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协议书合集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合伙人1: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2: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3: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经合伙人双方共同协商,3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 ,主要事项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共同进退,共负盈亏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餐饮业、农庄。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整(¥ 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到时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要配:以 为依据,利润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必须拿出更多补够,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让、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每月支付 元管理费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 。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自行退出。
6、经营当中出现的各种情况,3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意外、自然灾害等)。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管理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存一份。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1:
合伙人2:
合伙人2: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 所
第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 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 ),委
托 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吉林省信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 河蟹养殖基地,主要从事河蟹养殖项目。
2、养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提供技术和养殖管理。经营地点: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四、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1、经双方协商,共同投资100万元进行河蟹养殖项目投资,甲方出资7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70%;乙方投资3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30%。
2、为确保本项目能够如期、正常运转,甲乙双方出资款项必须在以下期限前入账:
第一期:在20xx年5月15日前入账,出资金额4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40%,甲方出资28万元,乙方出资12万元;
第二期:在年 月日前入账,出资金额30万元,占投
资比例的30%,甲方出资21万元,乙方出资9万元;
第三期:在年 月日前入账,出资金额3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30%,甲方出资21万元,乙方出资9万元。
3、如需追加投资,由甲乙双方按原投资比例或双方协商后各自重新追加。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养殖的经营场地、办公、食宿场所设施。
2、甲方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甲方负责养殖基地的经营、采购、销售及财务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殖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办公场所,不提供劳务费用。
2、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形象及信誉,必须保证养殖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3、乙方无权销售给产品,必须交由甲方进行统一销售。
六、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净利润在100万元以内,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净利润超出100万元,超出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
3、若经营不善发生亏损,甲乙双方各负担50%。
4、债务由甲乙共同承担。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甲乙双方的比例(? )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外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 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七、违约责任
1、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协议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赔偿该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严重违犯协议,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内擅自终止合作,先行投资一律不返还,并按投资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为《承接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广告代理合作合同书》第四条款“利益分配方式”中的细则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代理推广制作
2、工程施工地点:纳雍县范围3、工程施工内容:所有广告牌制作,所有宣传,所有推广
4、工程总造价:以天都代理人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标准(附件)
二、甲方的责任:
负责合同附件中的所有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签订好施工合同以后,建立工程组织施工班组,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四、利润分配:
1、利益分配方式:按照工程总金额的利润分配,甲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40%,乙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60%。
2、成本的核算:甲乙双方同协商,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与会计,进行本工程的成本核算。核算方式,凡是属于本工程所需要的费用都纳入成本,工人工资,材料,运输费用,其他协调费用,乙方贷款垫资利息。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工程制作期间所涉及到的一切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制作期间工人的安排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必须负责好本合同附件内甲方该负责的条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尽到本合同附件内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牵涉到的所有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与《承接纳雍县天都房地产广告代理合作合同书》、本合同附(附件)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明:本合同协议书自两份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电话:
年月 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6
合伙人:甲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____________鱼
塘一口,有效水面约______亩,总投资为__________元,甲出资___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
第三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劳动、共
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可利用所承包鱼塘独自或伙同友人垂钓休闲,对方不得干涉。但垂钓应当合理适度,不影响鱼塘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7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8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二)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额的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__________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五条
第三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五条
第四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
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四)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9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各方决定合伙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四、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五、出资约定:
1、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占出资总额的%;
2、以甲方名义与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全权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但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有知情权,对合伙项目的财务收支有监督权和管理权。待业主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内,各方及时核对回款金额,在工程回款款项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后归还,或由各方协商该笔款项的用途。
3、后续用款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共同承担。
4.双方设立一个公用账户,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开户,乙方手机号码办理短信提醒,所有合作项目的收支必须经由公用账户操作。
六、权利和义务:
1、双方在扣除各种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2、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时,合伙各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3、各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联系工程、协调各方关系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每月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6、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7、甲乙双方未经商议,不得随意调拨公用账户款项;如遇特殊原因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8、合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3、禁止合伙负责人再加入同行合伙。
4、合伙人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财产,或做有损合伙人利益的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5、合伙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联系其它业务来私自获取相关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关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财产,并给予相关处罚。
6、各合伙人严禁报销与合伙项目无关的一切费用。
7、若合伙人违反以上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除名股东投资本金不予返还,由守约方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以后发生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1、合伙期届满。
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相关法律机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格参与分配。
2.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开始出资比例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自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伙人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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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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