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叉车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叉车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含: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适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4、公司安环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紧要包含: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学问;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学问;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学问、技术学问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需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需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惩罚。
叉车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叉车是我们公司最常用的运输工具之一,为保障公司内叉车在使用、保养及检修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1.2使用范围
公司内使用的型号为cpcd50a、cpcd60a、cpcd70c、cpcd80c、cpcd90、cpcd100的内燃式平衡重式叉车。
2.叉车的构造及主要零部件
2.1叉车主要由动力装置、轮式底盘和工作装置三个部分组成;
2.2主要零部件
2.2.1安全设备:护顶架,喇叭,警告牌,后视镜、倒车蜂鸣器,顶灯、转向灯、倒车灯、尾灯、停车灯、示宽灯,门架。
2.2.2操作装置:制动器,操纵杆,制动杆,踏板,升降架。
2.2.3动力装置:发动机,蓄电池箱,车轮,燃油箱,工作油箱
2.2.4平衡装置:平衡重
3.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1驾驶人员必须达到18周岁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后,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不准上路运载货物
3.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4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3.5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叉车的叉脚应放落地面。
4.叉车载荷及车速的要求
4.1载荷重量及尺寸要求
4.1.1由于路面状况及叉车的磨损情况,货物重量不准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的90%,当叉架升高时,载重量按照载荷曲线逐级降低;
4.1.2宽,载荷中心是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一般情况下,叉车的载荷中心为600mm,当货物重心在载荷中心范围内时,叉车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正常的装卸作业。当超过重心超出载荷中心范围时,即有可能破坏叉车的稳定性,叉车就不能按额定起重量进行装卸作业。即当接近额定载重量时,货物宽度不准超过1200mm(指的是额定重量时);
4.1.3高度,如起重机起载货物的额定高度为3000mm,但由于叉车的磨损及路面状况的影响,货物的高度不准超过2700mm。叉工件时,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最高高度的'2/3,运行时叉件离地高度应在300mm-500mm之间;
4.1.4长,货物的长度不应超过叉宽的两倍,当货物过长时,可能会由于货物重心的偏移而影响叉车的纵向稳定性;
4.1.5速度限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转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叉车日常保养
叉车的保养分为四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日常保养通常每天要进行一次,每工作50小时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200个小时后进行二级保养,每工作600个小时后进行三级保养。
5.1叉车的日常保养
5.1.1检查发动机曲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以及散热器内的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
5.1.2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面的高度,视需要而添加,并保持盖子气孔畅通,极柱与导线接头接合紧密牢固。
5.1.3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
5.1.4检查视轮胎气压并清除嵌入胎纹的杂物。
5.1.5检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
5.1.6检查灭火水箱的水位。
5.1.7检查仪表、灯光、喇叭等的工作情况。
5.1.8上述各项检查完毕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制动系以及液压升降等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5.2叉车一级保养
5.2.1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机油粘度及机油中的脏污程度。
5.2.2清洁蓄电池,视需要添加蒸馏水。
5.2.3检查风扇皮带外表及其松紧度。
5.2.4检查变速箱、驱动桥及工作油泵、水泵驱动装置有无异常噪声。
5.2.5按要求在离合器、制动器纵连杆各部位加注机油或润滑脂。
5.2.6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活塞杆的磨损情况,若有轻微擦伤痕迹可用油石或细砂布磨平。
5.2.6检查并紧固轮胎的螺栓、螺母。
5.3叉车二级保养
5.3.1清洗发动机油底壳、曲轴箱及油滤清器内部,更换新机油。
5.3.2清洗燃油箱并检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5.3.3检查分电器断电触点并调整期间隙。
5.3.4检查、紧固发电机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3.5检查蓄电池的放电量,并视需要进行充电。
5.3.6更换散热器内的冷却水。
5.3.7检查、调整离合器和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车轮制动器的制动间隙。
5.3.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杂物和积水,清洗滤网并视情况添加新油。
5.3.9检查两起重链的松紧程度是否一致。
5.3.10检查货叉车卡铁及货叉踵部有无变形、开裂等现象。
5.4叉车三级保养
5.4.1调整气门间隙。
5.4.2测量气缸压力并检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5.4.3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性能,视需要加以调整。
5.4.4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行程及转向系拉杆的连接情况,并检查转向节销和转向扇形臂架销轴的磨损情况。
5.4.5检查离合器及制动踏板轴的轴承磨损情况。
5.4.6全面清洗叉车,并检查和紧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6.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6.1检查车辆
6.1.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6.1.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6.1.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6.1.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6.1.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1.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6.2起步
6.2.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6.2.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6.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6.2.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6.3行驶
6.3.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500mm,门架须后倾。
6.3.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6.3.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3.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6.3.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3.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3.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6.3.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3.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6.3.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6.3.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6.3.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6.4装卸
6.4.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6.4.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6.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6.4.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6.4.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4.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6.4.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6.4.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4.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6.4.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6.4.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6.4.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6.4.13禁止超载作业。
7.检查资料留底
7.1行车前检查
7.1.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1.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证、无证驾车。
7.2行驶
7.2.1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2.2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7.2.3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500毫米,门架须后倾。
7.2.4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车除驾驶室内其它部位严禁站人。
7.2.5厂内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7.2.6厂内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有必要须用绳子、索链封牢固。必须严格按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严禁超载。
7.2.7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7.2.8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11)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2)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3)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4)在厂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15)厂内插车在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前倾,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6)厂内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在近处禁止有人。
(17)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的物品和不准在火车车厢边缘直接叉装物品。
(19)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厂在厂内,车间内和施工现场停放车辆时,司机不准离车,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把钥匙拔下,电闸拉下。
收车后保养
(2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担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22)清洁叉车及起重滑架;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蓄电池叉车除应遵守上述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蓄电池车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叉车管理制度 3
1.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叉车管理制度 4
1、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门操作证。
2、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
3、铲、叉车辆操作机构必须灵活有效,各安全装置保持良好,严禁铲车的斗、叉上站立坐人,严禁在高压电线的最近距离下操作,在作业中,有人发出危险信号,驾驶员立即停止作业。
4、禁止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脱,发生翻车伤人事故。
5、装卸时,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慢行慢停,稳起稳落,不准在运行中进行升降作业。
6、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了望周围情况,注意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驶作业,路面、场地有倾斜现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业。
7、铲、叉车每次载重不得超过核定标准重量,对有碍行驶、作业和易于发生挤碰、伤人的情况要停止作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作业。
8、车辆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凡发生各类事故,均应按驾驶员事故处理规定和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因进行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不得姑息迁就,擅自处理。
9、铲车在每天使用运转以前都必须先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检查的项目有:刹车、喇叭、电瓶电源、水箱和轮胎的情况。若检查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启动使用。
10、铲车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或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驾驶铲车铲运物料时应注意:不得超负荷装载或超时间连续使用(一般不能超过两小时)。做前倾动作时,不许同时向上举物料托盘。
12、驾驶员在铲物料时应检验托盘上的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良好的平?,避免物料在运送的过程中发生倾斜。检验铲车叉子是否在托盘的居中位置,以防物料倾覆。
13、驾驶铲车在狭窄的通道转弯时,要注意物料托盘是否会碰撞。同时要注意铲车的后部是否会伤人触物。
14、铲车载货体积较大,驾驶员的视线被阻挡时。驾驶员应采取倒退行驶。
15、铲车在行驶过程中,除驾驶员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16、铲车使用完毕要放在指定区域内。并且拉好手刹车。叉子前倾放到最低位置带好钥匙。
17、铲车操作作业结束以后,应及时进行充电,并打开所有的电瓶瓶盖,防止充电时电瓶炸裂。
18、驾驶员要定期不定期的打开电瓶瓶盖,检查电瓶内是否缺水。若缺水要及时添加蒸馏水,以延长电瓶的使用寿命,尤其是夏季高温期间和干燥季节或者是铲车频繁使用期。充电后驾驶员要特别注意加强检查,防止因缺水而损坏电瓶。
19、铲车的各机械连接部位,驾驶员都应在平时经常进行检查加固以防松动脱落。转动部位和升降部位应经常润滑,以保证其润滑状态。
20、铲车电瓶桩头应用牛油封闭,防止氧化松动。驾驶员平时应经常检查加以紧固。
21、铲车驾驶员要坚持定期不定期、有计划地、强制性地检查保养维护铲车。将铲车的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里,维持车况的技术性能良好。努力地延长铲车的地延长铲车的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提高铲车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铲车的正常使用。
叉车管理制度 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公司厂区内叉车作业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权限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lsd3-ah-03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叉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
3.2.安保科协助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对叉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3.3.公司各部负责公司叉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叉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车辆管理
4.1.1.叉车负责公司生产用物品的装卸、输送、摆放。
4.1.2.集团内部调用叉车必须经各部副总批准。
4.1.3.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
4.1.4.叉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4.1.5.非防爆叉车一般情况下禁止驶入防爆区域,特殊情况需驶入,必须经安全环保经理批准。
4.1.6.除eps发货、辅料运输外,其他使用叉车的单位需填写叉车使用任务单,并详细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
4.1.7.叉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挥。
4.1.8.叉车管理部门有权拒绝75kg以下可由三轮车辆运输的物品的'装卸运输。
4.2.叉车驾驶员管理
4.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叉车证。
4.2.2.叉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4.2.2.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4.2.2.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其它行为。
4.2.2.3.不准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
4.2.2.4.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安全行车情况下驾驶车辆。
4.2.2.5.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坐人。
叉车管理制度 6
为了合理使用机动叉车,减少叉车故障发生,降低维修成本,现特对机动叉车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所有叉车司机上岗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合格的叉车驾驶证(或者经过本厂培训合格者),无证上岗者严禁开叉车,违规者每次作100元处罚。
2、叉车启动前先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位、水箱水位以及轮胎气压够不够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起动,否则因此造成叉车损坏而大修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叉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有异响或者严重冒烟的立即停车检查,第一时间上报主管及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在排除异常后方可开车,以免小毛病不除而发生更大的.故障发生。
4、定期对机动叉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机动叉车维护保养的责任制度,要求司机每天在下班前对叉车表面的灰尘、油污清洁干净,重要活动部位如转向轮、升降链条等加黄油润滑,使之在活动时保持顺畅润滑;定期每两个月更换机油,空气格、机油格、柴油格、打黄油等外修维护保养跟进与监督,减少叉车因维护保养不足造成大修情况发生。
5、安全行驶,速度适中,注意前后左右来人,杜绝叉车撞人、撞物导事故发生。
叉车管理制度 7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11)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12)充电在程中电池会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及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13)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14)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5)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16)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17)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18)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9)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20)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叉车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
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
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应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2、档案由专门人员管理,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3、档案至少应包括: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定期安全检验报告、班前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使用登记、变更与报废
1、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赁的厂内机动车辆,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5、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三、维修保养
1、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当对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工作的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
5、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6、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7、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检查与考核
1、每班出车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编制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查查维修人员对在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分公司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于考核,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七、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油位、水位、轮胎、踏板等。
2、禁止超载、偏载、超高、超速,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3、禁止人员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禁止人员站在货物上或从货架下穿越。
4、禁止用货叉尖挤推或提升货物,禁止用叉车推拉货物,防止造成货物损坏或坠落;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坠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门架前倾时,禁止货架上升和装卸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8、禁止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员乘坐叉车,不允许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坠落叉车倾翻;不要辗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10、驾驶叉车时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当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不得驾驶叉车。
11、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不得操作叉车。
13、多人协作工作时,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当确定料包已挂好且挂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启动车辆。
14、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15、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16、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号,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7、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1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9、驾驶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及周围环境状况,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安全间隙。
20、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
八、事故现场处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3、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地面层除外),有可能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事故。
5、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引火源。
(二)预防措施
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驶,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动叉车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厂内机动产量安全管理。
(三)现场应急
1、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及时上报领导。
2、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相关救护、保卫等人员到事故现场,展开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应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面,应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若伤情严重,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报警。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叉车管理制度 9
为了规范车间、厂区叉车的使用,特制订《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规定如下:
一、责任人
1.叉车司机是叉车驾驶、维护、保养,并为公司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2.叉车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叉车驾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未经叉车管理人员同意,除叉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行驶中驾驶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得饮食,打手机和携带他人等。
二、叉车驾驶应注意的问题
1.叉车启动异常应立即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2.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的制动,货叉,轮胎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叉车启动时应保持较低的启动速度,驾驶员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并注意避让。
3.行驶过程中切勿进行上下操作,不准任何人上下车。
4.叉车应平稳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须减速。
5.作业时严禁超载,偏载。
6.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7.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8.严禁货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9.严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
10.叉车作业时货叉下不得站人。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11.叉车驾驶员损坏物品,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叉车负责人。
12.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空。
13.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4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该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归原处存好。严禁将有关工具随意乱放。
三、维护
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保养。严禁擅自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的行为。定期严格按照叉车厂家的《叉车整车的维护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
叉车管理制度 10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3.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3.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4.程序
4.1叉车工要求
4.1.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1.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4.1.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4.3.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4.3.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4.3.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4.3.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4.4.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4.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4.4.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4.4.5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4.6.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
4.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叉车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主要针对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消除事故和隐患,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人、财、物以及资源的不必要损失,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效地进行而采取的预防、检查和处理等系列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实行“从严管理、以防为主、防管结合,明确分工和责任落实”等原则,有效落实安全责任,达到安全的目的。
第四条:本安全管理管制度所辖范围包括本公司所有的经营、人身、财产等安全的管理。具体包括:
1、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即通过对公司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进而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安全、正常、有序和有效地开展。
2、资产安全的管理:即通过采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公司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安全,以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即通过对员工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约束,确保员工在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原则,公司实行由经理人和安全工作小组二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人,达到对公司安全工作有效管理的目的。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级由公司经理人,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行组织、监督、协调等工作。第二级由安全小组在公司领导下实施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第一级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公司授权经理人):
1)、公司经理人应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对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2)、公司经理人应组织有关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学习,审查各项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第二级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安全小组-维修组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经理下达的各种安全管理任务,保证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安全、正常的开展。
2)、对公司的各种设备及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和维护、防湿防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第七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针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环节具体工作的要求,建立消防、操作安全等各种专项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和实施。
第八条:现针对公司维修厂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细则,简称“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细则”(其它部门略)。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车辆漆面光泽、座位以及地面,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进行安全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理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在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的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10、装卸发电机和起电机时,应切断电源后进行。
11、车辆内的线路接头必须拉牢,并用胶布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12、需要起动发动机检查电路时,应注意车下有无其他人工作,预先打好招呼,放空挡、拉手刹后启动。
13、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也应用木板塞紧。
14、配制电解液时,应穿戴橡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将硫酸轻轻加入蒸馏水内,严禁将水等,注入硫酸内。
15、充电时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度摄氏度。
16、蓄电池应用防电叉测量,不得使用手钳及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17、使用电焊机、风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18、在电焊时,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其它保护用品。
19、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20、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气管是否漏气。氧气、乙炔瓶必须固定牢固,并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乙炔瓶附近应备有沙土和灭火器,以备急用。
21、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搬运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22、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23、使用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有无裂缝及飞边,锤把有无松动,使用手锤时对面不要站人。
24、使用砂轮机、钻时等工具时,必须检查有无损坏及漏电现象。
25、在拆轮胎时,轮胎拆下后,必须放置稳固、牢靠,以防滚动、倒下伤人。轮胎充气时,应将撬棒置于轮辋孔中,防止锁环飞出伤人。
26、凡电动设备,在下班时应将闸刀拉开切断电源。
27、凡厂区内的危险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工作人员工作时也应特别小心,危险区域要设置明显标志。
28、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沙土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29、工作时应当严肃认真、注意力集中,在工作场所不得互相玩笑打闹,不得穿拖鞋上班。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审定通过下发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叉车有限公司所有。
叉车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安技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
4、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需对行政部进去保修申请,并由行政部送外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障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
4.3.6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扎带、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扎带、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叉车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规范叉车安全装卸作业管理,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主管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3.2主管负责仓库叉车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维修部(暂时外请)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凡叉车使用中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上报,凡谎报或隐瞒者给予加倍处罚。
4.3.14叉车行驶时,凡货物高度挡住视线时需倒行。
4.3.15.叉车上严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车辆尾部无法装货,在此特殊情况下,及时向课长报告,经过课长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车上需垫一块托盘。如其它特殊情况叉车上需站人,必须汇报并经过同意。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两托高度不能超过2.5米,),以免导致事故的发生。
4.4.2叉起货物时,先观察货物是否堆放牢固,货叉进入托盘时要平稳,要循序见进,速度不易过快,货叉的角度与货叉叉进托盘的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其它隐患,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卸货时应平稳轻放,操作不易过快。货叉不允许从托盘、铁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货,以免失衡造成倒货。
4.4.3叉车上需站人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事先需经过课长同意,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叉车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并观察货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或加上保护膜,绑紧后方可提升。凡叉车司机在打操作过程中发现有隐患问题可以拒绝作业,及时汇报直属上司,待隐患解决后方可作业。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并要求前后对齐,每一托靠紧,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叉车上需站人作业时,高度超过2米需系好安全带。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以上条例希叉车操作人员遵守,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给予评或经济处罚。
叉车管理制度 14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第二条、使用范围及调度部门
1、原料、成品库装卸。生产部门配料、拉料。
2、生产部负责本公司叉车的维修、调度及管理。
3、仓库服务部负责库房物资装卸用叉车的使用、保养、及叉车人员的考核。
4、安全、环保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安全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程序
1、资格要求: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不准叉运非公司物资,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第四条、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行驶。
第六条、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第七条、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第八条、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第九条、相关记录
1、叉车检查记录。
2、日常维修记录。
叉车管理制度 15
为了使公司的叉车司机作业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确保生产,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叉车司机作业范围
一、物资的装卸车。
二、仓库物资整理、移位。
三、仓库与仓库之间的`物资调拔及材料移库。
四、送车间领用材料及在仓库降材料。
五、机器设备及配件的装卸。
六、值日:叉车的保管、维护与卫生。
第二章、叉车司机职责
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从仓库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在仓库服从仓管员指挥,保证叉车的工作需求和工作质量。
三、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四、配合仓管做好储位规划和管理,以及原辅材料、配件的排列堆放。确保物资堆放安全,经常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在装卸作业中做到轻装轻卸,力求货物不破损以保证公司材料质量。
六、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按程序、按规定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客户。
七、为提高工作效率,司机人员通讯保持通畅,做到随呼随到。
八、以保证装卸、送料作业时的安全,严禁酒后驾车。车辆维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维修。
第三章、叉车使用管理
一、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
二、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
三、车辆开始作业前需前瞻后顾,鸣笛、提速要慢、停放位置要在一个固定合适的位置。
四、车辆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处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或警示。
五、注意路况,及时调整车速和叉臂,抱夹离地面距离。
六、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第四章、处罚细则
一、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二、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仓管员指挥,故意刁难客户及仓管员,投机取巧,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司机人员野蛮操作,经核实第一次罚款100元并通告;第二次给予开除。
三、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接上级紧急通知,司机人员通讯工具,不允许停机、关机或者拒接电话。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100元罚款。
四、为确保安全,在作业过程中,严禁穿拖鞋、接打电话、收听耳机。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50元。
五、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六、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不脱岗、不睡觉。
七、下班后,作业未完毕,必须继续作业完毕后才能收工。擅自提前离岗或托拉、延长卸货时间,经核实,第一次给予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罚款200元。
八、当日作业完毕后,要检查车辆的用油情况,导致油量无法满足第二天工作需求,经核实,给予罚款100元并警告。
叉车管理制度 16
1、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滑行。
4、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7、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8、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9、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1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1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1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15、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车不经过销售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外出作业,后果自负。
叉车管理制度 17
1.目的
制定厂内叉车操作的安全规定,确保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机动电瓶、柴油、手动液压叉车。
3.定义
3.1叉车的种类按输出的动力分电瓶式、柴油式、手动液压叉车。
3.2厂内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驾驶培训和考核,办理特种车上岗合格证。
4.2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工作程序
5.1驾驶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5.1.1叉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须通过特种作业驾驶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则、操作原理、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证书的员工才可操作机动叉车。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车。
5.1.3培训合格的叉车工每两年应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5.2叉车安全管理
5.2.1驾驶叉车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上岗的驾驶员。
5.3叉车的检查及维护
5.3.1日常检查
a)各班使用叉车前,驾驶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做好记录,填写《叉车日常点检表》。
b)若发现叉车的安全装置失灵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隐患时应停止使用叉车,填写《设备维修单》,通知主管人员,待叉车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时,需在主管处填写《叉车钥匙管理记录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电瓶叉车,更换电瓶时需填写《叉车电瓶更换记录表》。
5.3.2日常维护
a)操作过程中的`撞、擦均应报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发生。
b)叉车外观应保持完好,有损伤应立即修复,包括油漆,为保证叉车的整洁,应避免在叉车上存放杂物,叉车司机负责对叉车外表的日常清洁。
5.3.3定期维护
a)叉车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完成。
b)实心轮胎橡胶厚度小于2.5厘米时,应更换轮胎。
c)运行时间超过200小时的叉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安全装置、刹车系统、液压系统和发动机油路等。叉车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修单,由专业厂家进行保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提出计划,便于公司职能部门及时作出大、中、小维护方案。
5.4叉车安全审核
5.4.1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所有叉车应作性能检查,以发现任何不安全行为以及不安全状况,并采取改正措施。审核可以通过查看叉车检查记录、现场安全检查、与叉车司机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完成。
5.4.2公司职能部门每年需组织一次叉车年审。
5.5叉车操作、驾驶规则
5.5.1厂区内叉车严禁搭人,一经发现重罚当事人,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
5.5.2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5.5.3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5.5.4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5.5.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5.6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5.5.7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5.5.8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5.5.9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5.5.10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
5.5.11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5.5.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5.5.13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5.5.14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5.15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5.5.16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5.5.17停车时必须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拉紧制动手柄,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5.5.18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5.5.19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5.5.20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5.5.21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叉车超负荷作业。
5.5.2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5.23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5.5.24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5.5.25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叉车管理制度 18
1、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叉车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点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祸害(火灾、地震、大风、雷击等)后也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叉车经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需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叉车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机动部负责保管,作为叉车管理档案保管。
5、凡有一下情况之一的叉车,必需经检验检测机构依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祸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叉车管理制度 19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条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第三条公司内叉车作业人员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新进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实行外委培训,党规业务知识实行内部培训。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单位内部培训由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1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叉车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叉车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车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叉车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参加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叉车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
叉车管理制度 20
一、叉车安全使用规定
(一)检查车辆
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液,润滑油、防冻液。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叉车运行过程中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叉车运行前还应检查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确认所载物平稳可靠。
(3)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离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整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叉车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底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档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开倒车。
(9)禁止在坡道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应贴靠档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辆不要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崩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2)禁止超载作业。
(13)禁止载人运行。
(五)使用人电负责公司内叉车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六)机动部负责公司内叉车的定期报检和监督使用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安全环保部。
(七)机动部负责公司叉车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叉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储运部负责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维修作业时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理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防冻液,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叉车维护保养制度
1、叉车能有效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内重要装卸用具。为让叉车得到及时维护与保养,保障机器使用的机动性、灵活性与实用性。现叉车维护与保养由叉车司机每周一进行维护。
2、日常维护内容: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1)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2.2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2.3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2.4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3、保养
(1)保养由叉车使用者实施,维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维护内容”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①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②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③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⑥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⑦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⑧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⑨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⑩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3)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测试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5)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6)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7)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8)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定期报检制度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叉车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地震、大风、雷击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叉车经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叉车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机动部负责保管,作为叉车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一下情况之一的叉车,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4、公司安环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桥式起重机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台帐
叉车台账由机动部负责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括叉车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二、叉车作业人员台帐
叉车作业人员台账叉车作业人员台帐由综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机动部负责
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
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
4)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6)叉车订购、改造情况记录。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机动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叉车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采购
第一条叉车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原有叉车安全状况制定叉车采购计划,报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二条必须从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单位采购,叉车必须经检验合格。
第三条禁止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叉车。
第四条采购时必须索取叉车的随机文件(包括主要设计图样、产品质量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制造厂家资质(包括: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第二章修理
第五条车辆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及时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定或联系维修单位。
第六条车辆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七条如实作好车辆维修记录,并存入车辆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章报废
第八条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叉车,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叉车使用情况制定报废计划,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去功能化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叉车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履行报废手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叉车管理制度 22
一、目的
本制度订立了公司叉车运行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紧要内容及要求
1、车辆和司机资格要求。
⑴车辆必需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车辆驾驶员必需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驾驶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驾驶前后检查
⑴上车前,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后大灯、反光镜和插脚是否完好。
⑵检查燃料系统全部管道、接头是否完好,保证无泄漏。
⑶检查燃油、齿轮油、发动机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标准,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加添后方可使用。
⑷车辆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严禁超温、超压行驶
⑸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稳并进行安全检查。
2.2.6每天车辆使用完毕后,司机必需对当天车辆的运行、修理情形记录到特种设备运行台账,并做好车辆交接班记录。
3、驾驶规定
⑴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⑵严禁车辆超载,严禁车辆载人,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⑶车辆要使用专用钥匙,不准司机使用其他非车辆钥匙或其他方式启动车辆;车辆不能启动时,应适时通知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
⑷车辆进入防火区域应按规定配带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察看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运行速度不能超过场内限速标准。
⑹车辆在载物起步时,必需缓慢平稳启动,驾驶员应首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稳固。
⑺转弯时假如相近有人或车辆,应先发出信号,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转弯。
⑻车辆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⑼严禁司机将所属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4、车辆的管理
⑴车辆必需经过检测,取得车辆使用证,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⑵依据车辆运行的'需要,部门要配备确定的车辆配件,有设备部申报给采购部购买,部门设立单独存放场所,而且有专人管理。
⑶叉车司机要对本身所开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在日常的巡检中发觉有异常情况适时向叉车班长反馈,并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叉车班长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对部门内部的叉车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⑷车辆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要维护和修理,部门有配件的情况下,本身进行更换,假如内部处理不了,联系外。
叉车管理制度 23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现场主管和理货员的.安排,积极完成装卸任务。
3.保证车辆使用性能的良好,要爱护车辆,要定期维护保养,节能增效。
4.安全驾驶,厂区内限速10km/h,厂房内限速5km/h,禁止开飞车快车,禁止大油门急刹车等现象。保证人、货、车的安全。
5.装卸大件货物时,确保重心平稳,避免货物落地伤人。
6.努力提高驾驶技能,装卸货物时要避免叉坏货物和碰撞被装卸的车辆。
7.现场货物摆放要合理,入库摆放要整齐美观,用完备品要归位,确保道路畅通。
8.保管好随车工具,严禁外人驾驶操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叉车管理制度 24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含: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适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4、公司安环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环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紧要包含: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学问;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学问;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学问、技术学问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需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需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惩罚。
叉车管理制度 25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叉车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叉车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条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从部门负责人到操作员工,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
第三条各种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和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本公司叉车存在的隐患,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叉车安全管理部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公司。
第四条公司对叉车安全管理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五条叉车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叉车经整改隐患消除后,应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下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
第六条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改的隐患,叉车安全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他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由叉车安全管理部门上报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需报告发现该隐患的特种设备安监部门或检验机构备案。
第七条对于以本公司能力难以整改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以公司名义书面报告本地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整改。
第八条对于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报告公司领导后予以报废,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第九条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隐患整改资料存入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中,并交由专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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