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电影导演合同模板
篇一:导演聘用合同范本
xx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导演聘用合约
本合约由简况如下之当事人签订:
xx公司”)
名称: xx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出生日期:月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导演”年日
鉴于:
xx公司拟投资摄制电影(电视剧) 《》 并拟聘请导演担任影视作品的导演,导演亦同意接受xx公司的聘用。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约如下:
1. 释义
本合约下列术语或名词的释义如下:
xx公司
导演
影视作品
摄制计划
元
2. 期限
导演应于年 月 日前抵达xx公司指定之地点正式开始导演工作,并持续工作直至影视作品摄制完成并取得相关发行许可。 原则上,自导演开始工作至影视作品取得相关发行许可的期间应不超过 个月。导演与xx公司共同制定摄制计划,作为合约附件1。
3. 导演工作
导演应当负责完成影视作品全部拍摄、制作工作,具体包括:
3.1 前期筹备
3.1.1 导演应完成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研究剧本,统一创作意图;
(2) 组成创作团队,写出分镜头剧本;
(3) 拟定摄制计划和导演阐述;
(4) 初选全片外景; 指 指 指 指 指 xx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xx
(电视剧),基本xx公司和导演共同确认并作为本合约附件2的影视作品摄制计划,对导演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币元。
(5) 选择演员,提出候选名单,组织确定的演员体验生活;
(6) 与演员商讨并确定对于剧中相关角色的要求;
(7) 与摄影和美术部门讨论、确定,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
(8) 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
(9) 选定全部演员,并进行重场戏的排练,确定人物造型,拍摄必要的试镜头片;
(10) 其他需要导演参与的筹备期的工作。
3.1.2 原则上,导演进行前期筹备工作期间不应同时从事其他影视、戏剧作品的导演工
作,但xx公司同意的除外。
3.2 拍摄工作
3.2.1 导演拍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完成全部内景、外景、场地景、特技镜头、片头字幕和预告片的拍摄;
(2) 按计划拍摄工作照和剧照;
(3) 搜集音响资料和画面镜头资料;
(4) 完成全部样片的精修剪辑工作;
(5) 完成全部对白的配录工作;
(6) 对白双片送审后,完成一般性的个性补拍;
(7) 完成作曲、配乐工作。
3.2.2 拍摄工作的正式开始时间由xx公司根据摄制计划酌情确定。
3.2.3 导演应严格按照摄制计划完成拍摄工作,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xx公司确认之事由外,拍摄工作不得因导演之原因延迟。
3.2.4 导演进行拍摄工作期间不得同时从事其他影视、戏剧作品的导演工作。
3.3 后期制作
3.3.1 导演后期制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剪辑;
(2) 后期配音;
(3) 完成全片音乐录音工作;
(4) 完成混合录音;
(5) 完成全片其他音响效果录音工作;
(6) 其他后期制作工作直至最后校正拷贝片完成。
3.3.2 尽管有3.3.1条第(1)项约定,但xx公司仍享有影视作品剪辑的最终决定权,包括指定其他人剪辑影视作品。
3.3.3 xx公司有权在后期制作过程中随时观看毛片、粗剪片以及其后的全部剪辑片。
3.3.4 xx公司认为需要补拍、重拍、增删场景、音轨、制作其他语言版本等,导演应当无条件配合完成,xx公司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3.3.5 影视作品送审后需要修改、补拍、重拍、增删场景、制作其他版本等,导演应当无条件配合完成,直至最终取得发行许可,xx公司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3.3.6 原则上,后期制作期间导演可以承接其他导演工作,但应无条件确保影视作品后期制作的按期、保质完成,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或推诿xx公司的工作要求。
3.4 导演可以对剧本进行必要的修改,但应取得xx公司的书面最后确认。导演应当严格
按照xx公司最终确认的剧本进行拍摄,未经xx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对剧本的人物或故事情节进行实质性修改。
4. 报酬
4.1 基于导演于本合约项下之全部工作,其应得之报酬如下:
(1) 固定报酬
双方确定,xx公司按照 种方式向导演支付固定报酬:
I. 按月支付
双方确定,固定报酬为 元(税前),以“前期筹备”、“拍摄工作”和“后期制作”为完整周期,按月平均支付固定报酬。
II. 按阶段支付
双方确定,固定报酬为 元(税前),按如下阶段分期支付:
i. 前期筹备工作开始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ii. 拍摄工作开始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iii. 影视作品送审前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iv. 影视作品取得发行许可后个工作日,支付 元。
III. 按集支付
双方确定,按照每集元(税前)计算,于影视作品取得发行许可后 日内,按照实际集数一次性支付。
(2) 分红
双方确定,除上述固定报酬外,导演还(□有权□无权)按照如下方式获得分红:
; 。
4.2 双方明确,上述系导演可获得的全部报酬,导演无权就前期筹备、拍摄工作和后期制作的任何工作要求额外报酬,即使实际拍摄期限超出摄制计划或按照3.3.4或3.3.5条进行工作。
5. 著作权
5.1 双方确认,影视作品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导演完成的所有工作成果,如各版本完成片、毛片、粗剪片、各版本剪辑片、预告片、拍摄素材、阶段性作品、任何文字、图案作品、草稿等)的著作权属于xx公司所有。
5.2 xx公司有权但无义务使用导演的工作成果。xx公司决定不使用导演的工作成果,不影响本合同有关导演报酬的约定。
在导演履行完毕本合约项下全部义务的前提下,导演享有影视作品的署名权。导演进一步同意,xx公司得在任何情况下将影视作品署名为导演作品。导演于影视作品中(包括预告片、宣传片、宣传海报等)署名的`格式、具体位臵及字体大小由xx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决定。
6.食宿及交通
导演工作期间的境内外食宿及交通费用由xx公司承担。
7.宣传、推广
7.1 xx公司有权使用并有权许可其他方使用导演的姓名、肖像用于宣传、推广影视作品及其衍生商品,而无需取得导演的另行同意且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7.2 导演应无条件配合xx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方对影视作品的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开机典礼、首映典礼、新闻发布会、采访、专访、参加电视栏目、出席商业活动、签售等,xx公司无需为此向导演另行支付费用,但应承担相关食宿交通费用。
上述宣传推广活动指导演工作期间至影片首次播映后 个月内的宣传推广活动,超过
篇二:聘用电影导演合同
聘用电影导演合同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影视导演;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下称“电影片”)的导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
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于 年月日,乙方应于此日期
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
第二条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设置完成后的电影片依法经相应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取得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乙方的全部工作结束。
2、
第三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
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拍摄预算和拍摄计划,审慎、经济、高效、负
责地完成电影片的拍摄工作。
第五条 乙方工作分为拍摄筹备期、拍摄期和后期制作三个阶段,
其中:
1、乙方拍摄筹备期的工作包括:
(1)、遴选拍摄场景;
(2)、编写导演工作脚本;
(3)、选择、确定演员并经甲方认可;
(4)、与演员商讨并确定对于剧中相关角色的要求;
(5)、与摄影和美术部门确定关于场景气氛与相关的技术条件;
(6)、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
(7)、与各部门商讨主场戏的拍摄;
(8)、。
2、乙方拍摄期的工作为:作为导演,根据拍摄计划和工作进度表进
行电影片的拍摄,确保拍摄质量和进度。拍摄计划和工作进度表为本合同附件一。
3、乙方后期制作的工作包括:
(1)、指导剪辑和录音部门完成电影双片;
(2)、提出指导意见完成电影标准拷贝;
(3)、 。
第六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
1、固定酬金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其
中: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元),
电影片开机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拍摄计划完成一半之日起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元),电影片停机之日起日支付全部
酬金的百分之 (¥ 元),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 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电影片经终审部门审
查通过并完成标准拷贝后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
2、固定酬金加分红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其
中: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元),
电影片开机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拍摄计划完成一半之日起日支付全部酬金的
百分之(¥ 元),电影片停机之日起日支付全部
酬金的百分之 (¥ 元),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 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电影片经终审部门审
查通过并完成标准拷贝后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已经履行了本同下全部义务,除上述
酬金外,甲方应将其获得的此部电影片纯利润的百分之 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此分红为 (税前/税后)
甲乙双方对纯利润的约定为: 。
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电影片的文学剧本(下称“文学剧本”),此剧本为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可以对文学剧本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同意,可请原作者或编剧
按乙方修改意见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亦可由乙方亲自执笔修改,报酬另议。
第八条 乙方应依据甲方认可的导演脚本进行拍摄和制作;未经甲
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人物和情节进行实质性更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第十条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
务,乙方依法享有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和字体大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从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
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为宣传、推广电影片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现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其属于下列第 种情况:
1、取得《拍摄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是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下的障碍;
3、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乙方为本合同中电影片的拍摄而创作、提供或穿插的所有素材、创意、书面对白皆系自己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证,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篇三:导演聘用合同
甲 方:(投资方)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法人代码:
乙 方:(承制方)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法人代码:
为制作完成电影《 》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本着自
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 月 日
终止日期为年 月 日
二、工作种类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电影《 》中担任导演,任总导演职务。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计贰拾肆万元整。该费用包括乙方参加本剧摄制的酬金、补助费、劳
务费、加班费、补拍费、后期制作费、宣传出场费等全部费用。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
代扣代缴。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2.甲方于前期制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3.甲方于中期制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40%,即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4.甲方于后期制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5.甲方在支付乙方第三期酬金的同时应将全部酬金的完税单据一并交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作品及本作品所产生的副产品(如歌、曲、造型、表演、形象、配音等)的著作权及
其衍生产品的开发权归甲方所有;
2.有权决定乙方在本作品中承担的职务、工作安排及执行方式;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制作条件;
4.有权决定本作品是否继续制作和确认本作品是否全部完成及其是否由乙方来完成;
5.根据乙方在本作品中的工作职务,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在本作品、本作品广告及宣传品中
是否署名及排列次序等;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7.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接受甲方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取酬金;
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与其他团体、公司或个人所达成的有关本作品的
合同和协议。服从甲方安排,参加有关本作品的各项活动;
3.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不定时工作方式,必须向甲方提供住所地及联
系方式,保证甲方随时可与乙方取得联系;
4.服从甲方的指挥,依照甲方确定的剧情进行工作;在制作期内,不得自行改变剧中人
物已经确定的造型、美术风格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5.本作品需要加戏、改戏、换补戏、后期配音、补录对白或补做该片镜头时,乙方应按
甲方的通知,按时到场工作,甲方将不另行支付乙方酬金;
6.在本剧拍摄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参与任何与本作品无关的第三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
违约;
7.乙方参加本剧摄制应负保密义务,不外借、不丢失、不予他人复印本作品剧本及相关
资料,不得擅自将摄制组的人员变动、演员更换等情况向外界透露。
五、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将乙方所在单位及乙方经纪人同意乙方接受聘用的证明作为
本合同之附件,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出具证明,甲方则视乙方为无单位人员、无经纪人,
乙方可自行决定接受聘用。若乙方因此而同所在单位或经纪人产生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
若因此而耽误该作品的摄制工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
方经济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乙方授权他人签署本合同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协议应明
确授权范围和委托事项,授权人或委托人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受聘期间,在不影响甲方工作的前提下,因故请假,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作品制
片主任、导演签字后,方可离组。离组期间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并由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
离组期间的酬金;
4.在聘用期内,乙方因工负伤、患病,医药费由甲方承担。非因工负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
医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没有在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乙方除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赔礼
道歉;
6.乙方因负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在十日内无法康复、不能继续拍摄工作,甲方不再支付未
付酬金,乙方亦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本合同予以解除;
7. 经乙方同意并签字确认的制片预算表(见附件二)将作为本片制作费用支出的依据,乙方在
制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制片预算表中的导演组预算进行制作,无理由超出预算部分的费用,
甲方将从乙方酬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8.保密条款:
双方对于本合同中酬金部分的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应严守秘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传播,
否则将视为对对方利益的侵犯。
六、保险
甲乙双方根据本作品拍摄制作过程中,乙方的工作性质及其危险的程度,应在签定本合同的同
时确定是否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以本合同的附件形式正式签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肆万捌仟元
人民币;
2.因乙方被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另行聘用他人接替乙方的工作,甲方不再支付乙
方剩余酬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甲方
已付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4.甲方无故拖欠乙方酬金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限向乙方支付金额外,每拖欠一日按未
付金额的5‰支付乙方滞纳金。
5.在聘用期内,若因甲方原因而使该作品推迟拍摄,使乙方工作日超出聘用期,每超出一个
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佰元人民币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追加酬金。
八、解释
本合同所列经济损失系指违反合同条款,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制作延误损失、
制作超支损失、额外支出损失、制作中止损失及无法制作损失等。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
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生效与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补充、续签
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或指印)
(本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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