸质版6份(盖章版本)及电子版1份;
(2)GPS点测,需分两次提供,第一次提供3个点,其中2个带高程点;
(3)地形图要求在10×10m方格网基础上,另行提供20×20m方格网的地形图成果文件纸质版6份(盖章版本)及电子版1份。
第五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2、取费项目及工程价款总额: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同比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费用明细表
注: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图纸费、现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上述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 相关红线图、平面图 等资料,按时支付测绘费用。
2、乙方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和甲方委托的内容如期完成并出具相应的图件及报告。
测绘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年月日时,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周期至年月日时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双方约定本合同租金按日计算,每日租赁单价为:终核算,核算租金=每日租赁单价×周期(天)。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日租日结、周租周末结、月租月末结。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精度等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例如:乙方与甲方最初订立合同,租期为两月,但乙方使用五周后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结束合同,则结算时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周租金。
3、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4、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支付租赁费,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赁费或从押金中扣除。
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八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测绘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土地测绘承揽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土地测绘承揽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测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委托测绘目的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委托工作目的: 第二条 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
1、委托工作范围: 。 2、委托工作技术要求:GPS点测:
(1)要求测放6个GPS点,其中带坐标点的6个,带高程的4个; (2)要求每个GPS点,必须进行固定及保护。没有进行保护的视为无效测放点。
地形图:
(1)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公用设施、电力设备、道路等)进行1:500比例尺的现状图测量;
(2)表示出现状高程,以10×10m方格网形式测放; (3)特殊地形地貌如坟头类应给出编号、坐标;
(4)树木测量:对甲方指定范围胸径>15cm的较大树木标出编 号、坐标、胸径、树的高度;
(5)给出地上高压线、通信线路等的路由及线杆坐标、高度。 物探:
(1)探明测区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并给出各种地下管线等的用途、材质、埋深和坐标;
(2)要求采用专有探测仪器,进行探测。 红线桩点:
(1)按照甲方提供的电子版红线图,进行桩点测放; (2)要求每个折点均测放出桩点,并洒出白灰线; (3)每个桩点要求采取木桩或其它方式予以固定和保护。 楼座定位、放测及定桩:
(1)按照甲方提供的已批复施工蓝图,进行定位桩点测放; (2)每个桩点要求进行固定并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条 执行的技术标准(下列的为一般常用规范,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删选与填写,不能不加删选直接应用)
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xx);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xx)
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xx--20xx)
4、《1:500 1:1000 1:20xx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 2-20xx)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 1:1000 1:20xx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xx)
6、《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8、《土地利用详查技术规程》;
9、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
1、 乙方工作内容应按甲方要求分批次现场作业及形成相应成果文件。 2、提供工作成果的时间要求:
2、成果文件的具体要求(根据需要据实调整):
(1)应提供各成果文件纸质版6份(盖章版本)及电子版1份; (2)GPS点测,需分两次提供,第一次提供3个点,其中2个带高程点;
(3)地形图要求在10×10m方格网基础上,另行提供20×20m方格网的地形图成果文件纸质版6份(盖章版本)及电子版1份。
第五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2、取费项目及工程价款总额: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同比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费用明细表
注: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图纸费、现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上述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 相关红线图、平面图 等资料,按时支付测绘费用。
2、乙方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和甲方委托的内容如期完成并出具相应的图件及报告。
测绘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测绘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定作人(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级别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元。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
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测绘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测绘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测绘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测绘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测绘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测绘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测绘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 家 测 绘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定作人(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 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级 别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 测 绘 项 目 完 成 时 间 备 注
全部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着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人民币 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成 果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 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 %( 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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