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2-05-18 17:51:22 合伙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合伙协议书模板集锦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合伙协议书模板集锦9篇

合伙协议书 篇1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兹有三人, 为经营 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 年 月 日终止。

  2、工商登记:

  第四条出资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1)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2、债务承担:

  3、(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采取 劳动报酬的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 日至 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柒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 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来自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 月 日开始,至同年 年 日止。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文章最新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同范本出自

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名义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 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人权利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六、保密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协议书 篇3

  项目名称:

  需 方:

  协 作 方:

  20xx年 3 月 日

  需方与协作方本着“互惠互利”及“合作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技术协作开发及委托制造签订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技术协作开发

  1.双方的分工

  1.1需方负责协作开发项目的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提出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并负责产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

  1.2协作方应根据需方提出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1.3对在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协作方应及时与需方进行沟通解决,如涉及到总体技术方案,协作方须经需方同意后,由双方共同进行完善和修改。

  1.4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需方负责对协作方设计的方案、图纸和形成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再由协作方编制加工制造工艺,经需方审核后按照该工艺由协作方进行生产制造,需方进行高质量控制。

  1.5协作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一周内拟定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相关费用预算,并报需方审核,需方确定后,协作方按计划进行开发。

  1.6由协作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制造,产品仅提供给需方,产品价格由双方商谈确定,该产品的市场开发仅有需方负责,协作方不得对该产品进行私自销售。

  1.7 需方有权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

  1.8 协作方负责新产品的厂内试验,需方负责新产品的钻井现场工业试验。

  2. 技术协作开发成果的归属

  2.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2.2 研究开发最终形成的方案、图纸、计算书、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归双方共有。

  2.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转让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行。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共享。

  3.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 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和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2任何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二、委托制造

  双方在进行完技术协作开发后,由协作方根据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制造。

  1.委托制造订单

  1.1在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制造订单,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委托制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制造的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委托制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1.4订单货物制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1.5 在订单中根据需要列出产品的配套清单,作为订单的附件。

  2.物料

  2.1 需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或设施在订单的配套清单中进行标明,并按照协作方的具体生产安排及时提供给协作方。协作方接收需方的物料后,对物料承担保管责任,若需方物料发生毁损、灭失,协作方须承担赔偿责任。未经需方书面同意,协作方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物料。

  2.2 由协作方提供的物料,需方有权进行抽检。

  3.产品的生产和装配

  3.1协作方应按有关标准、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和装配,由于协作方的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协作方自行承担。

  3.2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需方的物料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缺失,协作方应及时通

  知需方,由需方负责与物料供应商联系解决。

  3.3为确保协作方生产的产品符合需方的要求,需方有权委派专人常驻协作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对产品的加工制造进行监督和检测。协作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4.产品的验收和交付

  4.1为保证协作方加工制造的产品达到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照订单中交货期的规定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需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付。如在验收中发现产品不能符合要求,由协作方负责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2 协作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的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产品的交付,若协作方无法如期交货,应与需方协商交货期,需方有权要求协作方因不能按期交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3 协作方交付的产品在进行实际的工业生产时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进行解决。

  5.产品的包装及铭牌使用

  5.1由协作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提供产品的发送清单、包装单及装箱单。

  5.2产品的铭牌按需方的要求进行制作。

  6.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7. 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协作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三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 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6

  美容院投资合伙协议书范文精选

  甲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为加强美容事业发展,共同实现和谐美好的伟大中国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营美容店。现定如三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经营协议:

  一、合伙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投资分配原则。

  二、合伙期限:从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年月日。协议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如需继续经营,再续签。

  三、投资金额:甲乙丙三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总共投资万元整,甲方投资万,乙方投资万,丙方投资万。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四、扩大投资:根据情况而定,如果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五、分配办法: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负责店内全面工作,对外联系接洽业签字报销等;乙方副经理理职务,会计,负责财务记

  账管理和收支记账管理建账户;丙方副经理出纳,负责现金出纳的和财务监督管理。

  六、经营管理: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店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元/月,丙方为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不固定工资,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均可拿业绩提成及手工费。关于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况而。

  七、机构组织: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如需要办理《xx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店内相关负责人,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而定。

  八、债权债务: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九、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本着日帐日清的财务原则。店内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现金存行,店内预留一部分日常流动开支所需现金元整,当日预留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元整。其余现金一律当日存入银行,当需要从银行提现及转账时,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确定同意后方可办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十、责任制度:在经营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

  额承担赔偿。

  十一、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以及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时,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协商以及追究调查处理,事出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责任,由其全额赔偿,由于三方当事人都与此事有关,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赔偿。(不论责任大小,心平气和的处理。)

  十二、旧货物处理:在进货的同时,留意产品日期,并且告知三方当事人,经营中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做好登记,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其进货不告知三方当事人日期问题,由进货人全额赔偿。

  十三、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十四、退伙约定:甲乙丙丁三方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十五、违约责任:违约定为五万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除承担金外,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两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

  切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为:一是未经三方当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独自承担。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

  动。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店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十八、未尽事宜可;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乙方:乙方: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7

  退伙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其他合伙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XX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 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 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 2. 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 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甲方退伙后,XX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 甲方退伙后,XX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非因法定事由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8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份,_________机关留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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