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原文及译文

时间:2024-06-08 01:02:44 林惜 古籍 我要投稿

《诗经》原文及译文

  《齐风·还》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猎人互相赞美对方的小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诗经》原文及译文,欢迎阅读!

《诗经》原文及译文

  原文

  子之还兮,遭我乎狃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狃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狃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注释

  (1)还(xuan):身体轻捷的样子。

  (2)遭:相遇。峱(nao):山名。

  (3)从:追赶。肩:三岁的兽.

  (4)揖:相见时作拱手状的礼节。儇(xuan): 敏捷灵便.

  (5)茂;美好。

  (6)牡:雄兽.

  (7)昌:强壮勇 武。

  (8)阳:山的南面.

  译文

  你真敏捷又矫健,咱们相遇在峱山。

  共同追赶两野兽,向我行礼夸我好。

  你真英俊又貌美,咱们相遇峱山道。

  共同追赶两雄兽,向我行礼今我好。

  你真强壮又勇武,咱们相遇峱山南。

  共同追赶两只狼,向我行札夸我好。

  译文

  女人相见,互相夸赞的多半是美貌、服饰、气色之类。男人相见,互相夸赞的多半是勇武健壮、本领高强。这是天性使然。

  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当兵,应该闯荡天涯,建功立业,而不应 围着女人的石榴裙打转,不应泡在油盐柴米、锅碗瓢盆、婆婆妈妈之中。如果男人不长胡子,溜肩细腰,面皮白嫩,手无缚鸡之力,嗲声嗲气,应当算作是违背天性的悲剧。

  挽弓当挽强,擒兽要擒王,是男子汉的气度,是真正值得夸赞的力的美。这种力的美,不仅仅体现在容貌体态之上,也体现在作派和气度之上。气壮如牛,声如洪钟,膀粗腰圆,虎背熊腰,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泰山压顶不弯腰,刀山火海也敢闯,都体现了力之美的精神,体现了天地间的阳刚之气。

  血气方刚的汉子,纵然可以花前月下,儿女呢喃,卿卿我我, 柔情似水,却断不可因此失去刚毅勇猛的天性。天地间失去了阳刚之气,如大地上没有了阳光,体没有了骨架,万物失去了生命,地球的两极失去一极。

  创作背景

  齐国地方多山,民众喜欢狩猎,对好猎手颇为赞许。《齐风·还》就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猎技高超的诗。两位猎人在山间打猎,不期而遇,情不自禁地赞叹对方,因记录成诗。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今人一般不取这些旧说,认为旧说系比附,从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

  赏析

  《齐风·还》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称呼“子”表示对那位同行的尊敬。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别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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