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0 08:06:3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4篇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2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规范公司人员厂牌、饭卡、工作服发放和补办要求,明确办理程序和规定

  2 、厂牌办理规定

  2.1新入职之品检组长级以上人员,均在入职当天办理正式厂牌。

  2.2新入职员工经部门试用合格,办理入职手续时办理正式厂牌。

  2.3员工换厂牌必须将旧厂牌一并交与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费一元,无旧厂牌不予更换。

  2.4员工如有厂牌丢失申请补办者,本人申请组长签字,主任审批后交人事部补办,补办厂牌每个扣款10元。

  2.5补、换厂牌一律由部门组长将签批单于每天九点前直接交于人事部办理,员工不得私自办理,人事部除拒绝办理外,并做罚款10元处理。

  2.6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点-4:30为领取厂牌时间(星期天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2.7凡未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办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饭卡办理规定

  3.1公司人员可自由选择,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员,在组长处登记申请入职十五天后由人事部发饭卡。

  3.2伙食费用在当月薪金中扣除。

  3.3就餐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饭卡则需要补领者,按补发天数从当月薪金中重新扣罚相应费用。

  3.4离职人员离厂时应交回饭卡,按就餐天数从薪金中扣除费用,若不交回饭卡者,按整月扣款。

  4 、工作服管理规定

  4.1公司新进之普通员工,入职上班半个后,由部门组长申请,经部门审批,部门经理核对,人事部批准,统一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4.2仓库将领取工作服人员名单,报薪资核算员,从当月薪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4.3换领工作服之程序同领程序相同。

  4.4组长级以上人员均无须扣工作服费用,早领需由行政经理签批方可领取。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4

  员工入职往往会进行员工的培训,在公司对于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的培训管理制度的。无论是培训的公司还是员工都要遵循管理制度的一个管理。因为有管理制度才是一个公司最主要的要求。以下就是我们都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如何制定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12、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二、案例分析

  小美在鞍山某中日合资企业担任产品模板设计,是公司的技术骨干。1997年公司将小美送到日本培训九个月,学习日本国内先进的制图工艺和操作实践。同时,在小美同意的前提下,将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注明如有劳动关系违约行为,则罚款相当培训费十倍的数额。但合同书并没写明为企业服务年限,而小美本人只过见到过合同书并没自己拿到合同书。20xx年5月,小美的公司改为日本独资企业,因日方给小美的报酬较同行业的相同岗位偏低,大约每月只得20xx元左右。为了让自己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小美向公司提出辞职,厂方问小美索要培训费十倍的赔偿高额的培训费用赔偿,让小美陷入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窘境。小美最想知道的是:这么高的培训费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属于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范畴,按照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员工所进行的费时较长、费用较大的专业培训项目,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便双方遵照执行。如没有签订这样的专门协议,企业所制订的关于员工培训的有关规定,也应属于员工应当遵守的劳动管理规范。从上面案例的情况看,小美和公司签订过有关培训的协议,但双方未就如何确定服务期限,作出约定。因此,出现目前这样的问题,双方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

  第一,要分清培训的性质。国家劳动法在总则中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技能的权利。”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对职工进行的安全卫生培训、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培训以及提高职工岗位素质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这部分培训不应当再收取赔偿费。

  第二,赔偿要有依据。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主要是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因此培训费的赔偿应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约定处理,但是如果这些合同把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也计入赔偿范围则是违法的,员工可以拒绝赔偿。有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没有约定培训费赔偿事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乱收费。鞍山市人事局刚修订的《鞍山市人才流动涉及培训费处理暂行办法》,确定“单位出资培训是指单位为提高人员文化素质及技能所采用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训练。培训范围包括:学历培训(含大中专院校的代培生)、外语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出国业务培训、职称晋级培训等,不包括为调整人员和岗位结构而对人员进行的转岗培训。”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范围的培训,员工才应当赔偿。

  第三,赔偿要有正确的计算方法。对职工进行培训,受益者不仅是职工,用人单位也是受益者,因为提高素质后的职工也为单位创造更多的效益。因此培训赔偿的计算方法也应当合理。一般的做法是按接受培训后为本单位的服务年限递减,每服务一年递减20%,接受培训后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则分文也不必赔偿了。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5

  1、员工入职后由主管或上级安排床铺,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级安排的房号床号住宿,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2、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须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得到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宿。

  3、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拒不搬离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4、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本宿舍留宿,违者将给予书面警告。

  5、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晚上23:00点后应关闭收音机、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异性晚上23:00点至早上8:00点期间,禁止窜房。

  6、消防设备不是在消防紧急的情况,严禁使用。

  7、保持墙体卫生,严禁在墙上钉、贴、涂画、悬挂物品等。

  8、节约用水、电、煤气,不用时注意关灯、关煤气、关水龙头和电器开关。

  9、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改装插座,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水棒、液化气等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10、讲究安全卫生,严禁高空抛物,以免砸伤他人或破坏环境卫生。

  11、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清洁,起床后要把个人床上用品,衣物等东西摆放整齐。

  12、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随意乱放,以免丢失,造成损失。

  13、外出,宿舍无人时,记得关窗、锁门,注意防盗。

  14、员工在卫生间、沐浴室使用后的卫生纸等物品要丢入垃圾桶内,以免下水道堵塞,影响正常使用。

  1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打麻将及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违者将给予最后警告,甚至开除处分。

  16、员工损坏、遗失公司财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无法查清当事人的由该房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欢迎员工监督、举报(公司对举报内容绝对保密)。

  以上制度员工如有违反,视情节、后果轻重,人力行政部有权给任何员工签过失单、罚款直至开除。员工若无法签认或拒绝签认,该处罚同样生效。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6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工厂对员工的关心,本厂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1)员工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日十元。

  (2)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厂长办公室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厂长批示后执行。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工厂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工厂办公室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工厂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凭证(发票或收据)。

  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4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1)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3)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5)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7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8)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9)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0)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11)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12)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13)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工厂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每位作业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内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责任部门:作业人员宿舍管理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建造、维护及日常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第四条:入住宿舍的作业人员应服从项目管理部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五条: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六条:作业人员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1)富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3工程项目所有符合规定的作业人员,由班组负责人向项目管理部申请办理住宿。

  2)入住人员在入住前必须熟知并遵守《项目宿舍管理制度》《宿舍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文明卫生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等宿舍管理条例。

  3)入住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订入住安全协议。交由项目管理部备案。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精神病患者;

  2、有不良嗜好者(吸毒、赌博);

  3、外来人员(非本项目作业人员)

  5)暂住人员(家属、亲人)只可短暂住宿,入住时按规定登记。其住宿期间的行为责任及安全由本人及其留宿申请人负责。

  第七条:退宿:

  作业人员退场(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前2日内由班长负责人到项目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项目管理部强制迁出;作业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2日内在班组负责人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八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十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项目管理部酌情处理,由直接责任人员及其班组负责人承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垃圾桶)。

  2)每班组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窗台无灰尘。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章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入住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经过警告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承担经济损失及处以罚款并交由当地公安执法机关处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项目作业宿舍管理制度2为保持宿舍有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10

  1.培训

  凡入职公司的员工,可享有以下各项培训,包括入职培训、专业培训、管理培训、区外培训等。其中部分培训,公司要与员工订立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期间的员工待遇,培训的要求,培训后的培训证书归公司所有,服务期最短三年,否则要进行违约补偿。

  如果员工在服务于公司期间曾由公司出资培训,而按私人理由提前辞职或未经批准离职,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向公司补偿相等数目的培训费,同时要全额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离职后的人员若继续从事与在公司相同的职业,不得损坏公司利益,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奖罚制度

  (一)奖励。公司不分先来后到、职位高低,总经理对下列人员将予以表彰奖励。

  (1)为公司独立承揽工程者;

  (2)组织得力,指挥有方,被区、市评为优良工程的项目经理;

  (3)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妥善处理的员工;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员工;

  (5)敢于抵制不良现象,有强烈主人翁责任感的员工;

  (6)工作一贯积极肯干,又能坚持继续学习的员工;

  (7)按时上下班,全年出满勤的员工;

  (8)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二)惩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解雇除名。

  (1)任何形式的偷窃;

  (2)伪造、复制、盗窃公司的商务资料,出卖公司商业机密;

  (3)辱骂、欧打同事或客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4)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价值超过万元的;

  (5)违反公司纪律,经警告、记过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的;

  (7)无故旷工超过6天的;

  (8)未经批准在外兼职或私包工程的。

  3、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公司事业的发展,本手册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11

  一、在上班时间,不可以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可以谈笑嬉戏。

  二、在上班时间,不可以玩手机,看小说等表现。违反者将承担一定责任。

  三、不可以私自把物品送人或降低价格。也不可以私吞,如有违者相应罚款。

  四、对客有礼,不能大声喧哗,客人的合理要求应当尽量满足。客人提出意见时要认真聆听。

  五、在上班时间,不可以随便迟到或早退。如果有事不能上班必须通知主管。主管同意后才能请假。

  六、请假时必须有请假条,并注明请假原因。

  七、不可以损害任何商品,要有意识的认真保护商店内所出售的商品,不得马虎。

  八、在上班时间,遵守学校校纪校规,不得做违法的事情。如有违法要承担一定责任。

  九、在上班时间,做事认真负责,对客人彬彬有礼,不能三心二意。

  十、不可以做有损公司名誉的事,损害集体的利益。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12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午休时间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三)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试行。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xx次。如超过xx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xx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xx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xx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xx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xx、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xx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xx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xx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xx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xx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xx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xx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xx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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