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明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六)企业通过的IS09001体系证明文件;
(七)要求提供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年业绩报告;
(八)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九)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三)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购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物资采购价格。
(四)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录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发放供应商准入证。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一年,每年12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并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发生更名时,其准入资格自动取消,从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删除,供应商需重新按照准入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证;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各企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评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库管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物资安装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各企业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市场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4-
资价格信息库,供应商物资采购价格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1%,扣1分,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2%,扣2分,依次类推;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按平均计算。
(三)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按期服务:10分;偶尔拖延:7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第十四条供应商等级划分
(一)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90分)
(二)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三)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四)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第十五条供应商考核处理
(一)A级供应商:各企业物资管理部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0%
(二)B级供应商:由物资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降级处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0%。
(三)C级供应商:由采购部、技术部、质监部等部门予-5-
供应商管理制度 3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第三部分:评估表格
第十五条:附表1《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
第十六条:附表2《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十七条:本规范监督执行人:公司采购协调小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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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旅途中的夜光。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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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5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供应商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7
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供应商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取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状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带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9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0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承包商的选择、评估和考核。3.0职责
3.1供应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分类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建立及考核。
3.2总工办负责供应商技术资料的提供及技术支持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参与重要供应商的评估及考核。
3.4财务部负责核定资金预算、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备存及应付帐款的对帐及付款。
3.5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及本制度的审核确认。
3.6供应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调整以及监控执行。
3.7总经理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批准及本制度的`批准执行。4.0内容
4.1供应商的选择
4.1.1采购员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产品特性导向选择采购类别
及方法,并据此进行采购信息收集。
4.1.2采购信息收集分为产品信息收集、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资料收集、替代产品资料收集及核定资金预算等。
4.1.3产品信息收集:由提出采购部门提供的产品图纸、材质要求、品质要求、采购数量等;
4.1.4市场行情调查:根据专业网站论坛、行业报刊杂志、供应商样本资料、黄页信息及业内人士介绍等方法进行相关采购物品的市场行情调查;
4.1.5供应商资料收集: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宣传样本、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
4.1.6替代产品资料:根据产品特性进行相关替代或关连产品资料的收集;
4.1.7核定资金预算:确定公司财务方面的资金预算。
4.1.8采购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需依类别备附)
4.2供应商的评估
4.2.1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由采购员负责实施(详见《采购控制程序》)。
4.2.2索样:根据需要的产品图纸、性能指标等参数,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4.2.3供应商样品经需求部门检验确认后,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评估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名录报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依项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项目评估。
4.2.3.1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评估。
4.2.3.2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供应商的ISO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4.2.3.3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根据索样检验确认记录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询价、比价、议价单对供应商产品价格情况进行评估。
4.2.3.4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及企业信誉状况: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供应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事实调查结果、同行业对比等进行评估。
4.2.4供应部经理将经相关部门人员评估后的供应商评估情况提交总经理批准。
4.2.5如审批结果合格后,则转入合格供应商进行请购作业,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如审批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采购部门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或重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
4.3供应商的考核
4.3.1公司每年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过程考核。(如遇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可立即对供应商实施考核)
4.3.2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考核项目收集相关考评资料报供应部经理,供应部经理依资料内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采购过程考核。
4.3.2.1考核项目和方法
1)价格:依多家供应商价格比参数值进行考核。
2)服务:依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4.3.3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供应商级别分类:共分A好、B一般、C差三类。
4.3.3.1评为A类供应商,选择加强合作;
3)4.3.3.2评为B类供应商,选择减少合作;
4.3.3.3评为C类供应商,选择直接淘汰。
5.相关文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供应商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呈现。
第十九条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00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管理制度 14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降低酒店采购成本,保质保量达到利益上的双赢,酒店对供应商的管理将逐步完善。现规定如下:
一、供应商应按照酒店的要求,合理配备供应品种,为酒店提供质高价廉的、性价比高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卫生、食品,包装)等规定指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报告,配合各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有违规现象,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酒店的相关经济损失;
三、必须保证每日供应品种和数量,并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如果经常性缺少品种或者不按规定时间送货,酒店将对供应能力重新进行考核。
四、供应商必须按照酒店申购单的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规格、数量,没有订单的'货品,验收负责人有权拒绝验收。
五、供应商应保证供应货物的数量(或重量),散装货物按照实际称量结算,包装物品的实际重量与标注的重量差异不得超出包装物注明的差异,否则按照短斤缺两视为违约一次;
六、酒店验收负责人如发现供应商的货品出现短斤缺两、以差充好、价格欺诈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并进行相应处罚,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餐饮部负责人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并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作为处罚;
七、供应商每个定价周期(每月)提供一次报价,在确定的价格执行期间,如果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可书面通知酒店(采购负责人及财务部),酒店同意予以调价。如发现市场价格降低,而供应商没有调整,第一次扣罚该品种从定价之日至发现之日的全部差额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第三次金额低于第二次标准,则按差额三倍处罚)。
八、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停车场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
九、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餐饮部和采购负责人负责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进行处罚。
十、关于对供应商的扣罚,由验收人员开单,采购负责人及餐饮部负责人签字交由财务部,在货款中进行体现;关于冻货等货品,财务部根据当月送货数量有权扣减部分金额。
十一、供应商具有申诉权。酒店对其进行处罚时,若有任何申诉,可先后报告至餐饮部副总监、财务部总监、酒店副总经理、酒店总经理处。
十二、供应商应在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供应货品对账单并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税务发票,酒店财务部收到上述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十三、供应商愿意为酒店提供货品,视为同意酒店《供应商管理规定》,酒店保留修改上述规定的权力。
供应商管理制度 1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达到账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包括现金厂家和代销厂家)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二)采购部经理负责结算单的制作。
(三)分管会计负责付款单的制作。
第二节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交卡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分别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二)代销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10日。
(三)月清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
(四)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五)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付款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付款时间分别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销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28日。
(四)预付款每月1日和15日两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供应商的有效结款凭证。
(一)以受托代销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为结算依据。
(二)以采购入库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和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差价退补单为结算依据。并且将所有的入库单和退货单按照送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结款账期内的单据不要交回来,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税票的开具
(一)现金供应商根据上月的送货金额减去退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卡时将结算卡和税票一并交回。以前在仁和有预留税票的,下次开税票时,用结款金额减去预留税票的金额。把以前的税票消化掉之后,以后每次结款金额必须等于开税票金额,上下不得浮动10元,这是系统的.要求。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二)代销供应商的发票开具金额,由往来会计于每月供应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结款明细表交出纳,出纳在收卡小票上标注开票金额,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在结款时将税票交回。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第五条出纳在收卡次日上班将结算卡送采购部,采购部收到结算卡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单制作,有退货需要储运部填卡的,储运部要在收到结算卡半天时间完成填卡后转采购部,采购部于当天下午转财务部做付款单。由此延误结款的不得结算。
代销供应商付款完成进度时间要求:11日出纳将卡交采购部,13日前采购部完成结算单,14日上班交储运部将退货填入结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转采购部;采购部于14日下午上班前将签好字的结算单交财务部做付款单;16日前财务部完成付款单制作,17日前审核完成,相关人员签完字。
第六条采购部做结算单时要看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入库单未交的本次不结款,退货单无论是否有无,只要在本月结款范围内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单据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结款时补全。并将不在本次结款范围内的单据交给供应商。
第七条差价退补单要在收卡前请经办人、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送财务做账。并在做结算单之前在结算卡上填入此笔业务,在经办人栏中填写姓名。
第八条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结算单打印出来,经办人签字、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财务,交接时双方要签字确认卡和单据的正确性。
第九条分管会计做付款单时要核对结算卡的上次结款日期,结算卡的余额是否正确,结算卡的发生明细及余额与业务系统和账务系统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体现,供应商的其他遗留账务是否核查,审核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等,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对账之后方可制作付款单。
第十条综合会计要按照制单人员的制作顺序一一审核付款单的正确性,如有其它说明,要在签字时写清。
第十一条出纳于收卡后当天将现金供应商付款总数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往来会计于16日前将代销供应商付款总报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付款单上要有制单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签字才能付款。
第三节结算卡管理
第一条所有供应商必须使用结算卡,无结算卡的不能办理往来业务。
第二条结算卡由出纳保管,供应商交10元工本费即可购买。
第三条旧卡填满后供应商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购卡、换卡业务。
第四条结算卡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经办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挂失”等字样以及公司业务专用章戳记。
第五条旧卡必须由财务部往来会计收回,并加盖作废章,整理归档,以备查对。
第六条结款时如未付款,出纳须收回付款单,并在结算卡相应行的备注栏中标明“付款单已收回”。并将未付款的付款单转往来会计。
第七条《供应商结算卡》的填写规定。
(一)结算卡入库金额、退货金额、差价退补单由储运部入库微机员填写;结款金额、结算卡余额由分管会计填写。
(二)结算卡上入库微机员必须在经手人栏中的第一列签名,采购部核对业务系统后在相应经手人第二栏签名、标明日期,以示核对;制作付款单的分管会计在相应经手人的第一列签名,出纳付款后在填结款余额的行内经手人第二栏签字、标明日期,证明已付款。
(三)新供应商结算卡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标明“新卡”后签名。
(四)更换卡时由分管会计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在余额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接上卡”后签名。
(五)结算卡上的“业务专用章”戳记统一由采购部经理加盖。
(六)结算卡中所填写的金额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足两位的以零补齐,并用人民币符号在金额前面拦截。
(七)填写结算卡时,须在“单据号”栏或者“备注”栏中填写单据编号日期后的所有号码,结款金额相应的栏目中填写付款单的编号。
(八)厂家退货时微机员计算出结算卡余额并确定退货金额,电脑数与卡完全一致,余额充足时方可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须在结算卡上用红色碳素笔填写退货日期、退货金额、单据编号以及日期后的号码,并在相应的“经手人”第一栏中签名。
(九)对账时分管会计必须在结算卡上标明付款单号、付款金额、结出余额并在经办人第一栏中签名。
(十)结算卡统一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应人员须签写全名。
(十一)结算卡填写错误的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用红色碳素笔将错误的一览划掉(一红横线),黑色碳素笔签名后再在下一栏填写正确内容,不许涂改、刮擦。
第四节罚则
第一条以上规定中有时间要求的,未按时完成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失误提醒
第二条在做结算单或付款过程中出现错误,处罚10元/笔,审核人10元/笔,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未及时填卡或填错的处罚5元/笔。
第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10-100元或行政处分。
第五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坚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第十条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资格初审: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供给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贴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上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供应商经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评审:
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本事、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
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估:
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
B)当供应商所供给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供给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供给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齐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资料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本事、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新供商评定标准分到达70分以上的,能够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职责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能够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能够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必须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管委职责:
(1)供应商评审;
(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供管委组织的运行: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定期会议召开时光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
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
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
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
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
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供给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资料:
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
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
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
4、固定资产的采购;
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
6、紧急或特殊情景下的采购;
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
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经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
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的资料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景: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景。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资料。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景: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景。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供管委会议要构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职责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能够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资料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职责主体。
第五十五条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贴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资料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异常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景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我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供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确定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可供给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能够不执行询
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第七十条《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第七十七条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供给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监督与职责
第七十九条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仅职责权限明确、并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第八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职责: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理解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供给虚假情景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能够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光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第八节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是供应商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实施细则、作业流程、作业指导的制定以此制度为指导。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经董事长批准。修改亦然。凡以此制度相抵触的文件或相关条款,均以此制度作准。因需要再制订的补充资料经审批后与本制度同时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17
1.总则
1.1目的
为使本公司原物料的国内外采购作业有所遵循,及时提供适质,适量,适价的原物料,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凡大宗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微量药品、设备、零件、器材、办公用品等采购业务中,有关询价、议价、采购等作业,均适用本制度。
1.3采购部门及权限的划分
1.3.1公司原物料的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均由采购委员会决议。
1.3.2临时的、紧急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负责询价,呈总经理签准。
1.3.3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负责执行,而特定仪器、设备之采购须由请购部门主管和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审定。
1.4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4.1采购委员会是公司在原物料采购过程中的最高决策机构。
1.4.2公司的总经理是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最高执行者。
1.4.3公司的财会部门必须对采购业务与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予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1.4.4品管部门必须对购入生产用原料的质量予以全过程的监控。
1.4.5采购部门必须根据采购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
1.4.6采购委员会会议须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例如,根据年、季、月销售和生产目标应定期举行;根据原物料的采购特点及资金调度情况应不定期的举行。
1.4.7采购部门必须定期作出市场,供货,存货,采购等分析,并及时提交采购委员会。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气象资料、进出口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
1.4.8采购部和财会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
1.4.9采购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以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水平。
1.4.10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
2.采购委员会及其会议制度
2.1目的
采购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特别在原物料成本占据销售成本7585%左右的行业,原物料采购成本和储存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效的采购委员会制度可以让我们得以:
(1)奠定稳定的采购管理工作基础;
(2)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3)降低采购成本和储存费用,合理使用资金。
2.2采购委员会的组织及职责
2.2.1公司设立采购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财会部经理组成。总经理担任采购委员会主席,采购部经理兼任会议秘书,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2.2采购委员会职责:
(1)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2)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3)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4)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2.3采购委员会组织的运行
2.3.1每月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采购委员会会议是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之一,由会议讨论决定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固定时间,并相应的要求有关部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2.3.2不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对采购管理过程中的特殊事项,例如:原物料市场急剧变化时。经采购委员会成员的提议,应临时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
2.3.3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采购委员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出席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2.3.4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采购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2.3.5会议主持人为采购委员会主席,主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副主席或公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2.4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及程序
2.4.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况: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原物料的库存量、在途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部外欠货款情况。
(6)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4.2采购委员会对采购部报告内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2.4.3会议决议事项由采购部经理记录,整理后呈采购委员会主席核准。
2.4.4采购部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5采购委员会控制要点
2.5.1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采购事项,必须由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2.5.2原物料价格应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低的水平。
2.5.3原物料质量必须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高的水准。
2.5.4根据产销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原物料的安全库存量,确定需阶段性(季节性)储备原料的合理库存量。
2.5.5对有预付款的采购,必须事先提交采购委员会讨论通过。
2.5.6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
3.供应商管理办法
3.1供应商的选定及指导
3.1.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原物料,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设立“供应商资料卡”作为日后询议价和供料的参考。
3.1.2为确保货源,采购人员对于经常采购的原物料,应寻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以稳定货源、降低价格。
3.1.3选定供应商时,应从其供货能力、信誉度、资金状况、解决纠纷能力及对市场状况把握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并依此确定是否发展为长期供应商。
3.1.4若供应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时,采购人员应调查其信誉及技术服务能力等,凭以作为判断是否为采购对象的依据。
3.1.5积极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及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3.2供应商的管理和分类
3.2.1每一笔采购业务,都要进行采购成本分析,交部门经理审阅后存档以充实供应商的资料卡。
3.2.2供应商的分类。根据供应商的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数量、品质)、资金状况、发运能力等方面进行分类。例如把供应商分为A、B、C、D四大类:
A类指信誉良好、货源稳定、资金充足以及发运通畅的厂商;
B类指信誉良好、资金充足及发运通畅但货源较不稳定的厂商;
C类指信誉较好,资金充足或发运较通畅、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D类指资金较充足或发运较通畅、但信誉一般或差、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3.2.3对于时常出现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其改善,并按规定扣款。如未能改善者,采购部应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3.3供应商的开发
3.3.1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原物料资讯,收集原物料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
3.3.2开发原料新供应商时,应取样经品管部或使用部门检验分析,提出报告,必要时应到现场调查确认其生产技术及品质水准之后,进行详细评估,决定是否列为供应商。
3.4采购资料及档案管理
3.4.1采购内勤人员每月初或每周做好“供应商资料卡”、“原料及微量元素采购报表(月)”、“采购分析报表(周、月)”、“库存报表(月)”等汇总整理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
3.4.2市场行情及时了解分析,价格走势定期分析,供应商信誉等级定期评审,来电来函文件资料及时分类保存。
3.4.3公司有关人员如需借阅有关资料、档案,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内勤人员登记,借阅人员签名后方可。
3.4.4有关采购委员会的资料,由部门经理归类存档保管,借阅需经采购委员会主席同意,并登记后执行。
4.原物料采购管理办法
4.1计划
4.1.1原料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销部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销售计划,品管部据此做出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用料计划,生产部提供的上期库存情况表,编制下个月及下六月的原料采购计划。
4.1.2包装物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品管部(畜禽部、肉品加工厂)做出的编织袋(包装箱)用量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3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政部报来的经总经理核准的每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请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4零配件、药品的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品管部报来的零配件及药品月需求量,编制采购计划。
4.2信息收集与分析
4.2.1采购部应掌握主要原料的产地分布,当年收成、加工期、交易渠道、运输方式、质量、库存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资讯,填写“原料行情周报表”和“原料采购分析报表(周、月)”供采购委员会参考以便确定最佳采购时机。
4.2.2采购部须以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随时向供应商询价,以了解原料市场行情变化情况。
4.2.3采购部在实施原料采购中,须坚持货比三家之原则,根据供应商历次供货的信誉、交货期、价格、应变能力等因素,选择理想的供应商及合理的采购价格。
4.2.4对包装物、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药品、零配件、器材等,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标准,采取供应商报价,深入厂家了解产品质量等办法,广泛收集信息、然后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议价。
4.2.5采购部将下月所需原物料的数量、价格、可选择供应商等资料汇总后,提供采购委员会讨论、决策,每种原物料的可选择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
4.3核准
4.3.1采购委员会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资料及其它方面的资讯,做出采购决策。
4.3.2采购部根据采购委员会的决定,向供应商订货,开“原料采购申请单”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作业。
4.3.3采购部须随时注意市场行情变化,如遇价格上涨,则可考虑多进货,如遇价格下跌,则适时要求供应商降价,并及时掌握最新价格。
4.4合同
4.4.1所有原料采购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采购部自存,一份交供应商,一份交财会部)。信件和数据电文可以作为合同附件,应注意互相之间时间和内容的一致性。
4.4.2如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合同需更改,须由采购部经理报送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变更,必要时,可临时召集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4.4.3采购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将以下内容明确、清楚、具体写出,不得含糊其辞:
(1)标的;
(2)数量;
(3)质量;
(4)价格;
(5)包装;
(6)交货期限;
(7)验收地点及办法;
(8)交货方式及地点;
(9)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10)保险;
(11)运输损耗的承担;
(12)违约责任。
4.4.4所有合同经采购部经理签字后,报送总经理审定签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若有异议,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5交货期控制
4.5.1合同签定后,采购部必须追踪,督促交货进度。
4.5.2采购部根据原料客户发货情况,提前填写“原料到货预报表”送生产部、品管部,以便做好接货准备。每月填报“原料采购进度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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