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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检查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
为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每台设备状况都受控,以提高仪表设备的保障能力,达到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的目的,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并征求班组长意见,经车间班子讨论,特制定仪表联合一车间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一、双包机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工作内容:
2.1、检查、督促“五定期”的执行,落实自己的职责。
2.2、组员执行每天上岗巡回检查。
2.3、双包机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全面检查1次。
2.4、根据周检结果,每月向事业部推荐3个控制室,5个装置,参加样板评比。
二、双包机管理及职责分工:
1、员工包表
1.1、班组根据辖区仪表设备台账,分清仪表设备的重要等级,并根据班组人员状况,逐台设备承包到个人,由包表人完成所承包仪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1.2、DCS、PLC、ESD等电子控制设备以及大机组,班组要安排技术业务水平精湛的人员进行专人包机。
1.3、班组必须明确包机明细,执行组长(岗位技术员)包片,其他班员包到逐台设备。
1.4、每位员工都要设立双包机记录台账,并结合“五定期”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1.5、包表人职责范围:
1.5.1、熟练掌握所包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5.2、处理一般仪表设备隐患和故障。
1.5.3、执行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组长(岗位技术员)职责范围:
1.6.1、熟练掌握所包片区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6.2、检查、协助包表人完成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3、安排并协调处理本装置内仪表设备故障。
1.6.4、做好本装置各类档案记录。
1.6.5、整理本装置技术资料。
1.7、班长职责范围:
1.7.1、精通仪表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1.7.2、班组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
1.7.3、安排、检查“五定期”的执行。
1.7.4、协调解决辖区内较大仪表设备故障。
1.7.5、提报班组的消耗材料。
1.7.6、班组员工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2、干部(技术员)包区
2.1、技术员负责所承包片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间阶段性工作安排,协调组织各项工作的完成。
2.2、技术员职责:
2.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
2.2.2、监督、抽检“五定期”的执行。
2.2.3、解决片区仪表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
2.2.4、提报片区设备的备品备件。
2.2.5、提报片区设备隐患,并初步确定整改、更新方案。
2.2.6、提报片区设备技术月报(四率报表、月度总结等)。
2.2.7、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主任包装置
3.1、主任全面负责所承包装置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2、主任职责:
3.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2.2、负责所承包装置的生产指挥及安全作业。
3.2.3、检查各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2.4、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
3.2.5、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2.6、辖区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核。
3.2.7、车间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三、双包机仪表设备维护保养细则(五定期):
1、定期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执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1.1、定人:巡回检查执行要有专人负责。
1.2、定时:
1.2.1、上午9:00
1.2.2、下午3:00
1.2.3、夜间21:00
1.3、定点:巡回检查设置检查关键点,对关键点的检查要有检查痕迹(挂牌或记录等),对工艺车间设置的仪表巡回检查点,巡检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
1.4、定路线:各仪表专责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
1.5、定内容:
1.5.1、仪表设备完好状况
1.5.2、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1.5.3、仪表设备泄露状况
1.5.4、仪表设备供气、供电状况
1.5.5、仪表设备环境状况
1.5.6、仪表设备保温、保冷状况
2、定期清洁卫生:
2.1、仪表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执行每周一次(周二、周三)定期清洁。
2.2、由于工艺介质泄露以及环境变化对仪表设备造成的污染,应不分频次及时清洁。
3、定期排污校零:
3.1、设立排污对零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位号;工艺介质;排污对零日期;排污对零结果;活门状况;排污对零作业人等。
3.2、仪表设备执行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2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xx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xx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确保厂内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应进行定期巡视。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检查自己所负责的设备。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巡回检查应由设备专责人负责,检查时对设备做到看、听、摸、嗅和必要的测量,掌握设备运行参数及健康状况,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2 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加强监督,并汇报班长立即安排处理,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但遇到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先进行处理(但必须判断准确,否则是误操作),然后立即汇报值长和本班班长,再由班长进行逐级汇报,制定解决方案。
5.3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特殊巡回检查
5.3.1 设备改进或大修后并网的72小时内。
5.3.2 设备小修后并网的24小时内。
5.3.3 设备在异常状态下运行。
5.3.4 事故、障碍处理后运行8小时内。
5.3.5 遇到大风、暴雨、大雪、冰雹、雷电、严寒、酷暑、浓雾等恶劣天气时。
5.3.6 设备在粉尘、高温、强酸碱、雾气、潮湿、水质恶劣等环境下运行。
5.4 巡回检查时间
5.4.1 正常情况下,主厂房内设备确保每两天检查一遍(室内10kv设备及变压器每周检查一次);500kv开关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工作变、启备变压器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应有巡视检查记录。
5.4.2 其它外围设备应保证每周检查一次,班组应有巡回检查记录。
5.4.3 班组根据所管辖设备系统特点制定本班组设备详细巡视检查时间。
5.5 巡回检查内容及路线
5.5.1 班组巡回检查的内容及巡回检查路线图,由班组按所管辖设备系统的特点自行制定(由专责人自行编制,班组技术员负责汇总)。
5.5.2 重点巡回检查内容
5.5.2.1 设备运行状况及系统运行方式。
5.5.2.2 异常状态下的运行设备。
5.5.2.3 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5.5.2.4 设备检修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5.2.5 各种仪器、仪表指示及记录的正确性。
5.5.2.6 各种信号及连锁装置的可靠性。
5.5.2.7 班组根据所辖设备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哪些设备巡视检查须开工作票,并上报审核存档。
6 检查与考核:
6.1因设备巡回检查不到位造成不安全事件,每次扣50—500元。
6.2部门放的巡回检查卡未按时收回,每次扣50元。
6.3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4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3
一、本所指设备为各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
四、专职调度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 调度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
2、 调度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五、生产部和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生产部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生产部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4、生产部组织车间进行的设备巡回检查应能够形成操作工→调度员员→车间主任→工程部→设备主管副总的信息传递及反馈系统。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会同生产部上报主管领导。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4
1、维修人员在检查、检修设备和排除故障时,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大、中、小修,实行计划性检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跟班维修工要做到三勤(勤观察、勤询问、勤检查),两快(出现事故快处理,快回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严格按设备的完好标准检查、检修,凡不完好的设备不准运行。
5、凡经过大修后的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职能部门验收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凡运行的.时间超限,或在井下无法检修的设备,必须及时升井拆检,不准带病运转。
6、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设备维修,并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5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6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设备:
1. 燃气锅炉和热水器。
2. 电气配电箱、开关设备和电缆。
3. 燃气灶具和燃气管道。
4. 电气设备和工具。
5. 其他相关设备。
三、责任与义务
1. 管理部门:
- 负责制定和更新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合规性。
- 分配和监督设备检查和维护任务。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2. 设备操作人员:
- 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
- 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遵守设备操作和维护的标准程序和安全规定。
3. 安全管理员:
- 负责定期检查燃气和电器设备,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 制定并实施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 处理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 培训部门:
- 提供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课程,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
- 定期进行培训评估和考核,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和维护能力。
四、设备检查和维护程序
1. 燃气设备检查和维护:
- 每月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和连接件的漏气情况。
- 每季度进行燃气灶具和锅炉的清洁和检查。
- 每年进行燃气设备的全面维护和检查,包括清洁、校准和更换零部件。
2. 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
- 每月定期检查电缆、插座和开关的损坏或老化情况。
- 每季度进行电气设备的清洁和检查。
- 每年进行电气设备的全面维护和检查,包括电线连接的紧固和更换损坏的部件。
3. 检查记录:
- 所有检查和维护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操作人员、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 检查记录应妥善存档,以备查阅和审查。
五、紧急情况处理
1. 发生设备故障、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切断电源或燃气供应、撤离危险区域等。
2. 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处理紧急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3. 所有紧急情况都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调查,以确定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教育
1. 所有新员工在入职前应接受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操作和安全培训,包括设备的使用、检查和维护。
2. 员工定期接受设备操作和安全培训的更新和复习,以确保他们具备最新的知识和技能。
3. 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七、纪律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程序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2. 不得私自修改或绕过设备的安全措施。
3. 发现设备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给安全管理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 不得私自维修或更改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7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8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9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0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1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2
1.凡属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辅助生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参加检查评级。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检查评级。
2.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由车间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机、电、化、仪)对所有生产设备按评级标准细则进行认真的检查、评级。设备评级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设备技术状况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各车间的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厂领导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对全厂主要设备进行检查评级,并对完好机泵房、完好配变电室、完好控制室(仪表室)、完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无泄漏区(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3.设备等级评定,分为不完好设备和完好设备。
4.设备检查评级时查出的设备缺陷,车间应及时组织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列入设备检修计划;缺陷严重而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关及时汇报,由有关部门组织处理。
附录:
1.完好设备标准
(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①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②仪表、计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③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④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答合要求;
⑤反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①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②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③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④生产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①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②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有统计、记录;
③设备易损配件有图纸;
④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4)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2.完好建筑物、构筑物标准
(1)档案完整、齐全。
(2)基础部分
①无腐蚀、裂纹发生,倾斜、下沉要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
②螺栓、支架、铆部件没有松动现象。
(3)承重部分
①承重构架的梁、柱、楼板、框架及墙体结构完整。负载、裂纹、倾斜要在允许范围内。
②保护层及防护层完整有效。
(4)地面部分地面完整,排水通畅,反腐有效,裂纹和变形在允许范围内。
(5)屋盖部分不漏,无积物,排水通畅,无设计外负荷。
(6)门窗玻璃完整牢固。
(7)围栏、梯子完整无损。
(8)避雷装置完整、安全、可靠。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3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15
1.防爆设备检查是保证井下电气安全的专业组织,为使其能正常开展工作,做到有职有权,我矿该组设在机电科,业务上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防爆检查员要从井下电气维修工中挑选,并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素质好,业务熟练,经过防爆原理、三大保护等专业培训,且有合格证书。防爆检查组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该组人员调动要经过机电矿长批准,并报公司机电处备案。
2.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管理组、电缆组和小型电器组的工作质量负责检查、监督,但不能兼任矿并口修理厂的防爆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
3.防爆检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汇编》、《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各项制度有检查、监督实施的权力和义务。
4.由于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职,不按期检查防爆性能和不负责任造成失爆或发生事故,应有机电矿长负责追查防爆检查组及责任人的责任。
5.防爆检查组应建立下列记录:
a.日检查隐患记录,并将此记录一式三份送机电矿长,矿机电科及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b.日检查隐患的处理登记表。
c.设备库内存放的防爆设备及小型防爆电器的质量抽查情况记录。
d.全矿及分区、队的失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图表。
e.三大保护抽查情况的记录。
f.电缆抽查情况的记录。
g.有关会议记录及有关的文件和标准汇编。
h.6.对全矿防爆设备状态要实行旬分析,月总结,以书面报机电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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