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9 16:56:58 宜欢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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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通用1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

  1总则

  1.1为加强企业管理,确保质量方针和目标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1.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1.2企业必须设置质量主管,全面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对本企业的产品质量负总责。

  1.1.3企业应设立具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部门,具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相应的检验资格和能力。

  1.1.4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1.1.5产品出厂实行强制检验制度。企业的产品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由质量主管签发出厂通知后方可出厂销售。同时做好产品的检验台帐和销售记录。

  1.1.6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续保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QS”标志使用正确。

  1.1.7凡是企业开展的各项生产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质量管理制度。

  2原辅材料采购要求

  2.1原辅料采购应制定采购计划,并与销售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原辅料的质量要求。

  2.2原辅料的采购验收应采取自检与索证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做好验收、入库的各种手续。

  2.3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该种原辅料的质量、卫生标准。

  2.4其它卫生方面应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3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3.1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并制定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3.2严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性原料进行生产,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3.3质检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过程各环节的检测,随时掌握关键控制点的质量状况,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情况及其它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应及时向质量主管汇报。

  3.4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检查记录)应妥为保存,保存期应较该产品的商品保存期延长六个月。

  3.5其它卫生方面应符合GB148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4产品质量检验要求

  4.1质检部门

  4.1.1企业应设立具有独立行使职权的质检机构,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4.1.2质检部门必须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并定期检定。

  4.1.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有检验资格,并不少于二人。

  4.1.4质检部门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产品出厂检验。

  4.1.5质检部门应积极配合质量主管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和培训。

  4.1.6质检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否决权。

  4.1.7每年参加二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产品出厂检验比对试验。

  4.2检验人员

  4.2.1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必须经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4.2.3能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独立不受干扰行使产品质量判断。

  4.2.4具有能够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做好检验记录、提出书面报告及建议的能力。

  4.2.5产品检验台帐应填写完整,检验原始记录齐全,并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4.3产品检验

  4.3.1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

  4.3.2每批产品应严格按照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4.3.3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出厂销售。

  5质量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5.1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主管、技术人员等参加的应急处理小组。

  5.2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5.3产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5.4必要时走访用户,实施召回。

  5.5企业必须进行一个月强制性的产品检验比对试验,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6其他要求

  6.1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对食品无污染。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6.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6.3企业的厂区环境、生产厂房、生产车间设施、生产设备等均应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2

  第一章企业组织机构、职责体系

  一、组织架构

  二、职责

  (一)董事会:

  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ceo:

  全面领导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

  组织制定公司全面性的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推行和落实;

  努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组织建立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研究、倡导和推动想成公司有实际内涵和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创建正气浓厚的人文氛围,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员工思想保证。

  (三)综合部:

  考勤管理

  负责员工工号管理,监督日常员工考勤记录,负责员工请休假管理,制作考勤报表;

  每周跟进考勤异常人员办理补签卡手续,对合格人员进行录入,负责对《考勤异常处理单》进行汇总,对合格的处理单进行录入。

  办公用品管理

  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监控管理,负责报刊的订购;

  负责每月办公用品费用的汇总及办公用品费用的控制;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行政供应商的管理。

  员工社保及各类证件办理

  负责各部门员工的社保缴交、停办及一切手续的办理;

  负责每月的社保扣费明细输出与校对,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及时工作;

  公司员工商务签证的报备、年审及办理工作;

  负责公司车辆证件的报备、年审工作的落实;

  负责员工工作证的制作;

  其他证件的办理。

  员工关系管理

  负责公会的行政服务管理及协调;

  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及日常员工咨询与提议的受理;

  协助上级组织及开展员工活动。

  日常人事事务工作

  负责员工的入职、转正、离职等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档案的管理;

  协助上级开展招聘、培训及绩效考核等事务工作;

  个则各类人事通知的草拟及文件的分发;

  负责员工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签订与跟进。

  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负责各类行政通知的草拟及各项管理制度或条例的公式,并记录备案;

  负责会议的筹备与跟进落实;

  负责员工名片的制作与分发;

  负责车辆的调度及维护跟进,稽查并统计车辆的各项费用及车辆使用的合规性;

  负责公司办公环境的维护(注:对办公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含会议室等地方),协调物业关系,确保水、电资源的节能供应及安全保障;

  协助上级负责前台工作的监督;

  负责办公室钥匙的管理及各资产设备的登记。

  (四)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制定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负责公司各级组织机构设置、调整,进行定岗定编,制定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负责日常人力管理工作(招聘甄选、绩效考勤、离职等工作);

  协助部门处理员工关系,主导协议、合同签订与社保办理工作;

  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进行人工成本核算,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制定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实施;

  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拓展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

  主导公司日常人事异动管理,档案管理,人事数据统计分析;

  监督、检查与指导项目人资工作,协助处理人事类与政府部门的公关事务;

  10、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

  (五)财务部:

  坚决服从ceo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起管理行为直接向ceo负责;

  组织编制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执行国家财会管理政策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好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编制年、月度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册,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核算和控制,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组织仓管部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负责控制物资材料货款的支付,严格执行贷款支付审批的规定,任何材料款项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负责及时上交税款和公司应定期支付的其他费用;

  10、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计划部:

  负责编制起草和修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日销售计划;

  负责收集各部门销售日报表,上报产品、产量、产值完成情况;

  负责临时工作号令的开出,并根据定额计划对各部门单位下达各项定额指标;

  负责对各计划员进行工作稽查及向上级汇报每日工作;

  完成并协助上级领导其他工作安排。

  (七)采购部:

  组织跟踪、研究、调查市场的相关状态,同行主要竞争对手的战略状态,并结合公司的采购情况与投资发展战略方案向投资中心提出建议,并上报总经理;

  负责公司整体物流、物控方面的方案建议与执行;

  负责各部门报批需要采购相关物资,及时采购到位,以免影响工作进度;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八)品质部:

  负责建立、改进、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的责任书,制定质量管理年度目标与月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全面负责产品进口的安全质量检验和销售的安全质量监控;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中潜在不合格情况的预防和,落实外审不合格情况的纠正工作;

  全面支持及负责国家或地区质量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质量记录,并按规定建档、保管,对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九)市场部:

  1、市场研究

  (1)组织市场调查,了解现有市场情况;

  (2)研究市场需求,预测未来市场趋势;

  (3)建立和维护营销信息库。

  2、市场拓展

  (1)根据市场研究的要求,执行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

  (2)围绕公司销售目标拟定市场开发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

  (3)根据市场分析,积极发现新市场和新机会。

  3、市场宣传与策划

  (1)掌握行业推广渠道,并建立好良好的合作关系;

  (2)负责落实媒介载体,策划、编制媒体、广告年度计划并实施;

  (3)配合市场开发计划,负责制定展览、展示年度计划,策划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各项市场活动、市场宣传的资料准备;

  (5)积极收集市场推广和宣传机会。

  4、品牌管理

  (1)对竞争品牌产品的价格、质量、促销手段等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2)对竞争品牌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

  (3)做出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

  (4)制定各类产品线价格体系及营销战略、地区覆盖策略及推广计划;

  (5)制定及实施市场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6)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5、提供产品技术支持

  (1)配合销售进行现场技术交流和产品介绍;

  (2)配合销售进行投标、合同等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3)为销售和客户服务部门提供新产品的技术培训。

  (十)销管部:

  为所辖区域内零售市场提供专业性支持工作;

  在本辖区内建立分销网及扩大公司产品覆盖率;

  按照企业计划和程序开展产品推广活动,介绍产品并提供相应资料;

  对所管辖的零售点进行产品宣传、入店培训、货品陈列、公关促销等工作;

  建立客户资料卡及客户档案,完成相关销售报表;

  参加公司召开的销售会议或组织的培训;

  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以维护企业形象。

  (十一)渠道部:

  对空白市场网络的开发机品牌推广;

  对代理商客情的维护、服务、帮助;

  解决代理商在市场推广及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的处理;

  对新老代理商专卖店导购的定期培训及指导;

  协助代理商对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的分解及全年大型促销活动的制定及实施促销活动必须占到全年销量的比例;

  对新代理商装修验收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呈开业活动的策划方案、实施方案及对新代理商开业活动物料支持的申请方案。

  (十二)大客户部:

  根据公司的总体计划,编制大客户开发、拜访等工作的流程与服务标准;

  负责组织大客户渠道拓展工作;

  负责组织大客户营销与市场开发工作;

  负责大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负责大客户投诉处理区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与品牌厂家对应部的密切联系和迎接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章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按规定在食品进口前向四川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本公司在向四川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按规定完整提供一下材料:

  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及原件;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本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若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三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四章企业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对企业职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室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培训目的:

  加强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公司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

  积极展开对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培训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培训时间:本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培训要求:本公司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公司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五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加强企业人员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本公司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公司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本公司应禁止其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如发现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三条中规定的疾病,本公司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健康内容包括美味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健康档案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保存年限不低于2年。(见附件1)

  第六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公司在购买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查验内容如下: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销售凭证;

  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国家要求,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校对并记录,包括:

  (一)中文表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面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请(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标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本公司将按期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公司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绝进货。

  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本公司须留载有关信息的进货文件和购货合同,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见附件2)

  第七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食品与非食品不予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由质管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予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产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仓库内使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禁止在仓库内抽烟。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盒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八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食品进口记录

  本公司相关人员对各批次的进口商品需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授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见附件3)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

  记录的收集与保存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各项记录材料由销管部管理保存,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二条进口食品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见附件4)

  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修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进口、销售记录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本公司相关人员需负责收集销售记录集单据,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核实,并将具体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报关,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销售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召回的语气效果;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第十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职责:本公司ceo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报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及时上报ceo,ceo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品技术监督局报告,同事向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报告;

  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初次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包括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处置进展、事故原因,以及对前次报告的补充和修正等;

  (3)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本公司将及时上报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过程、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善后处理及赔偿情况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事故发生后,公司将及时调整资金,保障事故的报告、救援、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3

  食品安全性已成为当今影响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性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性的管理,对食品安全性进行监控,建立相应的社会管理体系是各国食品生产者、供应者、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目前,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食品安全立法

  作为各国政府,因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所有居民的健康。一些重大食品安全时间甚至涉及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各国均已立法形式来保障食谱你的安全性。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我国《食品卫生法》;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的《食品法典》(供各国参考并借以协调国际食品贸易中出现的食品安全性标准问题)。

  2.建立药物管理机制

  对食品生产和供应系统所用的各种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种类、用量和使用范围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登记等。

  3.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安全性的检验制度,加强执法,保障人民健康

  在市售食品多渠来源以及食品中可能的危害因子因时间地点而多变的条件下,仅通过生产、加工等过程的监测与管理还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加强食品市场管理,建立食品市场检验制度,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是政府管理部门可能和必须实行的另一项保护消费者的重要措施。

  上述几种手段,主要是政府机构、科研机构需要为之努力的工作。作为食品生产、加工者,需要侧重于以下两种手段:

  4.采用绿色的或可持续的生产技术,生产对人与环境无害的安全食品

  现代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出现,大部分的问题则是受短期、局部的目标和利益驱使,采取了某些违背生态规律、破坏自然资源的生产技术,造成恶果。如为片面追求生产效益而滥用化肥农药,生产出的瓜、菜、水果淡而无味,营养成分含量低,硝酸盐等有害成分上升,并因作物易感染病虫害而使用农药越来越多,最终结果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降低。过度依赖化学品支持的农业与畜牧业,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生产成本上升、消费者安全性意识提高的情况下,面临着改变经营策略和生产技术的挑战。这正是现代可持续的农业技术或绿色生产技术成为当今技术进步重要趋势的原因。

  5.对食源性疾病风险实行环境全过程控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食品中许多重要的致病菌如肉毒梭菌、弯曲杆菌、李斯特菌、沙门氏菌等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如农场、牧场、水体、饲料、家畜、野生动物、人体、厩肥及其他腐生环境中,并可在适当条件下在人工环境中滋生、爆发、蔓延。控制这类病害对食品和人体的侵染,不可能只采取消灭某一处病源的方法,而必须考虑在整个环境循环或食物链的各个环节上,控制、减少病原菌的数量和侵染机会。这也就是要对从农场、牧场到餐桌的`整个食物环境进行全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管理目前存在以下通行的做法:即质量管理体系、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 要求》为标准,遵循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按照pdca的方式,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即通过危害分析、建立haccp计划,确定关键控制点,设定关键限值等对生产过程进行预防性的控制,从而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目前,其主要体现为cac1997年公布的《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详见后面第2章内容)。

  我国质检总局于2004年发布实施的sn/t1443.1-20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是上述两者的结合,在cac公布的haccp体系为核心的基础上,融入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

  对于这3者的理解是我们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4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5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6

  1、组织机构

  组长: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

  2、职责分工

  2.1、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2.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1、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2、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3、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3.4、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2、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3、对于预包装食品,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4.3.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4.3.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3.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3.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4.3.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失效日期和贮存条件;

  4.3.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3.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5、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4.6、本公司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4.8、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9、进口食品必须做到:

  4.9.1、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4.9.2、所有预包装进口食品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4.9.3、检验入库进口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是否齐全。

  4.9.4、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做到种类及数量准确无误。

  4.9.5、所有进口食品根据种类,采用抽检,全检的方式进行验收。

  4.9.6、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验收。

  4.9.7、验收人员对进口食品及时验收入库,并填写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4.9.8、若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不合格进口食品进库,将依据事情具体性质,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4.9.9、仓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进口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4.9.10、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对库存进口食品进行盘点,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则。

  5、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5.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内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5.3、本公司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5.5、本公司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6、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6.1、为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3、本公司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6.5、本公司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6.7、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6.8、本公司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7.2、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

  7.3.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7.3.2、预包装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7.3.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7.3.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3.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7.3.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3.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3.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7.3.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7.3.10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地、规格;

  7.4.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4.5、供货商或生产者未到前,对退市食品做好装箱、包装处理,妥善保管,不得与合格食品混放;

  7.4.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7.4.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5、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6、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7.7、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8、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8.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8.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8.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8.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8.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8.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8.9.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8.9.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8.9.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9.1、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

  9.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

  9.4、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9.5、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9.6、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

  10、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10.1、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公司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公司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10.4、本公司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0.6、与本公司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11、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11.2、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11.3、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11.4、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11.5、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1.6、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11.7、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12、食品检查、存储、运输制度

  12.1、食品检查制度

  12.1.1、建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本公司进行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2.1.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12.1.3、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需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12.1.4、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2.2、食品存储制度

  12.2.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12.2.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12.2.3、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12.2.4、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保持一段距离,便于通风,定期检查记录。

  12.3、食品运输制度

  12.3.1、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12.3.2、运输时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7

  一、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食品冷藏、冷冻贮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要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七、要做好出入库房物品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8

  一、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学校食堂、企业职工食堂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要立即密封、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七、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一、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

  二、实行食品添加剂保管和使用责任追究制。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告知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烹调厨师要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四、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五、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9

  一、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0

  一、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的食品安全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二、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三、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四、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五、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六、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1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从业人员工作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

  三、确定桌椅整洁后方能摆放餐饮具及食品。餐饮具摆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过1小时,当餐未使用的应收回清洗消毒保洁。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专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五、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盛装有食品的`菜盘严禁重叠放置。不得面对食品及餐饮用具咳嗽、喷嚏、擤鼻子、闲谈。

  六、发现食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变质,发现餐饮具不洁时,应立即撤回。

  七、餐前检查卫生。就餐过程中及时清除地面、桌椅垃圾、脏物。餐后集中清扫保洁。随时保持桌、椅、台、地面、洗手池、墙壁、门窗、灯具等清洁。垃圾桶加盖,垃圾及时清运。

  八、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与食品经营无关的杂物。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4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5

  餐厅工作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库房整洁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专用保洁柜并保持干净。

  2、保洁柜、送菜送饭车及相应的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洁制度并有台帐记录。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6

  一、索证制度是购进食品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供货商索取相关票证,以证明其购进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商标使用正确的制度。

  二、购进食品时应当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食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调拨单、信誉卡等;

  3、证明食品质量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质量监测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使用商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

  5、在采购鲜(冻)肉类时,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三、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四、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五、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进货台帐记录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六、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备查。

  七、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八、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

  九、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由专人负责不定期的抽查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留存。如蔬菜,水果的农药超标,则应立即退换,不可以进入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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