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22 12:32:5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工作规章制度

工作规章制度1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用电管理

  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机关工作人员每天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市社机关会议一般不提供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三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社务信息》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尽量做到在打县里的电话前加拔966015,长途电话前加拔11808,以节约电话费。

  6、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后才能领取第二本。

  四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近时不使用车辆,2、3人以下的外出人员一般不安排商务车,办公室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会务费和接待费管理

  1、实行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2、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住宿标准,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严格审批。

  4、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工作规章制度2

  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室。

工作规章制度3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工作规章制度4

  根据“优质优酬”的原则和教育教学情况不断变化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在已实行的“教职工奖励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条例。

  奖励范围:

  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实施起始时间:20xx年下学期。

  奖励办法:

  一、教育教学科研奖

  1、优秀课奖:

  在校级以上举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教师进行奖励。

  (1)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80、5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20、100元。

  (3)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40、200、150元。

  (4)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5)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800、500元。

  (6)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奖励200、300元。

  以上六项中的获奖教师,如有固定指导教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30%奖励指导教师。以上奖励由教学处在每学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研究奖

  (1)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研究论文,教材教法经验总结文章,每篇1500字以上,学校给予奖励(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奖励)。

  ①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版的报刊杂志(ISSN和cN)上发表:第一篇奖400元,第二篇奖20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100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奖励级别)。

  ②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ISSN和cN)发表:整体第一篇奖300元,第二篇奖15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80元。

  ③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100元,第二篇奖50元,以后的每篇奖30元。

  ④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省、市、县级分别奖80、60、40、30元。

  ⑤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30元。

  ⑥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ISBN)的每篇分别奖励100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作者,须出具体出版社或主编单位具体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5篇)

  ⑦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如同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

  全国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的分别奖励300元、1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省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50元、10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市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00元、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

  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元、20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A4纸打印)交教学处5篇存档(统计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

  以上7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如果出现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作者,第一作者计奖金的.60%,40%其余作者平分,且只奖本校作者;新调入教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作者注明了原单位的不予给奖。

  (2)教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教改实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给予奖励。

  经国家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

  经省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xx元。

  经湘潭市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20xx元、1500元、1000元。

  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800元、500元。

  (3)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给予奖励。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奖励50元。

  3、指导教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教师10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奖励200元。

  4、教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400元、350元和3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0元、25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5、研究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000元、800元、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600元、400元、3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300元、200元、150元。

  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50元、100元、80元。

  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80元、50元。

  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

  6、指导学生作品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10元,地市级每篇15元,省级每篇20元,国家级每篇30元。

  7、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奖励教研组长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以上300元。被评县级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工作者,奖励100元,市级以上200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

  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奖

  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

  1、教学质量奖

  (1)、高一、二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该年级学生数为N,设年级总参评人数为N1,N-N1=N2,N2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根据每年招生情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奖金总额为A=N×K;04-05学年度K取值为100;

  ①合格率目标奖H:奖金额为H=A/6,设定合格率目标为N1×98%,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H/m。

  ②优秀率目标奖Y:奖金额为Y=A/6,设定优秀率目标为N1×55%,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Y/m。

  ③班级全科优良奖Q:奖金额为Q=A/2,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分配,设某班学生中进入全年级前20%的人数为a,进入前40%-20%段的学生数为b,进入前60%-40%段的这生数为c,进入前80%-60%段的学生数为d,该班所得奖金数X=[(Q×4/10)÷(N1×20%)×a]+[(Q×3/10)÷(N1×20%)×b]+[(Q×2/10)÷(N1×20%)×c]+[(Q×1/10)÷(N1×20%)×d]

  ④转化后进生工作奖J:奖金额为J=A/6,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教育处和教学处制订。

  (2)高三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高三学生总数为N,高三一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基础奖金总额A=N×K,学校根据全市高三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奋斗目标,达成目标按基础奖金总额奖励,超目标进行加重奖励,未达成目标减少奖励。04-05学年K取值为350。具体分配方案由教学处另行制订。

  2、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实验电教、图书)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80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学生数为N,按每生K元计算,总奖金额A=N×K,K值取20。(文化课教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参照本条进行奖励,具体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3、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下班辅导、问卷调查均达到“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教学优秀”证书,奖金200元(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美、微机等无作业的任课教师,二项达优即可)。

  4、年度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是指教职工在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评价后的奖励。全年设目标管理奖为K元。分二次发放,8月份发放K/2,1月份发放K/2。04年度K取值2400。另外全体教职工在一年一度职务考核中,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0元。被评为年度学校“先进工作者”奖励200元。

  5、实验电教图书工作奖:

  (1)理、化、生、劳技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实验考查和劳技操作合格率达98%(以教育局的抽查结果为依据),理、化、生教师奖励100元,劳技教师奖励300元。

  (2)实验、电教组保证了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开出,实验电教资料齐全(如申请单、实验登记表、理、化、生教师实验档案等),并在一年一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或电教工作的检查中获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每位实验教师或电教教师“优秀实验员”或“优秀电教员”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3)文书、学籍档案、图书工作,在当年度的上级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工作人员分别奖励200元。

  6、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奖

  (1)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校级200元,县级300元,地(市)级400元,省级500元。

  (2)优秀班级(奖班主任):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3)优秀团组织(团委书记)或优秀团干: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以上(1)、(2)项同时获奖,按(1)项奖励。

  7、教育教学管理奖

  学校按照全校教育教学总奖金额的10%的数额奖励全体行政干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订。

  8、单项工作奖

  被评为县(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被评为系统或县(市)级以上创卫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教研、科技、体育、电教实验、档案、图书、勤工俭学、人防、食堂、计划生育、基建管理、工会等工作在当年度的县(市)级以上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予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党务工作评为县(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奖励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共400元。

  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嘉奖学校全面工作业绩的光荣称号,每项奖励校长500元。

  三、学科竞赛辅导奖

  1、奥林匹克竞赛奖

  数、理、化、生、信息学五科,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由逐级筛选形式获奖的,给培训教师奖励,获奖等级和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

  (1)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奖的,每人次分别奖5万、3万、2万元。

  (2)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湖南赛区)获全国一等奖(高考优惠加分20分),每人次分别奖2800元(进入湖南省集训队的每人次再加奖20xx元),获全国二等奖的每人次奖800元,获全国三等奖的每人次奖300元。

  以上两类中,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2、其它学科竞赛获(含音乐、美术、书法)

  凡根据各级教育行政、教科所或教育学会的正式通知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给指导教师奖励(其他群众、学术团体或刊物组织的各项竞赛不包括在内),获奖等级由组织竞赛的单位级别确定,获奖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800、400、2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200、100、60元。

  获市级一等奖的,每人分别奖60元,获长沙市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30元和2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视同市级三等奖。

  3、文艺汇演奖

  学校文艺代表队参加省市文艺汇演取得名次,给组织者和指导老师奖励,分配比例为2:8。

  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xx、1500、1000元。

  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县一等奖视为长沙市三等奖。

  同一内容,本年度逐级参赛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

  4、科技活动奖

  (1)小发明(含生物环境探索)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4000元、3000元和20xx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20xx元、1000元和6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小制作(包括标本、网页制作、电子小报)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给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800元和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3)科技小论文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篇给指导老师奖金800元、600元和5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500元、300元和2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每篇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以上三类中,同一学生、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四、体育卫生工作奖

  1、学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市中学生运动会,获得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给体育组奖励400元。

  2、教练员所带运动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每人项奖励教练员100元;达国家一级运动员和健将运动员,每人项奖励20xx元和5000元(此项以证书为准)。

  4、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在市中学生运动会(高中甲级组)的比赛中取得名次,给教练员奖励。

  获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300、200、150、100、60、40元。集体项目资金加倍。

  5、参加省传统校运动会,高中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分别奖励800、600、400、350、300、250、200、150元,集体项目奖金加倍。

  以上两项资金发至教练组,教练组根据得分发至个人。

  6、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省级运动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运动会),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教练员1200、1000、500、300、250、200元。集体项目按奖励等级的25%给奖。

  7、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分别奖励教练员5000、4000、3500、3000、2500、20xx、1500和1000元。

  8、体育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在每学年一次的体育测试中合格率98%以上,且达标率95%以上,优秀率20%以上,分别发给任课教师奖金每班80元。

  此项以所教班级的学生总数(55人/班)计算,个别身体特殊的学生,必须经校医签署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不纳入计算。“三率”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核实为准。

  9、毕业生高考体检合格率98%以上,常见发病率在2%以上,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每学年上卫生教育课不少于8次,学生健康档案及其它资料齐全,且在一年一度的卫生工作检查中进入先进先列,分别奖励医务室工作人员200元。

  五、名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奖

  学校评出名优教师,市教育局及上级评选的名优教师,省教育厅批准的特级教师,校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进行奖励。

  六、特别贡献奖

  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学科竞赛、学校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具体奖励方法由校长提出方案后,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工作规章制度5

  一、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二、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工作规章制度6

  一、总则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

  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

  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

  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

  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

  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

  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

  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

  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

  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

工作规章制度7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任鉴订责任书。

工作规章制度8

  1、客人进馆消费打球时,预先交押金,由收银员开出“押金收条”(一式三份),将第二联交球馆服务员作为开道的凭据,第三联交客人留底。

  2、球馆服务员接到收银员传递的“押金收条”后,注上开道时间及球道号,并给客人开道打球。推荐:规章制度

  3、如果客人消费金额超过“押金收条”上的押金,由球馆服务员通知客人到收银处并再次交纳押金后,才能给予继续消费。

  4、客人打完球后,球馆服务员在“押金收条”上注明结束时间,并写明客人所打局数及消费金额,将“押金收条”的第二联交给收银员结帐。

  5、收银员接到球馆服务员传递的结帐信息后,收回客人留底的第三联“押金收条”,根据客人的消费项目及消费额开出结算单,并与客人结帐。结算单一式四联,填写时必须一起填写,不得分别填写。

  6、如果客人的`押金多于实际消费,结帐时须退款给客人的,由厅面管理人员签名证实后,交收银员办理退款手续。

  7、用于开“押金收条”的押金单和结算单必须联码使用,填写时必须按单据内容及客人消费项目规范填写,不得随意修改及作废单据。修改或作废结算单必须由收银员写明原因,并由厅面管理人员及收银领班以上人员证实。

  8、免费接待:按照宾馆制订的免费接待办法执行。总经理接待时,由总经理在接待单上签名确认。如果不能及时签名,由部门经理代替接待的,由部门经理先在接待单上签名并注明接待内容,部门经理在第二天将手续补齐后,交财务审计处审查;如果不补办,将视同其本人消费,并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总经理打电话到康乐部通知接待客人的,由康乐部领班以上人员填写接待单,并于二个工作日内将手续补齐交财务审计核查。

  9、客人购买月卡、优惠卡时,需填写四联结算单据,注明卡号、起止时间,并让客人签名。

  10、客人持月卡消费时,需填写结算单,注明卡号、使用次数,并有客人签名。接待员凭结算单直接给客人开局。

  11、客人使用赠票的,收银员收到票时在票面上写上“作废”字样并注上日期,当班营业结束后,将赠票交财务审计核对审查。

  12、当班结束营业后,填写营业缴款凭证,按规定办理交款交单程序。

工作规章制度9

  一、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室工作例会,讨论安排本月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具体工作分工。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总结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课题研究推进会,督促检查课题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和“传、帮、带”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考核制度

  (1)工作室主持人由淮南市“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工作室设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资料。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二、成员分工

  程龙军: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全盘安排,活动的组织协调等。

  丁传义、魏凯发:负责项目研究方案、课题计划等。

  夏昕:负责工作室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工作室活动的宣传、召集、联络等。

  卞贤磊:负责工作室活动考勤、记录、资料整理归档,新闻撰写及宣传报道等。

  孔维军:负责东部片区的教研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常伟:负责西部片区的教研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芮金:负责凤台县片区的教研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工作规章制度10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每日工作安排及工作日志制度。

  一、总经理在每天下班前将当日公司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次日的工作具体安排必须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到员工群里。

  二、每个员工必须在下班前必须将自己当天的.工作日志发到员工群里。

  三、每周六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安排其他员工)把员工群中本周每天公司工作完成情况整理成word文档,设立专门文件夹在电脑中保存,同时打印成纸质文件长期保存。

  四、对于目前尚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员工,可以继续执行纸质工作日志,每天需交总经理签字。

  五、若因加班导致无法完成当天的工作日志必须再次日10点前补齐。

  六、员工请假离开前必须先完成当天的工作日志及后续工作的汇报和移交。

  七、财务部要每天下班前将当日的支出和收入总和、现有流动资金额,单笔500元以上的支出、收入项目应收账款发董事长qq里。

  违反本制度者每次罚款10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同济中学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考试招生政策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学校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1号)及录取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同济中学是国家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学院,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学校地处北京市20xx年同济大学录取分数线,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分校(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对取得同济学院学籍,在要求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大专生颁授同济中学预科结业证书;对符合清华学校学位颁授有关条例者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同济中学大学录取工作全面落实推行大学招生“阳光工程”20xx年同济大学录取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同济中学预科招生工作接受小学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或者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同济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传达贯彻教育部有关录取工作制度,执行大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录取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施行,审议、决策本科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同济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大学招生工作实行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

  第八条同济中学录取办公室是大学组织和推进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大学硕士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同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按照工作必须建立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举行招生宣传、咨询和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同济学院面向全省招生,为推动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平等,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状况等原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大学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同济学院年度录取计划及分省分专业录取计划以教育部及各县级招生机构发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同济学院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准运动队、强基计划、运动锻炼、内地云南班、内地西藏大学班、少数民族大专班等招生。

  第十三条同济大学预留计划数量不少于招生计划总额的1%,用于调节各地考试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工作规章制度12

  1、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全院健教工作的实施,对全院健教工作进行考核。

  2、医院健康教育日常工作由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院办、政工处、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积极配合。

  3、宣传健康教育中心在健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订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督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并参与考核,配合院办牵头组织院内外大型健教活动,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大课堂,定期撰写、编辑健康教育科普稿件并向院内媒体和院外媒体投稿,组织实施全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负责门诊部分专栏的出版,完成市卫生局“五个一”社会健康教育任务以及其他任务,收集整理全院健康教育资料,并及时向上级主管与业务指导单位反映本院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4、门诊和病房医生对就诊患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5、护理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全院护理健康教育规范,督导整体护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并定期考核。

  6、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承制全院健康教育影像资料,负责院内闭路电视健康教育内容的播放,在《太和人报》刊发健康教育科普稿件并积极向院外媒体投递健康教育稿件。

  7、门诊部负责督导门诊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包括发放门诊健康教育处方,负责门诊健康教育影像播放与记录;同时负责门诊区域的控烟督导工作。

  8、各临床病区及医技科室定期更换本科室的健康教育专栏,组织科室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召开病员与家属健康教育座谈会,编写健康教育科普稿件并报防保感控处。

  9、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院内环境保洁和掌握本院所有员工的吸烟情况,在医院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识,由后勤服务中心的'保洁员和保卫人员组成控烟监督员,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区域的控烟督导工作。

  10、各科室建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和督导,各项工作要做好记录;同时负责病区区域的控烟督导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13

  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会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业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局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工会的有关决定,负责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对公司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六条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班子,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要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负责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互通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第九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参加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评选、奖励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条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加强基层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大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明星”、“自学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关心职工生活,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十五条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工作规章制度14

  为加强部机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xx〕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为了做好办公室的工作,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和省、市、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文件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经办人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领导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或交秘书股保管。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股室需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秘书股文书机要室。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股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室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组织领导和教育、检查

  1、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办的工作,定期召开保密委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办公室各股室根据需要设立保密员。

  2、办公室及各股室要把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除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外,每年应结合保密检查集中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务必遵守工作的有关规定。

  3、每年应在五一节、国庆节和春节前夕,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有无丢失文件,有无失泄密事件,保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办。对查出的问题,除查清结果和责任外,应写报告送办公室保密委员会。

  4、对工作做得好的股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造成失、泄密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工作规章制度15

  (1)班主任应了解班级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求班主任必须每周到校三天,早自习应到岗不少于三次。

  (2)班主任例会每月一次,班主任必须到会,将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落实到班级各项活动和工作中。因故不能出席请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批准。

  (3)重要活动(春游、运动会、年级及全校性活动、各类比赛、新年联欢会等)班主任必须到岗并精心策划、组织落实。

  (4)班主任每周组织一次班会(除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外);每月一次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要求班主任准备教案;每周指导一次班委会或团支部会。

  (5)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要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6)班主任要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反映学生听课意见,及时解决“教”与“学”中的沟通问题。

  (7)班主任必须与每位家长保持联系,以便交流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工作。对缺勤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并核实缺勤原因,期中、期末应将学生成绩通知家长,学生受到表彰或受到处分时应通知家长,必要时请家长签字或到校面谈。

  (8)班主任要做好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不发生重大伤害等事故。对班级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及时上报学生科及有关部门。

  (9)班主任应认真完成以下资料:班级工作计划、总结、论文、主题班会资料、各种报表等。

  (10)班主任要协助财务科负责100%收缴本班学费、住宿费等。

  1、班主任应掌握学生考勤、学生纪律、班级卫生、间操、公寓(即百分评比)等基本情况,指导班委会和学生搞好班级常规管理,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

  2、班主任应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及时做好给予处分后学生的思想工作,真正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班主任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负一定的责任。重大伤害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如死亡、伤残等事故。一一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心理、生理的伤害,如产生心理障碍、与学校发生纠纷引起诉讼产生不良影响等事故。一一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由学生工作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校领导办公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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