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2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经费的来源
1、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每年在实验室经费中留取一定比例,用于大型精密仪器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控制使用,一般设备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控制使用。
2、行政设备的维修由学校行政设备费开支。
3、专向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科研经费开支。
二、办理维修手续操作流程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院(系)负责人,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下简称“实管科”),同时填写好“z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登记表”)。教务处汇同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分析故障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校内人员维修的,维修人员、用户和教务处协商修理费,维修配件费经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维修中心(以下简称“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帐。
2、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
(1)、无修理能力的单位仪器设备需要维修,首先要填写好“登记表”。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下由送修单位实验室主任签字;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上由送修单位院(系)级实验室主任或分管实验室的院(系)主任签字。对“登记表”填写不全的不接受维修任务。
(2)、有修理能力的单位原则上应自行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做到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系)。自修的仪器设备也要填写“登记表”,用户凭“登记表”和发票到实管科签报配件费。对于维修配件,如计算机的硬盘、软驱、打印头和各功能卡等,必须将损坏的`部件交维修中心后,才能更换新的配件。
(3)、送修单位将“登记表”连同送修仪器的电路图一并送交维修中心,由维修中心及时提出修理意见。本校能维修好的,指定维修人员(专职或兼职)维修,本校不能修理的,由维修中心签署同意外修的意见,方可移送外修。
(4)、仪器设备的修理零配件一般由送修单位购置,或委托资产管理处代购。由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账。
(5)、仪器设备修理完毕,在校内维修的,修理人员应根据收费标准在“登记表”上填写修理工时费以及实际消耗的配件费,经送修单位签字验收后,“登记表”的第一联由维修人员留存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第二联交送修单位主管,以便及时掌握维修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联维修中心留存作为各单位维修费的依据(不包括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第三联由教务处实管科留存)。送外修理的,根据实际开支(发票等凭证)由送修单位填写修理费及修复情况,将“登记表”返回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审核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三、仪器设备修理工时费标准:
1、总的原则是维修费收费标准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根据仪器设备原值和修理难度,按小修、中修、大修收取修理工时费,其标准如下:
仪器设备原值小修中修大修
500一3000元5% 8% 10%
3000一5000元3% 5% 7%
5000一10000元2% 3% 5%
2.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视其情况以4%以内,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定价。
3、大型精密仪器(5万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2万元以上的国家科委和省科委规定的33种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维修人员和实验室管理科在3%以内一同面议收费标准。
4、对于价值在500元以下的低值设备,修理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但修理费和材料费的总和超过仪器原值的50%,且又不能完全恢复功能的,原则上应作报废处理。
四、附加说明
1、仪器设备的原值,对于大型仪器和多部分组合到一起的设备(如计算机等),只按需要的维修部分计算。
2、能搬得动的小型仪器设备一般由送修单位送维修中心修理,大型仪器设备或不好搬动的仪器设备由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3、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文件,均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3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4
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
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以便使受影响之业主做好充分准备。
6、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7、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时,管理处须立即通知业主,并向受影响之业主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8、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业主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9、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管理方工程部报告。此报告由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进一步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以达到挖掘潜力、节约经费、提高使用效益的目的,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随时掌握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督促实验室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经常的进行维修、保养,例如:防潮湿、防尘土、防腐蚀等。
三、在用实验仪器设备都应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从严要求,违章操作要追究责任。特别是重要机器更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并随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如机器发生故障(损坏)及时向实验室主任通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检修或聘请校外专家维修。
四、为保证人机安全,每个实验室都应装备合格的地线,离开时要关闭总电源。
五、每学期末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或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七、新购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故障,必须与厂方联系维修或索赔;超出保修期,可安排自修或外修等,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八、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要认真及时检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6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9.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7
第一条预防性维护保养
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使用方工程部负责。
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之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之业主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条紧急维修
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业主使用产生影响时,管理处须立即通知业主,并向受影响之业主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业主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管理方工程部报告。此报告由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第三条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管理方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业主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xx)及《神东煤炭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员工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执行岗位规范,是否时刻关注和防范安全风险的举止行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厂、车间、以及在中心生产经营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查者、服务者、参观者、学习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负责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监督各厂、车间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不安全行为的查处、矫正与控制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各厂、各车间负责本厂、本车间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八条驻中心各单位、合作维修、外委施工队对所属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中心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九条中心各厂、车间要将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中,全年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次数较上一年度应降低在5%左右,各厂要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队。
第十条中心各厂、车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组织形式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第十一条各厂、部门要持续对员工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根源上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开展员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第四章不安全行为认定与治理
第十三条不安全行为认定
中心各厂、车间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新辨识出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十四条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与要求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和“单位、基层区队自主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厂、车间要明确不安全行为治理的主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要落实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两项基本措施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车间必须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来警示员工。
第十五条不安全行为纠正、当事人培训与处罚
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以及正确的方式、方法。
不安全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后,根据不安全行为的起因,按照下列原则,对不安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矫正和相应经济处罚。
不安全行为矫正处罚原则
序号起因矫正方式当事人处罚原则连带人处罚原则
1懈怠、图省事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思想教育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2技能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技能培训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3不良习惯引发的不安全行为行为培训按标准从重处罚1.5倍按标准从轻连带处罚0.5倍
4追求工作量忽略安全引发的不安全行为观念教育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5技术工艺落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研讨改进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不连带处罚
6作业环境限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风险教育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不连带处罚
7管理者指使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法规教育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按标准从重连带处罚2倍
按标准处罚执行本办法附件3,从轻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半执行,从重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倍执行。
第十六条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
被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根据《设备维修中心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按等级进行扣分,低风险扣4分/次,一般风险扣6分/次,中等风险扣8分/次,重大风险扣16分/次,特别重大扣25分/次,全年累计,根据积分情况,车间每月上报需各层级培训的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预警及矫正
中心各厂、各车间按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积分预警。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轻警或低警的由车间组织进行矫正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中警,由各厂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重警以上或被中心检查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由中心组织进行矫正培训,中心级矫正培训不得低于7天,如需公司矫正培训的,上报公司进行培训。
各厂、各车间根据要求,未组织培训的,上升一个层级参加培训,即车间未组织培训的参加厂级培训,厂级未组织培训的参加中心级培训。
年度内被公司、中心检查出单次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取消中心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年度内预巨警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要调离本岗位,劳务工要取消当年转正资格。
不安全行为预警等级表
预警级别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值(分)
轻警4分
低警5至8
中警9至15
重警16至24
巨警25以上
第五章不安全行为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不安全行为检查
中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业务部门均负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动态检查、专项检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信息要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
各厂、车间未按照本办法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组织矫正培训的,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2分/次。
按照中心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各厂、车间查处的内部员工不安全行为,中心不跨级考核。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本部门员工除外),除必须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外,要按照《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附件1进行处罚。
检查人录入的不安全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对检查人罚款500元/次,同时对检查人所在的部门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扣5分。
中心、各厂检查出风险等级在中等(含)以上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不安全行为的定期分析
各厂、部门要按月、季、年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摸清趋势,找准管控重点和改进方向,形成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对重大、高风险、高频次不安全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活动等,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二十一条不安全行为检查告知
为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实行不安全行为告知管理。
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行为时,有条件可拍照留有依据,告知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检查人员必须告知当班班长或值班经理,填写告知单确认,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不安全行为描述必须写清楚发生不安全行为具体时间(几点几分),具体区域、工作内容、处罚依据、是否进行连带处罚、连带处罚人员姓名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不安全行为举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经中心安全生产部、各厂安全办认定,根据发生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低风险100元/条,一般风险等级200元/条,中等风险等级300元/条,重大风险等级500元/条,特别重大风险等级1000元/条。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设备维修中心([20xx]65号)《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废止。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9
1、申请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报营业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经理签批,由行政外勤或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
2、办公设备的`入库、领用及登记管理
(1)行政外勤将所采购设备交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验收入库,并填写《入库清单》,后勤管理员根据清单进行清点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
(2)双方交接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填写《办公设备入库登记薄》。
(3)设备入库后,行政内勤应电话通知领用部门负责人派人前来领取办公设备;由领用人填写《设备领用清单》,行政内勤按清单把办公设备及附件发给领用人,双方在《设备领用清单》上签字,其中设备说明书及保修卡由电脑部及使用人(留复印件)负责保管。
(4)领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新增办公设备指定具体保管人,要求保管人填写《设备保管人登记卡》并签字。该卡一式两联,由行政内勤和设备保管人各持一联。
(5)当保管人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需将所保管办公设备移交时,由部门负责人重新指定接管人,并负责监督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和接管人清点、移交办公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清点、移交完毕后,详细填写《设备移交清单》,部门负责人、原保管人和接管人三方在清单上签字。同时原保管人和接管人应到行政人事部行政内勤处办理《设备保管人登记卡》信息变更手续。
(6)公司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行政内勤须确认其保管卡上所登记设备已办理移交手续,方可在《员工离职手续单》办公用品及设备栏内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需在行政内勤签字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意见栏内签字。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
一、负责制定月、季度工作计划,每月写出工作总结,总结重点,完成工作情况,突出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证水、电、暖的供给和各处室提报的维修项目,自来水主供餐饮用水,备用井水保证水质,污染水禁用,保证消防用水。电工持证上岗,保证用电安全,配电室、高压区配醒目的标志,维修时做到安全操作,及时排除隐患,严禁裸露现象存在。对热交换站的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温度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保养和维护好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三、负责做好正确使用设备的'管理工作,达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检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或发现,立即排除并追查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明确后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节约降耗,对跑、冒、滴、漏及时排除。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2
1.目的
规范维修作业人员的维修行为和作业要求,提高维修作业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日常点巡检、故障抢修、预防检修、设备专项计划等设备维修活动。
3.检修程序
3.1检修计划
3.1.1大修计划年初由公司办公会议按当年的生产计划统一制订.年度检修每年进行一次. 3.1.2月度检修计划由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并报公司批准;检修时间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原则上按每2月进行月度计划检修。
3.1.3日常检修计划由车间、班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计划和安排. 3.2审批程序
3.2.1大修计划由车间统计检修项目报公司,由公司会议进行平衡研究后由总经理批准。
3.3.2月度检修计划由车间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
3.2.3日常检修计划由车间主任审批。
4.职责:
4.1综合办公室
4.1.1综合办公室负责检修项目材料的供应,保证检修材料的充足和质量,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4.2生产车间
4.2.1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4.2.2负责制定检修方案,并对检修项目进行风险分析,采取安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4.2.3生产车间是检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车间主任对整体检修工作的安全负责。
4.3安全环保科
4.3.1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方案的安全审批。
4.3.2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期间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和规定
5.1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5.1.1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说明书等相关培训内容。
5.1.2学习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和性能.
5.1.3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精度、技术指标、工艺要求。
5.1.4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基本操作,认真学习设备使用与维护说明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5.1.5清楚分管区域设备备件清单、预防性维护标准。
5.1.6符合公司要求的上岗条件,特殊工种有操作证.
5.2设备点巡检和保养
5.2.1点检
5.2.1.1上班后操作人员按设备点检表及点检要求进行设备点检工作,每天在班前利用感官手段对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
5.2.1.2设备维修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点检表并听取操作者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5.2.1.3操作工人每天必须对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设备清扫和保养
5.2.2巡检
5.2.2.1每天上班后,维修人员必须对分管区域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巡检首先要检查操作者的点检记录并听取操作工人的'反应意见,经复查后及时排除。
5.2.2.2通过感官或仪器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达到有效监视的目的。
5.2.2.3查看设备漏油情况,采取治漏措施,查看油箱油位,补充油量,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5.2.2.4维修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巡检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要及时解决,较大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车间汇报,并积极参与解决。
5.2.2.5设备巡检要绕设备四周检查,不能用在过道上的简单行走以及走马观花的形式代替巡检。
5.3维修过程与效率要求
5.3.1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故障管理标准执行,接到请修通知要立即开始维修,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尽快完成维修任务,对于不能处理问题,应该及时上报车间和相关领导,并跟踪进展情况.
5.3.2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没有备件、不会处理、没有图纸、质保期内、应该外委等)不进行维修,当维修过程中碰到领用备件、送修、图纸查询时,维修人员必须积极主动解决,不得找任何借口和原因推委、拖拉。维修人员要满足生产现场要求,随叫随到。
5.3.3维修活动开始前必须收集弄清必要的信息(如质量、故障、安全等),明确维修目标,维修内容,标准和要求。
5.3.4因质量问题的停机由工艺人员牵头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分析,确认是设备因素后,立即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执行。
5.3.5维修活动没有完成,不得擅自停止维修活动,如需停止必须得到车间主任以上的领导批准.
5.3.6有困难和技术问题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情况。其它人员帮助解决问题时,并不意味着维修者的维修责任的降低或其维修活动的结束。
5.3.7配合和辅助人员必须听从维修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
5.3.8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控制、协调维修活动,并掌控维修进度等情况。
5.3.9维修项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等需要变更时,必须获得批准。
5.3.10重点维修项目或疑难设备故障,要制定方案、计划。当方案制定后,不得擅自变化,当需要变化时,必须重新讨论,制定后按新的计划执行。
5.3.11对于计划检修项目,必须提前做好技术方案和备件准备,提前进行备件确认,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3.12维修作业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方可以结束,让步接收必须得到领导批准。
5.3.13积极参加设备异常分析改进工作,提出经济合理的维修方案。
5.3.14督促工艺员正确使用设备,杜绝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减少损失。
5.3.15维修人员有责任按上级要求参与新设备、外协维修设备的配合工作及验收工作,并寻找问题,向设备厂家和维修服务厂家提出整改意见.
5.4维修成本管理
5.4.1维修作业,必须具有成本节约意识,做到领用相符,杜绝浪费,坚持修旧利废,能少领的备件、材料不多领,并按照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实施,把能修复的备件尽量维修使用,或更换后修复备用的原则。
5.4.2维修人员要根据巡检、维修和预防维修计划按周度提报分管区域的备件需求计划,确保备件采购的及时、准确.领用备件后要及时开领料单由车间主任签批,因故不能及时领料单,事后要积极补办领用手续.备件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5.5维修质量要求
5.5.1完成维修计划要求的各项内容。
5.5.2按设备精度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5.5.3满足工艺要求。
5.5.4维修过程拆卸部分(罩、壳、防护等)在修理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并防止维修导致的水、电、油、气的泄漏问题。
5.5.5当需要更改设计结构时,必须获得专门的评估和批准,并有记录资料。
5.5.6涉及到工艺及产品精度的设备维修作业,要进行满足工艺要求的验收流程。
5.5.7维修部分修完以后,要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涉及设备精度的维修要在设备维修前后进行精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5.5.8当维修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需要让步接收时,要获得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科长的批准。
5.5.9任何维修作业维修完成后,要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记录,办理与生产人员的交接手续。
5.5.10维修作业要彻底完成,因生产需要采取临时措施,必须通知车间主任,并尽快实施永久修复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5.6验收
5.6.1解决故障问题的维修在维修后要进行功能和性能验收。如果维修工作可能影响加工精度,维修前必须同工艺人员确认加工质量状况和检查方法.维修后必须保持设备原有的加工精度。
5.6.2解决质量问题的设备维修,在维修前要有原始加工精度记录,维修前要明确维修目标和方案,维修完成后按目标进行验收,工艺员和质量人员要参与验收.
5.6.3涉及加工精度变化的维修活动完工后,首件必须做本工序的全尺寸检查,确保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后密切注意质量变化情况,当质量稳定后,设备维修工作才算结束。
5.6.4维修完成后,要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恢复、各部件是否紧固、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开关位置、动力部件的原始位置等,确保顺利试机.
5.7安全文明维修与5S管理
5.7.1维修准备及清理工作
5.7.1.1维修活动必须抓好安全工作,高空作业、动火、停送电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有现场监护,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5.7.1.2维修活动开始前,要挂“正在维修”、“不要合闸”等安全警示牌,并切断电源。
5.7.1.3较大维修项目要在维修区域内牵安全警示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7.1.4大型维修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文明维修的方案计划;提前做好场地清洁、维修工具、拆卸件存放器具、清洗剂盒清洗容器、润滑油、编号套子、记号笔、擦布、管口扎布等准备工作。
5.7.1.5维修中拆卸部件必须按规定有序摆放,大型项目必须对拆卸部件做好编号和安装记号.
5.7.1.6维修前必须掌握拆卸部位的结构,当拆装碰到干涉和困难时,不得强行拆装,通过复查图纸或讨论等方式确认结构原理后再执行。
5.7.1.7油管拆卸后必须做好管口防尘包扎,防止杂物进入。
5.7.1.8精密零件清洗要按有关标准或特别要求处理,清洗后要用干净绸布擦拭,清洗容器要保证清洁.使用汽油、酒精,丙酮清洗或擦试零件时应远离火源和热源,严禁吸烟和用火.
5.7.1.9维修工作进行前、进行中和完成后要认真及时清理干净现场,保证维修现场清洁有序,作好5S管理工作,维修工作没有完成,下班前也要作好5S管理,保管好工具及贵重物品。
5.7.2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7.2.1在拆装部件时,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锤击部位不得有毛剌或飞边。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不准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应严格遵守常用的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5.7.2.2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铁屑飞溅造成人身事故,远离产品避免质量事故。多人合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7.2.3设备上的电气路线、器件、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确保完好,不能自己拆卸,应有专业电工处理,不准擅自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5.7.2.4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应与行车操作员密切配合。应确保钢丝绳完好,决不允许超负荷使用或斜吊歪吊。严禁在起吊物上、下工作。
5.7.2.5高空作业前须检查梯子、脚手架,确保安全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要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乱扔东西.
5.7.2.6使用梯子登高时需两人作业而且要有防护措施,梯子斜60℃为宜,必须要有人保护,人字梯要有绳子拉紧。
5.7.2.7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防护栏杆。
5.7.2.8清除铁屑必须有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拿嘴吹.
5.7.2.9在从事氩弧焊、电焊、氧割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等防护措施。
5.7.2.10使用电炉加热时,首先应检查电炉的绝缘情况,放好被加热物体后,方可送电.整个加热过程应有人照看.
5.7.2.11使用喷灯应按喷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
5.7.2.12修理过程中用电自检时,应使用自检试验台.必须有人监护。试验过程中须临时处理故障或进行开关挡位转换时,必须断开试验台电源。禁止带电操作.
5.7.2.13润滑、液压油箱要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和过滤,要符合“五定"(定,“三过滤”(油桶、油壶、注油器三级过滤)的要求,老化或损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坏的过滤装置要及时更换。
5.7.2.14工作完毕离岗时,必须将设备的水、电、气、油源断开、清理场地,收好工具,零件摆放整齐.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3
一、目的: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生产,更好的为工厂生产系统服务。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车间设备维修人员。
三、维修与考核:
维修:
1、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报修单进行设备维修(详见报修流程图)。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并根据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修过程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
2、遇紧急和特殊情况,维修主管有权指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和工序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考核:
1、考核人员按照设备维修人员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做出评定给予打分。(详见维修人员考核办法)
四、加班与休假制度:
1、设备维修主管根据设备报修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加班,负责跟踪检查,共同解决问题。
2、车间维修工实施月28天工作制。为保证生产,休假按周日轮休制实施。为了防止同时休假,应提前请假,及每周日至少有2名维修工和1名电工值班。如有特殊情况,本月出勤超过28天,可向领导申请补休。
五、各维修人员区域职责明细:
机修人员区域职责明细
1、机修A负责维修区域:大线切割车间、6B1车间、6B2车间、4B研磨车间、抛光车间。
2、机修B负责维修区域:6S研磨、4S研磨、9B9S研磨。
3、机修C负责维修区域:小高速倒边、大高速倒边、低速倒边车间。
4、机修D负责维修区域:外形加工、晶片清洗、49S腐蚀、SMD腐蚀、分频机机械部分。
电工人员区域职责明细
1、电工A负责维修区域:分频机、大线切割车间、6B1车间、6B2车间、4B研磨车间、抛光车间、外形加工、SMD腐蚀等车间的电气维修。
2、电工B负责维修区域:6S研磨、4S研磨、9B9S研磨、晶片清洗、49S腐蚀、小高速倒边、大高速倒边、低速倒边车间等车间的电气维修。
3、电工C负责维修区域:老厂多刀机、测角机等设备的维修(机械和电气)、新厂研磨工序测频仪、环境。
实验室设备
4、电工D负责维修EFG测角设备。
六、备品配件,工具管理制度
1设备,维修主管根据维修需要支领备品配件,负责对备品配件使用情况跟踪监督。
2备品配件严格实行交旧领新原则,不得随意丢弃,好坏混放,杜绝损坏和浪费备品配件情况发生。
3各维修工段现场暂存备品配件必须严格使用制度,做好使用登记。
4各维修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专人负责保管。
5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正确,合理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使用。
6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建立工具报损制度,按照报损原因申请,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七、设备零部件的外委加工:
1、设备主管根据维修设备实际情况,安排所需零部件的外委加工和零件的验收,做好记录。加工明细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遇特殊情况做到先请示后加工原则进行。
2、设备主管定期与工厂会计、加工户进行沟通。以便会计对加工费用及时核算入账,加工户及时结账。
20xx—5—1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保证机台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护,及时维修保养设备,防止设备异常停机和故障重复发生,避免维修操作不当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管理
3、责任者:
设备工程组、生产部及机电设备使用部门
4、程序:
4.1电气维修
4.1.1检修低压电器设备,应将设备停电后进行,并对可能送电和倒送电的开关断开,熔断器取下,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1.2更换供电电源装置时,必须关闭控制柜的总闸,锁上安全锁,维修人员负责保管钥匙,合闸前由2人检查电气装置安装是否合理,确定准确无误后方能送电。
4.1.3维修主搅拌、研碾机、灌装机时应切断断路器,锁上安全锁。
4.1.4在调味室、空调房或热水房等潮湿场维修电气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4.1.5停电检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1.6架梯登高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如更换油炸段的照明设施
4.1.7清扫配电箱时,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4.1.8使用电锤、冲击钻打墙孔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4.1.9拆除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清理掉落的铜丝
4.1.10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停电后方准进行。
4.1.11不准带电作业,线路停电后,必须逐个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4.1.12注意感应高电压,不能绝对信赖绝缘体,不可完全相信装置,各种接地引下线在雷击时不可靠近。
4.1.13检修中,拆卸或组装零、部件时,要保护好易损件和绝缘层。详细检查零部件紧固情况和导线的绝缘有无挤压现象。
4.1.14保持操作现场卫生,不得乱扔包装物、废线头、废零件。
4.2机械维修
5)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4.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5.2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7)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8)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
9)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0)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11)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维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
c)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12)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13)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15)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证充分的换气,禁止随意动火。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16)开停车时必须作好检查与联系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开停车。
17)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新安装的基建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3.特种设备维修
3.1电梯维修
1.电梯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识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电梯维修持证人员。
2.电梯维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电梯专用安全工具。
3.电梯维护人员在每天工作开始前除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应每天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4.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不应一人进行,应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电梯在作定期的'维修性检修或加油时,或在修理后试车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应在首层厅门口处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
6.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7.电梯在维护检查、修理时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使用单位应在机房、井道底坑,轿顶装设检修用低压插座。
8.电梯所有的电气装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9.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顶或轿厢地坎上各站一只脚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
10.每次维修均应作好记录,存于设备档案。
11.电梯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发生地震时;
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发生火灾时:
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12.不可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体吊在控制开关上或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电梯上下行驶。
13.当电梯在运行时,应绝对禁止揩拭,润滑或维修机件(在检修时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15.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技术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6.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17.不允许揿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18.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
19.在等待装物或人员时,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
20.轿顶上部,不得放置杂物。
21.行使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2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
2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内的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如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除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外,采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机进行抢救。
26.电梯发生事故,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须设标志,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7.必须为电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并将每次发生的故障、每次检查的经过、结果,维修保养等作详细的记录。
28.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的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杂物。人在轿顶工作时,站立时应有选择,且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先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29.人在轿厢顶准备检修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件撞伤。
31.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断开相应开关,挂标示牌,用相应绝缘等级工具进行操作。
32.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机顶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运行。
34.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机修房工具、设备
1、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
3、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6、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9、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0、使用剪刀车剪铁皮时,手要离开侧刀口,煎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1、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2、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3、高空行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5、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5
为加强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提高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办公用机和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归口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计算机各使用科室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
2.计算机及设备各使用科室应要求使用者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并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3.信息中心为机关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责任人,各科室信息员为本所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责任人。
二、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规定
1.系统内各科室的计算机由使用科室负责定人定机管理,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2.计算机操作者必须加强学习,熟悉所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知识。
3.计算机开机时,应遵循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开、关机操作至少间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前,务必要关闭电源插座,节假日时,更应将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杜绝安全隐患。
4.打印设备在使用时要注意电源线和打印线是否连接有效,当出现故障时注意检查有无卡纸,激光打印机注意硒鼓有无碳粉,喷墨打印机有无墨水,针式打印机是否有断针、是否有色带。当打印机工作时,不要人工强行阻止,否则很容易损坏打印机。
三、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计算机及设备要尽量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计算机使用者应对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切实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晒工作。
2.计算机使用者在操作的过程中,须熟悉所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的操作规程,掌握其工作状况,经常保持设备的整洁。
3.计算机使用者使用计算机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及时升级系统补丁,进行系统优化处理,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检查计算机是否有病毒,并采取措施进行杀毒,慎用外来的光盘、U盘,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5.计算机使用者不得有意破坏计算机及设备,要节约设备的墨盒、打印纸等材料,防止浪费。
四、计算机及设备的维修管理
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检修人员拆装硬件设备时,须按顺序进行,不可野蛮操作。
2.计算机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维护维修责任人,维护维修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到现场检查故障原因,并做出故障鉴定。
3.“三包”期内的计算机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当按照“三包”要求报修,不得违反“三包”规定私自拆机维修。
4.一般零部件硬件损坏,由各科室购买,并及时更换;重大、关键零部件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并提出故障鉴定报告和维修方案建议,经领导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联系专业维修点维修。
5.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应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修理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费用开支。送修电脑应当取得维修单回执,并注明固定设备主要关键部件。
6.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7.涉密计算机及设备不得外出送修,出现故障应当联系保密管理部门处理。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及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应做好资料备份,防止重要资料丢失,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
8.计算机及设备修理完毕后,维护维修责任人需填写维修档案,记载维修设备名称、故障内容、维修点名称、维修情况、更换设备、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
五、计算机及设备的报废管理
1.计算机及设备的报废,由使用科室提出,信息中心根据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领导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2.报废的计算机及设备残件由信息中心负责收回处理。
3.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①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②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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