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2-06-02 14:50:17 合伙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合伙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合伙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合伙协议书 篇1

  合伙合同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 所

  第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 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 ),委

  托 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伍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如甲方自身还未与客户签约时,乙方的合作进程则听从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与乙方直接签约,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即视为推荐成功。

  2、成功推荐项目后,被推荐方向推荐方支付该项目实际营业额的2%做奖励。

  3、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务费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荐方则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_______幼儿园”,合作举办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_______幼儿园”,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XXXX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_______幼儿园”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六、学习费用

  专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本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学习费用(不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到注册时可分学年缴纳。

  七、利益分配

  1、 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2、 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 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第二章 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_______幼儿园”。

  2、20xx年8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3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开始。

  第三章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开办的相关立项和报批手续,及时传达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3、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式收费收据、中心公章等),免费提供X间办公室;

  4、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5、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6、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学员完成交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第二学年开学后的50个工作日内划拨;

  7、负责审定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委托乙方收取,并负责监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

  8、负责在审查学员学习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写实性毕业证明书及其它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学资金投入,支付全部办学费用;

  2、负责提供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

  3、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4、负责租赁设施完善的教室、机房、办公室,提供必备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5、负责全部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教学组织、教学安排、教材邮寄、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6、负责对甲方开出其应分学费部分的正式收据;

  7、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收取学员的上述费用,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

  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X年。

  3、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选择设在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解决。

  第六章 其它

  一、如学员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规规定,本协议在签署完成后,报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投资与监管方) 乙方: (经营管理方)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美食廊会所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1004平米

  第二条 项目所有权

  会所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项目经营范围

  (自用会所、对外承接经营、文化交流及项目运作)

  第四条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共同经营会所业务,甲方提供会所经营的流动资金与场地,乙方负责会所的日常运营;

  4.2甲乙双方合伙对会所净利润进行分配,甲方占60%,乙方占40%;

  4. 3甲方在会所设财务主管及监事各一名,财务主管主要职责为确保流动资金合理利用,对财务与会计过程管理进行监管。

  第五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六条 出资额及方式

  6.1 甲方出资:甲方以货币和场地形式出资,场地出资额伍拾万元整,货币出资额柒拾万元整,作为年度流动资金;

  6.2 乙方以劳务形式出资;

  6.3 汇款账号:由乙方指定账号: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则以乙方实际到账金额(银行记录)为

  凭证。(双方可协商此事)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 1甲方责任

  (1)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所需流动运营资金;

  (2)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帮助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3)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符合经营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7.2 乙方责任

  (1)确定会所的经营策划及市场定位,根据市场调研、会所定位、经营需要,并从高端管理和服务角度出发,对会所的局部功能设置和布局规划及建筑装璜风格、整体文化主题等向甲方提出调整意见;

  (2)为会所在添置各种设备、设施、系统、配件、家具、用具、装饰和陈设用品时提供造型、安装、装饰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并应甲方要求提供购买途径;

  (3)会所管理计划

  乙方应在介入会所 个月内提出会所管理计划,该计划应是在会所现有情况下的管理调整所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管理计划应包括: —会所人事政策,包括组织架构、编制、工资及福利政策; —市场的定位及价格政策,会所广告、宣传及促销计划; —会所年度经营预算;

  —会所年度工作计划

  (4)招聘员工

  (5)乙方要在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之内负责办理会所经营的合法手续,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正常合法经营,不得违约及违法经营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事项

  8.1 管理权

  (1)有关经营期的如下重大问题,乙方在实施前需经甲方批准:

  —会所经营预算;

  —会所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

  —会所人事架构和年度工资总额;

  —会所功能布局的调整;

  —会所经营区域和经营项目的调整;

  (2)经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项和会所日常经营的其他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为此,乙方应对会所包括人事、物资、经营和管理等项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挥权和决策权。

  (3)对于经营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应与乙方沟通讨论解决,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见和立场,意见合理时,乙方及时有效地作出调整;在不严重影响会所正常经营管理,当双方意见未达成统一之前,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对分歧事项暂缓实施,并向双方最高领导反映求得解决;在此之前,除非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紧急情况,甲方一般不采取直接指挥会所员工的方法,影响或干预乙方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以维护乙方管理权威。

  (4)乙方对会所服务人员有任免权。

  (5)乙方无权擅自处理甲方任何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会所名义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或责任担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会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8.2 经营费

  乙方承诺,在保证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养合适的人员满足会所岗位要求,以节约会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责任

  乙方全权负责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并对可能发生的以上为题负全部责任。

  8.4 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会所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行为。

  第九条 净利润计算方法

  9.1 净利润计算方法:除去经营成本、房租分摊,日常开支(购买家具、用具)、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利润分配的重点,甲方占60%,乙方占40%。

  9.2 工资、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第十条、债务、违约责任:

  双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伙投资创办一小型山羊养殖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养殖场修建、出资、经营等相关的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约500平方米(位于观音村哨上,东抵秦涛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涛家土,南抵孙平家房屋),作价股金15万元作为入股资金、乙方出资股金15万作为入股资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种羊,如在修建圈舍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修建的,甲方愿意补偿乙方投资资金的一半损失。双方合伙期限为长期,如须散伙,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开始从事山羊养殖活动后,甲方负责山羊的喂养管理,乙方负责山羊的养殖销售。甲乙双方各占该养殖场股份50%,双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把放养、生产、死亡的山羊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知晓养殖的实际情况,乙方必须把销售的情况及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知晓销售资金的流转情况。

  四、如果因市场供求等关系原因,山羊养殖无法经营下去,双方可暂时停止养殖山羊,但双方的合伙协议仍然有效,经双方协商可以养殖其它牲畜,也可将养殖场临时用于开展其它项目经营或转租,所得收益由双方平分。

  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废,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如果违约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出卖该养殖场的,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资金外,并支付乙方违约金4.5万元。

  六、如果遇国家政策或企业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赔偿等,该养殖场的一切赔偿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房屋圈舍的赔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安置地等,均作为双方共同资产,甲乙双方对以上补偿款物进行分割时,各自享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因经营不善、各种意外因素导致亏损所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xx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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