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管理制度1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生产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铸就国盛口牌。
二、质量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齿轮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工厂作业指导书。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品在客户处加工合格率达到99%。
3、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
三、质量细则
1、生产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按要求、按图纸、按标准进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搞明白方可进行生产。不按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负责,返工产品不计报酬。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按原材料价格20%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理。
2、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库。即自己不生产不合格的产品,不接收前道流转下来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转下来的产品质量后道有检查把关的.责任,如不检查,所造成的工时延误等损失由接收人负责。
3、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凡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要求的工艺、尺寸,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遗忘或漏检。一经发现未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对其所做产品重新全部检测。
4、每天检查本工序、产品工装夹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产标准。杜绝由于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废品和返工现象。由此所造成的产品报废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负责赔偿。发现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应即时上报并与更换,人为导致量具损坏者由操作工赔偿相应损失。各自保管好个人的量具,出现丢失,别人损坏,自行负责。
5、巡检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道工序、各个产品进行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操作工即时返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即时上报给厂部。
6、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 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7、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做好标记,并加以隔离:
(7、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7、3)次品、不算产值,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流出。
8、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多思考,多琢磨。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高的,经厂部研究上报总经理同意,必须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2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检修任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车间技术员指导。
2、带领全班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对本班成员的.人身安全及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负责。
3、组织全班热工人员每日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并做好记录。
4、贯彻执行有关热工工艺标准和规范,建立正常的检修试验秩序,组织编制本班管理范围内设备检修试验计划,汇总并申报备品配件清单及委托加工项目。
5、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认真实施技术改进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设备的大、小修和消除设备缺陷。
6、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规定的设备系统提出意见,并反映提请车间领导解决。
7、有权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并对全班人员的奖励及批评处理有权提出意见。
8、加强班组管理,推行经济核算,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加强工具保管和使用。
9、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任务。
质量管理制度3
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全面执行施工合同,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同甲方主管部门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具体商谈。
(2)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各种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负责协调同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关系,配合其工作。
(4)负责有关的标准及设计要求,严把物资订货和进场验收关,并督促材料员做好进场材料的贮存、保护和交付工作。
(5)明确各分项工程负责人,根据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实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按照内部承包合同的要求,配合做好项目的中期质量检查、竣工验收。
(7)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8)对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负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9)每月公司上报项目经理部简报。内容包括施工计划、工程形象部位、质量情况、材料供应情况、机械设备情况、人员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等内容。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工程内业资料和质量体系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对内、对外的文件资料的发放、收集整理工作,监督项目经理部使用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有效版本。
(2)负责指导全面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完善。
(3)组织施工人员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并对技术问题进行指导。施工前对各专业工程师、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安全)交底。
(4)按期对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质量组织检查,对发现的技术资料管理和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就有影响的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会同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做好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及现场的设计变更,组织对施工过程、工序的样板鉴定,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处理受控状态。
(6)工程项目中期质量检查及竣工验收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预验,并及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施工员质量职责:
(1)认真、全面的贯彻执行该工程的质量保证计划,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执行有关的质量制度和质量控制程序,并做好'施工日志'和其他有关记录。
(2)参加图纸会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认真执行《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办法》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
(4)对确认为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的部位要认真详细地编制作业指导书,组织对施工人员的`交底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5)负责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查组织实施。对检查结果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工程质量可追溯性负责。
(6)负责对专业人员和当地招雇工人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文明施工。
(7)按照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工序合理,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做好工程隐、预检工作和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并认真填写'施工日记'以便为追溯性提供依据。
(8)对工程回访中发现以及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纠正。
4、质检员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履行其质量职责,并做好记录。
(2)熟悉施工图和熟练掌握有关的验评标准,严格执行质量制度,认真做好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对分项工程质量和操作工序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进行整改,严重的可暂停施工并监督纠正措施的落实。
(3)严把质量关,对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未进行整改前,不许进行下道工序,用工序的质量来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
(4)协助材料组对原材料、半成品等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试验员和材料人员取样送检,把好材料进货检验关。对工程实行预控分析,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及时提醒班组长及有关人员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认真执行程序文件,做好质量控制记录和标识。做好质量资料的填写、整理、收集工作,参加质量分析会,参加对不合格质量问题的评审及处置的有关会议,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
(6)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分项工程质量情况,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7)在项目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内部审核计划实施内审工作,对内审中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作跟踪复查,并将内审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8)根据工程特点,对选定的统计技术进行实施和检查,并将统计技术应用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5、材料员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履行质量职责,并做好有关记录。
(2)做好开工前的材料、物资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的布置,道路及物资材料的堆放布置,库房的搭建,确保施工各种原材料顺利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季、月),对物资的进场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的要求,对物资采购产品实行进货检验控制,通知试验员复检,并做好进场标识、贮存、收取试验结果和发放等有关的手续、记录。
(4)认真做好材料、工具的管理和发放,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堆发放。领料要有工种代表签发的领料单,并注明施工部位、规格、数量等内容,领料人要签字,以备可追溯性的查寻。
(5)建立工程物资、材料台帐,分类分项登记,及时汇集资料的有关单据、报表。
6、班组长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工作,履行其质量职责。
(2)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和生产计划的安排,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保证质量合格,工序合理,进度符合计划要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3)严格执行质量制度,及时做好工序的隐、预检分项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4)工程的部位、进度及每天的施工情况都要详细记载,以备可追溯的查寻证据。
(5)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要保证文明施工,以确保质量计划中规定的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分部工程达到规定标准。
质量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提供的运维服务满足客户所需的服务质量,寻找公司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为服务改进活动的有效实施提供目标和方向,保证组织的服务质量稳定可控并持续提升,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过程适用于运维服务实施全过程的检查与审计。
3职责
3.1公司高层
(1)负责审批年度服务管理计划。
(2)定期对服务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服务实施过程的改进进行审批。
(3)负责公司运维服务体系的管理评审,以确保运维服务能力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2质量管理部
(1)负责公司运维服务体系的定期内部评审,对内审中不达标项的处理
进行跟踪记录。
(2)负责运维服务的组织级质量保证。
(3)对公司运维服务业务的质量进行监控。
(4)负责组织级客户满意度的调查。
(5)负责改进措施的'监督及检查。
3.3技术服务中心
(1)全面管理公司运维服务业务,负责制定总体的服务质量管理计划。
(2)监控运维服务质量,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议,对运维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3)对重大投诉进行原因分析、处理和回访。
(4)对每年运维服务报告进行审查。
3.4运维服务部
(1)负责对所管辖的业务质量计划的制定。
(2)负责对所管辖的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对质量管理部和服务台提供的客户服务质量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3)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
(4)跟踪客户投诉的处理过程。
(5)定期编写总结报告,持续改进完善维护服务能力和质量。
3.5服务台
(1)负责监控服务的处理过程。
(2)对每个处理事件进行客户回访。
(3)接收和处理客户投诉,重要的客户投诉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4)负责保证备品备件供应的及时性和完好性。
(5)负责服务数据的统计,并报送给相关部门。
3.6运维服务人员
包括项目经理、技术支持工程师、现场工程师等相关人员,按照运维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流程及质量要求,实施具体运维服务任务,并将过程形成记录。
4质量管理内容
4.1高层的质量管理活动
(1)制定管控指标:根据市场情况、技术发展和公司自身变化,制定并周期性的评审公司运维业务的方针策略和目标,评审服务目录、管控目标,评审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2)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服务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确定公司服务体系的改进方向。
(3)服务改进规划:根据市场情况、技术发展和公司自身变化,周期性
的评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评估批准整改措施;评审现有流程执行的差距和改进措施,更好地适应服务需求;通过服务改进管理,提高运维服务工作的适应性和管理水平。
4.2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活动
(1)组织级质量月报:通过定期或事件触发地收集组织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质量月报,并送达到组织内所有相关人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2)服务质量管控指标的分析:通过阶段性(月度、季度)的服务工作总结,对公司服务业务发展过程的问题和偏差做出有效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内审和管理评审: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一到两次的内审和每年一次的管理评审,来评价公司的运维服务能力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客户满意度调查: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对相关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
4.3运维部门的质量管理活动
(1)签订服务协议:运维服务部门经理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服务级别协议SLA(或包SLA服务合同)。
(2)质量计划:运维服务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制定服务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以确保服务目标的实现,服务风险的降低。
(3)服务执行:从项目开始实施至结束,项目经理监督、控制服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事件、配置、变更、发布、信息安全,按合同要求形成服务报告,在报告中详细列明SLA达成情况。服务台管理员及时回访客户,调查服务满意度。
(4)质量分析:运维服务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各项目质量进行管理,包括数据统计、分析、预警、跟踪。检查各项运维服务指标达成情况,并与SLA的要求进行对比,对未达标项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项目质量分析报告。
(5)质量改进:由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阶段性(月度、季度)的服务工作总结,对公司服务业务发展过程的问题和偏差做出有效评估,并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根据客户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改进,保证年度运维服务目标的实现。
5运维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5.1客户满意度调查要求
(1)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由服务台和公司质量管理部完成,其中,服务台负责项目级客户满意度调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客户满意度调查。
(2)项目级的客户满意度调查是对每个已解决的事件在24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确认工程师是否成功解决问题,了解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3)公司级客户满意度调查应每年最少进行一次,采用问卷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内容必须与SLA(或服务合同)内容相一致,应注意调查样本的比例及覆盖范围,以降低抽样的风险。
质量管理制度5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原物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物料质量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提供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别注明。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制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检验
(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1、钻孔-IPQC钻孔科日报表。
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报表。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二日报表。
4、镀金-IPQC镀金日报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钻孔前由质量管理工程科检验并记录于"底片检查要项"。
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等抽验。
(三)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检验报告。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六)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七)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制程自主检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第三联会签部门,第四联经办部门。
(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三)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成品质量检验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见(附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二)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第十九条:制程间质量异常反应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成品缴库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办理缴库作业。
(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作业
(一)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二)总经理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把"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以签认成品缴库。
(四)特殊物、化性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客户。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一)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二)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三)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四)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六)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一)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二)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交由业务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一)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二)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一)处理期限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二)质量确认追踪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三)质量确认的结案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三)各科生产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PC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质量管理部MPB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部填报"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见(附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圈活动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启发提高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附则
第二十九条实施与修订本质量管理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质量管理制度6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
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 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
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
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 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5.4.1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6.2事故报告
6.2.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事故调查处理
6.3.1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 ,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质量管理制度7
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01
卷则
第一条目的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4.原材料质量管理;
5.生产前后质量复查;
6.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7.产成品质量管理;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0.产品质量确认;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02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
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生产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生产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
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03
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校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04
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购入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仓库留存,
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
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05
生产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生产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生产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生产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生产通知单“送回生产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生产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生产规范“上,作为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生产及质量标准复核
1.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生产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生产部门确认无误后于”生产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06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生产过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pQC负责检验。
3.质量管理工程室在生产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4.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6.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生产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自主检查
1.生产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任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生产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生产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生产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07
产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产成品质量检验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08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目开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立“异常处理单”送生产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一生产过程。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生产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0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产成品缴库管理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生产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工作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生产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生产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010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011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生产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生产质保组并由生产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异常的产品,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生产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二、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方案
一、宗旨
为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检验、生产监控、质量管理等各项指标任务,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绩效考核细则适用于质量管理部全体人员。
三、机构与职责
1、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2、职责:
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细则制定和考核工作,解释和修订有关考核事项,对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负责考核的日常管理,指导、审查各岗位制订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检查、督促各岗位考核的执行情况;对各岗位的检查、考核工作并给予指导、协调;按月组织绩效考评会。考核细则附后。
四、考核依据
1、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有关的工作了玉务;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公司各类考核办法等。
3、质量管理部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有关文件。
五、考核计奖办法
1、考核原则
1)按月考核、年底修正的原则;所有指标、专业(基础)管理按月考核。
2)权责相符、利益有别的原则;在考核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以岗定责,按劳取酬,拉开分配差距。
3)有功嘉奖、有错追究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嘉奖。对质量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人员,由归口管理的人员行使责任追究。
六、考核程序
1、根据职责,各指标考核归口管理人员在当月28日以前,按照各类考核有关规定,将考核清况汇总。
2、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审核、汇总后,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小组会讨论决定。
七、其它事项
1)考核指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但遇外界重大因素影响,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对一个时期考核结果连续出现较大偏差的指标或事项,可按照规定的程序适时调整和修订。
2)上级检查评审或外部检查评审发现的问题,均对责任单位按本办法加重处罚力度。
3)考核小组领导要担负起严考核、硬兑现的责任,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发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职工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4)不在本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和奖励见有关标准、规定和文件。
5)未尽事宜由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6)本责任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考核小组。
质量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上严重损失的事故即为质量事故。
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与界定
第三条产品质量事故:由于原材料采购、保管不当或生产控制不当而造成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而形成的事故。
第四条工程质量事故:由于公司承担浇筑的混凝土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而形成的事故。
第五条质量事故等级界定
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界定事故等级,如下表所列:
注:虽没有造成上述数额的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失,致使公司在某领域内或某重要工程中无法继续经营的问题,将以质量事故对待。
第三章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质量事故报告程序
1.一般质量事故:当事人(当班人)应立即通报直接领导,并详细说明事故的经过,由直接领导先行口头通报主任工程师,并当日补报书面报告,主任工程师在事故处理完结后(5日内)将书面报告报总工程师,并由技术质量部备案。
2.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当班人)应立即通报直接领
导,并详细说明事故的经过,由直接领导先行口头通报主任工程师,并当日补报书面报告,主任工程师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程序
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纠正及预防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1.一般质量事故: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知主任工程师,由主任工程师根据情况采取果断的纠正措施。主任工程师把握不准的事故应立即通报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事后应由主任工程师形成书面的事故分析与处理报告报总工程师,并由技术质量部备案。
2.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报主任工程师,由主任工程师通告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事后应由总工程师形成书面的'事故分析与处理报告报总经理。
第四章质量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
第八条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参加,召开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确认会议,主任工程师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形成质量事故责任与直接经济损失确认报告,报站长审批。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生产经营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参加,由技术质量部根据会议精神形成质量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确认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质量事故责任处罚
第九条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质量事故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报告,参照以下标准确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十条产品质量事故处罚
1.直接(主要)责任人
企业直接损失1000~5000元,给直接责任人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企业直接损失5000~10000元,给直接责任人3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视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企业直接损失10000元以上,给直接责任人5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视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相关责任人按直接责任人的50%进行处罚,并给与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
1.直接(主要)责任人
企业直接损失10000~50000元,给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企业直接损失50000~100000元,给直接责任人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视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企业直接损失100000元以上,给直接责任人3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视情况给与直接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相关责任人按直接责任人的50%进行处罚,并给与一定的行政处分。第十二条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罚
按照公司内部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罚,一般质量事故每次扣2分,严重质量事故每次扣3~5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总公司或是质监总站介入处理的每次扣5~10分。
第十三条对不能按规定进行质量事故报告的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并分别处罚100 ~1000元。
第十四条对于提出合理意见,避免质量事故发生、挽回或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挽回损失的2~5%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山东华奥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
质量管理制度9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以下简称GSP认证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GSP》及附录、《药品GSP检查指导原则》、《GSP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GSP检查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涉及企业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的行政许可事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药品GSP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有因检查等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条《GSP》及附录、《药品GSP检查指导原则》及《云南省药品GSP检查评定标准》是实施药品GSP检查的基本标准,对企业药品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药品GSP要求进行判定。
第四条企业申请GSP认证以及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对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除应当对企业实施药品GSP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外,还应当重点对企业以往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企业兼并重组、变更法定代表人须申请GSP认证。
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发生重大调整时需申请GSP专项检查。
第八条涉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GSP认证
检查及行政审批,应当着重检查企业变更项目是否符合药品GSP的要求,评估变更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质量风险能力的影响。
第九条GSP技术审查、认证检查及行政审批对批发企业应重点审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着重评估企业的内审能力、效果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验证等情况;对零售企业重点审查药品在零售环节的质量风险控制能力,经营场所的有效管理和药学服务的合理提供等情况。
第十条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按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第二部分申请和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人填写《GSP认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出具GSP认证技术指导意见及申报企业申请认证前一年内的监管情况说明或监管记录。
第十三条GSP认证检查机构收到申报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评,提出审评意见,连同申报资料报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报受理机关驳回申请。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GSP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同意受理的将申请资料转送GSP认证检查机构;不同意受理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GSP认证申请书》并按以下顺序要求提交并装订以下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真实性申明
对照《GSP》第四条及《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第00402项内容要求,确认申报材料以及各项申报材料中所附数据真实的声明,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
(三)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再次认证和变更企业还应提交《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2)经营特殊药品的,应提交相应批件复印件;
(四)实施GSP情况综述
1.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报告,包括企业概况,成立时间、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等相关内容;企业药品经营情况,包括经营品种结构特点,若含分支机构,应说明所属分支机构情况、与总公司购销模式;上次GSP认证以来主要变更情况;最近一次相关认证或跟踪检查缺陷及整改情况。
2.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包括: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描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概况,主要特点;
药品经营风险防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企业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的应对经营活动中质量风险点的管理重点和处置预案;
企业药品经营环节质量活动情况,内审制度及执行概况,上一年度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回顾分析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效果;
人员与培训情况。简述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实施情况;
运输与配送管理情况;
近三个月来,企业经营及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4.温湿度监测系统校准、验证报告;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企业需提交冷库、冷藏车、冷藏(保温)箱验证情况报告;
5.计算机系统概况。计算机软硬件情况,与本公司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设计、使用、功能实现等情况;
企业应在申报GSP认证前按新版GSP要求完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设置。
药品批发企业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及质量控制的全过程,具有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络监管的条件,并按规定做好药品实时监管系统的信息上报。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与各门店联网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全面控制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质量管理,对药品陈列和储存的温湿度监测及药师在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企业应按要求配备上传药品电子监管码所需的设备,并按国家规定的时限做好电子监管码扫描和上传工作。
6.冷库、冷藏车、冷藏箱安装购买证明;
7.温湿度监测终端需提交检定与校准证明;
8.零售药店冷藏药品储存及陈列设备(不允许以家用冰箱替代)。
(五)相关表格图纸证明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简历、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明,以及其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有资质要求人员情况一览表。
2.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所位置图;
3.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建筑平面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并严格标明图示比例(建议采用工程绘图软件绘制)。
4.企业仓储、验收养护、运输等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状态表;
5.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岗位职能架构图;
6.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储用房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方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其它资料
1.零售药店实施连锁管理模式的`需提交企业对所属门店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情况说明;
2.非法定代表人申报资料时,需提供加盖了企业公章原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限;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3.企业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无经销假劣药品的自我保证声明;如企业存在因非违规经营造成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和立案、结案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部分药品GSP检查一般程序
第一条行政许可事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条药品GSP检查的一般程序包括资料技术审查、受理申请资料、现场检查、做出检查结论、审核批准。
第三条经形式审查,对同意受理的认证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申请资料转交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审查中对认证申请资料有疑问的,要求企业限期予以说明或补充资料。逾期未说明或仍不符全合要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退审。
第四条GSP认证检查机构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转送的企业认证申请资料之日15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的申请内容及企业经营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组织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第五条现场检查的要求
(一)GSP认证检查机构可根据检查对象、规模等情况,抽调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一般由3名检查员组成,可视情形增加检查员人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不少于两天。
(二)GSP认证检查机构组织现场检查时,企业所在地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1名观察员协助工作。
(三)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主持,检查员在首次会议上应当出示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确认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及企业权力,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三)现场检查实行动态检查,检查组应当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对企业实施药品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记录,必要时应取证证明记录内容。
(四)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及时GSP认证检查报告派出机构。
(五)在检查过程中,检查方案内容如发生以下变更,检查组须报经药品GSP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1.检查组组成人员发生变化;
2.遇特殊情况需改变检查时间;
3.现场发现企业地址或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等重大情况与现场检查方案内容不一致;
4.企业近3个月内未开展任何药品经营活动(新开办企业除外);
(六)检查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如实、详细记录;
(七)检查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员在每天检查结束后对当天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存在问题等,按照药品GSP检查标准的要求,讨论确定被检查企业存在的缺陷项目,形成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经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现场检查报告对被检查企业的缺陷项目应逐项进行详细描述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汇总期间被检查企业人员回避。
(八)检查组汇总检查意见中如存在意见分歧,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向GSP认证检查派出机构报告,GSP认证检查派出机构可视需要派员指导检查工作。
(九)末次会议由检查组长向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反馈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和需完善的项目,由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十)检查中发现企业有故意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等行为的,检查组应当及时取证,中止检查。
(十一)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现场检查报告、缺陷项目情况、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
第六条被检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无异议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本行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七条负责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药品GSP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确认,现场核实至少由2人组成,检查时间应以保证检查质量为原则确定,核实企业对缺陷项目确实整改到位,防止缺陷项目重复出现。现场核实和确认全部整改到位后应形成整改复查报告,并经检查组成员签字。企业整改报告、负责企业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改复查报告及意见一并报送GSP认证检查机构。必要时,GSP认证检查机构可组织检查人员对企业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核查。
第八条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在收到现场检查资料及企业整改报告或整改计划后,按照药品GSP检查细则的要求,对企业符合药品GSP情况做出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为“符合要求”、“整改后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判定原则如下:
(一)药品经营行为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报资料一致,并能按照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现场检查一般缺陷项目≤20%,且能够当场改正的可判定为“符合要求”。
(二)现场检查发现主要缺陷及一般缺陷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结果判定限期整改情形,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表明经整改后能按照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判定为“整改后符合要求”。
(三)现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企业质量管理内容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或主要缺陷与一般缺陷项违规数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结果判定为不通过检查情形,表明被检查企业不能按药品GSP要求组织经营的,检查结论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GSP认证检查机构检查结论应当在收到整改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进行现场核实,综合评定时间顺延。
(五)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完成检查评定后,应将检查资料及检查结果报送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政务网站对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检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药品经营许可证》涵盖的内容,以及企业执业药师信息、现场检查时间、检查员姓名等。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品GSP检查机构及时调查核实。调查期间,认证检查工作暂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对异议已有调查结果的,受理药品GSP认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行政审批,作出认证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
行政审批应当综合考虑认证检查发现企业缺陷项目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符合限期整改情形,且企业能够证明采取了有效措施对缺陷项目进行了改正,评定结果为通过检查。
(二)整改报告弄虚作假或末落实整改计划的,评定结果为“不通过检查”。
(三)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经核查确认的,判定为“不通检查”。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符合要求的,向企业发放《GSP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发放《不通过检查通知书》,列明不通过理由,《不通过检查通知书》同时抄送药品GSP认证检查机构和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各受理GSP认证检查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结果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告外,还应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公告。
第十条现场检查不通过、认证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需在中止认证检查后6个月方可提出认证申请。
第四部分药品GSP检查简易程序
第一条药品GSP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有因检查等其他药品GSP检查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条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发生重大调整时须申请专项检查。
第三条专项检查的受理参考GSP一般程序要求。申请专项认证需提交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及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检查的内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第五条检查员应当在检查开始前出示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检查组长告知检查内容,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告知企业权力,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第六条实施现场检查时参考药品GSP一般程序有关要求进行。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轻微并当场能够改正的,可以现场要求企业整改,并在检查报告上注明。需要处罚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检查报告,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行政审批,作出检查是否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结论。监督检查资料及时归档。
质量管理制度10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
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年度创优目标,确定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为:确保合格,创建zz市优质样板工程'雁塔杯'。
为了实现以上管理目标,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的管理措施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1、大力推广和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
2、成立qc小组,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攻关,确保工程无质量通病。根据工程特点,我们将对以下课题进行现场攻关:屋面、卫生间、外墙等的防治渗漏水问题,高强砼确保做到平整光洁并无裂缝、蜂窝、麻面、孔洞、露筋外,重点解决消除施工缝缝隙和灰砟、墙柱底部缺陷(烂脚)和梁柱节点处(接头)断面准确平整以及框架结构柱梁、梁梁等阴阳角方正、色泽一致处理等课题。
3、安装预埋管采取定向布设,方便用户入住后装修需要。
4、楼梯踏步、屋面檐口部分采用角钢或钢条加以保护。
5、内墙面施工采用本公司特有的施工工艺,抹灰完作抛光处理,方便用户入住后的墙面装修。
6、严把材料关,保证所有的材料全部达到或高于施工图纸、工程说明、现行国家规范之要求及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最新要求,材料进场全部有质保书并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材料在大批量采购前,均提供样品给建设方和监理并获得建设方的批准。所有经批准的`材料样品均全天候保留在现场,以备建设方随时查验。
7、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加强技术交底工作。
8、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奖罚制度。每周举行一次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公开,奖罚分明,对质量问题将追查原因,找出对策,并处理改进。
9、建立各种具体的实物质量标准,做到施工现场事事有标准,管理讲标准、作业按标准、检查对标准,避免干活凭感觉,好坏靠印象,减少随意性。
10、推行'质量五多管理办法',即质量管理要求多跑腿、多检查、多记笔记、多次督促、多次验收。
质量管理制度11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基本准则,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药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体系,实施药品质量方针,并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医疗机构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该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组或专门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拆零、调剂、特殊药品管理、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卫生管理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体检等,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内部评审,确保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与培训
第七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其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有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应当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培训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章药品购进与验收
第十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不得购进或调剂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以下材料,并建立档案将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一)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药品质量合格证明和购进药品的合法票据;
(七)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合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购进进口药品,除本规定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药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并加盖供货方原印章。购进生物制品的,还应当索取加盖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和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验收人员应当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场所和规定的时限内,对购进药品、销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做到票、帐、货相符,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五章药品储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储存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应当符合要求。药品库应与办公、辅助、生活区域分开。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制定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药库应当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分区存放,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常温存放的药品温度应控制在0℃-30℃,阴凉存放的药品温度控制在0℃-20℃,冷藏药品存放温度控制在2℃-10℃;药品储存环境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二十条库房中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其中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第二十一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中药饮片、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分柜存放。
第二十二条中药饮片应配备中药斗柜,中药饮片装斗前应作质量复核并记录,不得错斗、串斗。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第六章药品调配使用
第二十三条药品应凭医师处方调配使用,处方按规定保存。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拆零药品专柜和拆零工具,拆零应符合卫生要求;拆零后的药品包装袋上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当及时封存,做好记录,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按规定组织上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指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机构。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指医疗机构储存药品的场所,包括库房,门诊、疗区药房(药柜)以及急救室、手术室、处置室等临时用药场所。
第二十九条特殊药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本规定制定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质量管理制度13
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班长带领下,做好热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检修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试验任务。
3、对所管辖的热工设备进行定期全面巡回检查,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查故障),对设备事故和异常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按照热工设备检修试验标准和规范,对各种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精度,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并建立台帐。
5、对试验仪器建立完整台帐,爱护并妥善保管试验仪器。
6、对各种热工设备做好检修试验记录,建立档案。
7、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工具、备品及材料使用本着节约的原则,反对积压浪费。
8、每次检修后与运行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试运。
质量管理制度14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15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
8、每季度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一次全院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并将主要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9、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将全院医疗情况通过院周会等方式反馈科室,通报全院。对医疗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改进和强化质量管理要求。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评判标准
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
好转: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
(3)护理质量标准
按照四川省印发的《医院护理质量标准与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四川省及县级以上医院护理管理规范》和《四川省预防院内感染的规定》的标准评定。
(4)技术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和我院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5)病历书写标准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病历书写制度执行。
(6)工作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患者、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
2、全院医疗质量主要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
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
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2、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健
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后勤部门要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
1、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由院办、医务科组织具体实施。
2、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一次;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监督实施。
3、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监督、检查、治疗、评价按医疗质量标准与指标执行。
4、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由院长及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向科主任反馈。
5、认真评价医疗质量
(1)评价标准:按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断质量标准、疗效评判标准、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病历书写标准。
(2)评价方法:采用病例评价与统计指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病例评价主要由科室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掌握。
A、病例评价要按病历质控标准进行,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全面、及时;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彻底;疗效是治愈、好转、未愈等。有无并发症,院内感染,医疗缺陷等。
B、医技科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质量和每个病人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C、统计指标评价包括:诊断质量指标、治疗质量指标、工作效率与质量指标、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质量指标。
D、药剂科要对制剂生产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价,保证制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别是灭菌制剂料,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霉变、污染、破损、无标签制剂发出,对所购进药品也应认真进行质检,不购进“无三证”霉变、污染、过期等物品。
E、临床检验科要开展室内质控与空间质控,有条件者争取参加市区质控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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