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合同范本(精选7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纪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纪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纪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经纪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客户须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充分说明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已签字认同。
第二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经签署了《客户声明》并填写了《开户申请表》,保证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以及不具有《客户声明》中规定的禁止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立账户,或者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结清乙方持仓,并且不退还手续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说明了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双方认为本合同条款含义明确,没有发生歧义。
第二节 委 托
第四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权委托,即甲方不得代乙方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六条 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对乙方做出获利保证或者与乙方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为非甲方从业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相关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乙方的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不得动用乙方保证金。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条 乙方的保证金可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等方式交存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关证明文件并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账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标准仓单及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权利凭证质押保证金,乙方可以授权甲方将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具体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协议》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当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新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规定乙方不得开新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且该通知一旦发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账,并以每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形式向乙方报告保证金账户的余额和资金划转情况。
第十六条 乙方的出金方式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及甲方开户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相应金额的资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资金调拨人的指示提取或划转的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的保证金或者清算的差额;
(三)为乙方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处以的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储费或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八)有关法律、法规或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银期转账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的,甲乙双方的出金、入金,按该协议的约定执行。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四节 特别指定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达权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增加的指令下达人与乙方同样有下单、签署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及保证金追缴通知、异议提出的权限。如乙方对本条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权,应按照原来授权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章)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章)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对上述指令下达人,乙方须明确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注:请在选择处打√,请在非选择处打×):
□其中一人签字(及/或盖章)即有效
□两人同时签字(及/或盖章)有效
第二十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资金调拨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资金调拨权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的合法资金调拨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增加的资金调拨人与乙方同样有资金调拨权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时间先后为准,执行调拨款项。如甲方在同一时间点收到乙方与其增加的资金调拨人不同的调款指令,则按乙方的调款指令优先执行。如乙方对本条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权,应按照原来授权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章)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章)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对上述资金调拨人,乙方须明确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注:请在选择处打√,请在非选择处打×):
□其中一人签字(及/或盖章)即有效
□两人同时签字(及/或盖章)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由前述资金调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以表示确认,留样如下:
第二十一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用于资金调拨的银行结算账户。乙方约定的乙方资金调拨的银行结算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结算账户账:________________(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
乙方变更上述期货结算账户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在甲方处办理变更登记,并经甲方确认,方始生效。
乙方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开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乙方期货结算账户和甲方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甲方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乙方有义务保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双方约定以在甲方的电脑网站公告或甲方的电脑网站查询等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电脑网站也应为乙方的有效通讯地址。
甲方电脑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上述通讯工具上发布(或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解除合同通知等,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审核本节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两种签章时,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注意标准核对相关签章的真实性。
第二十四条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应通过书面或传真方式下达。资金调拨指令应当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可用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以传真方式下达的资金调拨指令只能将资金调回乙方的账户,传真件上的内容和签字(盖章)是否清晰,是否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乙方的传真指令被甲方确定为有效指令后,乙方应立即将调拨指令的原件快递至甲方的营业场所。当甲方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变更上述特别指定事项(如变更指令下达人或者资金调拨人,该通知后必须附具经变更后的指令下达人或者资金调拨人之签字留样),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生效。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未按前述规定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上述变更书面通知应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通知。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化交易等方式下达。甲、乙双方约定采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达指令。
注:电子化交易方式的采用以双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为条件。
第二十九条 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乙方应完整、准确、清晰地填写交易指令单,必须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须与本合同规定的签字留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指令。
第三十条 电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网上自助委托交易、语音电话自助委托交易等下单方式。选择电子化下单方式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电子化交易合同》以及《电子化交易初始密码确认书》。甲方提供初始密码,乙方第一次进入系统后,应当即刻修改初始密码。密码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鉴,由于密码泄露、失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对凡使用该密码进行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但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责任的除外。因某种原因,乙方无法进行电子化交易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话,由乙方通过电话进行下单。
第三十一条 以电话、电子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论以何种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记载交易指令内容与交易结果的结算单据经乙方确认后,视为乙方已经知晓并确认账户的权益事项的变化情况。
第六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对于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地执行。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客户名称、品种、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下达的交易指令没有品种、数量、买卖方向的,为无效指令。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无效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品种、数量和买卖方向明确,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将视为当日委托有效;缺少成交价格的,甲方将视为按市价交易;缺少开平仓方向的,甲方将视为开仓交易。
第三十四条 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于当日。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不当延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但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后果由甲方承担,并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一)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少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甲方补足或者赔偿直接损失;
(二)交易价格超出乙方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三)交易编码输入错误的,乙方交易结果未在其编码内但确在交易所场内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告。
第三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采取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以及调整保证金通知等相关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出包括但不限于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甲方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甲方网站网上账单查询的通知方式。乙方选择 方式接收甲方的上述通知。
作为上述方式补充,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电子邮箱的通知方式,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确认书。上述补充方式的账单一旦发送,也视为甲方已对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采取自取方式的,乙方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_____分钟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日交易结算报告或者有关通知,不取的视同收到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并且对报告及有关通知所记载事项的已经知晓并确认。
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_____分钟向甲方当面提出或电话提出。否则,视同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并且对报告及有关通知所记载事项已经知晓并确认。(甲乙双方可约定采用其他情势变更情况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个交易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签收、邮寄两种方式向乙方发出月交易结算报告,乙方选择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报告的方式。
乙方选择邮寄方式的,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邮寄上月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的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邮政编码: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按照上述地址,乙方没有收到上月交易结算报告,乙方应在每月第______个交易日之前提出,否则视同收到上月交易结算报告并且对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已经知晓并确认。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结算报告,如无异议,应由乙方或乙方确定的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签字(及/或盖章)后于每月第______个交易日之前,以邮寄、当面送交的方式交于甲方的营业场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网站公告或营业场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调整保证金通知。
第四十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约定事项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四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及有关通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传真或当面递交),甲方应当对所收到的乙方的书面异议进行确认。
对每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的异议,应当在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记载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市前______分钟向甲方提出;对交易结算月报告的异议,应当在该交易结算月报告记载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个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所记载事项的确认。乙方在甲方、乙方约定的时间期限以外提出异议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应当视为对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四十三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节 风险控制
第四十五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情形、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乙方有义务通过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甲方网站网上账单查询、客户电子邮箱等方式随时掌握交易账户情况。因乙方未尽前述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六条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采用下述方式来控制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保证自觉遵守。
甲方以可用资金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可用资金的计算方法为:可用资金=客户权益-持仓保证金
前述可用资金计算公式中,持仓保证金指按照本合同规定,乙方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占用按照甲方设定的保证金率计算出的保证金数额;客户权益指乙方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总额,包括持仓保证金和可用资金。
第四十八条 当乙方的“可用资金”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当乙方的“可用资金”为负值,但乙方的客户权益大于等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所计算出的持仓保证金金额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且不能开新仓;当乙方的“可用资金”为负值,且乙方的客户权益小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所计算出的持仓保证金金额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强行平仓的通知,乙方应当在该通知记载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主动与甲方商定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可用资金”为正值。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甲方因乙方违规超仓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期货交易所以及监管部门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甲方有权配合期货交易所、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调查与处罚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平仓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二条 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平仓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 当甲方依法、依规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五十四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不应当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五十五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规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十六条 因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五十七条 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实物交割的,甲方应当代理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甲方没有履行代乙方申请交割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乙方需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提出实物交割申请时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第六十条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十一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六十二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十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六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六十四条 甲方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
第六十五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六十六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六十七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节 费用
第六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货交易和实物交割的手续费。
第六十九条 甲方代乙方向期货交易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内。
第十二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七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条款。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以信件、电子邮件、在甲方营业场所内或者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一经发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后生效。变更或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三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七十四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及其配偶;
3.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开户文件虚假、所提供开户文件不完备或资金来源不合法的;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客户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出现保证金支付危机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移仓规则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证金,甲方将按照法律程序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请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代理关系,但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关系。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七十七条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
第十四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八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九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一条 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应遵循《期货电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责条款。
第十五节 争议解决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节 其他
第八十三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以甲方从业人员的身份活动,不得利用与甲方形成的期货代理关系,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代理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中由乙方或双方签署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客户声明》、《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八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知晓前述条款中涵义内容及明确相应之法律后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权利之条款,兹此,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础上进行如下之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签字(及/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签字(及/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纪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买卖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出售房屋情况:________________。
2.拟购房屋情况: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提前告知事项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屋买卖,以及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等相关事项。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甲方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条证件查验及留存
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查验:
1.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2.房产权属证书□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4.。
甲方允许乙方留存以下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
1.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2.房产权属证书□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原件及留存的证件复印件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经纪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包括下列第项:
1.提供与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2.发布房屋买卖的相关信息。
3.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指导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代办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委托买卖价格
1.甲方要求□出售/□购买房产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最终成交价格以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方式:
第六条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______日止。
(二)甲方□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为独家委托。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
经纪合同 篇4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担任____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范围为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原则上实行《劳动法》规定的每日____小时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时间,甲方必须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节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则按照法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月,甲方应当在_______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2、甲方按公布的本公司规章制度,确定乙方的工种津贴、职务补贴和奖金数额,并根据生产经营效益,参照当地物价指数的变化,结合乙方所作的贡献和工种、职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3、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合理加班。小时加班工资基数标准不低于当年本市小时工资最低标准。
4、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承担部分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不得故意怠工,否则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公司一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4、严禁乙方在公司内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经发现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且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七、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变更本合同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合同的相关手续。
八、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乙方擅自离职3天后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甲方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乙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已投入的专项培训费用损失。如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纪合同 篇5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风险提示:
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
雇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
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知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雇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春节等。
建议双方在签劳务合同的时候最好明确约定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劳务报酬等问题,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
一、合同内容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为期________年,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风险提示:
雇主义务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雇主可以与雇员协商约定相关义务;
但是,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
另外,建议雇主应给雇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使劳务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音乐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风险提示:劳务费用
劳务合同雇员提供劳务服务,雇主主需要依据协议支付劳务报酬,这里要区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务费,雇主也不用像劳动合同那样为雇员缴纳社保的义务,是否缴纳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等相应劳务费用,并据此作出详细约定,以免给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酬金、税费: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______%,剩余______%由甲方支配,该______%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_____%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公证处保存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纪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为甲方推销其产品。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或者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以及甲方在以后的合同履约时和海外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甲方应严格按国家的
“FOBC&F或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乙方不能将甲方营业范围内的海外客户关系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会按盗窃公司机密对乙方提起公诉。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扣除税金,运费和货代的费用)的_______支付佣金给乙方。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执行完合同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纪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路号号楼单_____元(以下简称“该单_____元”)的租赁合同(编号:_____),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提前结束该单_____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物业管理费_____元、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房屋租赁费_____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_____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_____元,并将该单_____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_____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_____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_____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30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_____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30_____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_____元并清空掉该单_____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_____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_____元,在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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