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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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饰公司合同模板汇编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公司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装饰公司合同模板汇编6篇

装饰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装饰装饰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期    天完工: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饰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20000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附则

  1)本装饰用工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装饰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装饰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装饰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装饰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字):乙方签章(手印):

  签约地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施工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家居装饰工程施工,双方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三、工期:工程放样甲方签署开工之日起算 (甲方自购材料不在工期内)

  四、乙方施工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报价书。

  五、工程造价:

  1、依照甲方 签字认可的 装修设计 施工图,及依此编制的 本工程 报价书,双方 协商确定 乙方施工工程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甲方自购材料及安装和工程报价书中业主自理的部份不含在乙方施工工程造价内。

  2、工程管理费为 元/m2,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六、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即日甲方支付工程报价的35%作为备料款计 元(人民币);乙方水电隐蔽工程阶段结束时,甲方支付工程报价的35%计 元(人民币);乙方木作、吊顶框架(不含集成家俱、定制成品门)阶段结束时,甲方支付工程报价的25%计 元(人民币);集成家俱、定制成品门完成时进行现场变更项目的签证,余款5%计 元(人民币)及签证增减灯具安装前交清。

  2、工程管理费另行支付:签定本合同即日甲方支付工程管理费的70%作为定金,计 元(人民币),余款30%计 元(人民币)及签证增减灯具安装前交清。

  七、工程变更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已确定的施工图原则上不作重大调整,以免造成返工、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原设计效果无法体现等后果。如有设计方案变更,甲方应在该工程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若乙方已做好施工准备或已施工的,除了工期顺延外其所造成的材料及返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工程的平面、立面有较大范围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甲方应与本工程责任设计师进行沟通,经设计师出具书面图纸修改意见书后,乙方按修改意见书进行施工,双方签证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

  3、甲方现场增加施工项目,双方依据预算书已有项目单价或市场价协商确定工程造价,并由甲方签证增补造价。

  4、乙方承包方式原则上为包工包料,五金拉手、洁具、整体橱柜、灯具、窗帘、装饰物、电器、活动家具等由甲方自行购买,甲方可要求设计师陪同选购,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

  5、甲方变更主材产生差价增补,甲方应在购买材料时一次性结清差价部分给供货商。

  6、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和费用问题,由责任方自负。

  八、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款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工程签证款;

  (2)甲方延误办理开工申请;

  (3)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

  (4)非因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5)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6)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7)小区物业对施工时间有特殊规定的;

  (8)甲、乙双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9)乙方购买主材料或定制材料时,甲方所延误的时间;

  (10)因甲方自行购买材料及安装所延误的时间;

  (11)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战争、台风、水灾、爆炸等)造成的。

  九、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对本工程房屋产生的产权纠纷负责,若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甲方支付违约金和乙方已施工工程项目的费用。

  2、甲方应负责解决施工场地水、电供应,并承担施工所需水电的费用。

  3、工程所在物业部门要求办理施工申报手续的,由甲方向物业部门办理,如需交付物业押金,费用由甲方自理,并由甲方确定具体开工时间,乙方工期以工程放样时甲方签署开工报告日起算。

  4、装饰过程甲方原则上不变更主材,特殊情况变更主材需经设计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5、装饰工程原则上不得改动原结构,如甲方要求改动结构,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后果责任。

  6、甲方应该提供一份完整原房屋平面及水电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当地物业部门有关施工的管理规定,遵守作业时间。

  2、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不含入户防盗门朝外表面及住宅外部)予以保护,对因保护不善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甲方损失。

  3、安排工程质检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理,对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的监督意见及时回应整改,因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款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2、如因以上第八条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甲方必须给乙方确认签证延期,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计划工期完工或验收的,每拖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人民币50元。

  3、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的,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人民币50元。

  4、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除经甲乙双方同意外,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5、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完成施工项目(含签证变更、不含业主自购只安装项目)自检合格即可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即综合验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验收。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给甲方。

  7、如遇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台风、火灾、爆炸等)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损坏的,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程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委托第三方参与阶段验收,需在工程开工报告上给予文字确认,否则乙方可不予确认。验收标准参照行业主管颁布的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商定的验收标准(见附件)

  A、隐藏工程验收;

  B、土建工程验收;

  C、木作工程验收;

  D、综合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乙方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即综合验收)之日起三天内,甲方若不参与办理验收手续或自行入住均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即发给甲方保修单。

  4、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十三、附件内容:①预算书;②施工图纸;③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主材表;④工程变更单;⑤工程材料验收单;

  十四、送达方式:

  双方商定按本合同所列通讯方式接受对方的通知,任何一方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否则因延迟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延迟通知方自行承担。

  十五、保修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装饰装修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一年,定制品、玻璃、易耗品(如五金、开关面板)保修一年,卫生间门及墙纸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发霉本不负责保修,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客户未入住或入住后外出一日以上应关闭水电总闸,否则造成损失按乙方提供保修卡规定赔偿。

  3、保修范围:按乙方施工工程内容和现场签证内容。

  4、保修费用: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损坏按材料购价及相应的人工费收取维修、材料的成本费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通讯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装饰公司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创志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客服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代表创志装饰公司进行各种业务洽淡工作,公司也会全力支持其工作展开。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10天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为合作关系,对于乙方提出的各种可行性建议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乙方也需要在任职期间需遵守公司规定。

  第五条 提成奖励体系

  合作期间内如乙方达到每月目标业绩则公司给予提成奖励,奖励如下:

  1、业绩在50万以内按照合同价的3%给予发放。

  2、业绩在50100万按照合同价的3.5%给予发放。

  3、业绩在100150万按照合同价的4%给予发放。

  4、业绩在150200万按照合同价的4.5%给予发放。

  5、业绩在200以上万按照合同价的5%给予发放。

  除提成奖励外,甲方在试用合作期间不发放乙方工资,提成奖励发放以客户签订施工合同缴付首付款之后根据首付款比率给予发放,剩余提成将在完工结算后给予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以及配合乙方工作顺利展开进行。

  第九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10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4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13912995083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装饰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住房结构:房厅

  22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爱你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单

  二、设计施工图纸

  三、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除合同条款及以上补充内容外,其它任何口头承诺均不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共工同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欣居商业街D4—106A

  施工负责人:陈今龙联系电话:181072196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 日(以所有手续交接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

  (盖章):年月 乙方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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