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5 16:38: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热]环保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1

  施工环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2. 社会责任: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众形象,赢得社会认同。

  3. 环境保护: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破坏,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4. 经济效益:通过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员工健康:减少噪音、尘埃等对员工健康的负面影响,保障员工权益。

环保管理制度2

  环保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遵守环保法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能提升企业形象,赢得社会信任。

  另一方面,有效管理环境风险可避免罚款和诉讼,保护企业利益。

  此外,环保措施还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浪费,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环保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公司成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⑸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⑴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⑵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⑶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打标情况。

  ⑷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⑸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⑹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⑺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⑻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⑼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三、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五、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xx),公司应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和SO2治理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做好运行记录。

  3、公司应积极采用废气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4、公司应尽可能地选用低硫煤,以减少SO2的产生。

  六、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造气炉炉渣、脱硫岗位除硫生成的硫磺等。

  2、公司应做好废渣的回收利用。造气炉炉渣、锅炉炉渣、硫磺均回收自用,或按合理价格售与砖厂。

  3、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炉渣进行清理和销售,保持场地道路的畅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七、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八、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九、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环保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

  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 20 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和资料,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坚持认真做好环保台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环保台账和资料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污染因子检测台账、环保运行设备管理台账、污染物排放汇总台账、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资料等,公司环保资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并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管理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四条

  各排污部门定期做好对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送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于存在的超标问题,由排污单位配合安全环保部尽快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

  第五条

  各排污部门做好环保设施设备和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完善相关维护资料,及时汇总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存档。

  第六条

  对于新进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其资料的审查,做好新设备基本资料登记工作。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排污情况的上报工作,并做好上报情况的记录存档。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进行全公司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启动相关环保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相关记录存档。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制度5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xx《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记录(表格)

  JHAJ00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复工安全教育卡

环保管理制度6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

  1.设施规划与建设:明确环保设施的类型、规模、位置等,确保与生产流程相适应。

  2.运行管理:规定环保设施的'日常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流程。

  3.监测与评估:设定定期监测机制,评估设施运行效果及环保指标达标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以减少潜在环境风险。

  5.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6.法规遵守与记录:确保遵循环保法规,完整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

  内容概述: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涵盖了以下关键方面:

  1.设施标准:明确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安全要求。

  2.责任分配:定义各部门及员工在环保设施管理中的职责。

  3.检验检测:规定环保设施的定期检验和第三方检测标准。

  4.改进与升级:建立环保设施更新换代的评估机制,鼓励技术创新。

  5.环保投入:设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6.合规性审查:定期对企业环保设施的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

环保管理制度7

  尾矿库是公司重要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防止尾矿污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切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技术规范。

  2、尾矿设施各组成部分,应制定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维修制度等,以保证操作维护的正常进行。

  3、制定尾矿污染防治悬浮体计划,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境保护监测与污染事故通报网络,由尾矿库日常管理班组、车间、选厂和公司专业管理机构组成,该工作统一由环保总监及以上人员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尾矿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做好选厂尾矿排放、堆存、回水及防洪排洪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其安全使用。

  5、尾矿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企业员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或安全环保部门汇报。

  7、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8、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安全奖罚办法》给予奖励。

  9、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金旺乌拉根铅锌矿。

  第二章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的管理

  1、公司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防汛渡汛、抗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工作。

  3、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4、尾矿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视库周山体,发现滑坡及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定期(季)测定库内尾矿沉积的粒度分布特性和悬浮体的分布状况,并作记录,注明部位,当悬浮体较多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6、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矿作业。严禁在库区爆破、滥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7、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坝高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高度时,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8、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2-3年,应进行闭库设计,当需要扩建尾矿库接续生产时,应根据建设周期提前制定扩建尾矿库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新老库使用的衔接。

  9、尾矿库的闭库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审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审查验收程序。

  10、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所有的原始资料(建设阶段资料、运行期资料及其他资料)必须在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二节尾矿排放的操作管理

  1、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

  2、尾矿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坡面坡度。

  3、尾矿排放时,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修子坝或移动放矿支管时除外。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坝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

  (3)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5)放矿管所排矿浆,不得冲刷坝体;

  (6)尾矿工应看管好放矿,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记录和勤汇报,不得离岗。

  4、放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侧。

  5、尾矿作业时,应根据排放的尾矿量,开启足够的放矿支管根数,使尾矿均匀沉积。

  6、调整放矿地点,使滩面沿着平行坝轴线方向均匀整齐,应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等起伏不平现象,以确保库区所有堆坝的滩面能均匀上升。

  7、严禁独头放矿。因独头放矿会造成坝前尾沙沉积粗细不匀,细粒尾沙在坝前大量集中,对坝体稳定不利。

  8、严禁出现矿浆冲刷坝内坡的现象。

  9、严禁在非堆坝区放矿,因为它既对坝体稳定不利,又减少了必要的调洪库容。

  10、放矿主管一旦出现漏矿,极易冲毁坝体,发现此情,应立即通知尾矿脱水工段,停止运行,及时处理。特别是在沉积滩顶接近坝顶又未堆筑子坝时,是矿浆漫顶事故的多发期。在此期间放矿工尤须勤巡查,勤调换放矿点,谨防矿浆漫顶。

  11、对处于备用的管道,应将其矿浆放尽,以免剩余矿浆冻裂管道。

  12、多开启几个调节闸门可减小矿浆在支管内的过流速度,从而减小其磨损,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应快速制动,且应开启到位或完全关闭,严禁半开半闭,减少其磨损。

  13、阀门在严寒的环境下极易冻裂,因此,在冬季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14、在强风天气放矿时,应尽量降低放矿管高度,防止矿浆被强风吹起冲刷子坝内坡。

  15、放矿支管的支架变形或折断,会造成放矿支管、调节阀门,三通和放矿主管之间漏矿,从而冲刷坝体,因此如支架松动,悬空或折断,应及时处理修复。

  16、在冰冻期应采用库内冰下集中放矿,以免在尾矿沉积滩内,有冰夹层或尾矿冰冻层存在而影响坝体强度。

  第三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1、控制尾矿库水位应遵循的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的前体下,尽量降低库水位;

  (2)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3)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2、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并妥善保护。

  3、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4、排除库内积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下不宜骤降。

  5、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6、不得在尾矿坝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应定期检查溢洪道,确保畅通无阻。

  第四节渗流控制

  1、尾矿库运行期间加强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况,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

  2、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察,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情况严重的,应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三章尾矿库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

  (1)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

  (2)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

  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3)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4)尾矿库滩顶标高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1—3个点;

  当滩顶高低相间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m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各测点中的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5)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6)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整情况,每100m坝长布置不少于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在各变坡点处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10—20m(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5mm。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大于10%。

  2、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

  (1)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坏、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2)溢洪道检查内容:溢洪道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

  3、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1)处于地震区的尾矿库,应制定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计划,内容包括:抢险组织与职责;

  尾矿库防震和抗震措施;防震和抗震的物资保障;值班、巡坝制度等。

  (2)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3)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4)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应了解上游所建设施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

  (5)地震后,必须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4、尾矿坝安全检查

  (1)尾矿坝安全检查内容: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等。

  (2)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m坝长不少于2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或坝坡较陡断面。水平距离和标高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0mm;

  实测的坝外坡坡比不应陡于设计坡比1%。

  (3)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小。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原因,判定危害程度。

  (5)检查坝体滑坡。坝体出现滑坡时,应查明滑坡位置、范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

  (6)检测坝体浸润线的位置。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位置、范围和形态。

  (7)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范围和形态。

  5、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

  (1)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2)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3)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第四章尾矿库的安全评价与管理

  1、尾矿库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的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2、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的安全;

  (2)排水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泄洪塔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

  (3)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4)其他危及尾矿库的情况。

  3、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险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但平时对坝体的安全影响不大;

  (2)排水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3)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4)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溢出,且出现流土变形;

  (5)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4、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2)排水系统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沙;

  (3)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

  (4)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定值;

  (5)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

  (6)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

  (7)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

  (8)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的冲沟;

  (9)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10)其他不正常现象。

  5、同时满足下列工况之一的为正常库:

  (1)尾矿库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3)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及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工况正常;

  6、每5年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7、对于危库,必须停产抢险,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降低库水位,确保坝的安全和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必要时,可按最小干滩长度为坝顶宽度,用渠槽法抢筑子坝,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

  (2)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必要时可另开挖临时排洪通道;

  (3)处理滑坡,加固坝体。

  8、对于险库,应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前消除险情;

  (1)降低库水位,确保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

  (3)处理滑坡,加固坝体,消除管涌和流土。

  9、对于病库,应采取以下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1)抓紧进行防洪治理工程,确保汛前彻底完成治理工程量;

  (2)加固、修复排水构筑物;

  (3)加固坝体或适当削坡,处理局部裂缝;

  (4)实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5)修整坝破,开挖坝肩截水沟。

  10、在暴雨和汛期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尾矿库增加检查次数。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对“危”级尾矿库每周不少于1次;

  (2)对“险”级尾矿库每月不少于1次;

  (3)对“病”级尾矿库每季不少于1次。

  第五章环保要求

  1、本库主坝为透水坝,渗出的水通过下游截渗坝拦截,通过回水系统,重新进入生产系统循环使用。

  2、尾矿水严禁外排,防止污染下游环境。确因危及尾矿库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或排洪时)需外排,务必做好下游环境的检测工作和防止事故后环境潜伏污染,发生事故时,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和下游居民。

  3、做好尾矿量的统计工作,为闭库后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4、尾矿库库面要保持一定的水封,尾矿坝外坡采取复垦植草方式,解决雨水对坝坡面的冲刷,达到“三防”要求。

  5、随时观测库内水位,当水位距最低泄水孔300mm时,及时封堵泄洪塔孔。

  6、对库内水质和观测井内水质由环安处负责定期采样化验。

  7、无关人员严禁乘监测船,观测人员乘船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8、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尾矿设施上任意挖掘、垦殖、放牧、建筑及其他妨碍尾矿设施正常使用和可能造成污染危害的行为。

环保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爱心环保协会(以下称爱心环保协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项目策划、通告、通知、海报、传单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财务方面、档案管理由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会长、副会长及部长借阅档案应通过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协会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会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转借、遗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条协会印章一般由副会长负责保管。未经会长批准,印章不能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条协会印章的使用一律由会长签字许可后副会长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1)协会印章的使用应谨慎、规范并按规定程序经申请报批后由印章管理人统一加盖,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审批程序,对于不合法或不合审批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用。如遇特殊情况,印章管理人应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加盖印章;

  3)对于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骗手段使用印章,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协会所有需要盖章的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九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会长签字批条方可开出。

  第十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所有打印、复印公文或文件必须至少一式两份,交秘书处留底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协会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秘书处研究并提请理事会批复。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爱心环保协会常委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保管理制度9

  健康环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展示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吸引和留住重视环保的员工和客户。

  通过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良好的环保管理能保障员工健康,减少因环境问题导致的'工伤事故,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

环保管理制度10

  节能环保不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提升企业形象、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的关键。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遵守环保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良好的环保业绩有助于吸引绿色投资者,同时也能降低因违规造成的`罚款风险,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环保管理制度11

  环保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有助于我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良好的环保实践可以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度。

  有效利用资源和减少污染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环保管理制度也是我们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环保管理制度1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三章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四章 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

  第五章 环境检测管理制度

  第六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七章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第八章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第九章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第十章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余热、废水100%循环利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4%,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2.1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2.2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2.3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4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2.5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三、附则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动力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3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4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5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6负责对污染治理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情报工作。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2技术部职责

  3.2.1技术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在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环保工作。

  3.2.2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2.3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2.4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2.5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6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2.7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2.8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2.9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2.10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2.1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健康、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逐步淘汰国家纳入名录的高污染、高耗能设备。

  3.2.12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2.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2.14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3生产部环保职责

  3.3.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含矿山)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3.2 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3.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3.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生产厂长。

  3.3.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4项目部环保职责

  3.4.1项目部应对公司项目上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负责,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主动开展和配合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环保教育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4.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3.4.3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环保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4保证环保工程分项项目的施工质量。

  3.4.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4.5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环保协议,明确其环保职责。

  3.4.6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环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5行政部环保职责

  3.5.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5.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5.3负责接待省、州、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5.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5.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5.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5.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5.8负责定期对餐具进行检测化验。

  3.6企业管理部环保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6.2负责定期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6.3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6.4在公司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6.5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6.6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3.6.7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班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3.7财务部环保职责

  3.7.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7.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7.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7.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8保卫部环保职责

  3.8.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8.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3.8.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

  3.8.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9质管部环保职责

  3.9.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9.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9.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9.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9.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10供应部环保职责(含材料库)

  3.10.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10.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10.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10.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10.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10.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11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3.11.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11.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11.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11.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11.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11.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11.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2.9负责审定监测仪器配备范围及采购计划,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

  4.3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4.3.1认真宣传贯彻绿化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3.2把环保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环保工作,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3.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保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4.3.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4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环保职责

  4.4.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环保管理办法。

  4.4.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4.4.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4.4对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4.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5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5.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4.5.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5.3贯彻落实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研究项目部环保工作,决定项目部环保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保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4.5.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5.5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4.6生产厂长环保职责

  4.6.1生产厂长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6.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6.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6.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6.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6.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6.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7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

  4.7.1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

  4.7.2负责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并协调好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7.3负责对污水水质状况化验、监控。按要求定期检测三废排放,进行三废污染评估分析等。

  4.7.4对公司的各部门排污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4.7.5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将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4.7.6负责公司“三废”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做出相应措施。

  4.7.7负责有关环境扰民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

  4.7.8对公司下达的环保指标协助厂长抓具体落实工作。

  4.7.9协助厂长抽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违反环保制度者进行处罚。

  4.7.10协助厂长起草环保管理制度,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4.7.11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

  4.8技术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8.1 技术部部长是技术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8.2负责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在公司的推广。

  4.8.3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论证。

  4.8.4负责环境保护项目技术改造的方案提交。

  4.8.5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档案的管理。

  4.8.6负责环保装置巡检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4.8.7协同企业管理部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4.8.8安排技改项目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尽最大限度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或不产生新的污染。

  4.8.9负责列入固定资产的环保设施的管理,安排“三废”治理装置非定型设备的制造和备品备件加工。

  4.8.10在编制大、中设备检修计划时,同时编制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

  4.8.11负责新建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案委托工作。

  4.9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9.1生产部部长是生产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9.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9.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9.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9.5配合生产厂长、副厂长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9.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9.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9.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9.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4.10项目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0.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4.10.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环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10.3参加项目部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部环保存在的问题。

  4.10.4参与项目部环保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4.10.5督促检查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点环境保护工作。

  4.10.6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1财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1.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11.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11.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11.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11.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11.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11.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企业管理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2.1负责公司专(兼)职环保人员的调配工作,为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4.12.2负责审核环境管理培训教育计划,安排组织新入厂员工的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

  4.12.3配合安全生产部执行环境保护的奖励和处罚。

  4.12.4做好管理体系的各项运行和持续改进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提出改进的建议;

  4.13行政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3.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13.2负责办公区、家属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13.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13.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13.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13.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4供应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4.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14.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14.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14.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14.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14.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5质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5.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15.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15.3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15.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15.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保卫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16.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4.16.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4.16.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

  4.16.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16.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17车间主任(副主任)环保职责

  4.17.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4.17.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17.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17.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17.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17.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8班组长环保职责

  4.18.1 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8.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8.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8.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8.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8.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8.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9污染治理小组成员环保职责

  4.19.1协助小组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具体负责配合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9.2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计划,检查并督促计划的落实。

  4.19.3监督生产现场的日常环保检查,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作记录。

  4.19.4负责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将生产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4.19.5负责公司环保事务与生产职能部门的联络工作。

  4.19.6参与公司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

  4.20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20.1 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20.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20.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20.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20.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20.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20.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20.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21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21.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行政部负责人监督。

  4.21.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21.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21.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5、环保管理机构图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设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为兼职环保员。(后附组织机构图)

  6、监督与检查

  6.1本制度由技术部、生产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2污染治理小组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6.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第三章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粉尘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

  2.2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三级收尘设备巡检管理。

  3、职责

  3.1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动力部、生产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3技术动力部每月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3.4车间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工段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动力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3.5安全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6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3.7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4、一般规定

  4.1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4.2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4.3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动力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4.4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4.5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4.6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分钟之内要向技术动力部口头汇报。

  4.7技术动力部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4.8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4.9安全生产部负责物料堆场的管理。供应户运输车辆运往公司指定堆场,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扬尘污染。

  第四章 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

  2.2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

  3、环保设备的范围

  3.1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

  3.2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

  3.3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

  3.4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

  3.5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

  4、职责

  4.1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

  4.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

  4.3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备台帐。

  4.4技术动力部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安全生产部、环保设备所属车间,并存档和留存各一份。

  4.5各使用车间和动力车间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4.6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维护检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7技术动力部对公司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具体负责。

  4.8技术动力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备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在检修费用中列支。

  4.9各车间负责对管辖区内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并对检修过程进行管理。

  5、一般规定

  5.1环保设备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备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2环保设备所属车间要执行技术动力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备与主机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5.3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对误操作、不投运环保设备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5.4各车间要建立详细环保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并前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安全生产部。

  5.5任何车间、岗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除公司计划检修外,环保设备停运,由技术动力部批准,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

  5.6车间私自停运、闲置环保设备,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考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各车间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边角废料等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

  5.8生产主机设备停车时,各车间环保设备必须在主机设备各系统停车后方可检修。同时,环保设备要在生产主机设备开车前检修完毕,产生的废料及时处理。

  5.9设备检修期间,每天必须清理检修现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乱堆乱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检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用砂或生料灰抹净。同时,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进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乱堆乱放。

  5.11在检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车间应及时报告生产领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环境事故。

  第五章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准确掌握公司环保设备粉尘浓度排放情况,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保障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

  2.2环境监测管理是指公司内部日常检测和由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和公司委托检测。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上级环保部门,临时性监测任务由安全生产部直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监测,安全生产部对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检查的技术业务、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统计等工作。

  3.3技术动力部根据公司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组织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3.4技术动力部负责组织对监测质量、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3.5技术动力部负责按环保法规的要求提出环境监测仪器的配备申请,并及时安排维修、更新。

  3.6物资供应部部负责监测仪器的采购工作。

  3.7化验室负责对公司内部采样进行化学分析,封存、报告、处置剩余的样品。

  4、监测范围

  4.1噪音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车间值班室、生产区、居民区等范围。

  4.2粉尘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收尘器出口、包装环节、喂料环节、卸料环节等范围。

  4.3废水主要检测生活区、循环水、余热发电冷凝水等范围。

  5、一般规定

  5.1安全生产部(车间)在生产设备停机过程中、检修、启机计划中,必须制定好污染临时排放方案,尽量减少排放。安全生产部职能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5.2有关车间配合监测采样工作。

  5.3技术动力部环境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度,凡没有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已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要按要求定期进行复查考试,审证。

  5.4技术动力部根据需要,制定并上报监测设备配置计划,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处理。

  5.5技术动力部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和任务进行定点、定周期监测。

  5.6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由安全生产部委托上级环保部门验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7技术动力部建立预警制制度,凡出现监测数据超标的及时报告安全安全生产部,由环保职能人员及时通知被测车间(岗位)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

  5.8公司内部监测数据当天报主管领导、安全生产部,内部监测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资料由技术动力部报告,年底一次性交档案室存档,上级环保部门检测数据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交档案室存档。

  5.9化验室对来样进行分析,剩余水样和分析过程的残余物等,要收集在专门的废物桶里,定期处理。

  5.10采样设备由车间负责管理,取样点必须在安全区域,各设备内的采样点不得随意挪动。

  第六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2.2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4、一般规定

  4.1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4.2公司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培训。

  4.3由企业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4.4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七章 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缴纳排污费,掌握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排污费缴纳及环保专项资金申请的流程和责任,加大对公司环保设备的投入力度,改善生产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

  3、一般规定

  3.1排污费原则上是按月计算,按季度缴纳,排污费的计算按国家标准执行。

  3.1安全生产部接到地方环保部门发来的排污量核定通知书后,根据公司的实际排污情况认真核对每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如有异议,应及时与地方环保部门沟通复核。

  3.2在核定实际排污量后,安全生产部应在2日内到地方环保部门办理专用的排污费缴纳票证。

  3.3安全生产部应在2日内完善排污费的缴纳手续,并交公司财务部办理转帐。

  3.4排污费属于专项资金,必须以转帐的形式交指定的收款部门和账户,不得以现金支付。

  3.5确实由于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财务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缓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以缓交。

  3.6财务部建立排污费统计台帐。

  3.7由项目部向地方、省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资金的申请。

  3.8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技术改造与增设、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高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均可申请环境保护资金。

  3.9申请环境保护资金所需技术资料,由技术动力部提供。

  3.10申请到的环境保护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所申请的项目建设上,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财务部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统一管理与监督。

  3.11项目建成后,财务部要接受环保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12财务部建立环境保护资金的统计台帐。

  第八章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落实好公司环境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切实降低粉尘排放,减少水污染,降低噪音,充分发挥各环保设施的作用和环保管理人员的职责,保护和改善公司区域环境质量,保障身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保协调发展,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制定本考核细则。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部环保职能人员经常去生产现场检查。

  3.2各车间管理人员要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巡检与检查,确保完好率与运行率。

  3.3中控员要加大环保设备的运行监控,观察电流、电压、压力、温度变化曲线,确保环保设备安全运行。

  3.4岗位工要按时定点进行巡检,现场观察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备完好运行。

  4、一般规定

  4.1各岗位人员(含中控员)考核细则

  4.1.1生产线各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巡检环保设备一次扣0.2分。

  4.1.2所属岗位巡检或控制职责范围内环保设备未按规定正常运行而未发现一次,扣0.5分。

  4.1.3 巡检工每小时应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除尘设备的排放口,发现排放异常应立即通知中控室或相关领导,除尘设备排放口排放异常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报告一次扣0.5分。

  4.1.4按时真实的做好环保收尘设施的运行记录,未按时填写记录一次,扣0.1分,记录弄虚作假,不真实一次扣1分。

  4.1.5各岗位人员对所属环节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能处理的要及时予以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能处理而未处理或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4.1.6根据工艺要求,确保环保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未按规定范围控制环保设施运行参数,扣0.5分,因由此而造成粉尘排放浓度大(目视可见)或环保设施损坏,扣1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调离本岗位的处理;

  4.1.7各收尘器在开启运行时,要求各相关排灰装置和辅助设施要按规定同时运行,未按规定按时投入运行一次,扣0.5分。

  4.1.8岗位人员分析问题后,维修人员不及时处理一次扣0.3分。

  4.1.9操作工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人为毁坏环保设备者,扣2分,罚款50—200元。

  4.1.10回转窑正常运行时,增湿塔水泵不启动喷水或造成收尘器入口超温一次,扣0.5分。

  4.1.11回转窑正常运行时,窑头窑尾电收尘跳停一次,扣0.3分。

  4.2各车间考核细则

  车间管理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技术部按以下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2.1车间技术员每天不按时检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每次对该车间技术员罚款20元。若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不良视而不见,不作为一次罚款40元。

  4.2.2各车间设备副主任应每次检修时安排环保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环保设备运转率在95%以上,环保设备如果肉眼看到超标排放,每次对该车间设备副主任罚款40元。

  4.2.3没有经过审批随意停运环保设备,每次对该车间主任罚款50元,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2.4工艺主机设备参数操作控制不好,没有达到工艺控制指标要求,造成环保设备损坏,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每次对中控室主任罚款50元。

  4.2.5环保设备检修,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按时投入运行,必须报安全生产部、生产厂长,并对车间设备副主任处罚50元。

  4.2.6设备更换的润滑油必须回收,按照废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油更换过程中防止抛洒、滴漏,设备更换或加入润滑油结束后,应将地面残油处理干净,否则对该车间主任处罚20元。

  4.2.7若电除尘器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安排、不作为一次,对动力车间主任处罚20元,各车间停机时,应对所有环保设施的电气部分安排进行维修、维护,并要求维修电工做好维修、维护记录,不安排、不作为者罚款50元。

  4.2.8环保设施的电气部分的正常运行情况每天不巡查一次,对动力车间主任处罚20元,若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不良视而不见,不作为一次,对动力车间主任处罚50元。

  4.2.9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发现,从第三次开始,加倍处罚。

  4.3各部门考核细则

  部门管理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污染治理小组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3.1技术动力部每月环保日不组织检查公司环保设备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50元。发现严重问题,不下发检查通报,不限期整改和复检,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100元。

  4.3.2安全生产部不随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进行抽查,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50元。并对各岗位人员和各车间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100元。

  4.3.3车间检修时,未将环保设备列入检修计划一次,对机械工程师处罚50元。列入计划未组织检修一次,对技术部副部长处罚100元。

  4.3.4车间环保设备的检修质量不达标,未做处理决定一次,对技术部副部长处罚100元。

  4.3.5技术动力部不按期组织内部污染物检测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50元。安全生产部不按期联系上级环保部门检修检测一次,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50元

  4.3.6环保排放污染物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分析上报数据,每拖延一天,对质量管理部部长处罚50元。

  4.3.7环保设备备品备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购到位,每拖延一天,对物资供应部部长处罚50元。

  4.3.8企业管理部不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一次,对企业管理部部长处罚50元,不按规定委派外部培训环保专业人员一次,对企业管理部部长处罚100元。

  4.3.9技术动力部不按规定组织全公司环保培训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50元。

  4.3.10安全生产部不及时填报污染物排放表一次,对安全生产部部长处罚50元。

  4.3.11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期缴纳排污费一次,对财务部部长处罚50元;不建立环保账目,对财务部部长处罚100元。

  4.3.12项目部不按规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一次,对项目部部长处罚100元,技术动力部不配合提高相关资料一次,对技术动力部部长处罚元。

  4.3.13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发现,从第三次开始,加倍处罚。

  4.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考核细则

  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4.1因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当而产生重大环保事故者,处以每人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4.2环保设备技术难题不组织会议分析解决,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4.4.3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组织抽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者,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4.4.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组织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处以每人50-100元的经济处罚。

  4.5个人奖励

  4.5.1能及时发现环保事故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表扬,并一次奖励50—200元。

  4.5.2对公司环保提出有价值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实行的员工予以500—1000元的奖励。

  4.5.3环保做出特殊贡献的予以1000—20xx元奖励。

  4.5.4对本岗位环保设施使用、操作较好,三个月内排放未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中控或岗位人员奖励100-400元;

  4.5.5对公司环保设施监督、管理较好,三个月内未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生产部、技术部管理人员奖励100-400元;

  4.5.6奖金来源: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

  4.6环保管理考核机构和程序

  4.6.1公司董事会为环保考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

  4.6.2污染防治小组为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机构,对公司各环节、各部门、各车间的环保工作监督考核,有权进行环保考核处罚及奖励;

  4.6.3公司生产部、技术部为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对各车间的环保工作监督考核,有权对车间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进行环保考核,有权进行环保考核处罚及奖励;

  4.6.4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环保管理工作负责,有权对本车间各岗位人员进行环保考核;

  5、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总体监督检查。由技术部部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技术部有权对不落实本责任制度的生产车间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奖励。

  第九章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4.1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5.1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

  赴事故现场。

  6.1.2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3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4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6.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6.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xx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7.2.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保管理制度13

  第一节 交接班制度

  1.1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上级部门拟定的运行人员值班轮流顺序进行轮换值班。

  1.2 交班者在交班前把设备运行情况及本班内设备系统发生的一切变化与操作过程做好详细纪录。

  1.3 交班者在交班前做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和地面卫生工作,使接班者满意。

  1.4 交班者在交班把岗位点检工具、仪表整理齐全放在指定地点。

  1.7 交接班采用口头、记录两种形式,交班者有义务回答接班者提出的关于本班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方式变更、生产指令传达向接班者交待本班由于交待不清或有意隐瞒发生问题时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自己负责。

  1.4 接班者发现和提出的调整控制类指标若有不合格项,交班者应继续工作至指标合格后才可进行交接班。交班班组全体人员完成交接班后才视为班组交接班完毕,班组交接班工作未完成前交班班长和值班长不能离开现场。

  1.5 接班者到现场后先换好工作服,听取交班值班员对生产运行情况的口头介绍及看阅交接班记录,并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向交班者提出并在班前会上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听从班长安排和布置工作任务,最后与对应岗位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接班,由开始检查设备到正式接班的时间为20分钟。

  1.6 接班者因某种原因未到现场时,交班者应向本班班长汇报,并在接班者来到,交待清楚后才能退出现场。

  1.8 在交接班前后20分钟内尽量不进行较大操作或重要操作。

  1.9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处理。

  1.10 不到交接班时间,接班者不得触动设备。

  1.11 交班者发现接班者精神状态不佳时应向班长汇报。

  1.12 在重要操作未完成或未告一段落时,不进行交接班。

  1.13 参加当日值班工作的全体人员均应参加交接班会议。

  1.14 接班者白班7:50以前、四点班15:50以前、零点班23:50以前必须到现场。

  第二节 巡回检查定位监盘制度

  2.1 运行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集中全部精力,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许看书看报,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2 值班人员未经班长批准不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3 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至少30分钟对所属重点设备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在设备巡回检查单上签字一次。

  2.4 值班人员接班后,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天气情况灯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班长应抽查其内容。

  2.5 专责有事离岗前,必须通知班长,等替班人员到来之后,方可离开本岗。2.6 交班前、接班后应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彻底检查。

  2.7 水塔值班员保证对水塔水篦子惊醒检查,白天将水篦子清扫干净,水位差不许超过200mm,大风天气水塔值班员应加强检查。

  2.8 司机、热网、给水专责应轮换监盘,表盘不得离人。

  第三节 操作监护制度

  3.1 除属正常调整性操作及事故处理以外的其他重要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或操作卡片,并在班长监护下由专责进行操作。

  3.2 操作票由专责填写,乙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批,甲种操作票由班长审核、值长审批。

  3.3 操作票的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必须签名。

  3.4 操作票使用范围

  3.4.1 甲种操作票范围

  3.4.1.1 主蒸汽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2 给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3 抽器母管或抽器联络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4 高压机新、旧补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5 高脱排汽回收母管停止或恢复。

  3.4.1.6 #7机循环水供热运行期间凝汽器半面运行或切换。

  3.4.1.7 供热期间停止或切换蒸发站汽源。

  3.4.2 乙种操作票范围:

  3.4.2.1 油冷器串、并联切换运行。

  3.4.2.2 油冷器停止或启动。

  3.4.2.3 脱氧器停止或启动。

  3.4.2.4 低压加热器停止或启动。

  3.4.2.5 工业水母管停止或启动。

  3.4.2.6 净油装置的停止或启动。

  3.4.2.7 热网高峰加热器启动或停止

  3.4.2.8 脱氧器汽、水平衡母管停止或恢复。

  3.4.2.9 脱氧器下水母管停止或恢复。

环保管理制度14

  一、环保政策与法规遵守二、节能减排目标设定与实施三、资源循环利用与废弃物管理四、环保技术应用与创新五、员工环保意识培养与参与六、环保绩效评估与改进

  内容概述:

  1.环保政策:确保企业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法规更新学习。

  2. 节能减排:制定并执行节能措施,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

  3.废物处理:建立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的规章制度,降低环境污染。

  4.技术应用:引进和研发环保技术,优化生产流程,减少污染产生。

  5.员工教育:通过培训和宣传,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力。

  6.绩效评估:设立环保指标,定期评估企业环保工作的成效,并据此调整策略。

环保管理制度15

  1、负责和指导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以及传送,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办法。

  3、指导本工区各部门、作业队危险源识别、环境因素、评价、策划;检查、督促、指导工区部门、作业队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情况。

  4、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对大型起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等特种设备以及其他的专业性安全检查,并保存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环境影响,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整改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完善基础管理资料,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6、建立健全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公司信息平台上输入本工区安全信息,掌握分析本工区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保持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7、监督、检查各工区部门、作业队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清凉饮料及劳动护肤用品的购买、验收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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