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5 09:16: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网站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网站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网站管理制度15篇

网站管理制度1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三、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四、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六、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七、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八、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九、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网站管理制度2

  1.校园网络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网站内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师生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3.校园网上的各种教学资源、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4.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U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5.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自己存放。

  6.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乱改IP地址,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7.各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8.各室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网站管理制度3

  1、整个网络运行设备(含安全设备、计算机等)的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网络管理员完成工作。

  2、每周一中午,对局域网进行全网查毒,查完病毒后,对中毒计算机作好记录。

  3、网络技术股要尽可能地改善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设置,尽量减少安全漏洞。关闭不使用的服务,对不同级别的.网络用户设置相应的资源访问权限。

  4、重要的信息网络系统自运行开始必须作好备份与恢复等应急措施,一旦系统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恢复正常。

  5、妥善保管网络技术资料,包括网络设备、主机设备等机房重要设备的随机资料、光盘,设备主要性能、配置、购置日期、保修事宜、维修记录、调试过程中生成的技术文档等。

  6、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维护内容包括磁盘整理、历史数据保存和删除、部分设备的复位起动、软件必备的升级、设备内部清洁等。

  7、需要对系统重装时,网络技术股要与其他股室联系,做好资料备份。其他股室平常要做好与本股室相关的资料备份。

网站管理制度4

  为了搞好我乡门户网站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促进我乡学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小溪市乡中心学校”门户网站。

  第三条、 “小溪市乡中心学校”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组织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小溪市乡中心学校负责制定网站建设、审定总体方案、全面协调建设工作及网站内容的审核。

  第六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由工作小组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对口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 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 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七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 信息采集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二) 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由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并做好相关材料的造册保存。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八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

  (二) 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三)严禁将外来计算机存储介质(软盘、光盘、MO等)在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四) 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五章 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要根据各部门、各学校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5

  为确保茨岩小学网站合法、正常、安全地运行,保护网站用户的利益,更好地为网站用户服务,特制订本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1.茨岩小学网站用户是指登陆本站进行各种活动的网络资源使用者。

  2.本站用户采用实名登记制度。

  3.本站用户分为三类:

  1)普通用户:是指没有注册或登陆而直接浏览本站的用户,不享有本站对本站用户的权益保护。

  2)教师用户:本校教师用户,可以在指定模块中发表信息,但是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发表。

  3)管理员:相应的部门都设有网络管理员进行审核部门信息,他们具有直接发布信息的权利。

  4.本站用户实行二级管理。主控中心设一名网站的`系统管理员,教师用户的注册、管理与权限分配由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

  5.用户应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负责,一旦注册成为茨岩小学网站用户,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并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以随时根据情况改变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重开一个新用户。

  6.用户隐私制度。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茨岩小学的基本政策。茨岩小学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茨岩小学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合法服务程序。

  2)保持维护茨岩小学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7.用户单独承担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网站管理制度6

  1、网上信息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各类信息栏目中上载的信息,须按来源确定、程序审查、发布标准审查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上载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2、本地采编发布的'信息应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上载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

  3、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实行栏目分工负责制。信息选载应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4、信息上载要满足数量、质量和时效要求,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信息标题应准确无误,正文内容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坚持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按信息产生的时间经常更新,基础数据库视信息变化情况定期更新。

  5、上载信息严格执行“谁上载、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如上载不良、有害或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则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不得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涉密信息,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分层次报告。

  7、上报的各类信息要抓住重点和热点,注重信息报送质量,按栏目实行分工负责制,上报前必须先由填报人员初审,经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方可上传。

网站管理制度7

  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网站管理制度8

  一、总体要求

  局办公室负责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局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发布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发布范围

  1. 机构领导、内设机构、部门职责及联系方式

  2.网上办事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

  4.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二)动态信息发布范围

  1.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言论;

  8.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10.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发布对象

  局各科室站

  三、信息发布要求

  (一)队伍建设。各科室站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站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科室站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依法追究科室站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发布方法和渠道

  通过贵港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发布,文字信息采用doc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网站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简称信息网站)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信息网站是县人社局在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和查询的网站。

  第三条本信息网的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处理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四条本信息网站风格、栏目设置等内容由局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各局属各单位、股室研修后由办公室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县网管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第五条本信息网站的宗旨在于宣传国家和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其它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第六条本信息网站内容主要有:

  (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介绍;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发布公告、通告、通报、通知等文件;

  (四)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情况;

  (五)发布其他需要网发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信息网站发布内容由各直属局及机关各股室负责提供。

  第八条本信息网站内容必须真实、权威并具有时效性,同时还要符合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信息网站设立网站留言,鼓励社会公众对本局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网站留言栏目由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条下列信息不得本局域网站上发布:

  1、涉密的信息;

  2、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3、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4、机关内部事务和党务内部的`事务;

  5、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的管理事项;

  6、其它不宜上网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信息网站上载的信息内容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附件1)后,经各股室(各直属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发布时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挂登记表(附件2),信息上挂成功后将附件1、2交局办公室存档。

  第十二条本信息网站的安全运行工作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管理制度10

  镇中小学校网站由镇中心小学主办,依托市教育局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新安镇小学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二、网站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管理

  由各学校负责信息的采集,中心学校办公室审核,再由网络负责人上传和维护。

  四、信息采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国内、国际要闻、党政要闻、本镇内的重大新闻、政策法规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五、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核稿,并由上传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六、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2、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3、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4、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七、管理员岗位职责

  镇中小学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1、网站工作人员每周更新两次网站内容。

  2、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3、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推动校园信息化发展,全面实施教育部提出的“校校通”工程,为了能更好地让外界了解我校,加大我校对外的宣传力度,现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网站管理制度。对学校校园网站进行规范的管理,保证学校校园网网站的正常运行,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校园网以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机构

  1、政教部门、教务部门、教研部门、总务部门任务:

  (1)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其他各部门主任负责收集各自部门日常工作中具有对外发布意义的校园信息。

  (2)定期将要对外发布的信息进行编写。

  2、校办公室具体任务:

  (1)负责收集日常工作中具有对外发布意义的校园信息。

  (2)定期将要向外发布的信息进行编写。

  (3)负责审核各个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资料。

  3、校网络中心具体任务:

  (1)负责校园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维修。

  (2)负责校园部分新闻的上传工作。

  (3)指派专人负责。

  4、学校师生任务:

  (1)校各教研组分别负责学科网站的制作和维护;

  (2)各班级以学生为主负责班级主页的制作。

  四、职责

  校园网络由学校信息中心部负责制作和维护,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信息的输入与发布。

  五、程序

  1、学校校园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是学校各种共享资料库。

  2、学校校园网站由学校专门人员负责。

  3、学校校园网站信息必须做得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必须正确,严格遵守学校网络安全制度。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每次更新后的旧版本进行备份。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网站,保障网络平稳运行。

  4、学校校园网站必须由专门人员发布信息。其他人员如要发布信息必须提出申请,经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后,由网络管理人员规定用户名和密码,并授于相应的管理权限,做好登记手续。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学校网格安全制度。

  5、网络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校园上的信息,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删除,并及时追查发布人员,情况严重应及时上报。

  6、学校其他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应及时与网络管理人员联系。原则上100字内的文字以书面形式提供,100以上以电子文本提供。提供的信息必须正确。

  7、学校开辟FTP服务器,为本校教师提供存储个人教育教学资料使用。如要开通FTP服务功能,必须向学校网络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通,原则上每个用户提供50M空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网络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扩大空间,但必须上传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资料。上传的资料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制度。

  8、未经允许不得强行登录校园网后台管理系统。

  9、如要在校园网站上建立链接,必须提出申请,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建立链接。链接的网站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如要在校园网上发布广告必须征得校长室的同意。

  六、安全制度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坏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理。

  9. 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八、维护保障

  1、由信息中心负责整个校园网的维护,并设定专人负责每天的监视,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备份,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打好操作系统漏洞补丁等,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2、学校将设定一定的资金,定期请网络公司对校园网设备进行检修。

  九、教师队伍

  校专任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达二级比例已占专任教师的90%以上,能充分使用校园网,并在校园内实现无纸化办公,校园信息一律在校园内网上发布。并能充分使用校内ftp资源,形成一支能使校园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应用队伍。

  十、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学期末评比优秀教研组网站和优秀班级主页。各教研组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教研组网站上充分体现学科特色,共同建设好我校校园网。

网站管理制度12

  1、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3、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

  (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5、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6、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2、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3、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三、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未开通)

  1、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

  2、电子邮件的正式用户必须为本学校的正式员工和学生。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共电子信箱。

  4、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要求为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服务的个人用户免费开通电子信箱。用户必须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网络中心备案。

  5、需要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命名,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统一报网络中心设立。

  6、电子邮件服务仅允许用于正常的通信业务,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7、个人电子邮箱只限个人专用,建立公共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8、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负有保护责任,要按照规定选择电子邮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禁止将电子邮箱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网站管理制度13

  学校网站是学校向师生以及社会发布信息的窗口和平台,旨在完成有效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实现资源共享。为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使各处、组履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上传网站信息是每个教师的职责,更是各处、组的负责人的本职工作,也是评价一个处、组能否适应教育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指标。

  2、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及社团均分配了管理员帐号,网站也有相对应的栏目,各处、组负责人为上传网站信息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需要,可自己另指定一人为责任人。

  2、本制度所指的上传信息是指上传文字、图片、课件等相关的内容。

  3、系统管理员有权对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检查、对一些不合适的内容将会核对或修改。

  4、系统管理员应每天检查网站有关栏目,并及时纠正有关错误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严禁违禁信息上传,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数量要求:每个子栏目每学期至少上传10篇以上稿件(特殊栏目除外,如招生招聘、高考录取会少,校园简讯、每周计划会多),尤其要保持日常的正常更新。每半学期将对各处、各组、各栏目上传的稿件数量进行一次统计并给予公布。

  6、排版要求:稿件如果来自Word、WPS或网站,都应粘贴到“记事本”中排好版面(注意要首行缩进,段与段之间可以空一行),然后再进入网站后台粘贴上传。否则,会带入word和网页中的格式,网站版面将会不统一。

  7、表格上传:如果要上传表格,可以在word中设置好:页面为A4纵向,左右边界为4CM,字号为5号字,然后直接进入网站后台粘贴上传。否则,如果表格、字号太大,会把网页撑开。

网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局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局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局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 机关各处室是市局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是子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设计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 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子网站建设要依托市局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九条 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十条 各单位子网站的建设需报市局信息化中心进行技术审核。

  第四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第十三条 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二)市局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承办处室的主办人员拟写、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主办人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全局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市局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三)子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子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四)各部门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市局网站主页质监动态信息每日更新一条以上;质监业务各栏目动态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条;查询中心数据更新每半年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更新数据。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对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答复。在线咨询、违法投诉举报、政风行风、局长信箱等栏目相关业务处室应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涉问题属于其他相关处室的,应在接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转交;对于需要逐级向上转请示的问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尽快落实转请示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 市局网站栏目动态信息发布分工:

  (一)网站首页《质监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视频点播》、《机构介绍》、《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市局办公室承办。

  (二)《政策法规》栏目由法规处承办。

  (三)《深化质量兴市、打造名牌之都》栏目由质量处承办。

  (四)《12365质量违法行为举报热线》栏目由稽查处承办。

  (五)《政风行风》栏目由纪检监察室承办。

  (六)《办事中心》、《咨询中心》、《抽查信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产品生产基本条件》、《专题栏目》及各业务栏目等由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承办。

  (七)《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栏目由机关党委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八)《查询中心》、《下载中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九)网站其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办。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市局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子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子网站安装在市局机房服务器上,相关的网络及服务器的安全管理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但子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内容安全仍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的主要内容:

  (一)网站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情况应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二)网站服务器端数据应定期备份。市局网站每天备份,子网站根据信息更新量确定备份时间间隔。

  (三)应加强网站后台维护入口的管理,后台维护入口不得在互联网的网站上公布。

  (四)应做好网站内容的日常监控,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五)应做好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站软件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保存期限不小于60天,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九条 应建立网站值班巡查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监控本单位网站的日常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化中心。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应急响应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以便当网站出现被黑客入侵、病毒、服务器硬件故障、系统故障等时可以做出正确的处理。应急预案应落实应急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周期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评估方法可以是自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要有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应报市局信息化中心备案。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针对市局网站,每季度通报信息发布、咨询回复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单位、部门和优秀信息发布人员。

  第二十三条 应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保密原则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 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网站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本单位的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质监局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院系二级网站、专题网站(以下统称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以及上网信息的管理,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类网站都应树立为学生、教职工和教学科研一线服务的宗旨,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状况,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

  第三条学校各类网站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制。

  第二章网站建设规范

  第四条学校各类网站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并采用学校统一要求的技术规范。

  第五条学校各类网站须建在校园网上,在建设网站时,统一接受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监督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第六条职能部门、院系原则上不得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和提供。

  第七条域名统一由网络管理中心分配,并提供主页空间和维护方式。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

  第九条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及网络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第十条学校各类网站原则上不能开设论坛(BBS)、留言板,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院系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第三章网站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1名负责人2 / 9

  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管理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领导的责任范围和管理目标。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系院、部门处室应及时将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五条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章网页设计规范

  第十六条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第十七条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学校全称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标准字样,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网页正文字体大小统一、格式规范。

  第十八条院系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院系新闻、院系概况、机构设置、培养方案、专业设置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十九条部门处室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信息公告、机构设置、部门简介、政策法规等。所建栏目要有具体内容,保证相关链接正常打开。

  第二十条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第二十一条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第二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第五章网页内容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网页基本信息的要求:

  (一)学校各类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二)主页信息内容应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和服务性,文字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三)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门户网站网页信息是指学校主页及公共服务系统,其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主页信息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编辑、上传和维护。

  (二)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分为校园闻、通知公告和学术动态等。

  (三)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校园新闻和学术动态,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受理、审核和发布。

  (四)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发布。

  (五)学校门户网站涉及全校层面的其他内容按照以下归属和要求组织、审定,审定完成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1)有关学校概况的内容统一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和审定;

  (2)有关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和审定;

  (3)有关人才建设的内容由人事处组织和审定;

  (4)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教务处组织和审定;

  (5)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内容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和审定;

  (6)有关招生及就业的内容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审定;

  (7)有关学生管理的内容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和审定;

  (8)其他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报党委宣传部审定。

  (六)凡需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所有信息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为电子稿,另一份为文字稿。电子稿应为WORD格式,图片应为JPEG或GIF格式。文字稿用A4纸打印、由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二级网站网页信息的组织与管理:

  (一)二级网站信息的组织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网站的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党政领导对网页的信息负有直接责任。

  (二)二级网站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

  (三)二级网站主办单位应坚持按照信息组织与管理制度发布、更换和修改网页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备案,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二级网站网页的信息接受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二级网站删除、修改和撤销网页中的不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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