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7 19:32: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运营管理,本着“方便治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的原则,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

  三、权责单位:

  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统一由总务部管理。总务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车辆总体由总公司总务部统一管理,派驻到分公司的车辆,日常管理权属归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车划分:

  1、公司经营正常用车,已派驻到分公司的公务用车。

  2、公司配给干部的自用车辆。

  3、职工个人自带车辆。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责,不得随意交换驾驶,因特殊情况须交换车辆,要经过总务部分管负责人批准,并随时做好交接记录。

  2、除总公司领导正常用车外,司机和机关其他人员个人用车,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合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私自用车者和司机负全部责任。

  3、所有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及器械公司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况时应征得使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者,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车辆统一由总务部调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车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证外贸部门关于公司客户来厂参观、考察、验货及洽谈事宜的接送;采购部门涉及供应商处联系及研发部取样等车辆之使用;同时间同方向不同派车单尽量兼并出车。

  6、车辆审批权限:一般用车由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公务用车需要出市区或者远程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7、总务部依“轻重缓急”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审批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由总务部进行其它车辆调剂;公司内无车辆可用时,经申请批准后可联系外部租车,并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8、司机换驾公务用车交接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二)、车辆治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总务部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相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把握办理时间,报总务部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总务部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合适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总务部并征得同意。

  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有事请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领导批准,将车辆安排妥当后方可休假。

  六、车辆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车打乱对口用车,各种车辆均由总务部统一管理,总务部分管负责人负责协调。优先保障总公司领导工作用车,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工作用车。

  2、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通知总务部,以便统一安排。主管经理领导不在时由上级领导或者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指定专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应及时通知总务部,可以视情况临时调派待命车辆。

  4、总公司领导外出可以带车,其他人员一般不派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由分管负责人协调安排车辆和司机。

  5、需要派车情形主要有:xx市区十公里外有急事需办理的;xx财务部提取大额现金的(万元以上);xx外出携带物品较多,自行车或公交车不便携带的;xx其他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领导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驻的车辆若因公需其他部门及单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领导和总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出车。

  7、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正常用车,用车人在到达办事地点30分钟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过30分钟的,车辆需要返回。

  8、各分支机构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向总务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9、节假日和下班后,除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外,其他人员用车,要提前告知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分支机构及个人不按照规定用车,总务部有权拒绝派车。

  10、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个人用车的原则。

  11、办公外出需用车时,用车人须向负责车辆调度的总务部提出申请,由总务部主管经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总务部主管经理外出时,由其指定专人安排调度。

  12、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13、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务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七、车辆安全制度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车用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供应和管理。总务部建立用油登记簿,根据车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专人负责,单车核算。

  2、驾驶人员因出车途中确需购买油料,回单位后要有随车领导或用车人员签字,并凭相关证明或派车单到总务部登记,由总务部审核,纳入该车本月用油记录。

  3、严禁司机倒卖、外借油料,如发现处于油料原价5倍罚款。

  4、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统计,由总务部负责登记,每月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监督各车辆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围内。

  5、总务部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进行监控管理。

  6、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油卡加油。尚未领取油卡的车辆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同意暂时使用现金加油,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务部同意,方可执行。

  7、司机应及时了解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上报总务部申请油卡充值或及时换卡。

  8、油料补贴仅限于公司配给个人的车辆及职工自带车辆。每月油料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公司总务部油料补贴规定。

  九、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进行技术鉴定估测,列出费用预算。

  2、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超过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3、车辆如需购置零件、配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建立车辆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行车里程、维修部件及金额、耗油量、事故简述及处理决定等,由总务部指定专人逐项逐次登记,按月统计。

  5、每周由司机自行对车辆进行保养一次,保养期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6、车辆保养要做好保养记录,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部。

  7、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的办法。维修费用由总务部按照维修预算、维修通知单和结算单与定点维修站每月结算一次。

  8、具体维修程序:需要维修的车辆由使用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部鉴定,编制维修预算并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开具维修通知单,司机凭维修通知单到定点维修站修理。维修后司机在维修站开具的结算单上签字验收(结算单必须注明所更换配件的型号、产地、品牌等),并编制维修决算,一并交总务部核对验收,由总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结算。

  9、凡因车辆在外地机器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地点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部主管经理,如有随车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予以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但修理费将纳入该车当月的修理费用。

  10、公司车辆应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务部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1、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1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及时。

  13、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4、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总务部报告,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

  15、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6、修车时间由总务部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17、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应当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以下项目:

  ①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②检查安全隐患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③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④其他一般检查项目。

  18、车辆的年检、保险由司机及时上报,由总务部予以督办。

  19、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总务部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0、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司机个人能维修的,由司机自己动手修理(除突发性故障)。

  21、凡属司机驾驶不当和对车辆保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理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2、每次出车前,司机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2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除雨天外,每天必须洗车一次,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十、违规及事故处理

  1、公司统管的公务用车,非公事务出车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公司概不承担。

  2、公司所属车辆(私人自带车辆如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也属于该类情形)不能开出XX市,因公出去必须经由领导同意。

  3、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属于司机全部责任的,司机要做出书面检查和按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所付修理费用的x%。属于对方责任的,按交警裁决执行。

  4、如果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及保险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况下,总务部主管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

  5、司机行车不得违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规,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或证件不全。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驾。

  ④、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其他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用车人、公司共同负担。

  8、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主管经理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还需分担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1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使用者负责。

  十一、发生费用处理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系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2、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总务部统计后交由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

  3、经总务部核准同意的油料补贴、停车费、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辆清洗费等凭票据实报实销,统一核算。

  4、非公时间及非工作状态发生的事故所产生费用均由驾车者(责任人)自理。

  十二、司机一般规范

  1、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招呼;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离车注意事项: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妥善保存好。

  3、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等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5、司机必须穿着整洁,工作态度好。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6、司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司机须待命,通勤车司机要求夜间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机须保持车内整洁,司机及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9、驾驶员平时要认真保养好车辆,及时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准时出车,安全行车。

  10、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和带故障车。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禁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凡违规驾驶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2、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严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

  1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和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凡出现不服从调度、私自出车等问题,司机要写出检查,屡次不改的,调换其工作岗位。

  14、严格执行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办法,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交通安全学习。

  15、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以维护公司的形象为荣,发扬奉献精神。

  16、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用来办私事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驾驶者负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总务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务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9)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务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有关单据。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

  (13)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即予以解决或上报,在车辆的清洗、维修、加油等问题上司机之间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4)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15)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十三、罚则

  1、车辆洗车原则上由司机清洗,车辆过脏,可酌情处理。

  2、驾驶员违规出车,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凡发现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司机作假部分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转岗、待岗。

  4、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

  5、如出现本制度规定的违规行为将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或直至开除。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一、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公司车辆违章需根据行政办注明的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如果有违章但此时间段没有对应的派车记录的,原则上由该车专职司机和派车人员承担交通违章责任。

  2、派车人员和驾驶员将公车私用,不按派车单执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一律由该派车人员和驾驶员承担。

  3、行政办每月月底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书面通报给车辆专职司机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人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两种情况酌情处理。无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50%公司50%,兼职驾驶员承担30%公司承担70%,有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100%,兼职驾驶员承担50%公司承担50%.

  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2),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货、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

  第10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2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4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清洗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

  第15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护应该最少每二周进行一次,同时填写附件4:《车辆维护一览表》。第16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

  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7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8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0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1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2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3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4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5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6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3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合理有效调度使用车辆,满足正常用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员工自备车及一切外来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入厂区车辆的管理指挥和导引。

  3.2驾驶员(开车人员)负责公司全面货物运输、公务接送及突发性抢救急送工作。

  3.3行政专员负责调度计划审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绩效评估、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保险养路费用缴纳、燃油费用控制、指导监督驾驶员对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3.4行政专员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计划的起草以及具体调度的执行。

  4.作业标准

  4.1用车规定

  4.1.1公司车辆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众小轿车浙C57C31行政专用(客人接待、对外业务等)

  4.1.1.2长安面包车浙C87A07主要对外采购

  4.1.1.3五菱面包车浙CYJ351主要对外采购

  4.1.1.4五菱面包车浙C79X86主要对外采购

  4.1.1.5五菱面包车浙C81X88主要外发、行政后勤物资采购

  4.1.1.6江淮小货车浙C29211主要送货

  4.1.2小轿车浙C57C31和面包车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车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购部统一管理;除公司允许的特殊人员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4.1.3生产部门须使用货车时,应提早一天将货物性质、装货量、适合车型、装货地点、时间、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调度货车;

  4.1.4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电话说明情况。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4.1.5小轿车(公务车)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1:30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6:45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径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诉行政专员;

  c)晚上临时公务用车者,须在20点前告知行政专员酌情安排;

  d)行政专员在收集到各部门用车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务用车;

  e)用车部门若未按照上述a)、

  b)条提前告知行政专员的,造成无法临时安排车辆补救的,则由用车部门自行解决。

  4.1.5公司小车只限于财务人员外出办理各项手续,账务往来办理等、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如需出温州市以外的地区的,需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回来后要补签[出车单]。

  4.1.7突发事件用车、接送客人用车不受

  4.1.3条款的限制。

  4.1.8采购部用车

  4.1.8.1采购员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0.5--2小时填写[出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调派。无[出车单]者,保安禁止出车。

  4.1.8.2如装载物品,请用[货物放行条],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保安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行政部处理。

  4.1.8.3车辆出厂应将[出车单]交保安签注时间、起程公里数,并接受保安查点车上装载物品,保安于次日将所有[出车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档。

  4.1.8.4无[出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保安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小过处分,保安并禁止出车。

  4.1.8.5公司货车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不做其它用途。

  4.1.8.6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门车辆的放行

  4.2.1保安人员凭有效的派车单放行,并在车辆返厂时填写返厂时间后留存;行政专员收回的派车单,分别按顺序、月份归档好,保存6个月备查。

  4.2.2外出车辆下班未及时返厂,行政专员须确认迟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经理同意;外出车辆无故未返厂的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人事经理处理。

  4.2.3员工自备车:公司员工自备车的车牌号需在大门保安厅处备案表中留有记录,方便进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来车辆:听从上级领导指示放行车辆,并做好进出登记。具体执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4.3驾驶员管理

  4.3.1公司驾驶员(包括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费用,杜绝在公司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若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

  4.3.2机动车辆在公司出入口限速为5公里/时;厂区限速为15公里/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限速为10公里/时;不得超速行使。

  4.3.3车辆在厂区行驶时,禁鸣喇叭,转弯前打出转向信号且减速慢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且主动避让步行人员;非机动车、行人靠右,严禁与机动车抢道。

  4.3.4公司或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导引,在停车场规范停放或保安人员指定地点临时停放。

  4.3.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重点检查冷却、润滑、轮胎、刹车及转向等安全系统,认真做好车容、车况检查维护,如发现部件损坏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病车上路。

  4.3.6驾驶员必须听从调度的安排,接到派车单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机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待(特别是在执行接送客人任务时,务必做到);行驶途中不得吸烟、喝酒,不得频繁或长时间打电话,不得大声交谈,严禁鲁莽驾驶(避免时快时慢或紧急刹车现象)、违章驾车;强化服务意识,不讲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4.3.7严禁证件失效及酒后驾驶,不准超载;出长途车,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长途驾车最长不超5个小时,必要时停车休息,避免疲劳开车。

  4.3.8每次(天)车辆用毕归厂,应对车内进行清理(洗);未经许可,不得付费洗车,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驾驶员因自己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由其自缴罚款(若不按时交纳,责令其交纳罚款外,另警告处分),扣除绩效安全分。

  4.3.10报销单据做假,按双倍金额处罚,并记大过。

  4.4接送客人用车时,驾驶员除做到4.3条款的规定外,还应做到以下规定:

  4.4.1驾驶员应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4.2对接送客人的派车任务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应随叫随到;

  4.4.3在执行接送任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客人上下车,主动帮客人提、拿行李,清点后并与客人确认,客人表示行李无差错时才可关好车门启动引擎驱动车辆;

  4.4.4每次接送客人时车辆里外都必须清洗干净,确保车辆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4.4.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乘车人员在车上的谈话,不乱说,不乱传。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车内的所有财物。

  4.4.7人事行政部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是否能持续满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附则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职责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职责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进取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我处理的故障尽量自我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景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坚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职责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职责,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景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景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 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 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 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 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 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 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 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 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 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 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 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 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 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 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 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 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 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 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 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 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 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 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 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对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 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七条 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第八条 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

  第九条 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 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差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第十七条 根据车型的技术参数比对,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油耗标准、轮胎更换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综合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停车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 节假日、双休日综合办公室要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综合办公室要建立车辆封存登记台账,封存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封存后车辆钥匙交由值班司机统一保管。

  第五章 公务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

  第二十一条 车辆调度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市内公务用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下要带车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障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公务用车,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值班;各部门若在此期间用车,应提前同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预约。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申请公务用车,应尽量避免申请二车次(含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五条 车辆调度原则

  (一)申请原则。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填单申请或电话申请,填单即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司领导用车,由出车司机负责填写;如遇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派车单》时,事后必需补填;电话申请即通过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

  (二)统筹原则。公司机关车辆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

  (三)公平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按《派车单》审批的时间,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时原则。车辆管理员接到审批后的《派车单》,应在15分钟内安排好出行车辆,并通知司机与用车人员联系。

  (五)优先原则。车辆调度紧张时,优先安排重要或紧急事务的职工用车。

  (六)效率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不同部门用车,合并派一辆车

  第二十六条 车辆使用审批程序

  (一)出差用车

  1.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2.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二)市内公务用车

  1.市内用车:用车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应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2.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申请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同时申请二车次或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八条 车辆调度紧张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用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九条 市外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市内用车应提前20分钟提出电话申请,未按要求办理

  用车审批手续的,车辆管理员不予派车。

  第三十条 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公司领导用车,司机报销差旅费时应由用车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有车辆全部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综合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据,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报销。

  第三十二条 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司机据实报销。

  第三十三条 正常出勤车辆每月每车停车费、洗车费、安全公里补助费标准由综合办公室参照上级单位管理标准,按照具体情况制定。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小车洗、停费标准不超过320元/月x辆。

  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员(除为公司领导定向服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得发生住宿费,住宿费由车辆使用人员统一结算,确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发生的住宿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确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领导因公外出发生的住宿由驾驶员统一结算,报销时先由使用车辆的公司领导确认签字,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报账程序报销。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的补助

  (一)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按上级单位及hb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 驾驶员出车按0.15元/公里提取补助费,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第三十六条 公务车辆的实际报销里程数原则上以车辆里程表的里程数确定,超出油耗标准的不予报销燃油费和公里补助。

  第三十七条 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七章 公务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三十八条 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第三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对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小修、清洁一般由驾驶员自己动手,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严把修理质量关。

  第四十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再进行车辆的维修。

  第四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的申报审批程序

  维修点出具相关费用凭证并公章--驾驶员书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核--修理厂维修(保养)。

  第四十二条 车辆维修(保养)的内容及标准。

  (一)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执行统一标准。(附件一)

  (二)新车首次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四)车辆需进4s店或汽车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

  (五)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经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请示处理方案。

  (六)维修更换部件时,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验审。

  (七)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审批的项目进行,修理厂、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时,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超项目的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经车辆管理员直接向公司领导确认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新增维修项目手续。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任何形式的维修、保养、装饰等一次性总费用达到4000元的,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三条 车辆维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车辆派修单》一式三份,由修理厂、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分别留存。结算修理费时,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八章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1-2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停、先让),严禁遮牌套牌,鲁莽驾驶,违章行车。

  (二)驾驶员必须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四清'(即保持空气、机油、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三)驾驶员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态,检查刹车及转向系统,检查车辆的油(汽油和机油)、气(轮胎气)、水是否充足,灭火器是否完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车况及设施完好。

  (四)驾驶员在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开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在长途出车前要确保充足睡眠,严禁出车前酗酒赌博等行为。长途连续驾驶超过2个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疲劳驾驶。

  (六)驾驶员在出车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好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驾驶员在车辆外出停放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停车场,要做好车辆防盗抢工作,驾驶员远离车辆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如车内有贵重物品,司乘人员要随身携带,防止丢失。

  (八)遇到雨雪雾、道路结冰等特殊天气时,小车班应尽量避免安排出车,确因需要出车时,要有应急预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防滑链、开启防雾灯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遇特殊天气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九)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时(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时,按限速要求行驶),市区公路不得超过该区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强超强会、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超速行驶,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

  (十)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证件,遇到交警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严禁逃避各类检查。驾驶员不得随意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予其他人

  员驾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驾驶员24小时手机开机,不得随意关机。造成无法联系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及两次以上停车学习。

  (十二)驾驶员丢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后损失差额由驾驶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财务,并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乘车人员安全管理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 车辆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驾驶员熟知交通法规,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并建立培训记录和台账。

  (二)聘用驾驶员时,要求驾龄必须达到3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否则不予聘用;对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驾驶员必需有担保人,担保人要签订担保书,驾驶员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三)要严格驾驶员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车辆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注意车辆卫生,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五)公司人员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尽量选乘火车,动车,飞机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按规定进行审批。

  (六)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确需派车时,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予专职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学驾,禁止公车私用。

  (八)下班后、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非业务用车一律统一停放,钥匙上交,车辆封存。

  (九)综合办公室应随时掌握驾驶员思想、身体、家庭等情况,预防驾驶员带不良情绪开车。

  第四十七条 职能部门安全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出行、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出车手续。

  (三)公司依据以上要求,要定期对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于考评结果极差的驾驶人员要及时辞退。

  (四)安全管理部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定期掌握车辆违章驾驶等情况,实行奖优罚劣,驾驶员的年度安全奖要与安全行车记录挂钩,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兑现。

  第四十八条 车辆管理员要随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严禁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五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车辆管理员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过度磨损或其它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停职学习。造成机械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人身赔偿处理由产品经销公司研究决定。

  第五十五条 对驾驶员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所有费用全部自理,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 奖罚

  第五十六条 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发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条 对实现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年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xx元。无责任事故,是指未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无责任。

  第五十八条 车辆调度处罚

  (一)公司机关各级领导或职工不得私自安排驾驶员出车,未经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对驾驶员按违纪处理。

  (二)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否则,一经发现,单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第五十九条 全年行车费用节余,按比例提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标准

  附件二:车辆派修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1.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1.3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1.4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2.2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2.3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2.4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2.5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3.2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3.3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派车单]qr-wd01-03-01办公室一年

  2[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办公室一年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zhí 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04-27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09-06

私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06-13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05-16

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05-18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06-27

2016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29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标准」12-04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03-17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篇)06-13