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地板合同模板
篇一:复合地板安装合同
咸丰县劳动力市场维修改造工程
室内复合地板安装承包合同
使用劳务单位(或个人):湖北美雅迪装饰工程公司(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单位(或个人):姚代洲 (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承接咸丰县劳动力市场维修改造工程(A栋)中的室内复合地板安装工作内容交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依照《中华全国劳动法》﹑《中华全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咸丰县劳动力市场维修改造工程(A栋)
二﹑承包内容:室内复合地板及踢脚线安装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四﹑承包工期:自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5日完工.
五﹑劳务费单价:3.5元/㎡
六﹑劳务费总价:实做实收
七、工程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收方量(或展开面积)为结算依据,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合同未含事宜,另行商议.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乙方工程时扣总工程3%的保质金一年,余款全部付清
九﹑甲方义务
1﹑提供工程施工图和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进行质量﹑安全﹑消防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以及材料节约等事项.
2﹑应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等条件.
3﹑负责本工程的原材料组织﹑供应到施工现场,不能因缺材料造成乙方停工待料.
十﹑乙方义务
1﹑乙方对派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施工人员的形象﹑素质和技术水平.
2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技术和骨干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筹安排.
3﹑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施工. 4﹑乙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卫生等当面的教育,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维护相关维修、装饰成品,不得污染、损坏,若造成污染、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以损坏价格三倍以上的罚款。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造成工期延误或无故撤走工人对工期造成影响时,甲方除有权拒付未领的劳务费外并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变更设计及甲方要求,又造成材料浪费应由乙方负责
修复还原.
3﹑凡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着材料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若被甲方发现故意滥用材料者,将处予材料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注意成品保护,若有破坏成品﹑半成品行为的,将处予同等价值五倍以上的罚款,蓄意破坏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人员不符合施工技术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人员,若由乙方不合格人员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工料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二﹑双方确认
1﹑施工主电源﹑配电箱由甲方配备设置.
2﹑操作工人的自身防护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用工具﹑机具设备﹑二次电源线由乙方负责.
十三﹑合同的履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有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失效. 十六﹑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有同等效应.
补充条款:
十七、乙方不得将咸丰县劳动力市场维修改造工程(A栋)中的室内复合地板安装工作内容分包与第三方。
十八、乙方在咸丰县劳动力市场维修改造工程(A栋)的室内复合地板安装工作中的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九、乙方在咸丰县劳动力市场维修改造工程(A栋)的室内复合地板安装工作中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二十、乙方承包单价包括材料转运上施工现场(地点),包括向甲方交工验收的卫生清扫。
二十一 、乙方人员要有婚育证明,持证验证率达100%,严格按照国家的计 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二:强化地板购销合同
甲方:深圳市大兴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森泰源木业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订供货合同:
以上价格含深圳市内运费、增值税发票、安装费(含防潮绵、PVC收口条、复合地脚线、人工),不含地板损耗。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54400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甲方给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叁佰元整(¥16300元整)作为订金;
2、甲方收到合同约定货物及数量并验收合格后给付乙方合同金额的60%,即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陆佰元整(¥32600元整),乙方提供合同金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货物及数量完全安装完毕后,甲方给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整)。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1、乙方收到甲方给付的订金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深圳市内)。
2、甲方如需增补本合同约定货物,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时,乙方承诺三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深圳市内);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且不大于400平方米时,乙方承诺七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深圳市内)。
五、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乙方;
2、如果甲方不按双方协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由此引起的各项损失,甲方负全部责
任。
3、如果乙方按单生产,产品合格且符合验收标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二)、乙方责任:
1、按提供的小样板供货。符合合同所需,如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货;
2、如需增补货物,乙方按不高于合同价的单价及时供货;
3、安装完工日起三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护;
4、发货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印证,并加盖公司公章。
5、安装时强化板四周需封蜡。
以下为签约栏。
公司帐号:(开票帐号)
名 称:深圳市森泰源木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深圳建行城市住房建设支行
账 号:4420 1524 8000 5250 6372
本合同一式贰份,一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需方):深圳市大兴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深圳市森泰源木业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华南汽车交易中心乙方地址:深圳市罗湖清水河1路92号木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0755-82122933 联系电话: 13600448395 传真号码: 0755-25878699 传真号码: 0755-22316560 日 期: 2012年10月31日日 期: 2012年10月31日
篇三:复合地板销售合同
昌欣地板销售合同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配件单价:
二、安装方式:乙方负责板材防潮垫及负责安装。 三、如房间有楼梯及踏踏米,甲方须另加工资。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付定金货到工地付清货款 元给乙方。 五、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现场。
六、实木地板为自然生长材料,自然色差和不同纹理是不可避免的,不属于质量问题。
七、供方提供给购方的货物外观可能与样品稍有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八、售后服务:由于本地板属于工程板安装好,无问题即可;
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地板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将按原价收取材料及人工费。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
盖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安装后,本合同由供货方收回。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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