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股东的协议书

时间:2022-11-28 17:40:43 股东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方股东的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8篇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的基础,经营一家钢材加工厂,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钢材加工厂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乙方 (姓名)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 (姓名)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及债务承担

  1、 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度奖发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入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必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何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货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一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的利益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到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全体合伙人过半数统一,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再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给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出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年 月日

  签约地点: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股东共同投资人民币 万元共同经营公司(后简称公司)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入股股东充分协商,对公司入股合作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望入股股东严格遵守执行本协议内容。

  第一条 总则

  (一)公司名称:

  (二)住 所:

  (三)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资本:

  (五)经营范围:

  (六)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各以其入股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 股东及其入股出资情况

  (一)公司股东为、 、三人。公司总投资 万元,吴国金占总投资份额的70%,陈俊占总投资份额的15%,唐爱民占总投资份额的15%。三人共同经营公司,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二)投资人必须根据公司需要,按期足额将上述认缴投资额转入公司账户,满足公司取得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摩托车安全性能检验资格证书、购买土地设备、修建车辆安全检测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的需求。

  出资人均应于 前,将各认缴的投资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得撤回出资。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及时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及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四)若公司运营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由全体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三条 公司管理

  (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监事;

  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上述事项,通过方式:按股权份额?一致决定?

  (二)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三)由 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研究检测发展业务,贯彻国家新政策新标准,根据公司需要研究检查检测工作的发展和不足,认真贯彻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工作公正、科学、

  准确、可靠,提高公司的检验业务水平。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决定设立公司部门、招聘员工(财务人员除外);

  (3)审批公司日常运营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处理;甲方日常运营的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出资人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方针;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四)由 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职责包括: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须经全体股东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的重大事项包括:

  (1)重大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建设项目)

  (2)由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的;

  (3)由公司出借资金给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企业及个人的;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修改公司章程;

  (7)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7)交易相对方是与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行为;(即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交易相对方的直接、间接控制人,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交易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

  对上述事项全体出资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出资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未经出资人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进行的,该行为无效;出资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

  理:

  。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出资人各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公司此月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作出安排。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吴国金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四条 财务管理

  (一)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账目。公司运营资金应当由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统一收支。

  (二)财务会计人员的聘任与更换应当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乙方、丙方有权委派一名出纳人员。

  (三)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出资人各方签字。应当向股东提供报表的包括:

  1、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月终了后6日内作出,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半年度财务报表,在每半年度终了后60日内作出,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作出,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全部内容。

  (四)公司预算、决算。公司年底次月(1月15日前)应当作出次年年度预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公司年初( 月 日前)应当作出前一年度决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

  第五条 盈亏分配

  (一)公司实施有利同享、有险同当的分配原则。有盈利,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成;有亏损和风险,股东按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二)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

  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2)分红的数额为:。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六条 转股及退股的约定

  (一)公司的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出资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出资人一致同意。

  (二)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入股投资的出资人实际情况变化,无法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参与公司经营的,经其他出资人书面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缴纳出资额、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出资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退股。

  2、若出资人的退股行为导致公司丧失经营资质、造成公司损失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转股退股:一方可以将全部股权转让从而退出公司。

  (1)其他出资人对拟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其他出资人均主张优先受让权的,应当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

  (2)若拟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经过其他出资人的书面同意。

  转让方违反协议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方应当赔偿守约方股东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4、退股股权份额计算:对所有股东投资的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按退股人的入股出资比例计算转让的股权份额。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三)一方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6、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7、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照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_日内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签约地点为______市。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

  地址:联系电话:

  其他方: 身份证:

  地址: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2. 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 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公司名称和地址

  2. 1. 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分公司地点为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 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环境设计和提供装饰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提供装修服务,主要面向山东市场开展和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公司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 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三方出资金额为 万元。(面试网mian4.net)

  4.2. 公司的资本为 万元。

  甲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 万元,明细 甲方出资金额为 万元

  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_____万元;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_____万元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

  (详情参见附件《财务报告单》)

  三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3. 三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

  4.4. 公司不发行股票。

  4.5. 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

  第五条 公司组织机构

  5.1 .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5.2.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5.3.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 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xx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进行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

  6.1 . 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 000)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 000)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6.2.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副经理____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6.3. 公司的主管会计是______,____名协助之。

  6.4.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七条 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 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三方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7.2. 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7.3. 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4. 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7.5. 三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7.6. 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签定合同时三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 )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 )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 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三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 .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 )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 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8.2.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 1. 公司有权利:

  ( ) 由董事会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雇用外来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工作;

  (2 ) 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 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 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员工个人帐户。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的大额经济来往需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避免现金支付 。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1 .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 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说明是否是真实正确的。

  10.3.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10.4. 甲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双方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在转让期间公司正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三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____(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决定是否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12.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4.各股东不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3. 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 )在乙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 当公司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 根据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署认购协议书。

  13.5. 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

  113.6. 违约一方,必须对被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

  在履行合同期内,董事会可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

  第十五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5.1 .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2.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5.3. 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5.4. 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 协议的生效

  16.1 .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

  6.2.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一方条款除对适用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行受到影响和消弱。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5

  第一章 总则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商量,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资注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运营期间努力经营并初步达成预定目标。

  丙方是一家规模型生产企业,为有效整合资源。现甲乙双方的同意丙方出资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经股东各方平等商量,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新产品研发的指导性方案并参与技术指导,丙方负责******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并投入相应配套经费。

  2. ***************有限公司为***********新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负责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3. 丙方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完成*************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4. *****************有限公司负责协助***********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工作。

  5. 丙方有义务公开所研发产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价格。

  6. 丙方独立开发的产品在公开各种成本后,加收6%-8%的利润价格对****************有限公司进行供货(年度销售超过1万台,供货价格另议)。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各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股东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方同意,然后重新核定股份结构。

  三、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注资、撤资,股权的转让

  A注资: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股东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撤资: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撤资;如执意撤资,撤资后以撤资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撤资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各方同意,任何出资一方不得退出。

  C股权的转让:允许股东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时,第三方须经其余股东同意并认可。

  3、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出资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依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其余股东各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纠纷的解决

  股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量,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量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股东各方职务分配如下:

  公司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实现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按照合资股份比例进行共同出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各方共同商量,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各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X年X月X日

  乙方(签名):

  X年X月X日

  丙方(签名):

  X年X月X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方股东的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组织,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1)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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