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 、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 、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五、砂轮机操作规程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六、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七、喷枪操作规程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2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 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 2 )。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六、粉碎机安全生产须知: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七、行车安全生产须知: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3
1、总则
1.1为加强工厂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厂区范围内(含厂区外堆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作业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2.安全技术要求
2.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2.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2.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2.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2.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2.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2.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2.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2.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2.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2.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2.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2.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2.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2.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2.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车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3.2公司、用车单位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3.3.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3.3.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3.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3.3.4.车辆事故记录。
3.4调度部、安全部负责本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调度部及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主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3.6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管理部门统一设计、监制。
3.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3.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不得以车代步。私自以车代步者,加重处罚。
4.安全技术检验
4.1公司用车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4.2调度部、安全部在用车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调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4.3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调度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调度部、安全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5.2对在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6.附则
6.1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监督实施。
6.2用车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6.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4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 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 我办各科室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科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 各科室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 若多个科室同时申请用车,综合科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 综合科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7条 我办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8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综合科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 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综合科上级领导或综合科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单位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综合科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科科长签字。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科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本单位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单位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本单位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科安排办理。
第13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综合科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 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科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1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6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的所有用电设备和操作。
3.工作制度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高压配电室只准持证电工操作,并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经常监视变电室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置。
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两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配电室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配电室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出入变电室或配电室,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窜入配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配电室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动。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7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 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 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 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 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 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 1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9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0
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车间遵照执行: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 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 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 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 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 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 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 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
二、车间焊接防火安全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接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接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不可于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接,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接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
8、焊接工作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接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三、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龋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2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3
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2.操作规程
2.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2.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产品质量
3.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3.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4.安全生产
4.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4.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4.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4.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5.设备管理与维修
5.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5.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5.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5.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5.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5.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生产秩序管理
6.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6.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6.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6.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6.车间内严禁吸烟。
6.7.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情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6.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6.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6.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6.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6.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6.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6.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4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5
一、制度目的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车间内的各项生产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车间内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二、规章制度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的生产活动和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程序如下:
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起草本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安全生产部门应征求生产车间内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改和完善。
2.安全生产部门将起草好的本规章制度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并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安全生产部门发布本规章制度,并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四、规章制度内容
1、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2、生产车间内禁止饮酒,禁止员工携带酒类进入生产车间。
3、员工必须穿戴合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鞋、手套等。
4、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禁止拿取他人的工具和物品进行生产操作。
5、员工必须保持生产车间内的环境卫生,禁止乱扔垃圾和物品。
6、发现生产车间内的安全隐患,员工应该及时报告,避免事故的发生。
7、禁止私自更改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和工具,如需更改应当向上级汇报。
8、严禁在生产车间内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和娱乐活动。
9、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五、责任主体
1、生产车间领导负责监督生产车间内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纠正。
2、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注意安全行为,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上报。
六、执行程序
1、生产车间领导应当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6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并爱护机械设备。
二、严禁员工带病工作和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操作机械,女工的长发要盘起来,否则后果自负。上班必须带安全帽,发现一次没有带安全帽罚款5元,二次发现十元,三次二十元,依此加倍,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6月8日起执行)
四、严禁上机械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五、工作前应先清理工作台位物品再空转机运作,进行听、看等系列安全检查后,在确认无异常情况下才可正式操作。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机检查和报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擅自拆卸机械及防护装置。
六、下班时要关闭机械、电源等,清理工作区域,不可人离开岗位不关机械。
七、不可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有裸露、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复。切断电源进行作业时必须挂牌明示。
八、严禁在操作岗位上吸烟、打电话、玩手机、干私活。
九、要经常保养机械设备,使其能够正常运作,特别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设备要加强安全预防。
十、起重设备用于大件的吊装,不符合安全吊装要求的情形不准进行进行吊装;徒手搬运存在危险的,必须使用叉车或者行车。
十一、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做好防护工作并用专人监控方可操作。
十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或未经许可动用他人机械设备。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 17
一、制定目的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规范车间内各项作业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和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生产车间,包括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访客和临时工人。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确领导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由企业领导统一领导,并制定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控制。
2、制定制度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和考核,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3、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在员工中得到支持和认可。
4、内外协商: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与企业内部的其他部门进行协商,加强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各项工作协调与配合,确保规章制度的衔接和协调。
5、审批:制定规章制度后,需要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确保规章制度在企业内得到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企业安全生产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法》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5、《行政管理法》
6、《安全生产法》
7、《安全生产条例》
8、《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五、制度具体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人身权益。
内容:规定企业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要求。
责任主体:企业领导、安全员、车间主管、员工。执行程序:对车间内部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全面检查、全方位控制、全过程监管。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实行严格问责,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2、生产作业规程
目的.:规范车间内的各项生产作业规程,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有效。
内容:规定车间内各项生产作业的规程、要求、程序等,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标准,细化生产作业规程的实施要求。
责任主体:生产作业负责人、生产作业人员。
执行程序:生产作业负责人制定生产作业规程后,根据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责任追究: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的违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实施问责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追责问责。
3、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
内容:规定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程序、内容、对象和要求,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的管理和监督。
责任主体:企业领导、安全员、培训负责人、员工。
执行程序: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培训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丰富的安全培训资源,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责任追究:对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员工,采取不予进入车间、拒绝工作等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员工严格问责。
4、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对车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避免潜在危险对员工产生损害。
内容:制定危险源识别、评估和控制等具体措施,依据企业及车间特点对各种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责任主体:安全员、危险源负责人、员工。
执行程序:制定危险源管理计划,对危险源进行定位、标示、评价和整改,并实时监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变化。
责任追究:对责任人未按照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严格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生产。同时,需要重视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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