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15 09:24:39 晓丽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家具厂规章制度(通用1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具厂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家具厂规章制度(通用16篇)

  家具厂规章制度 1

  全厂员工应以“安全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己任”。以厂兴我荣,厂衰我耻,以厂为家的理念,树立缘木企业形象,为打造缘木品牌而努力。

  一、全厂员工必须积极参与厂内一切义务劳动

  二、遵纪守法、严禁在厂内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厂方有权扣押所有未结算工资,先赔偿损失,后结算工资

  三、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中午1:30-6:00加班7:00-10:00

  四、每天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罚款20元;旷工半天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连续旷工2天每天扣120元;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厂,厂方有权不结算当月工资

  五、爱护公共财产是每位员工的义务和责任,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双倍赔偿,并处罚金100-500元

  六、任何员工不得随意离岗、窜岗;机械操作由厂方安排指定人员操作,非厂方指定人员未得厂方领导允许私自操作者罚款50元。如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七、请假制度:凡请假1天以上(含1天)者,必须提出出面申请,由厂方批准后,方为有效;如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处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累计不得超过5天

  八、上班期间,严禁喝酒,酒后上班者造成后果自负,并追查到底

  九、任何员工不得利用厂方设备、材料做与生产无关的'东西,如果发现类似行为,处罚100-300元,并赔偿材料损失

  十、全厂员工必须积极配合管理的安排,按时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如果对安排有争议,先执行后争议,若不服从管理安排、怠工、恐吓者罚款100-200元;并留职查办,屡次不改者,厂方有权给予辞退,并赔偿相应损失后结算工资

  十一、全厂员工必须保持场地卫生,生产材料码放整齐,乱甩乱放者每次处罚50-100元,机械用后必须打扫干净

  十二、辞职制度:进厂前如是熟手员工,如需辞职时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厂方批准;提出辞职申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并保证质量,按时完成生产安排;离职后方才结算工资;每月只批准1人辞职,按先申请先批准原则处理

  十三、节约用水、用电;人离开时必须关水、关电,违者罚款每次10元

  家具厂规章制度 2

  一、雇佣:

  1、雇佣同各主管提出经生产主管批准,同人事部门办理实施手续。

  2、凡应聘人员必须满18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其它证件才准应聘。经人事面试查证,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后,以实际技术来录取并办理入厂试用手续。

  3、新进人员应接受本公司的试用一个星期,如不合格无薪辞退,如合格根据个人职级和各方面表现来定。

  二、离职:

  (1)当然解职

  (2)辞职

  (3)自动离职

  (4)解雇

  1、凡员工身体残疾或心志丧失,不能胜职者为当然解职。

  2、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职员提前一个半月,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同意再转上级批准。

  3、未按公司辞职规定的自动要求离厂者,以请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厂者为自动离职并不发放薪金。

  4、违反公司各项规则条例者,应给予开除解雇,凡解雇者须扣除当月工资的50%及废除所有应得之福利。

  6、凡是离职人员均要办理移交手续,准许后方可离厂。

  7、当天结算工资,必须当天搬离宿舍,并到人事开放行条。

  三、出入:

  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写好申请同部门主管同意,交生产主管批准,在到门卫室登记才许离去。

  2、员工携带物品(行李)要经值班门卫检查后凭放行条才准出厂。

  3、上班时间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要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进入。

  4、上班时间非特殊事由不准在大门会客。

  5、下班时间或未上班员工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进入车间。

  6、员工晚上外出不能超过12:00点,员工凡在厂外发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工厂概不负责。

  四、考勤:

  1、上班时间只准提前10分钟,不允许迟到早退,凡是迟到者必须到办公室签卡,不允许连续打卡。

  2、凡代打卡者,一经查实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二人各罚款50元。

  3、未到下班时间到打卡钟等待打卡下班者,员工每次罚款50元,职员罚款100元。(注只限前三名)

  4、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须经其部门主管拿到办公室签卡。

  5、忘记打卡者,当天到办公室签卡,但该月签卡三次者扣该月津贴。

  6、该月请假超过一天者,晚上加班请假超过三次者取消该月津贴。

  7、无故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一星期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8、无故旷工一天扣当月二天工资,加班旷工扣当天工资。

  五、工作、生产纪律:

  1、全厂员工必须带厂牌上班。

  2、全厂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上班时间严禁抽烟、吃零食、撕打、聊天、打瞌睡等。

  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受话人转告本人。

  5、凡属公司劳动工具,财、物未经办公室人员批准不准私自外借。

  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干私活,不得外出探亲、访友等。

  7、员工在厂工作时,应节约用水、用电、用料、严禁浪费。

  8、下班后不得在车间逗留、休息、娱乐。

  9、员工不得无故拒绝所分配之工作必须服从,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应立即向主管申述理由,但在未批准,变更之前应无条件服从。

  六、福利待遇:

  1、升职加薪:对式的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均有被升职加薪的机会。

  2、调薪:每年工资原则上普调一次的原则是依据公司效益好坏,由人事部门及各负责人出调整方案送呈公司老板审批。

  3、晚上加班,按时薪计,12:00前每小时补夜宵0、5元,12:00点后补1.5元每小时。

  4、公司提供伙食,宿舍。水电自付。

  5、员工各种罚款一律拨入员工福利金(得不包括工作错失,而导致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之罚款)

  6、每年节假,以按公司规定的节日给予有薪假期。

  7、其它奖励:凡在公司服务的职员工有下列情况者酌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A、奖金在该月发放薪资时发放,分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种。

  B、对公司管理改善有具体建议,经采用成效者。

  C、才能卓越、领导有力、工作成绩优秀者。

  D、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

  E、检举舞弊、违规、盗窃、浪费、损毁或其伤害本公司利益者。

  F、全年未曾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8、每月20号发放上月薪金。

  9、办公室人员每星期休息1天,但要互相调整。

  七、请假制度:

  1、员工有事请假一律要有请假条: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已满需续假者,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2、请假手续:请假须先写请假条,提前一天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再交给办公室批核,并在工卡上签明天数,方生效。

  3、员工请假两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同意,再交办公室批准。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或职员请假都是要经办公室批准再交老板批核。

  4、同一部门、同一时间请事假不得超过两人,入厂不满三个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三天,不满六个月不得超过五天,不满一年不得超过十天。

  八、工厂安全与卫生:

  1、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操作岗位,夏季不允许裸身、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车间。

  2、工厂内严禁长期放置柴油、天那水、油漆等易燃物品,严禁吸烟。

  3、使用木工机械时,先需检查该机是否正常可以使用,积落的.木粉尘经常打扫,保持机械干净。

  4、机器操作四周严禁存放物品,并保持清洁。

  5、木工每班存用的木屑、刨花、锯末,每班都要打扫干净。

  6、油漆工每天喷漆沉积物应及时清除,并每天漆料和溶剂的存量不宜过多,一般以当天用量为限,剩下要退回库房存放。

  九、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宿舍严禁赌博、闹事、酗酒、打架、违者给予行政处理,情形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2、宿舍必须保持整齐统一,清洁卫生。

  3、除加班时间外,晚上12:00后一律关灯,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给予处分。

  4、未以允许,严禁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工厂住宿和打饭回宿舍就餐,违者罚款处理。

  5、宿舍严禁私自接电源或改变电线路,如有违者除没收其电器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未以允许不得私自换宿舍和调换床位。

  7、节约用水、用电、应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不得随意浪费。

  十、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1、按时排除就餐,不得提前或插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2、严禁将剩饭倒在饭桌、地板上,应放在盆里或倒在桶里,如有违者轻者处罚、重者开除。

  3、严禁带外来人员进食堂就餐。

  4、就餐时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违者重罚。

  5、凡停伙者、请假、外出、出差,必须提前一天上报厨房以便做好安排。

  6、厨工应尽量做好员工伙食,考虑不同地方员工的习惯品味给于适当调整,员工对伙食有意见可向上级反映,严禁私自争吵。

  7、厨工养成节水、节电的习惯,如有发现浪费水电情况,责任人罚款50元。

  8、人为出现生饭现象,每次罚款责任人30元,屡次出现解雇处分。

  9、厨工注意饭菜的清洁卫生,杜绝变质食物入口,如有出现变质食物,每次视情节罚买菜责任人50—100元。

  10、厨工每年按规定通知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处罚条例:

  为能达成维持有效的操作和良好的生产环境,职工必须有良好的品性,纪律的订制并在保障公司与职工的最佳利益,能有雇员无论职位高低,均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有绝对的权利公正,适当的执行,对违反厂规厂纪者,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惩罚或书面警告,或解雇处理。

  (一)员工违反下列规定者给予警告并罚款10—30元处理,罚款所得存入福利基金。

  1、上班时穿拖鞋、背心、未佩带厂牌、将食品带入车间工二厂吃者。

  2、上班时,员工未在指定范围抽烟,或每次抽烟超过10分钟。

  3、浪费水、电者(如洗碗、洗衣、离开时连续开水不关者)

  4、未上班或下班员工非特殊事由私自入车间者。

  5、上班未经主管批准入宿舍者。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又拒绝加班者,已批准的加班申请,而无故缺勤者。

  6、下班铃响后,排队打卡、插队拥挤推挤前后员工者。

  7、上班时职员工宿命在最后走未关灯及空调者。

  8、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在厂门口会客者。

  9、员工在晚上12:00点以后进厂者。

  (二)违反下列规定者给予警告罚款50—100元处罚,罚款所得存入福利基金。

  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分配、顶撞上级、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工作者。

  2、涂改工卡或打连卡者,代人打卡者、被打卡者。

  3、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破坏和藏别人工卡者。

  4、在厂内私贴标语,散播谣言,行为和语言不文明。用行为或语言污辱他人,或威胁损害他人及公司名誉和利益者。

  5、公司所公布的通知,公告等,被人为涂改或撕毁者。

  6、未经仓库管理员允许,私自进入仓库拿东西者。

  7、工厂废品未以批准私自倒卖,或有利用价值物品者。

  8、上下班未按时开头电源,不在工作岗位者。

  (三)凡触犯下列任何一项者,最少罚款起100—5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理,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给予解雇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如使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应追究其赔偿责任,罚款除赔偿责任款外其它部分交福利基金。

  1、携带公司财务而没有放行条强行离厂者,或携带物品进出厂而又拒绝保安人员检查者。

  2、平时未尽责检修,保养各类电器,机械而导致出现人为事故或损失较大者。

  3、在厂内从事破坏、窃偷、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4、破坏公司财产或教唆他人破坏公司财产者,或人为引起停产质量事故者。

  5、在厂内打架、斗殴、恐吓他人、厂内酗酒闹事行为者。

  6、凡员工拿用厂内材料未经批准做自用物品者。

  家具厂规章制度 3

  为了使本厂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厂纪厂规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文明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二、考勤管理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工厂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工厂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8:00-12:00;13:30-17:3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半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但必须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必须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情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考勤员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10、所有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11、凡无特殊理由,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或提前离开公司,即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视为旷工一日。

  12、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用或者给予补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13、所有休假,如遇节假日、休息日,都应包含在休假时间内计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补休抵冲。

  14、所有请假手续,每月底随考勤汇总表,经厂长签字后存档。

  三、工资和福利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要求保证员工达到或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计时工资制度,员工基本工资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3、员工的时薪以每月平均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时进行计算。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参照公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5、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有薪xxxx:按xxxx要求,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享受有薪xxxx3天,xxxx23天。

  (2)有薪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有3天有薪丧假。

  (3)有薪产假:女职工分娩可享受有薪产假60天,难产增加15天。

  (4)有薪年假:做满1至5年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5至10年员工享受有薪年假7天,10至20年员工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以上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14天。

  四、奖励条件

  1、工作表现突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满勤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工厂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工厂组织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在生产中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车间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五、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工厂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xxxx挪用公款或xxxx、蓄意损害工厂或他人财物者。

  4、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5、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

  6、妨害生产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7、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

  8、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9、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1、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2、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3、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4、发现损害工厂利益,听之任之并参与者。

  15、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工厂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工厂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七、环境健康安全

  1、工厂所有工序必须自觉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要求。

  2、工厂生产产生的废料每天由清洁工收集,放在厂内的垃圾区内,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3、若使用急救药箱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交当地医院,处理。

  4、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所有工人必须戴口罩,当噪音超过80分贝时需戴耳塞。

  5、工厂所有员工上岗前需接受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所有机器操作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

  6、禁止穿宽松衣物,配戴首饰或头披长发开动机器或接近工作中的机器。

  7、工厂管理者代表将针对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与相关部门每年举行例会,以求预防为主,不断改进。

  八、车间内和进出仓库的安全政策

  1、工厂内的所有的电动工具必须每天归位入仓库。

  2、车间内的原材料必须整齐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妨碍进出工厂车间的通道。

  3、仓库内提取原材料(包括树脂,油漆,天拿水等)需由仓管员登记并统一发放。

  4、仓库里面的所有材料必须整齐堆放,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好。(油漆,天拿水,固化剂的堆放必须在恒温环境,不靠近火种)。

  5、仓库内的油漆或者易燃危险品,不能随意抽取或倾倒出来,避免洒落在地面或接触到人体。

  九、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作出合理补充和调整。

  家具厂规章制度 4

  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 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家具厂规章制度 5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 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

  3.2. 各职能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 员工招聘:

  4.1. 确定招聘需求

  4.1.1.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4.1.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4.1.3. 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裁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施。

  4.2. 发布招聘信息和筛选简历

  4.2.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经总裁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4.2.2.招聘信息发布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3. 组织面试

  4.3.1.面试通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4.3.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初步审查:

  a) 审查证件是否真实、齐备,主要包括内容:应聘者应持身份证、健康证、职业培训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b) 按岗位人员职责及素质要求评价应聘者履历、学历、身高、年龄、形象及素质是否达到所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

  4.3.3.部门负责人对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进行考查,考查项目包括:

  a) 业务知识 b) 业务技能 c) 发展潜力 d) 综合素质

  5. 员工录取

  5.1.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5.2.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裁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部门。

  5.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发出《录取通知》。

  6. 员工入职:

  6.1. 入职准备:

  6.1.1.确认新员工上班时间,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和新员工,告知新员工报道时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6.1.2.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

  6.1.3.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和工作相关用品。

  6.2.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

  6.2.1. 有效《健康证》;

  6.2.2.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2.3.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6.2.4.近期 1 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6.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检查证件的真实性

  6.4. 新员工须办理如下手续:

  : 6.4.1.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连同经过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起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6.4.2.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一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

  6.5.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新员工开出《津合物品申领单》一式三份:

  6.5.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一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放入该员工档案中;

  6.5.2. 行政仓库一份,由该员工交到行政仓库负责人领取办公用品和相关工作用品(工作服等);

  6.5.3. 财务管理中心一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暂存,并于下月 7 日之前汇总《月份新员工入职登记表》一同交给财务财务管理中心;

  6.5.4.给新员工录入考勤机信息;

  6.5.5.员工的工牌于当月新员工培训后发给新员工。

  6.6. 新员工入职培训:

  6.6.1.培训目的:使新员工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背景、发展现状、前景规划、规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帮助新员工确定自己的人生规划,明确自己在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加强新老员工、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等。

  6.6.2.培训形式:以授课为主,结合座谈、讨论、参观、录像教学及丰富多彩的户外培训。

  6.6.3.培训内容:公司历史、行业前景、产品介绍、生产运作、公司文化、管理制度及职业规划等。

  6.6.4.培训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根据新员工的出勤情况、日常表现、培训考核、培训总结等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6.7. 部门管理

  6.7.1.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6.7.2.介绍部门人员。

  6.7.3.直接上司介绍岗位职责,说明工作。

  6.7.4.部门工作开始,进入试用期。

  7. 员工试用转正

  7.1. 试用期

  7.1.1.公司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提前转正、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

  7.1.2.试用期内,新入职人员因故请假,其试用期相应顺延。

  7.2. 岗位培训

  7.2.1.实习目的:使新员工从工作流程运作的角度和公司整体生产的角度系统的了解部门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及管理流程增加一些直观的感性认识;学习公司目前的生产及管理经验,增强自身的实践能力。

  7.2.2.实习主管部门:新员在入职培训完后,各用人部门负责岗前实习期间新员工的管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日常考核记录。

  7.2.3.实习考核:部门负责人将根据新员工的实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7.3. 试用期工作开展

  7.4. 试用期考核

  7.4.1.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新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审表》,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审表》的相应栏目填写考核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以此作为是否录用该人员的直接依据。

  7.5. 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按公司规定给予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

  8. 员工内部岗位变动

  8.1. 除公司行为的人员调动外,试用期满后员工在原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进行内部岗位变动。内部岗位变动分个人申请、部门需要、公司安排三种。岗位变动员工需将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到新岗位报到。

  8.2. 岗位变动

  8.2.1.员工个人申请原则上必须征得原部门和将调入部门领导同意,同时必须符合将调往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方可申请内部调动。员工将个人内部调动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规定核实具体情况后报总裁审批。

  8.2.2.部门因工作开展需要调相关人员,原则上必须征得原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内部调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规定核实具体情况后报总裁审批。

  8.2.3.公司领导从公司发展角度出发安排相关人员岗位变动直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8.3. 总裁批准员工岗位变动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原部门开具《调令》,调员工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到为其安排新岗位,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调入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员工到新岗位,由调入部门为其安排具体工作。

  9. 员工离职

  9.1. 员工离职分辞职、辞退、离退休等,离职的类别不同,员工个人和各职能部门办理的程序不同。

  9.1.1.辞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离职原因,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总裁审批。试用期员工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离职前一周填写。

  9.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认为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等,由部门领导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查核准后报总裁审批。员工辞退相关规定按《员工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9.1.3.离退休员工离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9.2. 工作、物品的移交、监交

  9.2.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知员工并与员工进行离职前的面谈,谈话内容包括:审查其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阐明公司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回答职工可能提出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建议和评价。

  9.2.2.离职员工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部门尽快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离职员工按《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列项目进行物品的交接,各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应签章确认。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9.2.3.《员工离职交接单》中所列移交事项应由主管领导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予更正。如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9.2.4.移交手续原则上必须在五天内办理完毕,办理完毕后,《员工离职交接单》应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保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最后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列事项交接完后,通过财务部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

  1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家具厂规章制度 6

  随着经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具行业的竞也变得越来越激烈。为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运营,家具厂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

  一、制定制度规章的必性

  制度规章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行为的准和规范。制定制度规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性:

  1.明确职责,效率

  制度规章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让员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才更地完成任务。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2.规范行为,提升品质

  制度规章规范员工的行为,让员工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哪些行为是必须的来自。这样可以避免员工的不当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

  3.保障安全,减少事故

  制度规章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规范,让员工知道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危险的。这样可以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

  4.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运营

  制度规章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的运营。制度规章可以让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化,让企业的运营更加高效、有序。

  二、制度规章的内容

  制定制度规章需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下是常见的制度规章内容:

  1.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是家具厂的核心制度,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流程、生产质量、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生产管理制度可以让生产过程更加规范化、高效化,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生产。

  2.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产品质量的重措施,包括产品检验、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方面的规定。质量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产品更加符合场需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

  4.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包括招聘、培训、晋升、离职等方面的规定。人事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用人更加科化、合理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竞力。

  5.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内容,包括财务核算、财务报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让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提高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和经效益DMS。

  三、制度规章的实施

  制定制度规章只是第一步,更重的是实施。以下是制度规章实施的几个方面:

  1.宣传教育

  制度规章的宣传教育是实施的第一步,需让员工解制度规章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员工的规范意识和遵守制度的意识。

  2.执行监督

  制度规章的执行监督是实施的关键,需建立完善的执行监督机制,对制度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改进完善

  制度规章需不断改进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订和完善制度规章,让制度规章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四、结语

  制定制度规章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企业的重措施。家具厂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完善的制度规章,实施规范化、科化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力。

  家具厂规章制度 7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集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厂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必究,从而督促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共生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利属总经办,并由具体工作、聘用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 规定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凡违反本章程的员工,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制度为准绳,按照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依照本部门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规程;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利;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凡与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员工在公司从业期间,所 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 技能,供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 名现代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 优秀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反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相帮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和处事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职守,令行禁止。

  第八条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按质、按量、+低耗高校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廉洁从业、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第十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故意缺勤,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和接待亲友和来宾;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杂志、闲谈、串岗、打闹,大声喧哗扰乱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同行人员到处参观;

  第十三条主管人员应注重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突发性的 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十五条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携带音响、零食、烟火进入车间,在生产区域不得吸烟,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游戏;违者按50元/次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本厂员工应自觉维护厂的利益,禁止利用厂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设备揽私活

  第十五条本厂在雇佣、升迁、培训机会、解雇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本厂不干涉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的 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夺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基础。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9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9小时/日,三班时间按季节调整。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放工资,特殊情况下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公司因出货紧急需要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 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 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使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带工师傅和技术熟练工人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人员应 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机械设备性能安全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人员在作业前,须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方可正常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电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 人员从事机电设备操作作业,严禁中午喝酒及酒后作业;工作人员若出现过度疲劳、精力不集中、身体状况欠佳的情况下操作机械设备;

  第十条 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应对所属员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本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应立即下令终止其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十二条发现机电设备零配件有遗失情况,必须向主管人员立即汇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十三条车间内工具材料部能乱扔乱放,按区域摆放,便于管理和使用;

  家具厂规章制度 8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安全检查: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注:具有爆炸性粉尘,是指金属(如镁粉、铝粉、钛粉);煤炭(如煤粉);粮食(如面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干奶粉、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茶叶粉尘);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纤维粉尘);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家具厂规章制度 9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公司领导提出;

  3.4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积分+1~5)。

  4.1.3对于为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公司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积分-1~3)。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积分-1~5)。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则同样按照不合格品处罚。

  4.2.6因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在首检、自检时发现,不记入对应生产员工的不合格数;但是该员工必须停止操作,通知相关领导、相关人员进行查找愿因和解决措施,以免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

  4.2.7客户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上述条款同样适用,处罚不低于质量奖惩规定的'2倍。

  4.2.8批量生产时,对来料批次不合格,奖励首先发现人5-20元(积分+1~3)。

  产品质量处罚分级标准

  4.2.9员工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质量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扣除10~200元,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

  4.3车间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4.3.1各车间检验人员对质量情况负全责,如出现批量事故和员工质量意识产生的处罚,检验员承担监督管理失职责任,处罚按照直接责任人处罚数额的1/3-1倍。

  4.3.2当出现以下任一项时,扣除检验员质量处罚金300。并追加行政处罚。

  A.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B.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退货、索赔或产品推迟出货造成客户退单。

  4.4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责任人质量处罚最高限额为:管理人员300元,普通员工100元;如造成损失严重、或在操作中态度恶劣的将按照相关的行政处分进行处罚。

  4.5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的计算方法是:发现总数×单件损失/10=奖金。

  每发现一批批量不合格,奖金下限为10元、上限为1000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奖金低于或高于规定的奖金上下限额,则要按上下限额处理。如果批量不合格由多人发现,则均分或根据实际协调分享奖金。

  五.奖惩程序

  5.1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奖惩,车间检验员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品数量并确定责任人(班组),同时让本人或班长及以上所属领导签字确认。每日将前一日的不合格数据汇总报技术质量部统计,由厂领导审批后归档。

  5.2对于批量事故或客户反馈,由质检部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5.3质检部在每季度公布质量报告时,将该季度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家具厂规章制度 10

  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

  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

  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

  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8日起施行。

  家具厂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检验 、海事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四条拟从事浮桥经营的,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

  第五条浮桥公司应当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六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装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

  (二)每座浮桥至少配备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浮桥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浮桥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 人员,应当接受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七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 状态并能满足桥体拆解、日常维护、紧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带船舶。

  第八条承压舟、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

  第九条浮桥公司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第三章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

  第十条浮桥筹建和开业均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由县港航管理机构审核、市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二)省内市际间浮桥,经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三)省际浮桥,由所在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商有关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浮桥筹建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港航管理机构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 企业筹建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桥建设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地理图 、平面布置图 (含浮桥两侧通道);

  (六)所在地县级以上海事机构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七)河务机构或水利机构的审批文件;

  (八)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所在地市级海事机构出具的《浮桥架设审核意见书》。

  港航管理机构自接到筹建申请后,根据浮桥建设发展规划及社会运力、运量 综合平衡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筹建或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筹建单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机构的批准筹建通知后,应在一年内达到港航管理机构要求的开业条件。

  第十二条浮桥筹建单位申请开业,应持下列文件按筹建申请程序,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批复文件;

  (三)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办公地点、负责人名单及组织机构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证明 ;

  (七)第三者 责任险 保单 及复印件;

  (八)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机构在接到浮桥筹建单位呈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开业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并向被批准开业单位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

  开业申请单位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建造、检验与登记

  第十三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

  第十四条浮桥承压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并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第五章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参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浮桥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第十七条浮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向港航管理机构缴纳运输管理费和航道养护费。

  第十八条浮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由营运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由港航管理机构审核,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浮桥应在收费处设立公告牌 ,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浮桥收费应当使用省港航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浮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浮桥架设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凌 、预防恶劣天气和其他突发险情 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凌、洪汛不能确保营运安全或妨碍行洪时,浮桥公司应当及时拆除浮桥,暂停营运,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浮桥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浮桥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限速 、限载、限距、限宽标志,并配备专人指挥过往车辆。

  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五条重载车辆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第二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第二十七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设备。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浮桥发生安全事故,浮桥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海事机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浮桥的乡镇政府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黄河浮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家具厂规章制度 12

  一、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职责及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及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

  三、职责

  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电工班长、保卫人员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

  行政部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日常安全消防检查。

  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消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纳入绩效管理。

  四、程序内容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落实责任人。

  (2)行政部定期举办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树立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3)“谁主管,谁负责”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工作备忘录中,常抓不懈。

  (4)每个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结合本部工作、生产实际,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和考核,并建立相关记录。做好新员工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对重点消防部位,如生产车间、油漆库房、配电房、食堂、宿舍等保卫人员每日重点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6)行政部与生产部协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通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7)生产区域设立禁火黄线,各消防部位设立警示标语,消防设施(消防池、灭火器、消火栓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

  (8)生产部对各岗位建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对有安全危险的设备配置保护装置。

  (9)事故发生或隐患发现绝不能放过,不得漏报、谎报、隐瞒或夸大,严格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10)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熟知报警程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

  (11)主动与地方政府、消防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勤请示,勤汇报,寻求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家具厂规章制度 13

  一、材料验收入库

  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馀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

  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家具厂规章制度 14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4、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5、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6、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3)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4)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8、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1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11、每个车间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禁止通道内放任何东西,如足浴沙发,美发椅等。

  家具厂规章制度 15

  家具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家具的采购、存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家具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办公环境的质量,并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概述:

  1. 家具采购政策:明确采购标准、预算控制、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流程。

  2. 存储管理:规定家具的入库、出库、库存盘点及存储条件。

  3. 使用规定:设定家具的'使用权限、保养责任和使用期限。

  4. 维护保养:建立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应急处理机制。

  5. 报废处理:制定家具的评估、报废标准和处置方式。

  6. 责任追究: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执行。

  家具厂规章制度 16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配合遵守!

  一、工作流程:

  1、整理清洁工作岗位

  2、在守备位置静候顾客(或协助店长做集体公务)

  3、服务热情接待顾客

  4、开具销售单收取定金

  5、通知顾客收取余款(原则上谁签单谁催交余款)

  6、解决顾客售后和疑难问题定期回访 。

  以上流程为导购员基本工作流程,每天要做到日事日清,检查中发现流程上的问题,导购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工作时间

  1、门店营业安排:门店实行每周7天营业。由店长安排员工班组,制定排班表。员工每周公休一天,各员工需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换班。

  2、店面营业时间:早上9:00至下午18:00

  上班:上午9:00――下午18:00(早班每天进门第一件事情开启店面照明灯光、音乐背景、保证灯光的明亮度、音乐的柔和度。各办公设备的检查,保证电话、电脑、传真、打印机等正常使用。以及全店面清洁工作).

  下班:下班前关好所有店面的门、窗、电源、以及不使用的电器。

  注:在关掉电源的同时,请务必记得监控的电源是不能断掉。

  午餐时间:12:00――13:00员工轮换就餐(正在服务客户时,自己调整)

  3、员工休息时间:店面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不得在节假日、周六、日安排公休,(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批准)法定节假日店面不休息,节假日后进行调休。

  4、店面请假制度:店面员工如有请假,需提前一天书面请假条交于店长并报公司审批,电话请假和临时请假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招聘制度

  1、试用: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由门店负责人依据个人表现,提交是否转正、延期或辞退报告,由负责人审核批复

  2、转正及合同签订: 转正员工须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3、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等(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4、辞职:试用期过之后,职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5、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6、解雇: 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公司有权解雇, 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7、开除: 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 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三、考勤制度

  1、早上9:00以后到岗者视为迟到(需提前10分钟到岗更换工作服、早餐等,每迟到1次扣10元。

  2、早上10:30以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扣50元。

  3、下班未按正常下班时间离开的,按早退处理,发生1次扣发工资20元。(遇特殊情况须向店长申请)

  4、每月迟到3次视为事假一天,累计扣除1天工资。

  5、无故缺岗或未按班次休假的,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2次,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礼仪制度

  1、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并在正确位置佩戴 LOGO。

  2、女员工上岗可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佩戴过多夸张饰品或涂抹过浓的香水

  3、男女员工不准留过长发型,不许染怪异颜色。

  4、员工的坐立行走及其它肢体动作应符合店面接待礼仪要求,做到落落大方,举止得当。不得在顾客面前做不雅小动作。

  5、接待顾客和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接待用语。

  1: “欢迎光临 家居”

  2: “您请跟我来,请您认真的看一下我们的产品”

  3: “能否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使我们能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

  4: “我们的工作有什么不周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好吗?”

  5: “谢谢您的光临,欢迎您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再见!”

  等敬辞及其他礼貌用语。

  6、向顾客介绍商品及交谈时,应注意谈话技巧,不要随意插话,避免与顾客争辩、悖论,要迎合顾客的话语导向附和。

  五、例会、晨会制度

  1、例会

  每周一上午9:00店面全体员工召开周例会,会议内容:

  (1)店面本周销售情况汇总,遗留问题通告。

  (2)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集体协调解决、讨论。

  (3)员工各自汇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4)通报下周销售目标,列出主要目标。

  (5)培训及考核。

  2、晨会

  每日上午9:00店面全体员工召开晨会,会议内容:

  (1)团队操提士气、凝聚力。

  (2)总结前日工作,遇到的.困难,集体协调解决、讨论。

  (3)制定当日工作计划,对今日重要事项做培训、铺排。

  六、卫生制度

  1、店面各区域卫生由当日上班员工共同负责。

  2、早班员工到岗后需立即全面检查打扫各区域卫生,清理完毕后需在卫生检查表上签字确认,由店长进行检查。

  3、各区域卫生标准如下:

  七、财务制度

  1、员工收取顾客现金需两人共同清点,复核无误后交财务保管。

  2、收取客户现金时唱收、唱付,保证当场核对无误。

  3、收取支票需执行先入帐、后开票、再送货的原则进行处理。

  4、收取现金时需仔细检查,避免收取残币、假币。如收取假币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收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存入保险箱内或转存公司账户。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店面预防盗、抢、骗

  (1)防止偷窃主要以预防为主。商品摆放恰当、人员安排合理,不给偷窃者造成机会。每日下班前仔细检查办公室、库房、门窗是否关闭锁好。

  (2)做好预防抢劫措施。遇抢劫发生要沉着冷静,尽量仔细观察歹徒体貌特征,不要破坏现场环境,及时报警并通知店长及门店负责人。

  (3)提高警惕预防诈骗。收顾客现金应等顾客确认找零后才可将现金收存,收到顾客大钞时应注意钞票上有无特别记号及时辨识假钞,不可因人手不足、顾客催促而自乱阵脚,精神上麻痹疏于防范。

  2、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入店面。

  (2)电线、电器、插线板等残旧破损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须上报公司及时更换。

  (3)各商品展区、体验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如遇火警须迅速拨110报警,根据实情疏散人员、组织抢救财物。

  九、店面员工基本守则

  1、准时上下班,不得擅自换班,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

  2、个人办公用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丢。发现每次交快乐基金10元;

  3、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衣领角佩戴好 LOGO;不着工装或衣衫不整者,发现每次交快乐基金10元;

  4、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饰品及夸张发型;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聊天、吃零食、看报纸杂志、高声喧哗、嬉戏打闹、睡觉、赌博喝酒等影响公司形象;发现1次口头警告,发现每次交快乐基金20元;

  6、工作时间不得倚靠商品、墙壁或过分放松肢体;

  7、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因私长时间会客;

  8、不得在商场游戏、打闹,不得在商场和仓库内吸烟,发现每次交快乐基金50 元;

  9、严格做到无烟商场,发现顾客在商场内吸烟时,必须及时制止,制止过程中注意说话方式,不要与顾客发生冲突或争执;

  10、工作期间面带微笑,不可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不得怠慢顾客或以消极冷淡态度对待顾客;

  11、注意听取顾客对其他商家所售物品的信息并及时报告店长经理;

  12、开单收款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不得涂改(如有写错原联作废,重新开单),在订货合同上写清顾客姓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色号、价格、数量、详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开单原则上由本人根据情况按期催交余款,谁收齐余款谁负责立即到会计(经理)处交帐签字;如开单错误或涂改严重每次交快乐基金5元;

  13、当顾客对公司未明文规定的销售方案提出异议时,应请示上级,个人不得擅自主张。一经发现,造成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个人负全部责任;

  14、顾客从卖场提现货(样品)时,导购员必须先开单让顾客签字后,方可将实物交给顾客并监督货物完整的提离卖场;如少装漏装每次当班导购员交快乐基金20元,并由组装人员负担往返车费;

  15、不得收取顾客礼物,拾取顾客遗失物品要及时上交;

  16、送货时必须填写好送货单交给安装工;点货时必须准确无误,如果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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