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26 09:02:3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4篇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1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

  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按书价的1-15倍赔偿。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4、故意损坏、缺页的,一般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遗失使用频率高的热门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珍本、善本、贵重绝版、解放前的古旧的特藏书,按原价的20-40倍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还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供学校师生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学习,一般情况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学生凭学生证入室押证阅读,书包、书夹、书刊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供读者自行选阅,阅读前读者应自觉将姓名、班级(单位)、阅读期刊名称填表登记,以使工作人员统计。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阅读期刊前应首先检查是否有缺页,圈点、污损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加盖印记,否则应由本人负责,接受处理,予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室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注:教师不得将本学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须教务处签注意见,且不得超过一周。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2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3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4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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