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6 16:14:50 维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分类

  5.1.1 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 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 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 文件阶层分类

  (1) 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 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 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三、文件借阅和清退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五、文件的销毁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六、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爲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啓文件(除厂领导订啓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啓文件,厂领导啓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爲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衆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衆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衆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産、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産、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産、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産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産、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衆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衆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5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6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7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文件的情况。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xx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xx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1、技术文件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部应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2、工程部部长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3、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批准。

  4、技术文件包括:

  a、图纸;

  b、工艺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规程;

  d、产品内控标准;

  e、产品检验规范;

  f、采购技术要求等。

  三、技术文件的更改:

  1、技术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顾客要求更改;

  b、由于开发试制的疏忽而必须更改;

  c、技术要求过高,生产设备无法达到而必须进行更改等。

  2、各部门如确需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核,厂务经理批准;

  3、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参数;

  c、更改后参数。

  4、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审批:

  a、厂务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更改进行审批;

  b、必要时厂务经理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更改进行评审或会签;

  c、厂务经理下达技术文件更改指令(书面文件);

  5、生产部根据指令实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规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适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违反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c、工程部负责更改,其他人员未经受权无权更改,工程部做好技术文件更改记录;

  d、更改时所有部门及所有文件应同步更改。

  四、技术文件的管理:

  1、技术文件发放: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登记,由领用人签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发放给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经技术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外借技术文件。有遗失及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工程部办理补发手续;

  c、工程部应建立[技术文件一览表]及[外来文件一览表];

  d、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归口保管,工程部对上述文件应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e、借阅技术文件须由技术部或厂务经理批准,并在[文件及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借阅人签名;

  f、对无使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审批后及时收回销毁,并填写[文件及资料回收登记表];

  g、对有保存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该文件上进行标识,并用专柜保存,以防误用。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9

  行政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员工日常办公所用文具(文件夹、档案袋),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数码相机、硒鼓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损耗,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的主要职责:行政部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用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人行部门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公司的全面预算,报公司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资金计划。

  2、行政部持相关票据根据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账。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行政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公司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

  各部门历史需要置办办公资产时,填写《办公物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行政部实施采购。

  2、实施采购

  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办法进行询价后,连同采购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3、验收

  行政部汇总使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账。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办公物品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的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按需领用,行政部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账登记,写明物品名称、规格、使用人及数量等。

  3、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随职位转移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报行政部。行政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行政部和财务部门同时销账。有再使用价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账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该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公司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应尽量考虑在公司内部调配,调配的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2)公司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公资产可以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行政部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行政部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

  (2)行政部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行政部。不经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维修的,相关费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换,一般性维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他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0

  1目的

  规范分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分公司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归类、发放及登记工作,并保存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2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上报分公司文件、对外公开文件的发放审批工作。

  3.4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已过保存期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4实施程序

  4.1归档保存的'文件

  4.1.1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外来文件、报告、质量记录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统计资料等。

  4.1.2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操作说明书等技术档案。

  4.1.3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如:会议纪要、声像档案、工作记录等专项档案。

  4.2文件、资料归档的要求。

  4.2.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4.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4.2.3每类建设工程竣工必须有兼职资料档案管理员参加,对其文件材料(含有关图纸等)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鉴定和验收。

  4.2.4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号。

  4.2.5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4.3档案资料的保管。

  4.3.1所有档案资料均由资料管理员管理。

  4.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部门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4.3.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时,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并在档案资料盒内的面层上注明修改情况。

  4.3.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软盘、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资料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4.3.5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各种资料档案进行归档,并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和质量检查工作,做到完好、齐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

  4.3.6档案资料柜需做好防盗等设施。

  4.3.7质量记录保存期为二年。

  4.4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4.4.1分公司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4.4.2分公司员工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4.3在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4.4.3.1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4.4.3.2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丢失;

  4.4.3.3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4.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资料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4.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4.4.6调离或辞职的人员,必须办理文档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5档案鉴定和销毁

  4.5.1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鉴定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资料档案员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日常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资料档案员负责。

  4.5.2档案鉴定小组的任务:

  4.5.2.1负责制订档案保管期限表;

  4.5.2.2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4.5.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4.5.3.1对有长远利用价值(如技术图纸、操作说明书等),并能反映分公司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4.5.3.2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5.4鉴定工作应该每年进行一次,由资料管理员在每年1月初提出。

  4.5.5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和补充。

  4.5.6销毁档案的程序包括:

  4.5.6.1鉴定小组应列出需销毁档案的清单和撰写销毁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销毁清单及报告要保存。

  4.5.6.2档案销毁时,由行政部经理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4.5.7销毁档案资料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档案管理制度》

  5.2《保密规定》

  5.3《文件发放登记表》

  5.4《文件借阅登记表》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完善公司文件收发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文件。

  3.职责:

  文件收发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

  工作内容

  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文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公司文件由行政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文件密级,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以上文件须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以上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外来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行政主管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行政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和备案。

  3定义

  3.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3.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

  3.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3.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4.2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4.3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4.3.1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文件。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文件。

  4.3.3人事行政部为公司文件规范化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立、改、废的审核(核稿)、发布、汇总。

  5文件分级分类

  5.1文件分级

  5.1.1一级文件:公司战略规划具有长期指导性、规范组织行为的概述性文件或制度汇编类文件等的系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手册、经营管理规范等。

  5.1.2二级文件:规范各专业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5.1.3三级文件:各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等具体实施的作业指导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操作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文件、公文等,包括具体的作业方法和标准。

  5.1.4四级文件:表格、表单类文件,凡记录作业结果所用的表格等。

  6文件编号、标识与控制

  6.1文件编号:[Microsof1]公司名称+部门代号+文件名称+文件顺序号+时间

  注:各部门代号

  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

  6.2文件的标识与控制

  文件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应用的文件及提供给审核机构的文件为受控文件,以编号为受控标识;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给客户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作标识;

  长期有效的文件予以编号和标识,控制其发放,回收作废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时间有效的文件过期自然失效,以其标题、日期作为标识,不必跟踪回收其过期版本。

  7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和发布

  7.1行政文件与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1)公司级行政性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生产、薪资福利、奖惩等重要决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

  (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本制度4.3条负责编制。

  (3)各部门行政性文件:各部门因部门管理及工作开展所需求发布的通知/通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4)公司及各部门所有行政性文件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公司内部业务便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7.2文件归档、发放、保管

  7.2.1文件归档

  (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

  (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7.2.2文件发放

  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

  (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

  (3)各个部门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

  7.2.3文件保管与借阅

  (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a、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

  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

  (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

  (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

  (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

  7.3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

  7.3.1文件更改

  (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

  (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

  (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换版。

  (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本号与更改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每版文件同一版本内可以允许修改10次,即修改状态号最高是10,当超过10次时,文件换版,即由A版升为B版,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下,换版不受此限制。

  (5)文件更改内容必须及时到达文件使用场所,对文件的宣贯、实施情况有文件归口部门进行检查,并确认更改效果。

  (6)公司鼓励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及时发现文件的问题,提出文件更改意见。

  7.4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各部门使用中的文件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文件发布时,原文件应作废收回,作废的原版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回收,并登记标明回收日期。

  (2)文件作废或换页换版时,对已回收的作废文件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销毁,并记录在《文件销毁(留用)记录表》中,若需保留作废文件时要在文件上标注“作废”字样。

  (3)各类文件的保存期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5外来文件管理

  7.5.1外来文件接收与归口

  (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外来文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2)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或形成文件部门归口管理。

  (3)外来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执行的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传阅执行,履行完毕后,由执行部门记录执行情况,交档案室备档。

  7.6保密文件的管理

  7.6.1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在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信息以载体形式归档后,交由档案室负责管理。

  7.6.2保密文件的发放、传阅、披露应遵守以下原则:

  文件密级发放、传阅范围

  绝密公司核心领导、绝对信息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机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机密信息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秘密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秘密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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