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养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2
为加强民俗村还建房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请共同遵守: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
2、小区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应完整、正常运行,如发生损坏,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3、物业自管小组负责小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
4、物业自管小组应加强对公用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收集存档。
5、业委会每月对公用设施、设备维保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对物业自管小组考核的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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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3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4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6、发现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应耐心细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解决,严禁私自盲目维修。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5
1、实验室内所有仪器有专人管理。
2、应保持仪器表面光洁,严防污损,并放置干燥通风处。
3、开机前必须熟悉各种器械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严禁盲目开机。
4、万元以上设备需有运转及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注明使用日期及使用者姓名。
5、医疗器械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检查,应对大型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每隔二年由省市检测一次)。
6、如发现仪器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原因,并进行登记,尽快与修理组联系,填写维修卡。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6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的安排车辆维修,减小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按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月按车号轮转每台车有四个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例保,例保内容:发动机及各种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情况。检查调整皮带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航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巡视全车灯光、轮胎、吹空滤、打黄油,调整制动并检查蹄片磨损情况等。
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13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燃油滤清、油水分离内放水、储气筒排气。
4、车辆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却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维修。
5、每天维修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7
1、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定义
1.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容器
1)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五、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9
(1)工程部负责每月对小区房屋与道路、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抽查一次,将结果记录于《房屋建筑设施抽查记录表》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鉴定房屋完好度、危险点的结果,记录于《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内。
(2)房屋、设备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工程部主管,并在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
(3)按《房屋建筑设施抽查记录表》、《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流程(见附录1)》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房屋设施养护修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内。
(4)工程部主管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5)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并按巡查情况制订中、大修计划报告,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公司。
(6)因施工、维修、养护作业原因封闭道路和公共设施场所,由工程部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业户。
(7)房屋设施修缮一般不超过48小时,若无法修缮解决的重要部位,应将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8)工程部主管对日常房屋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9)管理处主任负责每月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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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维护保养不力、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五、车辆在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回中心或者当场进行车辆维修的,要先报告中心主任和维保负责人批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当随车带回,维修票据要经过用车单位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六、车辆保养管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车辆超时保养。为保证出车服务质量,必须做到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内外清洁,出车任务保障完毕,返回到中心停车场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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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措施,尽快修复。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2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3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加强叉车、夹抱车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每一台叉车、夹抱车都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顺利完成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对公司叉车、夹抱车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安全管理
1、叉车、夹包车实行定人定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消极思想。
2、定期对叉车、夹抱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建议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驾驶,定期对驾驶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
4、严格按规定限速驾驶要求执行。 (美的工厂按规定行驶,仓储基地限速20公里/小时,违者罚款100元/次)
5、驾驶员每天做好车辆的点检工作,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未对车辆进行点检工作并做好记录的罚款10元/次,而造成车辆修理产生的修理费和材料费由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元。(附点检表,点检表由驾驶员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填写签字,然后交由主管领导签字保管。此表将作为季度考核评比的依据)
6、叉车、夹抱车严禁带人行驶,违者罚款100元/次。
7、严禁叉车、夹抱车驾驶员开车办与生产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50元/次。
8、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向钟辉汇报车辆情况,钟辉根据车辆情况决定车辆能否安全作业。如未及时报告而继续作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维修费用及处以100元的罚款。
9、每周对车辆至少进行2次清洗,保证车辆的干净整洁。
二、维修、保养管理
1、所有叉车和夹抱车每2个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油、电、刹车系统是否正常,更换机油、齿轮油、打黄油等。(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车辆,待保养完毕后提车之前,驾驶从业人员需持车辆二级保养竣工单和车辆管理卡到车辆检测中心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盖章后,再凭有效的车辆管理卡到维修部门提取竣工车辆。
3、所属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保养,逾期未到车辆维修部门进行维护保养的将对车辆区域负责人进行200处罚,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车辆的维修工作由钟辉负责,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故障及时通知钟辉进行就地检修。如若不能进行就地检修时,配合钟辉将车开至修理车间进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平时停放和交接管理
1、叉车、夹抱车的停放必须要在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尽可能不要露天放置,要切断电源,拉上手刹,如场地不平必须在车轮底下垫上三角垫木以确保车辆不发生滑行,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对未按规定停放的将罚款50元/次。
2、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表,让接班人员知道车辆的运行状态,以确保生产安全。
3、故障车维修完毕,维修人员与驾驶员必须进行交接,并进行试车,确认故障已排除后方可接车。
四、奖励制度
各部门对叉车、夹抱车的管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比考核竞赛,对前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考评标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驾驶员的违规情况进行评比)。
中转车辆的管理、日常保养参照此规定进行。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4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5
1、塔式起重机的维修和保养应找有塔式起重机维修和保养资质的单位进行。
2、塔起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3、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
(1)应每班要检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开关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紧固。(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动开关检查,高度限位器起升吊钩至上限位位置应能自动停止,幅度限位器开动小车至起重臂两端与块接触应能自动停止。)
(2)每半月应对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进行一次吊重检测。检查该两种安全装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超载,应立即进行调整,检查调整方法见说明书。
4、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及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1mm之间,在磨察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洗掉。
(2)减速箱、外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7、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统一采购,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8、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确认后统一与修理厂结算。
9、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10、本制度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7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及时、经济、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厂家选择两家。
2、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登记、保养、维修。车辆日常管理由责任监管人管理。
二、车辆监管人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每周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车辆需要维修保养,必须提出维修与保养业务报告。
4、负责车辆年检;
5、协助行政部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6、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7、负责与组织维修车辆的出厂验收。
三、行政部部长职责:
1、组织车辆车辆监管人每年确定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维修费用初审与登记;
3、车辆的使用登记管理,卫生、安全检查;
4、会同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四、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程序:
1、驾驶员在驾驶中发现问题,报告给车辆监管人;
2、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填写《车辆维修业务报告》,并签署意见;
3、行政部长会同车辆监管人一道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以后,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备案;
5、行政部、车辆监管人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就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手续
7、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行政部、车辆监管人、驾驶员对所用材料、工时费和更换下的旧件等检查后,在维修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8、车辆有外出途中或异在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监管人、行政部,都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公司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六、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A、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保养;
B、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C、未请示批准在外修车(非定点单位)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部长要认真核对《车辆维修业务报告》与维修清单的维修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安全文明驾驶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8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厂商;型号/证书;出厂日期;购买日期/合同日期;价格;操作手册;检测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员;应用环境和条件;检测精密度;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使用。
八、仪器设备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9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公司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办公车辆使用管理
2.1办公车辆使用管理
办公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办公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车管人员备案。
2.2办公车辆使用安排
2.2.2客服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办公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车管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办公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办公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车管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办公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营运货车出车、送货应由客服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2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3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4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5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客服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6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客服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7客服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8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登记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客服调度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9当车辆返回时,驾驶员应及时在《车辆出车登记表》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0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车管人员负责对办公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8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9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规定的最低使用限额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经理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单位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2.8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9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20
为规范餐饮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使设备故障得到及时排除、设备保养得到按时进行,保证餐饮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设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维修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接到设备、设施维修报告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查看和维修;
2.维修服务人员修复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内的,及时与保修部门联系维修;如是保修期外的,须填“餐饮服务中心报修单”;并在原始报修单上注明维修报出时间,做好维修情况跟踪。保修期外如需要由维修部直接联系校外维修单位的,预计单项维修费用在400元以下的',由维修服务人员落实联系相关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如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将 《维修申请单》转报到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并提出维修方案,中心核准后再落实维修部门;
3.如设备、设施属人为损坏,维修人员必须报中心综合办。由综合办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一同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过错原则,按被损坏财产的原价值由当事人赔偿;
4.维修人员自行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应在《联系单》填上所用的维修材料,报修部门负责人要验收签字。
二、设备维护制度
1.设备维护工作实行使用餐厅日常维护、定期专业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对电动设备、液化气灶台、蒸汽阀门等关键设备或部位,使用餐厅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并执行定点、定人,即固定设备的使用地点、确定设备的使用人员、确定的使用人员就是日常维护工作责任人;
3.各餐厅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应做到:使用前必须查看设备状况,确保无异常情况;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必要的设备清洁和维护工作;
4.食堂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每天对所有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本制度要求落实维修工作;
5.中心维修人员每月应对各部门的电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专业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6.专业保养工作,电动设备应从传动系统、电路控制系统、机械系统、以及设备电源供给系统等方面,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
7.对锅炉、电梯等不能自行维护项目,执行与维护维修单位签订的“设备维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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