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库存管理制度 1
第一条目的
为求仓库存货及财产保管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以及库存数字的准确性。仓库管理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
(一)原材料:包括脂料类、化工类、纤维类、泥料类、砂石类、木材类、塑料类、钢材类、埋件类、办公类、包装类、劳保类、后勤类、油漆类、胶水类、油类、工具类、枪类、砂纸类、毛刷类、螺丝类、接头类、钻头类、开关类、灯线管类、切割片类、钉类、皮带类、轮子类、轴承类、水龙头类、其它类等不同类别。
(二)产成品:按不同客户、不同类别、不同质量分类。
(三)模具:按不同类别分类。
第三条货物入库、存放及领料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存货卡。
2、按货物类别特性与库存条件确定存放地点。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按照入库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重量,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
5、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
6、按照领料单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准确发放货物。
7、各项财务账册应于当日下班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于次日上午上班前登记完成。
第四条报告制度
每月向上级部门报告原料、成品、模具进、出、库存情况,包括月度入库汇总表、月度出库汇总表、月度结存库存表,年度入库汇总表、年度出库汇总表。并于安全库存量以下时及时将库存量通知生产部门、项目部及财务部,以便及时实施采购。
第五条盘点制度
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实施为原则。
(一)按月盘点:由仓库管理员在仓库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二)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物资:由物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三)检查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仓库主管后,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四)特定的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与年中(终)盘点同。
第六条岗位责任
(一)仓库主管岗位职责
1、仓库主管隶属物管科,是公司重要的岗位。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材料仓、成品仓进行组织管理,并对包装物、模具、工具、劳保用品、物料、废料进行组织管理。
2、辅导、组织、授权仓管员开展工作。按照公司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仓管员,并对仓管员进行考核,督导各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流动。
3、管理仓管员的内容必须包括:按要求检验入库材料或产品,按各种计量标准计量并记录,如单位为条、米、箱或桶都必须有重量记录如公斤,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或产品入库应要求入库人改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监督和检查仓库物品的收、发、存记录,要求材料仓和成品仓账本、货物卡、实物必须相符,在工作流程上辅导和培训仓管员。
5、检查仓库5S工作的情况。
6、对仓库作业流程、岗位责任、规则制度的编制提出意见。
7、组织按月定期的盘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盘点结果。
8、对仓库物料存量实行ABC分类法,设定库存量的高低限制,定期检查实物存量与高低限的差距情况。
(二)原料仓仓管员岗位职责
1、在仓库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按照仓库领料制度执行领料手续。
2、监督搬运工工作,制止野蛮装卸。
3、负责原料仓安全保管。有责任制止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的行为。
4、负责本仓库物品的收、发货,核对品种、数量,填写有关入库、出库单,登记账本,做到账、卡、物相符。
5、仓库按照5S要求进行管理,报表管理、文件数据管理。
6、原料仓领料规程、管理制度的编制或提出修订意见。
7、检查入库的原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缺斤少两,有没有货不对办,有没有劣质材料、并及时通知质检员检验质量,对不要求的材料要求退货或说明原因不予入库,并及时向仓库主管反映情况。
8、做好原料的状态标识。能辨别及熟记各种原料的代号并掌握库存物品的特性,合理安排摆放区域。
9、发货执行“先入先出、按单发放”的原则。加强与车间的沟通。
10、及时整理库存物品,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堆放整齐有序,搞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挥发、防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留意物品质量、有效期限,如有问题及时向仓库主管反映。
11、监控物品库存数量,负责向上级递交需要补货的原料,做到及时、准确。
12、在非当班时间,有需要时,须回厂收、发货。
13、每月定期盘点,按时上报相关表册。
14、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三)成品仓仓管员岗位职责
1、在仓库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仓库安全制度,认真执行仓库管理办法。
2、督导搬运工工作,制止野蛮装卸。
3、负责本仓库安全生产,有责任制止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的行为。
4、负责本仓库保密管理、5S推行、资产管理、文件数据管理。
5、负责本仓库物品的收、发货,核对品种、数量,填写有关单据、账卡,保证账物相符。
6、每天早上将库存数上报仓库主管。
7、对进出仓产品的数量负总责。
8、成品进仓时,检查产品的完好性。对污渍、破损的产品停止入库、并及时向仓库主管反映。
9、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收发货的及时。
10、及时整理库存物品,保证仓库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仓库的环境卫生。
11、成品库存数量异常应及时通知专案部门。
12、在非当班时间,有需要时,须回厂发货。
13、每日做好出入库的记帐工作。每月定期盘点。
14、负责协调本仓库与包装发货组之间的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15、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七条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财务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财务经理议处。
第八条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九条本办法制定后,报财务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库存管理制度 2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库存管理制度 3
一、使用单位领料时,必选填写矿材料领用审批单,队干申请数量,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材料由矿长审批)。
二、物资出库是保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包括核对领料审批单,备料,当面交点数量并开出领料单,领料人鉴字。
三、物资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于长期积压或淘汰报废物资,在质量未发生变化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向公司物资供应部提交报告,由公司统一处理。
四、凡公司规定的.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坚持以旧换新方可发料,可以修复利用物资另存,并登记台帐,凡应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员应做好记录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装物要上交的应及时收回。专项工程多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严禁向外借用库内物资,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料,事后补办手续。
七、坚持永续盘点制度,库内物资必须每月定期清理盘点并做好记录。
八、实行定额储备制度,既要保证生产用料,又不造成积压浪费,对库存物资合理储备加强管理。
库存管理制度 4
第一条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务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八)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处理意见。
库存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必须建立钱帐分管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立,实行管钱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必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第三条在款项移交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由综合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组成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随时的盘点。
第四条现金的收入和保管现金的收入为小额的销售收入,不能转帐单位的销售收入,特殊情况下的借款,领款的收回,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现金结算的收入;现金保管应有可靠的防盗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如下: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方面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
8、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银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确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财务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公司的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不得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第九条各管理处除了执行好上述相关规定外,再作以下规定:
1、所有管理处发生的.现金业务均由管理处二级财务核算员统一与公司财务结算,并必须在票据上签名;
2、二级财务核算员每日根据相关票据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管理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其中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有物管费、临时停车费、住宿费、资产管理费、场租费、安防系统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必须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用收款收据开具的业务包括代收的水电费、文明装修保证金、代收的泊位费、借书卡押金、电卡押金等;
4、支出业务主要包括:文明装修保证金、借书卡押金等款项的退还,此款的退还必须凭原始的收款收据;
5、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二级财务核算员必须与公司财务把当日管理处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便于公司出纳把现金存于银行;
6、每个星期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扣罚二级财务核算员20元/次。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库存管理制度 6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ERP系统商品数据与实物数据一致,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有效控制商品损耗,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门店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区域下属各门店及xx号仓。
第三条盘点类型
盘点分为全场盘点、抽盘及零星盘点三种。
第四条盘点周期
全场盘点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抽盘和零星盘点视情况随时进行。
第五条盘点组织
盘点由区域营运管理部统一组织,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集团信息技术部及门店相关人员协助进行。门店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盘点责任人,门店财务主管为第二盘点责任人。全场盘点原则上须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段进行;抽盘和零星盘点可随时安排。
区域财务、门店、理货等部门,以及集团信息技术部可根据其监控结果或运作需求,向区域营运管理部申请各类型盘点。运营管理部视情况决定是否盘点、如何盘点及制定盘点计划。各门店不得擅自安排任何盘点或延长计划规定的盘点时间。
第六条盘点流程
1、盘点开始前,由门店经理组织清理所有异常单据,删除废弃的盘点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门店经理召集盘点人员(文员、导购员、理货员、仓管、财务人员及门店指定的.盘点操作人)开会,讲解盘点注意事项,安排盘点工作。
2、门店盘点操作人根据盘点要求提前制作初盘表并打印出来。在盘点开始前由经理安排将盘点表分发给参加盘点的相关人员并作记录。盘点开始前一刻由盘点操作人冻结被盘商品,同时禁止任何进出货过帐和实物移动。盘点必须坚持以实物为准的原则,盘点过程中禁止查对SAP系统库存。盘点当天禁止列表新商品到商场和新列表商品进货。
3、参盘人员按分工对商品进行初盘,区域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人员对盘点过程进行巡回监督。
4、初盘完毕,由盘点操作人负责回收初盘表,并核对初盘表发放记录。核对无误后,由盘点操作人或其指定的门店理货或仓管人员对初盘结果进行录入并复核。盘点操作人负责并表和上传数据。
5、盘点操作人在系统生成复盘结果后,负责制表、打印、分发和记录。
6、复盘由门店盘点人员和门店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复盘数据的录入和更改由门店财务人员操作。所有与初盘结果不同而需修改的数据,必须经财务人员现场核实复盘数据与实物数据相一致,方可更改。运营管理部或门店财务人员有权根据当次盘点状况决定是否追加抽盘检验。运营管理部有权根据盘点状况决定当次盘点是否有效。
7、门店财务人员负责回收复盘表,核对分发记录,录入复盘结果并生成差异表。此差异表一式三份,经门店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在此差异表上签字确认后,一份留门店,一份交财务,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另将此表电子文档提交运营管理部。随后,门店财务人员做盘点过帐。盘点后两日内,门店财务人员应制作按供应商、代购销汇总的差异表,交由门店经理、财务主管和区域总经理加签确认后,用作记帐凭证。盘点结束后,由门店经理收存所有初盘表、复盘表和差异表,保存期为一个盘点周期。
8、在每个盘点周期内,区域运营管理部视需要每月对各门店安排数次抽盘。抽盘采取不定期、不预告盘点范围、即到、即冻结、即打表、即盘、即处理的小批量巡回抽盘的方法。参加抽盘的人员由运营管理部临时从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门和集团信息技术部抽人组成,门店相关人员必须密切配合。
9、零星盘点是为及时纠正盘点错误、确认异常数据及其他经营临时需求而设置的。
第七条自用品盘点
未进系统的自用品由门店文员负责盘点登记,门店财务人员复核,并报门店经理签字确认,每季度末盘点一次。
第八条盘点结果处理
由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依照《商品损耗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SAP违规操作的处罚(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盘点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抽盘、零星盘点的结果当月单独处理,不并入每季度的全盘结果。
因门店准备不足或实施不力而造成盘点无效,将视具体情节给予门店第一盘点负责人和第二盘点负责人经济处罚,罚款额为其当月总收入的10%~30%。
第九条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区域营运管理部。
库存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材料的仓储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保管完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此项制度适用于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三、职责划分
1、项目部:负责将项目剩余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验收及盘点,办理入库手续;对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
2、仓库管理员(现阶段由采购员兼任):协助项目部和采购部办理出入库,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妥善保管库存物资;负责定期将剩余物资明细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及工程部,实现信息共享。
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对现有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负责办理出库手续。
4、技术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消化处理,设计时,将库存物资考虑进去。
5、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库存物资的验收及盘点。
四、管理内容
1、剩余物资的处理原则
(1)原材料类:项目剩余下脚料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成品由项目经理运到公司仓库并办理入库;
(2)设备类:合格品由项目经理负责运到公司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3)阀门管件类:阀门管件类,合格品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或由项目经理运到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2、入库
项目完成后,对于确定入库的物资,由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入库手续,项目经理组织技术部和运营部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完成入库;帐外物资单独入库,详见附件入库单。
3、出库
根据需要,采购部负责办理出库手续,领取库存物资,仓库管理员予以备案,财务人员进行监督,详见附件出库单。
4、库存物资的'消化
库存物资明细每次更新后2日内,由仓库管理员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达到信息共享。项目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负责结合库存物资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在每次设计前,组织设计人员、项目经理及运营部经理对可选用物资进行检验;采购阶段,采购部负责领取可用物资,办理出库手续。
5、库存物资的盘点与更新
库存物资的盘点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盘点;每次办理出库或入库后一周内,仓库管理员负责将库存进行更新,盘点及更新结果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详见附件库存物资明细表。
6、报废处理
(1)出库前报废:每次设计工作开始前及每年一次的盘点,采购部都会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对库存物资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品,采购部负责在每年6月份进行集中处理。
(2)出库后报废:在物资进行到货验收后,项目部发现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处理结果抄送给设计人员、采购部经理、财务负责人。
7、奖惩机制惩罚:
(1)库存有而未被利用:设计人员忽略的情况,由设计人员承担可用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技术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
设计文件中有,采购部忽略的情况,采购员承担20%的责任,采购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
(2)物资丢失:因仓库管理员疏忽造成物资丢失的情况,仓库管理员承担丢失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
物资失窃,损失由公司承担。奖励:
库存得到消化后,所消化物资采购价的20%用以奖励相关人员,由采购部负责此项资金的分配。
库存管理制度 8
1.钱账分管制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5.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资料: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库存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一)职责分工。
(1)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于次日的上午10点前递交到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财务部负责存货进仓与出仓的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及时把仓库管理员提交的进仓单、出仓单核对并录入ERP系统;
(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二)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二)外购原材料验收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收货单”,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管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三)对于入库展厅的成衣产成品,由销售部生产跟单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仓管部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四)仓管部必须定期对毛料仓库的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2)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3)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每一个货架托盘物料只能堆放一个品种,不得混堆;
(4)每一货架中的每种物料必须在货架标识牌上注明牌号、批号及数量;
(5)当不同批号的物料在同一垫仓板上存放且每个品种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标识清楚、不得混杂;
(6)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7)物料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8)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烧焊维修火花等,由本仓储处经理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10)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材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11)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销售部、设计部对展厅的产生品成衣的共同进行管理。
(1)展厅内所有成衣的数量由人事部负责登记进仓及出仓,定期每月进行盘点登记并录入电脑系统。
(2)保持展厅的整洁,展厅会议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时清走,纸箱或其他不允许放进展厅的物品放在展厅不能超过两个工作日;
(3)展厅摆设由销售部、设计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洁由阿姨打扫;
(4)只有设计部及销售部人员可以使用展厅内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时应及时放回相应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厅的,必须到人事部前台处登记,遇周六日或晚上前台没人的情况,使用人应先做好登记,上班的时间再到前台补录登记。人事部前台负责登记,并核对架子上的衣服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记与数量不一致的,由销售部和人事部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5)成衣产成品有新款放进展厅的,需统一到人事部前台出处登记,如未登记,造成衣服杂乱或不见的,由销售部或设计部负责人自行处理。
(6)展厅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由人事部前台打开,如晚上需使用展厅必须提前跟人事部前台沟通,前台可安排仓库管理员关门,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仓库管理员。
(六)仓管部及人事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毛料及产成品衣服)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七)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八)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管处应根据生产部填写的“退料单”办理入库手续,视乎退的毛料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废毛处理。
(九)入仓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四、领用与发出
(一)生产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特别授权。生产部需确认仓管人员填制的“发料单”无误后,才能把毛料领出仓库。
(二)月末,生产部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
五、存货的核算
(一)财务管理部设置ERP系统和Excel表格对物资进行登记,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入库、发出和结存情况。
(二)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六、盘点与处置
(一)仓管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人事部组成盘存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的毛料仓库和展厅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用抽盘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抽盘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
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
(二)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盘点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盘点时间为元月1日上午9:00。
(三)仓管部必须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对月度盘点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组进行抽盘并固定小组成员,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可由相关参与盘存部门抽调人员分多组进行,每一盘存小组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有一人参与,对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盘点须确定盘存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盘存工作。
(四)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将盘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库存盘点表”预先准备妥当。
(2)仓库内物料应分别摆放,实施区分并标识。
(3)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4)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生产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五)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数据若需修改,均须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所有参加盘存工作的人员,盘存当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存小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请示盘存小组组长,并指定代理人,否则以旷工论处。若有事确需离开,应经盘存小组组长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七、检查与监督
(一)公司管理层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二)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仓管部,仓管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八、附则。
本制度经审议批准,并发布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和总经理办。
库存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实物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对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同时仓库部门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立台账,对保管的物资进行记录,应将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账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账的稽查、核对。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各事业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采购申请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按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第六条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采购申请单”,有关供应商进行采购交易谈判,并将采购的相关条款明确后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主要条款如: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额、支付地点、验收依据、违约责任等填写全。
第七条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物资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检测的依据是《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在确认无误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验收单》,并签名盖章。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货物直接发至工程现场的由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将采购的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物资的实际查收数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并将查收情出具财务软件打印的“外购入库单”上。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且货物直接发至工地现场的由采购人员与项目经理办理工程材料出库手续。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将收集到的、审批齐全的《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验收单》、《外购入库单》、《工程材料入库单》、合法的商业发票等相关资料送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财务部门按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应监督和审核会计人员编制的“采购交易”记账凭证金额及分类的正确性、入账的及时性;若月末采购的物资已入库但发票未到,应暂估入账,待下月发票到达后红字冲回,再根据发票做正确的分录。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的核对。取得供应商对账单,审核其余额与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是否一致,在考虑买卖双方在收发货物上可能存在时间差等因素之后,公司与供应商的月末余额应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存货周转的情况,确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为存货资产出库的计价方法,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变。
第十五条公司生产环节需要领用存货物资时,应先由领用部门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生产领料单”,将需要领用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填写齐备后,送交厂长审批,凭厂长审批同意并签名的“生产领料单”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六条每月月末,生产车间应对生产所耗用后结存的“领用材料”进行盘点,并向仓库部门办理“假退料”手续,即结存的材料实际不退回给仓库,但仓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出具“外购物资入库单”,但在次月月初仓库再等额开具“出库单”给生产车间,作为生产车间下一月的领用。
第十七条每月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领料单汇总表”“外购物资入库单汇总表”和所有领料单、外购入库单,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及时将各材料的耗用情况登记到“存货”及“生产成本”明细账上。并将“领料单汇总表”“外购物资入库单汇总表”和所有领料单、外购物资入库单与所有领料单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加以装订成册予以保管。
第十八条生产部门将完成的产成品或半成品移出生产车间之前,必须需要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先行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书,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才能移送到仓库部门。第十九条仓库部门根据质量管理部门签发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生产部门移送来的产成品或半成品,在清点数量和计量无误的情况,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填制“产品入库单”。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将每月各生产部门所耗用的材料和产出的产品或半成品,按照财务核算的规定及时、准确的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并登记“存货”及相关的会计科目的明细账上。并依据仓库提供的资料和财务核算的结果,编制“生产耗用材料汇总表”和“产品、半成品月度统计表”给各生产部门,并与生产部门进行核对,以便于发现问题和考核生产部门的产出耗材比率。
第二十一条所有销售业务,必须先由销售部门依据《销售合同》签发“销售发货通知”,然后由销售部门将“销售发货通知”送交仓库。仓库发货部门应依据“销售发货通知”进行发货,并在发货过程中尽责勤勉,减少发货的差错率,并实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发货完成后仓库部门应发“出库单”,并要求客户在“出库单”上客户查收栏签字。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依据已发货的“出库单”和收妥销售货款后,开具发票给客户,为了降低开具发票过程中出现遗漏、重复、错误计价的情况,确保发票的正确性,出票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①检查是否存在出货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提货单;
②应依据已授权的商品价目表或销售合同开具发票;
③检查销售发票计价和计算的正确性;
④将销售提货单上的商品总数与相对应的销售发票上的商品总数进行比较。
第二十三条委托外加工材料出、入库必须填具委托外加工出库单、入库单,详实填写委托外加工出、入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各种出库单据及时进行财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存货”及相关会计科目账册并于月末及时结算出“存货”的结存数量和结存金额,以备实物盘点时核对使用。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审核“销售折让”是否经过公司各管理层的授权批准,是否与销售合同一致;在审核确认的前提下才能在“销售提货单”上签字盖章。审核销售退回是否查明原因,是否经过批准,退回的.商品是否已经被本公司仓库管理部门查收入库,并已取得“销售退回入库单”。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业务的发票管理,并区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根据经批准的货项通知单(表示由于销货退回或经批准的折让而引起的应收销货款减的凭证)及开具的红字发票,进行折让或退回的账务处理,并将上述资料附在凭证后面。①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和税款抵扣联索回,注明“作废”字样;属于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金额重开;②在购买方已入账,发票无法退回的情况下,向购买方索取其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公司当期扣减收入、销项税的凭证;然后再重新开出正确的商业发票给对方。
第二十七条公司仓库管理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所保管的物资进行盘点工作,并与其编制的“领料单汇总表”、“外购物资入库单汇总表”和“产品销售发出汇总表”、物资台账相互核对,以保证仓库管理的准确性和实物资产的安全性,并确保实物资产与仓库记录数量相互一致。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每隔半年或一年组织仓库、财务部、计划供应部、车间、业务部等部门对存货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存货盘点时应由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盘点小组,负责公司存货资产的点工作。并将盘点工作记录于盘点工作报表上,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根据财务账册上核算的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仓库记载的存货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实际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对分析,编制“盘点情况汇总表”,列明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及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原因,提交给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三十条公司总裁办公会应根据财务部门编制的“盘点情况汇总表”进行分析讨论,确定差异处理的决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总裁办公会的决定再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将盘点工作表、盘点情况汇总表、公司总裁办公会的处理决定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库存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资盘点的内容
(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
(三)查明有无超期储存的物资。
第三条物资盘点的方法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
(二)盘点期间已收货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财务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英分发相关盘点表单。
第五条盘点工作分工
(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二)仓储物流部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三)生产部门:清点在产品,放置盘点卡。
(四)销售部门:与主机厂核对异地库房产品,清理退废、返工产品。
第六条盘点工作要求
(一)月度盘点时间为当月26日,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原则上盘点当日8-10点停产,库房闭库盘存。如确有生产任务,盘点期间物资不得跨部门流动。(二)仓储物流部门、销售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自盘,自盘后至盘点时的物资收发及时调整盘点表。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三)生产部门在财务部门领取盘点卡,由各生产工段(小组)制品人员负责清点本工段(小组)在制产品,放置盘点卡,本项工作要求在盘点日10点前完成。
(四)财务部门在盘点日当天重点复盘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到生产部门收取盘点卡,同时对盘点情况进行复盘。生产部门复盘完成后再对各库房进行复盘。
(五)复盘人员由自盘人员陪同进行实物盘点,复盘比例不低于物料种类的'50%,抽查原则上选择有更正项、单价高、数量大、收发频繁的项目进行。
(六)复盘与自盘有差异的,由自盘人员查找差异,经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复盘表上对应栏目签字。复盘时物料种类差错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盘人员对所管物资重新盘存。
(七)复盘完毕,财务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八)盘点完成后10日内,财务部门需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差异情况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报公司办公会审阅。
第七条盘点后续工作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财务账簿不符的情况,财务部门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属于个人能力不足或未尽职尽责,应对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单位应由公司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集团财务审计部,待集团同意后方可调整财务账或实物帐。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财务部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处罚
(一)对盘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未报送盘点表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盘点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开除出厂。
(三)有漏盘、重盘现象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元/项的罚款,物资管理人员处以20元/项的罚款。(三)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的,视其原因由公司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因个人因素引起的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小于差异金额的30%,涉及监守自盗、违法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库存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单位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
第二条存货的具体范围如下:
1、已经支付货款、购入并存入本企业仓库的库存商品等。
2、已经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的商品等。
3、已经发运,但尚未办妥托收手续的库存商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为促进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存货日常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是本单位存货管理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是否有效组织实施《存货管理制度》及存货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对存货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存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存货的结算发票、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存货的具体保管、收发和相关记录等业务,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经企业财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存货清查,并写出清查报告,报公司。
第三章仓储保管制度
第七条仓库负责存货的储存保管责任。
第八条存货的领用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授权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九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由保管员负责,并按存货类别编制目录进行登记,便于与财务部门的账户记录核对。存货的.摆放应当整齐、有序,便于盘点。
第十条仓库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损坏、变质或长期不流动的情况,检查结果应予记录。如发现有损坏、变质情况,应及时填制专门的报告单,说明数量、原因,报经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仓库和财务部门做调账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对未经授权的存货领用有权拒绝,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各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等情况确定合理的库存量,避免存货积压或短缺,常规存货由仓库根据库存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请购。
第四章存货收发制度第十三条存货验收入库手续:
1、收货时,必须查明签发凭证的单位和发货单位是否一致。
2、验收人员应当查明随货同行发票、调拨单、质量检验报告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章手续,手续不完备的,不办理验收手续。
3、验收人员必须根据凭证所列的内容,逐一验明品名、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并核对合同副本和样品,发现不符,应拒绝入库,并立即向采购部门递交验收质量报告进行处理;核对无误后签发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①联仓库据以登记存货保管台账,②联交财务部门,连同发票等凭证进行采购结算,③联交采购部门备查。
第十四条存货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出库单”、或“内部调拨单”,验明出库存货的规格、数量等。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出库凭证至少一式三联,①联留存,②联仓库记账,③联财务记账。仓库发货后,将③联加盖“货付讫”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存货收发核算。
第五章存货盘存制度
第十五条各企业应根据存货类别和管理要求实行永续盘存制。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部门设置数量金额式存货明细帐(已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存货的,财务部门可只进行存货的金额明细核算),仓库设置存货保管台账,按其名称续时登记收、发、存的数量。
第十七条永续盘存制下,各种存货的明细帐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仓库保管账的设置应同财务部门存货明细帐一致,以便部门相互核对控制。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明细帐应逐笔或逐日登记收入和发出数,并随时计算其结存数量。同时还应对存货金额进行登记,实行数量和金额双重控制。
第十九条仓库存货保管账应由保管员根据收、发货单登记收发数量,进行数量控制。
第二十条存货明细帐应同存货保管账定期相互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以随时反映存货结存情况,保护存货安全。对于数量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办理存货盘盈、盘亏报告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仓库与财务部门同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二十一条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实地盘存制下至少每月盘点一次。盘点时应成立盘点小组,制定盘点计划,盘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走过场。
第二十二条盘点计划应包括:
1、盘点时间。永续盘存制下存货盘点可以选择在上半年6月份或下半年12月份进行。实地盘存制下存货盘点可以选择在月末结帐前一日。
2、盘点参与人员应包括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永续盘存制下需召开盘点预备会,将盘点计划或指令贯彻到每一参与人员。
第二十三条盘盈或盘亏存货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由各单位按盘盈或盘亏存货程序自行处理;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编写盘盈或盘亏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再按相应程序处理。
第六章存货计价方法
第二十四条存货计价方法的确定与变更应当经集团公司领导机构批准,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核算存货发出。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部按以下四种情况对各企业进行抽查:
1、各企业仓库及财务部门未按本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者,每查出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减1分。
2、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对账或未做对账记录者,每查出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减1分。
3、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存货盘点或盘点不实者,每查出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减1分。
4、各企业对盘盈或盘亏的存货未按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处理,每查出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减1分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财务部对各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进行考核。存货周转率(次数)同比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减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最高减分不超过5分。
第二十八条仓库保管人员应恪尽职守,如发现因人为原因造成存货缺失或损坏,由仓库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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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资盘点的内容
(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
(二)查清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
(三)查明有无超期储存的物资。
第三条物资盘点的方法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
(二)盘点期间已收货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财务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英分发相关盘点表单。
第五条盘点工作分工
(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二)仓储物流部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三)生产部门:清点在产品,放置盘点卡。
(四)销售部门:与主机厂核对异地库房产品,清理退废、返工产品。
第六条盘点工作要求
(一)月度盘点时间为当月26日,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原则上盘点当日8-10点停产,库房闭库盘存。如确有生产任务,盘点期间物资不得跨部门流动。(二)仓储物流部门、销售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自盘,自盘后至盘点时的物资收发及时调整盘点表。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三)生产部门在财务部门领取盘点卡,由各生产工段(小组)制品人员负责清点本工段(小组)在制产品,放置盘点卡,本项工作要求在盘点日10点前完成。
(四)财务部门在盘点日当天重点复盘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到生产部门收取盘点卡,同时对盘点情况进行复盘。生产部门复盘完成后再对各库房进行复盘。
(五)复盘人员由自盘人员陪同进行实物盘点,复盘比例不低于物料种类的50%,抽查原则上选择有更正项、单价高、数量大、收发频繁的项目进行。
(六)复盘与自盘有差异的,由自盘人员查找差异,经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复盘表上对应栏目签字。复盘时物料种类差错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盘人员对所管物资重新盘存。
(七)复盘完毕,财务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八)盘点完成后10日内,财务部门需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差异情况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报公司办公会审阅。
第七条盘点后续工作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财务账簿不符的情况,财务部门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属于个人能力不足或未尽职尽责,应对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单位应由公司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集团财务审计部,待集团同意后方可调整财务账或实物帐。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财务部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处罚
(一)对盘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未报送盘点表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盘点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开除出厂。
(三)有漏盘、重盘现象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元/项的罚款,物资管理人员处以20元/项的罚款。(三)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的,视其原因由公司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因个人因素引起的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小于差异金额的30%,涉及监守自盗、违法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库存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部仓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公司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日盘点是对贵重物与成品的盘点。
三、盘点采用方式:
仓库盘点采用实地盘存制,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四、职责
1、物流部负责盘点准备工作,确定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2、物流部负责盘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财务部负责盘点通知发布、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汇总与审核。
五、工作纪律:
1、一旦盘点时间确定,无总经理指示等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2、月末盘点现场必须有一名财务人员与一名仓库负责人在场;
3、盘点期间,不能有任何私人电话与事务耽搁工作;
4、物流部负责人应及时分配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负全部责任。
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违规者罚款50元
六、工作流程:
1)盘点工作准备:
1、盘点之前,仓库保管员首先应做好预盘工作,盘点前应及时追回已领料但未填领料单的货物,应让领料者在盘点前一天将相关单据补齐关并入到系统里;
2、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对仓库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3、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同一物料储位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货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货架上;
4、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确定帐卡物一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
2)盘点库存流程:
1、每月月尾按规定时间上午8.30开始盘点,仓库停止一切收、发、移动等操作,各部门应全力配合盘点工作;
2、仓库主管主要协调仓库具体盘点、搬运工作;
3、仓库、财务部分别指定一个仓库盘点负责人及盘点监督人,要求每一个仓库都有相应的盘点人和财务复核人员,由财务人员监督仓库盘点人的盘点工作;
4、仓库保管员应将盘点单发放到每一个盘点仓库的盘点人员及监盘人手上;
5、实施盘点,由盘点人与搬运人员进行盘点,财务人员复核与监督;
6、财务部收取所有的盘点清单,要求所有清单连号,没有遗漏,并进行汇总。
七、盘点差异处理:
1、财务对盘点结果进行对比差异,数据如有差异,重新确认盘点区域由仓库对差异项目进行复盘,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
2、财务再次对复盘结果进行汇总,并与库存帐比较差异。
3、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待查明原因,进行分析差异原因,作详细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差异调整申请。
4、财务经理及总经理对差异调查报告及差异调整申请进行审批。
5、仓库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差异调整。
6、财务部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财务帐差异调整
八、盘点结果处理:
1、库管员须配合财务部的定期盘点工作,并在盘点后2日内将核对准确的台账上交财务,如有延后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2、月末盘点,原材料根据库存类别分为abc类,a类物资不予出现差异,如有差异,仓库保管员应先进行自查,查无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60%,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40%。b类物资盘点差错率应为1%以下,超过1%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c类物资盘占差错率应为2%,超过2%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超过5%差错率的将对超出部分做核算由仓库负责人承担。
(盘点差错率=盘点差错的数量/盘点总数量)
3、成本库不允许出现盘盈亏,如实有盘盈与盘亏现象存在,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根据盘盈与盘亏营销价的差额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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